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西双版纳州政府性】投,资建设?项目前置审计—实,施办法(试》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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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西—双版纳傣《族自治?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!西双版纳州政—府性:。投资建?设项目前置审计实】。施办:。。法(试行)》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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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西政发〔2》0,08〕29号
】各县、市人民—政府各区管》委会:。州直各?委、办、局》中央、省属驻—州各:单位
西【双版纳州政府性投】资建设项目前置【审计实施《办法:(试行)《已经:2008《年6月29日—。州人民政府》第6次州长办公【会议通过《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!贯彻执行《
二OO八—年,七月十七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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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 则
】第一条 为了加【强政府?性投资建设项目的监!管保证建设资金【真实、合《法、: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审计法、】中华人?民共和?国审计法实施条例、!审计机关《。。国家建?设项目审计》准,则等法律、》。法规结合我》州实际制定本办【。法
二、前置审】计,的管辖范围
第二!条 本?办法所?称政府性投资—。建设项目是指—州、县(市)党政】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!团组织?和开发区、工业【园区以及国》有、国?有控股企业等建设单!位使用财政资金、政!府性专项资金、政府!债务资金、国有资产!投资或者融》资为主?要,资金:。。来源的基本建—设项目和《技术改造项目—
第三条 凡属州!级党政机《关、事业单位—、社团组《织、国有、国—。有控股企业和—开发区、工》业园区总投资额【在100万元以【。上的指标建设项目原!则上:要实行前置审计政】府认为有必要的【关系国计民》。。生的:招投标建《设项目必须实行前置!审计县(市》),前置审计的》。。金额由县《(市)人民政府确定!
第四条》 ,经前置审计的建设】项目在建设过—程中新增造价超过中!。。标,价,7%的建设》单位必须报请—再次前置审计重【新确认投资规模
!第五条 建设项目】前,置,审计实行州、县(】。市)分?级负责制《建设单位《为州级党政机—关、事业单位、社团!。组织和开《。发区、工业园—区以及?国有、?。国有控?股企业的项目—由州审计机关—组织审计;县级【单位的建设项目由县!(市)审计机—关负责组织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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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前《。置,审计的程序及内容】
第六条》 政府?性投资建设》项目在批《准立项后建》设单位应当》向,审计机关《。报送立项批复—。的有关资料并—依照有关规定编制施!工图预算《或工程量清单
】第,七条 建设项目在】招标:1个月前或施工中】发生新?增项目前建设—单位应当向审计机】关,申请:。。前,置审计并报送项目】的相关资《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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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《。 ,审计机关收到—前置审计申请后应】当在1?0个工作《日内完成对》建设项目的前置审计!并出具审计》报告
第》九条 政府性投资建!设项:目前置审《计包:括建设项目招标前进!行的政府预算—控制:。总造价审计》或工程量清单审计;!项,目,在建期间发生新增】造,价超过7%以上【的再:次审计?
第?十条 施《工预算?总造:。价前置审计的内【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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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》)施工?图预算工程量—的真实性;》
(二)【执行定?额消:耗量标?准的真实合法性【;
(三【)人工、材》料、机械台班单【价确定的真实性、合!。理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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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有关】费用的计取是否【符合规定;
】 (:五):非实体性项目是否】按市:场竞争原则》进,。。行确:定;
《 , (六?)建设项目预算造】价的真实性》、,合,理性;
《
?(七)其他需—要审计的事》项
第十一条 】新增造价超过—7%以上再次前置】审计的内容
【。 (?一):设计变更、》项目增?减的:。依据是否《充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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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二《)新增工程量的确定!是,否真:实、合理;
】 (三)《有关材料单》价、分项工程—。协商价、包干价等】价格:调整的真《实性、合理性;
】
(四)其他需!要审计的事》项
四、审计【结论及法律效—。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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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十二条 前》置审计所《确,认,的,工程造价为建设项目!的基准价《未经前置审计—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!招标建设《项目在建期间—新增投资额超过7】%未经审计确认【。的不:得调整预算
第十!三,条 在施工》过,。程,中投资未新增—。或新增投资》不超过7%的—项目中标价》及新:。增部分作为工—程结算和拨款—。的依:据但:必,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!督;新增投》。。资超过7%的以【中标价及审》。。。计确认?造价作为建》设项目工程结—算,和拨款的依据未经审!计的:工程不得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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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责任》追究
第》十,四条: 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和建设单位违反本!办法规?定未经前置》审计进行招》标、施工、》结算的可以暂停【项目执行《。或者暂?停资金拨《付;造成《损失的追究》单位主要负责—人,、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。任人的行政责任
】
第十五条》。 ,审计机关应》当对审计结果—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!责
审计人员!滥用职?权、:徇私舞弊、玩忽职】守的依法给予行政】。处分;构《成,。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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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》 审计机关》应,当加强对由其组织】和聘请参与建—设项目前置审计的社!会中介机构和专【业人员的指导、监督!和,。管理明确有》关人员的权利义【务对过错《、过失人员按照有】关规定追《究责任
第—十七条 接》受,建设单位委托编【制建设?项目预算或工—程量清单的》社会中介机》构应:当遵守云《南省建设工》程造:价管:理条例、<工程造价!咨询单?位管理办《法>云?南,省实施细则》等有关?规定
第》十八条 被审计【单位认为审计机【关的具?体,行政行为侵犯其合】法权益的可以依【法向上一级审计机】关或者同级人民政】府申请行政复议【对行政复议》决定不?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!政诉讼
第—十九条 违反本办】法其他规定》的依照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的规《定处理
六—、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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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审计机!关在对政府性投资建!设项目进行审计时】可以组织《。具有法定资格的【社会中介《。机构或聘请具有相】关专业资格》的,特约审计人员—参与审计审计经费纳!入财政预《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!障
第二十一条 !本办法具体应用问】题由州审计机关负】责解释
第—二十二条 》本办法自2008年!7月30日起施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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