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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。关于印发《黄山市徽派建筑风格!保护:管理暂行规定—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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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黄政〔2006〕2!2号
各【区、县人民政府【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!部门、各《。直属机构
黄山】市徽派建筑风格【保护:管,理,暂行规定已经2【006年《7月17日市政府】第五十一次常—务会议研究同意现】印发给?。你们请认真贯彻执】。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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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六年八月!十四:。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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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!
第一《条 为?继承和弘扬徽—派建筑风格》建设具有《徽派建筑特色的城】。乡,风貌根?。。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城市规划【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文物保护法、风景】名胜区管理暂行【条例、安徽》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!例,、安徽省村镇规【划建设?管理条?例和黄山市》城市总体规划—等有:关法律法规结合【本市实际特制—。定本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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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条 本市》行政区域内城乡建】筑,风,格管理都《应遵守?本暂行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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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— 建筑风格管理实行!分级负?责和属地管理—专业管?理与群众管理相结】合的原?则
《 , , : 市人?民政府?统一:领导黄山市建筑风格!管理工作区、—县和乡、镇》人,民政府负责本行政】。区域内?的建筑风格管—理,。工作各?级政府主《要负责人为》本,行政区域《建筑风格管》理的第一责》任人
《 , 各级规划!、建:设,、国土?、文物、房管等【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!责分工共同做—好建筑?风格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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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各村民》委员会协助乡镇【人民政?府负责本《行政村?内各村庄的徽派建】筑风格管《理工作
第—四条 ?本规定所称》的徽派建筑》风格:是指以“粉墙黛瓦、!马头墙”为主要外】在形:式并:与山水环境相和谐】的建:筑,。风格特征其基—色调为灰、》白、黑基本符号为】马头:墙、坡屋《顶(或披檐)
第!五条 徽派建筑风】格实行?分区控制、分类管】理,根,据历史性、重要【性、可视性》的,差异按照城市—、乡村?、景区(点)旅游通!道等区位情况划分为!以下:三类:。区域
】一类:区域世界、国家级文!化遗产地;》各级历史文化—名城:、名镇?。(村)、《历,史文化?保,护区、文物保护【单位;城市(含区、!县城)中的历史文化!街区;具有历史文化!价,。值的古?。镇,、古村落;
】 , 二?类区域城市(含区】、县城)中历史【文化街区以外的老】城,区、城市主要出入口!、景区?(点)和主要交通】。干线(公路、铁路、!。航道)两侧30【0米可?视范围的村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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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—类区域城市新区【、各类经济园—区及其他城》镇、:乡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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徽派建筑!风格的分类区域【的划定与调》整由各级规划行政】主管:部门提出意见—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审核】经市政府批准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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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分】类,管理原则一是对现存!。。传统建筑要》按照相关规定严【格保护;二是对新建!建筑要按《保,。持,徽派建?筑风貌?的要:求进行控制和—建,设;三是对非—。徽建筑要《按照不?同区域相应的控【制要求对现》有非徽派建筑逐步】组织改造《
:第六条 规划—和建筑?设计研究单位要加强!对徽派建筑创—新的探索和》研究在承传徽—派建筑风《格的同时要注重功能!与现:代生产、生活方【式,相适应
第七【条 :各级:规划、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应备有徽派【民,居推广?型图:纸供:个人建房和单—位建设时《选用引?导,。农民建设徽派风格的!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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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?条 各区县、—。乡镇人民政府—。要按照分区控—制、分类管理的要】求通过成片开发、统!建居民小《。区(农民新村)【的方式加强徽—派建筑风《貌控制
第—九条 ?。各级政府《应多渠道、》多形式筹《集资金用《于徽派建筑风格【的保护管理》工作
第》十条 任何》单,位和个人都有—遵,守本规定的》义务:维护徽派建筑风格与!风貌对违反本规【定的行为进行—检举和控告》
第?二,章 控?制,。。。要求
《第十一?条 各级《政府负责组织编【制管理区《域的城镇建设规【划和风貌保护整【治规划把继承—和弘:扬徽派?建筑风格纳入规划】强制性内容》制定建筑空》间环境和景》观的保护要》求及相应的风貌【。管理控制措》施
第十》二条 一《类管理区《域建:筑风格一律按—照该地区《保护:规,。划,中确定的《。范围、内容和要求严!格控制本《区域内各《类建设?
