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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关于印发黄》山市徽?派建筑风格保护【。管理暂行规定的通】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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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政〔20】06〕?。22号
各】区、县人民政府黄山!管委会市政》府各部门、》各直属机构》
黄山《市徽派建筑风格【保,。护管理暂行规定已经!2006年7月【17日市政府第五】十一次常务会议【研究同意现印—发,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!行
二○—○六年八月十四日 !
第一章 总【 则
》第一条 为继—。承和弘?扬徽派建筑风格建】设具有?徽派建筑特色的城乡!风貌根据《中华:人,民共和国城市规【划法、中《华人民共《和国文?物保护法《。、风景名胜》区管理?暂行条?例、安徽省皖南古】民居保护条例—。、,安徽省村镇规划建】设管:。理条例和黄》山市城市总体规划】等有关法律法—规结合本市》。实际:特制定本《暂,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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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条 本市行【政区域内城》乡建筑风格管—理都:应遵守本暂》行规定
! 第三条》。 建筑?风格管理《实行:分级负责《和属地?管理专业管理—与群众管理相—结合的原则》
? ,。 市》人民政府《统,一,领导黄山市建筑风】格管理工作区、【县,和乡、镇人民政府】负责本行政区域【。内的建筑《。风格管?理工作各级政—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!政区:域建筑风格管理的第!一责任人
【 , : 各级规划—、建设、国》土,、文物、房》管等有关部门按【照各自职责分工【共,同做好建筑》。风格管理工作
! 《 各村民委员会协助!乡镇:。人民:。政府负责本》行政村内《各村庄的徽派建筑】风格管理《工作
《第,四条 本规定所【称的徽派建筑风格是!指以“粉墙黛瓦、】马头墙?”为主要外在形式】并与山水环境相和】谐的建?筑风格?特征其基色调—为灰、白、黑基本】符,号为马头墙、坡屋】顶(或?。披檐:)
第五条— 徽派?。建筑风格实行—分区控制、》分类管理根据历【史性、重要性、【可视性的差》异按照城市》、乡村、景区(【点)旅?游通道?等区位情况划分为以!下三类区域
【 《一类区域世界、国】家级文化遗产地【;各级历史文化名】城、名镇(》村)、历史文化【保,护区、文物保护【单位;城《市(含区、县城)】中的历?史文:化街区;具有历【史文:化价值的古镇—、古村落;
【 《二类区域城市—(含:区、县城)中历【史文化街区以外的老!城,区、城市主要出【入口、景区(点)】和主要交通干线(】公路、?。铁路、航《道):两侧300》米可视范围》的村镇;《
? 三类区—域,。城市新区《。、各类经济园区及】其他:城,镇、乡村
! 徽派建筑风格的】分类:区域的?划定与?。调整由各级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!出意见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?门审核经市政—府,批准:发布
【 建筑?。分类管理原则一是】对现存传统建筑要按!照,相关规定严格保【护;二是对新建【建筑要按《保持徽派建筑风貌】的要求?进行控制和建设;】三是对非徽建筑要】按,照,不同区域相应—的控:制要求对《现有非徽派建筑逐】步组织改造
第六!条 规划和建—。筑设:计研究单位》要加强对《徽派建筑《创新的?探索和研《究在承传《徽派建筑《风格:的同时要注重功能】与现代?生,产、生活方式相适】应
第七条 各】级规划、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应备》。有徽派民居推—广型图纸供》个人建?房和单位《建设时选用引导农民!建设徽派风格的建】筑
第《八条 各区》县、乡镇人民政府要!按照分?区控:制、分类管理—的要求通过成片开发!、统建居民小区(】农民:新村)的方》式加强徽派建—。筑风貌控《制
第《九条 各《级政府应多渠道、】多形:式筹:。集资金用于徽—派建筑风《格的保护管》理工作
第—十条: 任何?单位和个人都—有遵守本规定—的义务?维,护徽派?建筑:风格与风貌》对违反?本规定的行为—进行检举和控告
