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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【 安庆—市建设工程地震【安全:性评:。价管理规《定 : 安—庆市人民政府令【 第57号》 安庆市建设【工程地?。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!定已经2004年】11月1日市人民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!予发布自200【5年:1月1日起施—行 《市 长朱读—稳 二○○】。四年十一月十—二日: 第一条 【为加强建设工程地】震安全?性,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!工作的管理防御和减!轻,地震灾害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,防震减灾法、国【务院地?震安全性评》价,管理条例、安—徽省防震减灾条例】、省政府安》。。徽省地震安全性评】价管理办法结合【本市实际制定本【。规定 》 , 第二条【。 本?市行政?区域内新建、扩建、!改建建设工程地震安!全性:评价和抗震设—防要求活动与管理】均须遵守本规定【 ? ? 第三条》 本规定所—称地震安全性评【价主:要,内容包括 》    — ,(一)工程》概况:和,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技!术要求; 》。     【。(二)地震活动【环境评价《;     !(三)地震地质构】造评价; 【。 ,    (四)设防!烈度或者设计地【震动参数;》 《  :  (五)》地震地质灾害评【价; —    《(六)?其他有关技》。术资料 《 : 第—四条 县级—以上:人民政府《地震工作《主管部门或》机构负责本》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!地震安全《性评价和抗震设防】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!县,级,以上人民政府计划、!经贸、财《政、建设、交通、】水利、通信》、卫生等部》门应当按照》各自职责《共同做好建设工程】地震安全性》评价工作 》 , 《 第五条》 下列建设工程】必须进行地》震安全性评价—并根据地震安—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!。震设防?要求进行抗震设【防,    【 (一)重大建【设工程 《 ?    《1.公路、》铁路干线的特大型桥!梁、大?型桥梁以及长度【1000米》。以上的?隧道  【  : 2.铁路干—线上大型站的候车】。室和枢纽《的主要用房;4D标!准以上?。。机,场;5000吨级以!上港口、码头工程】    【。 3:.单机容量30万】千瓦以上或者规划】容量80千瓦以上】的火力发电厂和装】机容量2《0万千瓦以上的水】电站;500—。。千,伏,以上的变电站;市电!力调度中心主体建】筑 :     4】.城市长途》电信枢?纽、:。终局:。容量10万门以【上程控电话端局和承!担特殊重要》任务的市《话局、一《。级邮件处理中—心  —   5《.市、县《级中心医院(—急救中心)》主体建筑;城—市广播电《视中心主体工程及】广播电视发射—塔,;城市大型供水、供!气的主体工程 !     6—.80米以》上高层建筑工程【;大型影剧院、大】会堂、?。体育馆以《及单体面积2万平】方米:以上的其他》大型公共建筑—工程 —    7.—位于地震动参数【分,。界线两侧各8公里内!的新:建大中型《。工程;占地范围【。较大、跨《不同地质条件—区域的大型厂矿【企业和新《建开发?区,    【。 (二)受地震破坏!后可:能引发?。水灾、火灾、—爆炸、剧毒》。。或者:强腐蚀性《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!他,严重次生《。灾害的建设工程包】括水库大坝、堤防】和贮油、贮气、贮存!易燃易爆、剧毒或】者强腐蚀性》物质的设《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!严重次?生灾害的建设工【程     !(三:)国务院和》。省,政,府规定的其他重大】建设工程 — : , , 第六条 — 建设工《程地震?安全性评价管—理,工作纳入基本—建设审批管理程序 !     本】。。。规定第五条规—定的建设工》程建设单《位必须在立项论证】时委托有地震安全性!评价资质《单位做地震》安全性评价因—故未:。作的必须在》工程设计《前补做?     】。建设工程地》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应!当报省地震安全性评!价评定委《员会评审评审通【过的报国务院—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授!权的:地震主管《部门审定《后方可作为》工程抗?震设防的依据;【评审未通过的地震主!管部门不《得,审定设?计单位不得设—计计划部门不得批】准开工施工》单位不得施工 ! 第—七条: :本规定第《五,条以外的其他—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!项,。目可行性研究时向工!程所在地地震工作主!管部门或机构申【。。。请核定工程抗震设】防要求 —   ?  地震《主管部门应当—免费受?理并自收到申请之日!起3日?内核定?。完毕 【 第八条 【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!部门:应当将地震安全【性评价结果》和抗:。震设防要求作为建】设工程可行性—研究报告的审查【。内容在项目》。审查时及时通知地震!工,作主管部《门或机构《参加对报批》的建设工程项—目中未包含地—震安全性评价结果】或抗震设《防要求?的不得批准 【 ? ?第九条 建设工程!应当按照审定—的抗震设防要—求和抗震设计规范】进行抗震设计并按】照抗震?设计进?行施工 】 : ,第十条 从事【地,震安全?性评价工《作的单位必须持有国!家,或省地震《。工作主管部》门颁发的地震安【全性评?价资质证书到—当,地地震工作》主管部门或机构进行!登记后按资质许可】范围承?。揽相应的建设工程地!震安全?性评价业务 — 》 第?十,一条 ? 承担地《震安:全性评价工作的【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!家有关地震安—全,性,评价技术规范确【。保地震安全性评【价的质?量 : :     地震【安全性评价收—费项目和标准应按照!国家:和,省财政、价格—。行政:主管部门《的,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!。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!高收费?标准 ! 第十二条 已】建的重大《建设:工程、可能发生【严,。重次生灾《害的工程、有重要文!物价值和纪念—。意义的建筑物、构筑!物未采取抗震—设,防措施的应按照国家!和,省有关规定进行抗】震性能鉴定》达不到抗震》设,防要求?的应:当采取?必要的?抗震加固《措施 【 , , 第十三条 地震!。工作主管部门或【机构应依法加强监督!管理工作被监—督检查的单位和个】人应:积极配合如实提供】相关资料不》得拒绝、《阻碍、刁难》。 , : 第—十四条? , ,。违反本规定的行为】由县级?以上:人民政?府地震?工作主管《部门或机构责令有】关单位或个人及时改!正并依照中华—人民共和国》防,震减灾法、国务院】。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!条例、安徽省防震】减灾条例《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!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。追究:刑事责任 【 第十五条!。 地震工作—主管部?。门或机构的》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、!。徇私舞弊、滥—用职权的由有关部门!给,予行: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【第十六条 —本规定?自2005》年1月1日起施行】1996年10月】28日市人》民政府?发布的?安庆市工程建—设场地地震》。安全性?评价管理暂行规【定(市政府第3【1号令)《同,时废止 】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