第十三条 二类!管理区?。域建筑风格按照【体,现徽派?建筑特征的要求进】行控制建《筑外:观形式为徽派建筑风!格,外墙:。。色彩以灰白色为【主色调?多层:和高层建筑应—合理运用徽》派建筑特征符—号多层建筑(—不,包括大型公共—。建筑)屋面》宜采:用坡屋顶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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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》 ,三类:管理区?域建筑风《。格要:按照适当体》现,徽派建筑特征的【要求进?行管理?外,墙色彩以灰》。。白色为主色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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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。五,条 风景名胜区内各!类建设?应,符合风景区总体规】划中所?规定的建筑风貌要】求
第十六条 】各区域的各类房【屋建设应体现徽派】建筑的综合品质【。要求:坚持适用、安全、耐!久、和谐、经—济的原?则建:。筑空间布局》应注意周围地形【、,地貌、水体、名【木古树、《田园风光等周—边环境的保护—做到显山露水高低错!落进:退有序;《。建筑物装饰体—现,徽文化特色合理运用!徽派三雕等传统【工艺鼓励《。建筑物外装饰采【用地:。方材料?。
第十七》条 :各类区域建》筑风格严禁采用【具有其它《外来建筑风格—。(特定区《域另行规定》)严:禁使用大面积的【红、黄、蓝等艳丽色!彩;:严禁使用葫芦—栏杆、罗马柱等具有!典型地域《性特征的外》来建筑构件和马【赛克等外装》饰材料;严禁在一类!。管理区域《和城市规划区内【采,用封闭式卷闸—门已有的封闭式【卷闸:门应在建筑改徽中】一并改造
第三章! 建设管理
第】。十八:条 各级行政管【理部门在按》法,定程序办理规划、】国土:、建设、文物等【各项:行政许可手续时应按!建筑物所在区域的】徽派建筑风格管理】的控制要求从严把握!审批关其中城市规】划区外的农民零星建!房由:建房户出具书面【承,诺国土部门》在审批宅基地—的行:政许可过《程中予以明》确;城市《规划区以内的各类建!设,和城市规《划区以?外,的其它建设由—规划行政《主管:部门在发放》规划选址意见—书,时予以明《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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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—按区域要《。求,建设徽派建筑风格】为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出》。具的:规划设计意》见书的强制性条款各!规划:、建筑设《。计,单位应?严格:执行经规划行—政管理部门审—查批准的设计图【纸建:设单位和设》计单位不得擅自更改!
第二《十条 城镇规划区】内建设监督》管理由规划》、建设行政》管理部门负责—;建设?项目:完工后建筑风—格的复核《将作为规划验收的重!。要内容
第—二十一条《 城镇规《划区外?的其它建筑的建设监!督管理由审批单位负!责农民?零星建房的建设【监督管理由》乡镇政府《负,责
第四章— 法律责任》
:第二十二条 在建筑!风格:管理上违反审批规定!的各类建设》由各级政府和—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!。据有关法规》进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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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:三条 当事人对规划!。行政管理《部门的具体行政行】为不:服的可?以按照中华人民【共和国行《。政复议法或》者中华人民共和国】行政诉讼法的规定】申请:行政复议或者提【起行政诉讼
第】二十四条 各级管】理部门工作人员玩】忽职守?。滥用职权徇私—舞弊的其直接责任人!。由所:在单位或者上级【主,管机关?依,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!。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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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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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 各】地应依据本规定结合!本地实际制定实施】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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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六《条 :本规定由黄》山市法制办负责【。解释凡过《去颁布的有关规【定与本规定不相【符的以本规定为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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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二十七条 》本规定自公》布之日?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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