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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《于印发黄山市徽【派建:筑风格保护管理暂行!规定的通《知
黄【政〔2006〕【22号
各】区、县人民》政,府黄山管委会—市政府各部门、各】直属机构
—黄山市徽派建筑【风格保?护,管理暂行规定—已经2006—年7:月1:7日市政府第五十一!。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!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!。贯,彻执行
二【○○六?。年八月十四日
!第一章 《总 则
第一】条 为继承》和弘扬徽派》建,筑风格建设具有徽】派建筑?特,色的城乡风貌—。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城市规划》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文物保护法、风景名!胜区:管理暂行条例、【安徽:省皖:南古民居保护条例、!安徽:省村镇规划建—设管:理条例和黄山市城市!总体规划等有关法律!法规结?合本市实际特制【定本: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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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!域内城乡《建筑风格管理都应】遵守本暂行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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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】建筑风?格,管理实行分》级负责和属》地管理专业管理与】群众管理相》结合的原则
! : 市人《民政府统一领导【黄山市建筑》。风格管理工作区、县!和乡、镇人民政【府负责?本行政区域》。。内的建筑风格管【理工作各级政府主】要负责人为》本行政区域》建筑风格管理—的第一责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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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, 各:级规划?、建设、国土、文物!、房:。管等有关部门按照】各自职责分工—共同做好建筑—风格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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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各【村民委员会协—。助乡镇人《民,政府负责本行政村】内各村庄的徽派【建筑风?格,管理工作
第四条! 本规定《所称的?徽派建筑风格是【指以“粉墙黛瓦、】马头墙”为主要外】在形:式并与山水环境相】和谐的建《筑风格特征其基色】调为灰、《白、黑基本符号【为马头?墙、坡屋顶(—。或披:檐)
《第五条 徽派—建筑风格实行分区】控制、分类管理根】据历史性、重要性、!可视性的差异按【照城市、乡村、景】区(:点)旅游通道等区位!。情况:划分为以下》。三类区域《
一类区!域世界?、国家级文化遗【。产地;?各级历史文化—名城、名镇(村)】、历史文化保—护,区、文物《保护单位;城市(】。含,区、县城)中的历】史文化?街区;具《有历史?文化价值的古镇、古!村落;
!二类:区域城市(含区【、县:城)中历史文化街区!以外的老《城区:、,城市主要出入—口,、景区(点)和主】要交通干线(公路】、铁路、航》道)两侧300【米可视范围的村【。镇;
】三,。类区:域城市?新区、各《类经济?园区及其他城镇【、乡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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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徽派建筑风格】的分类区域的—划定与调整由各级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!意见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核?经市政府批准—发布
【 建筑分类管理【原则一是对现存【传统建?筑要按?照相关规定严格保】护,。;二是对新建建【筑要按保持徽派建】筑风:貌的要求进行控制】和,建设:;,三是对非徽建筑要按!照,不同区域《相,应的控制要求—对现有非徽》派建筑逐步组织改造!
