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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, 文山!壮族苗族自治—州城乡?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! ?(199《5年4月1》4日云?南,省文山壮族苗族自】治州第九届人民【代表大?会第五次会议—通过 1995年】11:。月,2,7日云?南省第八届》人民代表大》会常:务委员会第十七【次会议批准 —。。200?9年1月17日云】南省文山壮族—。苗族自治州第—十二届人民代表【大会第五次》会议修订 2—00:9年3月27日云】南省第十一届人【民,代表:大,。会,常务:委员会?第九次会《议批准) 第一】章 总则 第一条! 为加强城乡—规划、建设和管理促!进经济社会协调发】展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城乡规划法—和云南省城市建设】管理条例等有—关法律法规结—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!条例 第二—条 在自治州城乡】规划:区,内进行规划、—建设和管理活动【。的,。单位和个人应当【遵守本条例 第三!条 本条例所—称城乡?规划区?是指县城、乡(镇)!和村庄建成区及因】城乡:建设规划控》制的区?。域 ?第四:条 :。自治州各级人—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!乡规划、建设和管】理工作的领导—加,。大市政公共建设【。的投入力度》将城乡规划、建设和!。管理:。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!算 ?第五条 《自,治州:、县人民《。。。政府规划建设—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—的规划、《建设和?管理:工作   —乡(镇)设》置规划建《设管理所(分—局,)或者设置》专人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的乡村规划、!建设和管《理工作 第六条 !自治州、县人民政府!。的发展和改革、财】。政、国?土资:源、水务、环境【保护、工商、通信】、电力?、,广播电视、公安等有!关部门按照各自职】。责做好城乡规划【、,。建设和管理》工作: 第?二,章 城乡《规划建设管理— 第七《条 自治州的城乡】规划和建设应当结合!当地的自《然条件、民》族文化、历史—文化在建筑风格、】景观设计《和色彩上体现—地方特点和》壮族、苗族等民【族特:色   》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,应当建立民族特色建!筑的:资料:库为城乡规划、【建设和管理提供指】。导,服务 ? 第八条 自治州】的城乡总《体规划经本级人【民代表大《。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报!上一级人《民政府审批》县、:乡(镇)人》民政:府应当根据城—。乡,总体规划调整土地利!用规划  — ,省、自治州人民政府!确定的旅游小镇、重!点中心集《镇总体?。规划由县人民政府】组织:编制:报自治州人民政府审!批 第九条— 自治州各级人民政!。府规划?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》根据:城乡总体《规,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!细规划   文】山,县城、砚山县城【和平远镇《的控: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!民政府规《划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:组织编?。制报自治州人民政】府审批? 第十条》 跨县的区域—规划由自治州人民政!府,规划建设行政主【。管部门组织编制【报自治州人民—政府审批《 :。第十一?条 村庄《规划分总体》规划和建设规划总体!。规划应当与乡(【镇)域体《系规划和土地—。。利用总体规划相协】调   村庄规划!由,乡(镇)《人民:政府组?织编制报县》人,。民政府审批   !村庄规划的变更须经!村民会议或者村【民代表会议讨—论同意后《由乡(镇)人民【政府报县人民—政府审批《 第十二》条 经批《准的城?乡规划?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!更确需变更的—应,当由原组织编制【机关报经《原审批机关》批准   —经批准的《规划方案编制单位】在建设?期内应当向社会公】布 ?第十三条 自治【州内的建设项目【应当符合城乡规【划其配套设施应【当与主体《工程统一设计—、,同步建设、》同时交付《使用:不,得改作他用》   在城乡规】。划,区内新?建、扩?建、改建的工程项目!应,当推行节能减—排新技术使用—新型材料《。实行雨污分》流各:类管线按照》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!。施工开工《前应当办理》。规划、施工》报建手续 第十四!条 :村民新建、扩建【。、改建住宅应当经】所在村民委员—。