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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西《双版纳州政府—。性投资建设项目前】置审计实施办法【(试行?) 》。云南省?西双版纳傣族—自治:州人民政府关于【印发西双版纳州【政府性?投资建设《项目前置审计实施办!法,(试行)的通知【 ,。 西政发〔2—008〕29号【 各县、市—人民政府各区管委】会州:直各委、办、局【中央、省属驻—州各单位 》   西双版纳州】政府性投资》建设项目前置—。审计实施办法(试行!)已经200—8年6月29日州人!民政:。府第6次州长办【。公会议通过现—印发给你们》请认:。真贯彻执行 【二OO八年》七月十七日》 一、总 则 !。。第一条 为》了加强政府性投资建!设项目?的监管?保证:建设资金真实、合法!、有效使用根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!计法:、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审计法实【施条例、审计机关国!家建:设项目审计准则等】法律、法规结合我州!实,际制定本办法 】二,、前置审《计,的管辖范围 第二!条 本?办法所称政府性【投资建设项》目是指州、》县(市)《党政机关、事业【单位、社团组织和开!发区:、工业园区以及【国有、国有控股【企业等建设》单位使用财》政资:金、政府性》专项资?金、政府债务资【金、国有资产—投资或者融资—为主:要资:金来源的基本建设】项目:。和技术改造项目 】 第三条 》凡属州级党政机关、!事业:单位、社团组织【、国有、《国有控股企业—和开发区、工业园】区总投资额在—100万元以上的】指标建设项目—原则上要实》行前置审计》政府认为有必要的】关系国计民生—的招投标建》设项目必须实行前】。置审计县(市)前置!审计的金额由县(】市):人,民政府确《定 第四条 经前!置审:计的建设项目—在建设过《程,中新增造《价,超过中标价7%的】建,设,单位必须报请再【次前置审计重—。新确认投《资规模 》第,五条 建设项目前】。置审计实行州、县(!市)分级负责制建设!单位为州级党—政机关、事业—单位、社团组织和开!发区、工业园区【以及国有、国有控股!。企,业的项目《由州:审计机关组织审计】;县级单《位的建设项目由县】(市)审计机—。关负责组织审计 !三、前置审计的程序!及,内容 第六条 政!府性投资建》设项目?在批准立《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!审计机关报》送立项批《复的有关资料并依】照,有关规定编制—。施工图?预算或工程量清单】。 第七条 建【设项:目在:招标1个月前或【施工中?发生:新增项目前建设单】位应当向审》计,机关申?请前置审计并报【送项目的相关—资料: 第八条 审【计机关收到前置审计!申请后应当在10个!工作日内完成对建设!项目的前置》审计并出具》。审计报告 第九】条 政府性》投资建设项》目前置审《计包括建设项—目,招标前进行》的政府预算控制总造!价审计或工程量【清单审计《;,项,目在建?期间发生新增造【价超过7%以—上的再次审》计 第《十条: 施工预算总—造价前置审计的【内容 ?   (《一)施工《。图预算工程量的【真实性?; :   (二)—执行定额消耗量标准!的真:实合法性; —   (三》)人工、材料、【机械台班单价确定】的真:实性:、合理性; 【  (四)有关【费,用的:计取是否符合—规定;   (】五)非实体性项【目是否按市场—竞争:原则进行确定—; :   (六》),建设项?目预算造价》的真实性、合—理性;   (】七)其他需要审计】的事项 第—十一条? ,新增造价《超过7%以上再【次前置?审计的内容  】 (一)设计变更、!项目增减的依据是否!充分; 《   (二)新【增工程量的》确定是否《真实、合理》;   》(三)有《关材料单价、分【项工程协商价—、,包干价?等,价格调整《的真实性、合—理性;   【(四)其他需要审】计,。的事项 四、【审计结论及》法律效力 》 第十二条 前【置审计所确认的工程!造价为建设项—目的基准价未经前】置,审计的建设项目不】得,进行:招标建设项目在建期!间新增投资额超【过7%?未经审计确认—的不得调整预算 !第十:三条 在施工过程中!投资未新增或—新增:投资不超过7%【的项目中标价及新增!部分作为工程结【算和拨款的依—据但必须接受审计】机关的监《督;新增《投资超过7%的【以中:标价及审计确—认造价?作为建设项目—工程结算和拨—款的依?据,未经审计《的工程不《得结算 五、【责任追究 第【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和建》设单位?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未经:前置审计进》行招标、施工—、结算的《。可以暂停《项目执行或》者暂停?资金拨付;造成【损失: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!人、: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直接责】任人的行政责任 !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!应当对审计》结,果,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】负,责   审计【人员滥用职权—、徇私?舞弊、玩《忽职:守的: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;构》成,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任 — 第十六《条 :审计机关《应,当,。加强对由《其组织?和聘请参与建设【项目:前置审计的》社会中?介机构和专业人【。员的指导《、监督和管理—明确有关《人员的权利义务对】过错:、过失人员按照有】关规定?追究责任《 第十七》条 接受建》设单位委托编制建】设项目?预算或工程量清单的!社会中介机构应【当,遵守云南省建设工程!造价管理条例、<】工程造价咨询—单位管理办》法>:云南省实施细则【等有关规《定 ?第十八条 被审计】单位认为审计机【关的具体《行政行为侵犯—其合法权益的可【以,依法向上一级审计】机,关或:者同级人民》政府申请《行政复议对行政【复议决定不服—。的可以依法提起【行政诉讼 第十】九条 违反本办法】其他:。规定的依照有关【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处!理 : 六、附 则 【。 第二十条 —审计:机关在对政府性【投资建设《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!组织具有法定资格】的社会中介》机构:或聘请具有相关专业!资格:的特约审计》。人员参与审计审计】经,费纳入财政》预算:由同级财政予以【保障 ? 第二十一条— 本办法具体应【用问题由州》。审计机关《负责解释 第二十!二,条 本办法自20】08年7月30【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