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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红河哈尼族彝!族自治州《个旧城市管理条例 !。 第一条 【为加强个旧》城,市管理建设整洁、优!美、舒适、》文明的城市根—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市规划》法,。及有关法律》法规的规定结合【实际制定本条例【 ?  :  【 :。第二条 本条例【所,称城:市管理是《指城市?规划:和建设、市容卫生】和绿化、城市—环境保?护、市政设施和城】市道路交通》等,的管理  】  ? 》    个】旧城市管理》范,围是指个旧》。市城市总体》规划范围《内的老城《区和:新建:成的区?域(以下简称—城,。区)    ! , 》 第三条 个—旧城市管理实行统一!规划、科学管理【、完善功能、服【务市民、综合执【法、:社,会监督的原则 】。    】 : 第四条 个旧市!人民政府加强城市管!。理工:作,设立:城市管理行政执法】局行使本条例规定】的,和依:法,受委托的《行政:处罚权 【   !  :  城市规划!、建设、环保—等相关行政主—管部门按照各—自的职责《依法做好城市—管理服务工作 !    《 第】五条 在城区—内进行城市管理【。及其: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!人应当遵守本—条例    ! —  :  》任何:单位:和,个人都有《权参与城市管理对违!反,。。本条例?的行为有《劝阻、举《报和控告《。的权利  】。  : : 《  :  对在城】市管:理中做出显著成绩的!单位和个人》由个旧?市人民政府》给予表彰《、奖励  】  》 , 第六条— ,城区新建、改建【。、扩:建工程项目的—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!取得建设项目选址】意,见书、建设用地【规划许可证》、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—证  —。  ? , 第七【条, 城:区新建、改建、【扩建的?工程项目必》须严格执《行城市?总体:规划:其造型、装饰等【应当与环境协调【    】 《 :   》 施工工地应当设置!安全防护设施临【街一:侧设置安全围栏【竣工后应《当及时拆除施工设】施,。清理和?平,整场地 —    — 》第八条 在城—区设置?临时市场《、货亭、摊点等建筑!物、构筑《物的须经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批—准并:办理临时《建设:工程规划许可—证使用?期满后10日—内自行拆除需继续使!用的应?当在:。期满:之前:办理:延期手续 【    【    ! 临时建筑物、【构筑物不得改—建为永久性建筑【物也不得赠予、交换!、买卖、抵押 !  :  ? : 第九条 】个旧市人民政府【及其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在城—区合理设置生活垃圾!收集:站、中转站和废弃】物收集容《器、公共厕所—、化粪池等》环境:卫生设施 》  《  — ?  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自拆除、封闭、】占用、迁移环境卫】生设施?因建设需要必须拆】除的应当《提出拆迁《方案报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批准 】  ?  【 :第十条 城区—主要道路两侧的建】筑物临街面不—。。。得设置实体围墙【应当以花坛、—绿篱、栅栏分离其】高度:不得超过《。1,.5米  】  》    【 沿街》商店:设置遮阳篷》。帐应当?整洁美观高度不得低!。于,3米向外《延伸不得超过1.5!米 ?   《 ? , 第十一【条 城区建筑—物立面和《屋顶设置广》告牌、标语牌、天】线临街建筑物安装】防盗栏杆、封闭阳】台,沿街设置《电话亭?、阅报栏、宣传广告!栏、霓虹灯、路【牌、栏杆、公交站场!须经规划行》政主管部《门批准经批准设【置,。的各种设施应当定】期维护保持完—好整:洁使用期满应—当及时拆除 】    — 第十二条! 城区沿街、临【湖建筑物阳台外、】窗外不得堆》放杂物、悬挂—。物品不得向外—抛倒:物品:   — 《 第十三【条 禁止在》城区建筑物》。、电杆、灯杆、【邮政信箱、电话亭】、树木?等设施上乱写、【乱,画,、乱贴、乱挂—    ! 《 第十四条 在【城区运行的车—辆应当保持整洁【运载液?