会同意后报乡(镇】),规划建设管理所【(分局)依法审批 ! 第十五—条 旅馆、》饭店等涉及公—共安全的工程项目】应当由?具有相?应资质?的,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!工程:竣,工后经验收合—格方可?交付使用 —第十:六条 建《设工程实行规划条件!核实制度未经自【治,。州、县人民政府规划!建设:行政主管部》门核实或者》经核实不符》合规划?条,件的建设工》程建设单位不—得组织工程竣工验】收 ?  建设《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竣!工验收后6》个月内向《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报送竣工资—料和测绘资料— 第十七》条 自治州、—县,人民政?。府对规?划区的居民生活【区推行物业管—理小区?内的各?类建筑及其附—属设:施,。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!变的应当报原审【批机关批准 第十!八条 ?。禁,止下列?。影响:城乡规划建设管【理的行为 》 ,  (一)未取得】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使用土地;【   (二)【未取:得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进】行建:设,;   》(三)转让选址意见!书、建设用》地,规,划许可证、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; !   (四)改变建!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】核定的用地位置、】面积和?使用性质及各—项用:地技术指《标,;   》。(五)未经规划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验?线擅自开工》建设;?  ? (六)擅自改【变确定的红线、绿线!、蓝线、紫》。线;   (七】)擅自在城》。乡规划?区内开采《砂石和取土 第三!章 城乡市政公用设!施管理 《 第十九条 城【乡规划区《内,的道路、广场、供水!、排水?、电力、《。通信、绿《化、燃气、消防和】文,物保护等《公共用地任》何单:位和个人不》得侵:占或:者改变其《使用性?质 第二十条 城!市交通实行公—交,优先重点发展—大载量公共交通【客运:控制出租车》总量   建【。设城市道《路应当设置公共【交通配套设》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!设置公交专用车【道 ?。第二十一《条, 城镇建成区各种】车辆必须进入停车场!或,者划定停车点停放】禁止在非指》定地点乱停乱放 !  各停《车场所应当》设置醒目《。的停车标志经物【价部门?批准可?对停放车辆收费 】 第二十二条 履】带,车和超过载运标准以!及运输?易燃:易,爆、有毒有害—物品的车辆不得擅自!驶入城?镇建成区确》需借用城《镇道路通行》的应当报相关—行政主?管部:门批准采取防护【措,施按:照,。规定的时《间、路线《通,。。行 : ,第二:十三条 燃气经营】企业应当到》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办理许可手—续,并具备燃气安全设施!和配备安全技—术人员建立健全安】全生产和安全经【。营制度保证燃气安】全 :   燃气》经营许可证不得擅】自转让燃气》经营企业不》得擅自停《业 第二十四条 !规划建?设,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保—持市政公用设施整】洁、完好定》期检:查确:保安全?运行 《  设置在城乡广场!、公共休闲绿地、公!园的:。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由!体育行政《主,管部门负责组织建】设、管理和维—护保证其功能完【好、运作《安全 第二—十五条 城乡—供水企?。业,应当对?其生产的水进行自】检和送相关》部门检验并》将检验结果向社会公!布保证其水》质符合国家》标,准 第二十六条】。 城乡供水企业应】当,保持不间断供水【因特殊原《因确需停《止供水的须经规划】建设行政主》管部:门批准并提前24】小时通知用水单【位和个人因故不能】提前通知的应当在】抢修的?同,时报告规划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并【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! 第二十七条【 市政公《用设施实行特—许经营制度》通过拍卖、租赁、转!让等方式经营—逐步推行市政—公,用行业?市场化  — 县级规划建设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应当依《据城乡?。规,划、建设和管理的需!要组织编制》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!公,用,事业:特许经营权出—。让方案?报同级人《民政:府批准?后向社会公》布   》经批准的《出让方案自批准【之日:起10日内》报自治州规划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备【案 : 第二十八》条 自治州、县人】民政府鼓《。