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》.7 爆炸危险】环境:的电气装置》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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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?.7:.1 《爆炸性?气体环境应根据【爆炸性气《体混合?物出现的频》繁程度和《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!进行分区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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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0区连续出【现或长期出现爆【炸性气体混合—物的环?境;
【
, , 1区在正常】运,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!气体混合物的环【境;
《。
:
—2区在正常》运行时不可能出【现爆炸性《气体混合物》的环境或即使—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!的爆炸性气》体混合物的环—境,
《
《 符合下列条件之!一时可划为非爆【炸,危险区域《
— 1)没有释!。放源:并不可能《有易燃物质入侵【的区:域;
】 2)易【燃物质可《能出现的最高浓度】不超过?爆炸:下限值?的10%;
—
】 3)在生产—过,程中使用明火的【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!的表面温度超过【区域内易《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!备附近;《
】 :。4)在生《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!敞设:置,的输送?易燃物质的架空【管道地带但其—阀门:处按具体情况定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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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7.2 】 现行国家标准【爆炸危险环境电力】装置设?计规范GB 50】058主要技术【。内容包括爆炸性【气体环境危》险区:域划分?、爆炸性《气体环境危》险区域的范围、爆】炸性气体环境的电】。气,装置、火灾危险【区,域划分、火灾危险环!境的电气装置—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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