体、沙石、粉—尘物质和生活—垃圾、建筑垃圾的车!辆,应当密封、覆盖不】得遗撒、泄漏 【    —。。 ? 《第十五?条 城区环境—卫生清扫保洁—实行责任《区制:度,责任区由环境—卫生:管理部门划定—。 ,    】    】 城区单位和】个人应当按照—规定向环境》卫生:、供水管理部门【缴纳生?活垃圾清运费和【。污水:处理费?   — — 第十六条 【城区单?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!定的时间、地点【、方式倾倒垃圾、粪!便生活垃圾应当分类!倾倒建筑垃圾—必须送入指》定的堆放场 】    《 》   《 : 禁止在城区【随地吐?痰,、大小?便,乱扔果?皮、纸屑和》烟头等废弃物 】。 : , , ? ? 第十七条— 禁止在城区—焚烧生活《。垃圾、?。沥青、油毡、橡【胶、皮革《等废弃物以及其【他产生有毒有—害烟尘和《恶臭的物质确—需,焚烧的必《须到:指定的垃圾处理场焚!烧 《 , ,。  !。   》 医疗、科研—、,。。教学、屠宰、生【物制品等单位产【生,的有毒有害废弃【物必须采取》封闭措施和》无害化处理》后送入指定的垃圾处!理场处理不得混入生!活垃圾内《倾倒 ? ,  ?  《 : 第十》八条 城区》内不得设置经营性】家畜家禽《养,殖,场 》 ,  【。。  ?  ? 城区居民—。饲养宠物犬的必【须向城市行政管理部!门登:。记遛犬不得污染环境!、损坏花草、绿【篱、草坪 —    】 第十九条 !城,区新建、改》建、扩建《工程项?目的绿地《。率标准为  !  【    — (一)旧城【改造不低《。于25%; 】    —    】 (二)新区建!设不:低于30%》; ?    【 《  : , ? (三)环湖及重】要景观区不低于【35% 《    ! 第?二十条 《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!城区树木、占—用或者挖掘绿地因建!设或:者其他特殊情—况确需砍伐或—者临:时占用、挖掘的【必须报经建设—行,政主管?部门批准 —    — :城区古树名木由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鉴定】建档设?立标志?。落实责任单位或【者责:任人:养,护  《  第!二十一条《 ,禁止下列《损坏城区树木和【城市绿化的行—为    !   ? : :(一)攀《树、折枝《、挖根、摘果、采籽!剥损树?皮依:树搭建?构筑物或者圈围树木!;    】   — (二—),践踏草坪、》花坛攀移绿》。篱或者在绿地内堆放!物料、抛倒废弃物】。  》  ? 第—二十:二条 城区道—路不得占《用确需占《用或者?挖掘:的应当报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。。批,准    !   ? ? 经批准占用或【者挖掘城区》道路的不得擅自移动!位置、扩大面积、延!长,时间确需移动位【置、扩大面积、【延长时?间的应当提前—办理变更审》批手:续 《    】。 第二十》三条 依附城市道】路建设各种》管线等设《。施须经建设行—。政主管部门批准【    !   《。。 紧急抢修埋【设在:道路下的管线应当】按照规定补办—批准手续《 : ,  :  ? ? 第二十四条 】。禁止下列《损坏市政公用—设施的行为  】    】。 (一)擅自!拆除:、改装、接引供水、!排水等?公用管道;》 , ,   《   【 (二)在】城市防洪堤坝、【泄洪:。河道、供排水—沟渠及其防》护地段内采挖砂石、!。取土、占河设障、倾!倒垃圾; 》   》    !。 (三)擅自接用!城区:照明电源损坏—、偷盗公共照明【设施:;    !  《  (四)擅!自拆除、《迁移、改动城区【照,明设施; 【     ! ,。 (五—)在:城,区公共照明设—施附:近堆放杂物 【   《 《 第二十五条 !城区餐?饮服务业的经营【者应当?。配置油?烟净化装置防—止油烟?对居住?。环境造成污染  !  : —第二十六条 在【城区禁止下列产生】噪声污染的行为 ! ,     ! (一)在【学校、医《院、居民区等噪声敏!。感区域?内1200时—至14?00时、2200时!至次日7《00时从事建筑【施工、装《修等作业抢修、抢】险或者经批准的【连续:作业除外;》    【   — 《(二)在《街道、广场、—公园等公《共场所或者商—业经营活动中使【用高音喇《叭;   】  —。  (三)歌!舞厅、?音像放映厅等娱乐场!所的噪音《影,响周围居民》 ?    !。 第二十《七条 城区严格限制!燃放烟花爆竹限定燃!放,的时间和地段由个旧!市,人民政府确定  !  第!二十八条 城区道】路交通实《行控制?