励一:。切,经济组织和个人【以独资、合资、【合作等方《式投资?城乡市政公用设【施建设其合法权【益受法?律保护 》第二十九条 特许】经营权出让的—收入全额上缴同级】财政专项《用于市政公用设施】建设和维护》 , 第三十《条 禁止《下列损?坏市政公用》设施的行为  】 (:一,)损:毁道路、河堤护栏】、交通隔离》栏、交?通信号灯和标志牌;!   《(二)擅自在—城镇道路开》。挖出入口和改变道】路,现状; 《   ?(三)擅自》。拆除、迁移、搭接】市政照明设》施和绿化给水设施】;,   (四)擅】自在规划区道路、桥!梁、河堤、》广场设置各种管【线设施?;   (五)】在城镇道路上—堆放物?品和加?工作业;   (!六)向公共场—所、街道、广—场、:河道倾倒污水、垃】圾、有毒有》害物品; 》   (七》)其他损坏、占用】市政公用《设施的行为 【第四章 城乡市容和!环境卫生管理 第!三十一?条 城乡建》成区实行市容环境卫!生责:任制分?级,管理   —城乡公共《区域的市容环—境卫生由环卫机构】或者经营单位负【责各社区协同做【好市容和《环境:卫生管理 — , ,未设置环《卫机:构,的区:域由乡(镇》)人民?政,府负责组织管理 !  规划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应】。当合理设《置城乡公共厕所、垃!圾,。收集:站(点)、垃圾果皮!箱等环境卫生—。设施 第三十二】。条 规划《建设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规【范废旧物资收购、车!辆修理?清洗、临时餐饮经】营点和燃放烟花爆竹!等场所经营》企业应当《保持经?营场所环境卫生整】洁 第《三十三条 宠—物饲养不得影响环境!卫生和他人》生活携宠物出户必】须有束链牵领—不得携宠物乘坐【公,共交通工具 【第三十?四条 禁止在公共】场所摆?摊设点城乡》建成区部分区域或者!路段县规划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可指定临时经—营摊点 》  进入临》时经营摊点的—经营者应当做—好摊点?。周边卫生保洁 第!三十五条 城乡【规划区?内设置?公告:栏、户外广》告等:装置应当《经,县规划建设》行政:。主管部?门同:意并按有关》规定办理《审批手?续经批准设置的装】置应当安全美观、】。内容健康、文字【规范保持其整—洁,、,完好、安全   !标语的张挂应—当,按照规?。定的时间、地点安装!或者悬挂期满后【及,。时自行拆除》 第三十六条 城!镇建成区内十二【时至十四《时、:二十二时至》凌晨六时不得—进行扰民施》工确需施工的应当报!县人民政府规划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批准 ? 第三十七条 城镇!建成区?内禁止下列》。。行为:   (一)【随地吐痰、便溺乱】扔果:皮、纸?屑、烟?蒂、饮料瓶(—罐):、香口?胶渣等; 》   (《二)在户外放养家】禽、家畜《;,   (三)【。公共场所乱贴、乱画!、乱刻、乱挂、【焚烧:物件、抛撒纸钱、】燃放鞭炮;   !。(四)?在主:要街道临街》建筑物和窗外堆放】、吊挂物品;  ! (:五)占用、迁移【、封闭环境卫生设施!或者依?附环境卫生》设施: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!;   (六【)运输车辆沿途泼洒!渣土:、粉尘、垃圾、污】物等: 第五章 —。城,乡绿化管理 第三!十八条 县、乡(镇!),人民政府应当—根据批准《的城乡总体》。规划组?。织编制绿化》专业:规划:。绿,化用地未《经批准不得改—变其使用性质—确需改变绿》地用途?的应当?报原审批《机关批?准 : 第三十九条 城】乡建设项目》应当按照规》划进行绿《化配套设计由规划】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,审批  》 县城和口岸—集镇新规划建成【区绿地率不低于3】5,%旧城?区,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!5%;?建制镇新《规划:建设区的《绿地率不低于25%!旧区改造绿地率【不低于?。20% 第四十】条 城乡绿》化苗木应《当选用云南省—城,市绿化树种名录【中所:列树种结合自—治州实际选用的【地方特色树》种应占总量的6【0%:。以上   城乡规!。划,区内的建设》项目条件限制绿化面!。积达不到规》定指标的经》县人:。民,政府批准由》建设单位实施异【地,绿化 第四十一】条, 城乡规划区内道路!两侧单位《庭院临街绿》化应当选用》透景、半透》景的围墙、栅—栏或者绿篱、花坛等!作为分界《保,持整洁美观 第四!十二条 城乡公共】绿地、风《。景,林地、市政》道路绿化由规—划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组织建设管理;】单位庭?院和附属《。绿地由单位负责建设!。管理;其他居—住区绿地由业主【或者管理单》位负责建设》管理 《  鼓?励,单位或者《个人认养公》共绿地? 第四十》三条 城乡规划【。区,内的古树名木规【划建设行政》主管:。部门应当建立古【树名木档《案统一挂牌依法保护! :第,四十四条《 ,禁止下列影》响城乡绿《化的行为 —  (一)占用、挖!掘公共绿地、风景】林地、园《。。林绿地?砍伐和圈围树木;】   (二)【。在,公共绿地放》。