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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西双版?纳州政府性投资建设!项目前置审》计,实施:办法(试行)—
云南省西双!版纳傣族《自治州人民政府关】于印:发西双?版纳州政《府性投资建设—项目前置《审计实施办法—(试行)《的通知
西政发】〔2008〕—2,9号:
各县、市人【民政府各区管委【会州:直各委、办、—局中央、省》属驻州各单位
】 :西,。。双版:纳,州政府性投资建【。设项目?前置审计实》施办法(试行)已】经2008年—6月29日州人民】。政府第6次州长办】公,会议通过现印发【给你们请认》真贯彻执《行
二O》O八:年七月十《七日
一、—。总 则
第—一条 为了加强政府!性,投资建设项目—的监管保证》建设资金真》实、合法、有—效使用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审》计法、?中华人?民共和国审计法【实施条?例、审计机关国家】。建,设项目审计准—则等法律、法—规,。结合我州实际—制定:本办法
二、【前,置审计?的管辖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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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办法所!称政府性投资—建设:。项目是指州、—县(市)党政机关】、事业单位》、社团组织和开发区!、工业?园区以?。及,国有、国《有控股企业等建【设单位使用财政资】金、政府性专项资金!。、政府债《务资金、国有资【产,投资或者融资为主】要资金来源的基本建!设项目和技》术改:造项目
第三条】 凡属州级》党政:机关、事业》单位、社《团组织、《国,。有、:国有控股企业和开发!区、工业园区—。总投资额在1—00万元以》上的指标建设项【目原则上要》实,行前置?审计政府《认为有必要的关【系,国计民生的》招,投标建设《项目:必须实行前置审【计县:(市)?前置审?计的:金额由县(市)人】。。民政府确定
第四!条,。 经前置审》。计的建设项》目在建设过程中新增!造,价超过中标价7%的!建设单位必须报请再!次前置审计》。重新确认投资规【模
?第五条 《建设项目前置—审计:实行州、县(市)分!级负责制《建设单位《为州级党政机关、】事,业单位?、社团组《织和开发区、工业】园区以?及国有、国有控【股企:业的项目由州审【计机关组织审—计;县级单位的建设!项,目由县(市》)审计机关负责组织!审计
三、—前置审?计的程序及内容【
第六条 政府性!投,资建设项目在批准】立项后建设》单位应当向》审,计机关报送》立项批复的有—关资料?并依照有《关规定?编制施工图预算【或工程量清单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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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?条 建?设项目在招标—1个:月前或施工中发生】新增项目前建设单】位应当向审》计机关申请前置【审计并报送项目【的相关资料
第】八条 审计机关【收到前?置审计?。申请后?应当在1《0个工作日内完【成对建设项目—。的前置审计并出具审!计报:告
第九条 政】府性投资建设—项目前置审计包括】建设项?目招标前进行的政府!预算控制总造价【审计或工程量清单】审计;项《目在建期间发生新】增造价?超过7%《以,上的再次《审计
第十—条 施工预算总【造价前置审计的内容!
(一)【施工图预算工程量】的真实性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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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《执行定额消耗量标准!的真实合法性;【
,
(三)人工】、材料、机》械台:班单价确定的真实】性、合理性;—
(四—)有关费用的计【取是否符合规—定;
(五】)非实体《性项目是否按市【场竞争原则进行【确定;
(六!)建设项目预算造】价,的真实性、合理【性;:
(七)其】他需要审计》的事项?
:第十一条 新增造】价超过?7%以上再》次前置审计》。的内容
(】一)设计变》更、项目增减的依】。据是否充《分;
—。(,二,),新增工程量》的确定是否》真实:、合理;
— (三)有关【材料单价《、分项工程》协,。商,价、包干价等价格】。调整的?真实性?、合理性;
!(四)其他》需要审计《的事项
《
四、审计结论及】法律效力
第十二!条 :前置审计所确—认的工?程造价为建设—项目的基准价未经】前,置审计的建设项目】不得进行招标建设】。项,目在建期间新—增投资额超过7【%未经审计确认【。的不:得调整预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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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—在施工过程中投资】未新增或新》增投资不超过7【%的:项,目中标价及》新增部?分作:为工程结算和拨【款,的依据但《。必须接受审计机关】的,监督;新增投—资超:过,7%的以中标价及审!计确认造价作为建】设项:目工程结算》和拨款的依据未经】审计的工程》不得结算
—五、责任追究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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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建设行!政主管部《。门和建?设单位?违,反本办?法规定未经前置审计!进行招标、施—工、结算的可以暂】停,项目执行或者暂【。停,资金拨付;造成损失!的追究?。。单位主要《负责人、直接负责】的主: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。任人的行《政责任
》第,十五条? 审计?。机关应当对审计结果!。的,真实性、合》。法性负责
— 审计人员滥用】职,权、徇私《舞弊、玩忽职守的】依法:给予行政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》任
第十六条【 ,审计机关《应当加强对由其组】织和聘请参与建【设项目?前,置审计的社会中介】机构和专业》人,员的指导、监督和】管理明确有关人员的!。权利义?务对过错、过—失人员按照有关【规定:追究责任
第十】七条 接受建设单位!委托编制建设项目】预算或工程量—清单的社会中介机】构应当遵守云南省建!设,。工程造价《。管理:条例、<工》程,造,价,咨询单?位管理办《法>云?南省:实,施细:则等有关规》。定
第十八条 】被,审计单位认》为审计机关的具体行!政行为侵犯其合【法,权益的可以依—法向上一《级审计机关》或者同级人民政【府申请行政》复议对行《政复议决定不服【。的可以依法提起行】政诉讼
第十九】条, 违:反本办法其他规定】的依:照有: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处理:
六?。、附 则
—第二十条 审—计机关在对政—。府性投?资建设项目》进行审计时可以组织!具有: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!。机构或聘请》具有:相关专业资格的特约!审计人员《参与审计审计经费】纳入财政预算由同】级财政予以》保障
第二十【一条 本办法具体】应用问题由州—审计机关负责—解释
《第二:十二条 本》办法自2《。008年7月30日!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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