管理控制区范—围是八号洞市标【以南、杨家田与通青!路,岔口以北《、鄢棚南《路瓷器厂《岔路口至新》寨,桥以东的区域—    》 , 第—二十九条 道—路交通控《制区内的交》通活动应《当遵:守下:列规定?   《 :   》 ? (一)公路—客运车辆《应当在?规定的客运站(【点):停放不得沿街—随意停车上、下和】招揽乘客;》 《  : ? ,    《 (二)货运】。车辆700时至【。2200时不得【驶入控制区需运送】生产、?生活物资的应当办理!通行证; 【   ? 》   》 (三)机动—车辆进入《控制区应当按—限定时速和交—通,标志、标线行驶或】者停放?禁,止鸣喇叭警》务、消防《。、,救护车除外; 【 ?   《    】 (四)人力三轮车!应当在规定的场【所经营?不得:沿街:。停车候货;》 :    》 :    — (五《),禁止牛?、马等牲畜在城区街!。道通行; 】  : 》  : , (六)禁止助!残车:以外的拖《拉机、正三轮摩托车!。在城区街道通行 !   《。 — 第:三十条 《城区道路《的停车泊位》。。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!局负:责规:划和划定 —   】 第三十《一,条 违反本条例有】下列: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!。理,行政执法《局给予处罚;构成犯!罪的: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   【 :    —。 (《一)违反第八条、第!十一:条规:定,的,责,令停止建设限期拆】除可以并处200元!以,。上1000元—以下罚?款;    ! ,   》 (二)违反!第七条第二款、第】九条第?二款规定的责—令改正可以并处【500元《以,。上1000元以下罚!款;  【     ! , (?三)违反第十二【条、第十三条、【第,十六条、第十八条】第二款规定的处10!元以上10》0元以下罚款; !。。    》    【 : (:四)违反第十四条】。、第十七条规定的处!50元以《上500元以下【罚款; 》    【    【 (五)违》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!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!。为可:。以并处1000元】以上:50:00元以《下,。罚款; 》 :   《    】 (六)违反第【二十条第《一款、?第二:十一条规定》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!50元?以上500》元以下罚《款; 》    》。。   》 (七)违反!第二十二《条、第?二十三条、》第,二十四条规定的【责令:赔偿损失并处10】0元以上200【0元以下《。罚款; 【   【 ,  》(,八)违反第二—十五条、第二—十六条规定的—。责令改正可以—并处1?0,0元以上《1,000元以下—罚款; 》  ?  》    【(九)违反》第二十七条、第【二,十九条规定的—责令改正《可以并处20元【以上200元—以下罚款  !。  — 第三十二—条 当事人对行政】处罚决定不服的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行,政复议法和中华人】民,共,。和国:行政诉讼法的规定】办理    】 《 第三十三条 城市!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!守、滥用职》权、:徇私舞弊的由其所】在单位或《者上级行《政主: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!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   ! ? 第三十四》。条 本条例经—自治州人民代表大】会通过报《云南省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》委员会批准由自治州!人民代表《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公布施行 —  : ?  ?  个旧》市人民?政府可?以根据?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!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