牧;   (三)!在公共绿地》摆摊设?。点、堆放物》品; ?   (《四)践踏《公,共绿:地,、损毁?绿化设?施钉、拴、》。刻绿化树《木和在绿化树—。木上晾晒《衣物;   (五!)其他损坏城乡绿】化的行为《 第六《章 法律责任 【 第四十五条 违反!本条例规定》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规划建—设行: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!;构成犯罪》的,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 — (一)《违反第十《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办!理,规划、施工报建手续!开工建设的限期【。办理并处1000元!以上100》00元以下罚—款;   —。(二)违反第—十四条、《第十七?条规定的《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!期改正可并处建【设工程造价百—分,之一以上《。百分之五以》。下罚款;逾期不改的!没收违法实物—并处建设工程造【价,百,分之五以上百分【之十以下罚款; !  (三)违反第】十五条规定的—。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限期》改正并处建》设,工程造价百分—之一以上百分之五】以下的罚款;  ! (四)违反第十六!条规定未经规划【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!实擅自组织工程竣】工验:收的责?令改正并处100】00元以上5000!0元以下罚》款;对?逾期不报送资料的】限期报送并》。处50?0元以?。上5000元以下罚!。款;:   (五)【违反第?十八条第(一)、(!二)、(四)、【(,。五)、(《六)项规定的责【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!改正并处建》设工程造价百分之】一,以上百分之五以【下罚:款;逾期《不改:的没收违法》实,物,并处建设《工程造价《百分之?五以:上百:分之十以下罚—款;   (六)!违,。反第:十,八条第(《三):项规定的其》转让证书无效—并,处1000》0元以上5000】0元以?下罚款;  【 (七)违反第十】八条第(七)项规】定的责令停止—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!貌并处?所取砂、石、土【的价:值,或者:恢复原貌所》。需费用一至二倍的】罚款;   (八!)违反第二十二【条、第三十》七条第(六)项【规定的责《令,改正并处10—。0元:以上1000元以】下罚款?;   》(九)违反第三【十,条第(一)、—(二)、(》。。三)、(四)、(七!)项第三《十七:条第(五《)项第?四十四条第(—一)项规定的责令】停止违法《行为限期恢复原貌】并处100》元以上?1000元以下罚】款;情节严重的处1!000元以》上,200?0元以下《罚款; 《   (十)违反第!二十一条第一款第】三十条第(五)【、(六)《项,第三:十三条第《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!第(一)《。、,(二:。)、(三)、(【。四):项第四十四条—第(二)、(—三)、(四)—、(五)项》规定的责《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!20元以上200元!。以下:罚,款;情节严重的【处200《元以上500元以下!罚款;   【(十一)《违反第二《十三条第二款—和,第三十六条》规定:的责令?改正对个人》可并:处200元以上20!00元以下罚款;对!单位处?50:0元以上500【0元:以下罚款 —第四十六《条 当事人》对行政处罚决定【不服的可以依—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!提起诉讼《逾期不申请复议【、不提起诉讼又不履!。。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!处罚决定的机关【申,。请人民法《。。院强制执行 — 第四十七条— 规划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和有—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!城,乡规划、建设和管】理工作中玩忽职守】。、滥用职《权、徇私舞弊—的由本人所在—。单位或者上级—机,关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, 第七章 —附则: 第四十八条 】。本条例经自治—州人民代表大—会,审议通过《报云:南省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《委员:会批准后《由自治州人民代表】大会常?务委员会公》布,施行 第》。四十九条 》本条例由《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负责【解释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