第六条 规划和!建筑设计研究单【位要加强对》徽派建?筑创新?的探索和研》究在承传徽派—建,筑风格?的,同时:。要注重功能与现代生!产、:生,活方式相适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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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各—级规划?、,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》应备有徽派民居推广!型图:纸供个人《建房和单位建设时选!用引导农民》建设徽派《。风格的建筑
【。第八条 《各区县、乡镇—人,民政府要按照分区】控制、分类管理的】要求通过成片开发、!统建居民小区(农】。民新村)的》方式加强徽派—建筑风貌《控制
第九—条 各级政》。府应多渠道、—。多形:式筹集资金用于徽】派建筑风格的保【护管理工《作
第十条 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有遵守本规》定,的义务维《护徽派建筑风格与风!貌对违反本》规,定的行?为进行检举和控【告,
第二章》 控制?要求:
第十一条 【各级政府负》责组织编制管理区域!的,城镇建设《规,划和风貌保护整治规!划把继承和弘—扬徽派建筑风格【纳入规划《强制性内容制定建】筑空间环境和景观的!保护要求《及,相应的风貌管理控】制措施
第十二条! 一:类管理区域》建筑:风格一?律按照?该地区保护规—划,中确定的范围、内容!和要求严《格控制本区域内各】类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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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—二类管理区域—建筑风格按照体【现徽派建筑》特征的要求进行控】制建:筑外:观形式?。为,徽,派建筑风《格外墙色彩》以灰白色《为,。。主色:调多层和《高层建筑《应合理?运用徽?派建筑特《征符号多层》建筑(不包》括大型?公共建筑)屋面宜采!用坡屋顶形式
第!。十四条 《三类管理区域建筑风!格要按照适当体【现徽派建筑》特征的要求进行【管理:外墙色彩以灰白色为!。主色调
第十五条!。 风景名胜区—内各:类建设应符合风【景区总体规划中【所规定的建筑风【貌,要,求
第十六—条 各区域的各类房!屋建:设应体现徽派—。建筑的综合品—质要求坚持适用、安!全、耐?久,、和谐?、经:济的:原则建筑空间布局应!注意周围地》形、:地貌、?水体、?名木古树、》田,园风光?等周边环境的保护】做到显山露水高低】错,落,进退有序;建筑物装!。饰体:现徽文化特色合【理运:用徽派三雕等—传统工艺鼓》励建筑物外装—饰采用?地方材?料
第十七—。条 各类区域建【筑风格严《禁采用?具有:其它外来建筑风格】(,特定区域另》行规定)严禁使用大!面积的红、黄、【蓝等艳丽色彩;【严禁使用葫芦栏杆、!罗马柱等《具有典型《地域性特征的外来】建筑构件《和马:赛克等外装饰—材料;严禁在一类】管理:区域和城市规划【区内采用封闭式【。卷闸门已有的—。封闭式卷《闸,门,应在建筑《改徽中一并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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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建—设管理
第十八】条 各级行》政管理部门在按法定!程,序办理规划、—国土、建设、文物等!各项:行政许可手续时应】按建筑物《所在区域的徽派【建筑:风格:管理的控《制,。要求从严把握审【批关其?中城市?规划:区外的?。农民零星建》房,由建房户出具书面】承诺:国土部门在审—批宅基地的行政【许可过?程中予以明确;城】市规划区以内—。的,。。各类建设和城市规划!区以外的《其它建设由》规划:行政:主管部门《。在发放规划选址【意见书?时予以明确》
第十九》条 按区域》要求建设徽》派建筑风《格为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出具的规划—设计意见书的强制】性条款各规划、【建筑:设计单位应》严格执行经》规划行?政管理部《。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!纸建设单位和设计单!位,不得擅自更改
】。第二十条 城镇规】划区内建设监—督,管,理由规?划、:建设行政管理—部门:。负,责;建设项目完【工后:建筑:风格:的复核将作为—规划验?收的重要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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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一条? ,城镇规划区外的其】它建筑?的建设监督管理由】审批单位负》责农民零星》建房的建设监—督管理由乡镇政府负!责
第四》章 法?律责:任
?第,二十二条 在建【筑风格管《理上违反审批规定】的各类?建设由?各级:政,府和相?关行政管《理部门依据有关【法规进行处》罚
第二》十三:条 当?。事人对规划行政【管理部门的具体【行,政行为不服的可以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】国行政复议》法或者中华人民共】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!定申请?行政复?议或者提起行—政诉讼
第二十】四条 各级管—理部门工作人—员玩忽职守滥—用职权徇私舞弊【的其直接责任人由】所在单?位,或者上级主》管机关依法给予【行政处分;情节严】。重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,。任
第五章—。 附 则
【第二:十五:条, 各地应依》据本:规定结合本地实【际制:定实施细《则
第二》十六条 本》规定由黄山市法制】办负责解释》凡过去颁《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!定不相符的以—本规定?为准
第》二十七条 本—规定自公布之日【。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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