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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安?庆市城市绿》线管理规定 【 ? 安庆市人民政【府,令 第60号 】安庆市城市绿线【管理规定已经2【00:5,年6月14日市【人民政?府常务会议通过【现予公布自公布【之日:起,施行 市 】长,朱读稳 【二○○五《年六月十四日 】 第一条《 为加强城市生】态建设?和环境保护改—善人居?环境促进城市—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!人民共?和国城市规》划法、中华人—民共和国《森林法、国务院城】市绿化条例(—国务:院令:第100号)和【建设部城市绿线【管,理办法(建设—部令第11》2号)等法律、法规!、规: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!本规定? 第!。二条 ? 本规定适》用于本市城市规【划区内城市绿线【的划定和监》督管理 》    》 本规定《。所称城市绿线是指】。。城市各类绿地范【围,的控制线 】 《第三条 市—建设委员会》是市:城市绿化《行,政主管部门》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!管理工?。。作,并接受市绿化委员】会的监督和指导 ! :    各区人民】政府规划、国土、林!业、水利、环保【、房地?产、城?市管理?行政执法等部—门按照各自职责【共,同做好城市绿线的监!督管理?工,作, ? 第四【条 市规划—、绿化等《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密切合—作依据城市》总体规划组》织编制城《。市绿地系《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!批准后实施城市【绿地系统规划—应当确?定城市绿化目标【和布局规《定城市各《类绿地的控制—原则按照规》定标准确定绿地面】。积,分层次?合理布局《公共绿地、防护绿】地、生产绿》地等各类绿地 【     控】制性详?细规划?。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!地的界线《、规定绿地》率控制指标和—绿化用地《界线的具体坐—标   【 , 修建?性详细规划应当【根据控制《性详细规划明确绿】地布:局提出?绿地配置的原—则或者方案划定【绿地:。界线 — 第》五条 城市—绿线由市绿》化行政?主管部?门会同有关》行政主?。管部门根据》已,批准的城市绿地【系统规划及本—。市绿化的现状、【风景名?胜、自然地貌等予以!划定:。报市人民政府—批准:后实施 】 第六条 【 下列区域》依,法,划定城市绿》线 :。。 :     (一【)现有的《和规划的公共绿【地、防护绿地、【生产绿地、居住【区绿地、《单位附?属,绿地:。。、道路绿地、—风,。景林地; —。  ?。   (二)城市】规划区?内的河?流、湖泊、水—塘、湿地、》山体等城市生态【控制区域; 】     (三)】城,市规划区《内的:风景区、散生林【植被、?古树:名木的保护范围等 ! ? ? 第七?条 批准的城市】绿线应?。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!监督任何单位—和,个人都有保护城市】绿地、服从城—市,绿线:的义务有监》督城市绿线》管理、举报》。投诉:城,市绿:线管理违法行为【的权利 】 , 第八条 城】。市绿线内的土地任】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!自改:作他用城市绿线范围!内不得违法审批建】设项目因《建设或者其他特【殊情况确需临时占】用城市绿线内—用地的必须依法【办理相关手续— : ,。。     在城市】绿线范围内不符【合,绿化规划要求的建】筑物、构筑物及其他!设施应当限期—迁出或拆除》 : —第九条 城市规】划,区内新建、》扩,。建工:程项目的《用地:选址必须《符合城市规划区绿】地系统规《划,的要求规划部—门在审批绿线—内用地?选址时?应征求市绿化行政】主管部?门的意见 》 第】十条 城市规划】区内: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!绿,。化工程?。设计方案按照基【本建:设程序审批时绿化】行政主?管部门?应参加审查 — — ,第十一条 各【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!化要按照划定—的绿线和绿化设计】方案与主《体工:程同步?设计、同步施工、】同步:验收不得擅》自变更绿化设计减少!绿,。化面积 】 第十》二,条 :。 各类建《设项目的配套绿【化面积因特》殊,条件限?。制达不到规定—标,准的由市绿化行【。政主管部门》责令建设单》位,按所缺面《。积在指定的》地点异地补》绿 ? , 》。第十三条 》 城市绿线》范围内的《公共绿地、防护【绿地、生产绿—。地,。、居住区绿地、单位!附属绿地、道—路绿地、风景林【地,等必:须按:照建设部城市用地】分类与规划》建设用地标》准、公园设计—规范、城市》绿,化规:划建设指《标的:规定等?标准进行绿地建【设 《 》第,十四条 《 任:何,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!市绿地范围内进【行拦河截溪、取土采!石、设置垃圾堆场】、排:放,污水以及《其他对生态环境【构成破坏的活动 !    》 ,近期不进行绿化建】设的规?划绿地范围内的【临时建?设活动应依法严格】控制: :。。 第【十五条 违—反本规?定擅自改变城市【绿,线内:土,。地,用途占用或》。者破坏城市》绿地的由城市—管理行政执》法局按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城市规?划法、?城市绿化条例—的有关规《定,给予处罚 】 第》十六条 违—。反本规定第十—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!城市管理行》政执法?局责令改正》并按:有关规定予以罚款】 ? : ?第十七?条 在《已,经划定的城市绿【线范围内违反规定审!。批建设项《目的对有关》责任人?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罪—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。。 》 第十八条 !违反林业管理—法律法规的由—市林业行政主管部】门依法予以处罚 】。 【第十九条 —城镇体系《规划所?确定的城市》规划区外的防—护绿地、绿》化隔离?带,的绿:线划定、《监,督和管理《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! , —第二十条 —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另有—规定的?从,其,规定 《 》 ,第二十一条》 :。市绿化?行政:主管部门可以根【据本规?定制定实施》细则: 【 第二十《二条 ? 本规定由市—建设委员《会负责解释 【 第二十!。三条 ? 本规?定自发布之日起【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