!第二章 控制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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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一,条 :各级政府负责组织】编制:。管,理区域的城》镇,建设规划和风貌【保护整治《规,划把继承和》弘扬徽派建筑风格】纳入规?划,强制性内《容制定?建筑空间《环境和景观的保护要!求及相应的风貌管】理控制措施
【。第十二条 》一类管理区域建筑风!格一律按照该—地区保护规划中【确定的范围、内容】和要求?严,格控制本区域内【各类建设
第【十三条 《二类管理区》域建筑风《。。格按:照体现?徽派建筑《特征的要《求,。进行控制建》筑外:观形式为《徽派建筑风格外【墙色:。彩,以,灰白色为主色调多层!和高:。。层建筑应合理—。运用徽派建筑—特征符号多层建筑】(不包括大型—公共:建筑:)屋:。。面宜采用坡屋—顶形式
第十【。四条 三《类管:。理区:域建筑风格要按照适!。当体现徽派》建筑特征的要求【进行管理外墙—色彩以灰《白色为?主色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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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风景】名胜区内各》类建设应符合风【景,区总体规划中所规定!的建筑风貌要求【
第十六》条 各区《域的各类房》屋建设应体现徽【。派建筑的《综合品?质要求坚持适—用,、,安全、耐久、和谐】、经济的原则建筑空!间布局应注》意周围地形》、地貌、水体、【名木古树、田园【风光等周边环境【的保护做到显山露】水,高低错落进退有序;!。建,筑物装饰体》现徽:。文化特色合》理运:用徽派?三雕等传统工艺鼓】励建筑物外装饰【采用地方材》。料,
:。第十:七条 各《类区域建筑风格【严禁:采用具有其》它外来建筑风格(】特定:区域另行规定)严】禁使用?大面积的红、黄、蓝!等艳丽色彩;—严禁使用葫芦栏杆、!罗马柱等具有典【型地域性特征—的,外来建筑构件和【马赛克等外装饰材】。。料;严禁在一类【管理区域《和城市规划区内采用!封闭式?卷闸门已有的封【闭式卷闸《门,应在建筑改徽中一并!改造
第三章 】建设管理《
第十八》条 各级行政管理】部门在按法定程序】办理:规划、国土》、建设、文》物等:。各项行政许可—手续时应按》。建筑物所在区域【的徽派?建,筑风格?管理的?控制要求从严—把握审批关》其中城市规划区【外的农民零星—建房由建房户出具书!面承诺国土部—门在审批宅基地的行!。政许可过程》中予以明确;—城市规?划,。区以内的各类建设】和城市规《划区以外的其它建设!由规划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在发放规划选【。址意见书时予以【明确
第十九【条 :按,区域要求建设徽派建!筑风格为规划—行政:主管部门出》具的规划设计意见书!。的,强制性条款各规【划、建筑设计单位应!严格执?行经规划行政管【理部门审查批—准的:设,计图纸建《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不!得擅自更改
第】二十条 城镇规【划区内建设监督【管理由规划、建设】行,。。政管理部门负责;】建,设,项目完?工后建筑风格的复】核将作?为规:划验收的重要—内容
第二十一】条 城?镇规划区外》的其它建筑的建【设监督?管理由审《批单位?负,责农民零星》建房的建设》监督管理由乡—镇,政府负责
—。第四章 法律责【任
第二十二【条 :在建筑风格管理上违!反审批规定的各类】建,。。设由各?级政府和相关行政管!理部门依据有关法】规进行处罚》
第二《十三条 《当事人对规划行政】管理部门的具体【行政:行为不?服的可以按照中【华人民共和国行【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!民共和?国行政诉讼法—的规定申《请,行政复议或》者提起行政》诉讼
第二—十,四条 ?各级管理部》门工作人员玩忽职】守滥用职《权徇私舞弊的其直】接责任?人由所?。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!机关依法给》。予行政处分》;情节严重构成犯】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
第五章— 附 则
第二!十五条 各地应【。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!实际:制定实施细则
】第二十?六条: 本规定《由黄山市法制办负责!解,释凡过去《。颁布的有关规定与】本规定不相符的以】本规定?为准
第二—十七条? 本规定自公布之】。日起施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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