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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楚雄?州人民政府关—于进一步加》强规划管理工作的】通,知
》各县市人《民政府州直》有关部?门楚雄开发》区管委会
— 为》认真贯彻落实中【华人民共和》国城乡规划法、【。风景:名胜区条《例、村庄和》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!例和云南省》历史文化名》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!条例(以下简称一法!三条例)进一—步加:。强规划管理》工作充?分发:挥规:划,的,。宏观指导和调控【作用为政府提—供,建设管理《决策的重要依据【。根据一法三条例【的精神和要求—结合我州规》划,工作的实际》现就进一步加强规划!管理工作通知如【下请认?真贯彻?执行 ?
一、依》法,加强规划编》制建立完善规划体系!
》 规划是建设的基】础和龙头是加—快城市化建设—、,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!是各级人民》政府宏观调控地方】经济:社,会发展?的重要手《段各县?市要根据法律法【规的规定依法加【强,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建!立完善的规划体【系
【(一)依法》明,确职能职责做好城乡!规划、省级风景名胜!区总体规划编制和】历史文?化名城(镇、村【、街)保《护工作
— : 1. 抓好城乡规!划编制工作完—善,城镇体系规划—各,县市要以《楚雄州州域城镇体】系规划为指导结合新!农村建设《抓紧组?织编制县市域村【镇体系规《划各县市要依据县】市城市总《体规划重《点抓好县市人民政】府,驻地各项专》。业规划和建制—镇,建设用地《范围内控制性详【细规划?的编制并有计划有步!骤地积极推进村【镇规划编制促—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!
2.】 抓:好风景?名胜区规《划编制加强风景名胜!区规划管理经—省人:民政府审《定公:布的省级风景名【胜区:所在:县市要抓紧组织编制!省,级风景名《胜区总体《规划不得以省级风景!。名胜区?旅游总体规》划等规划替》代省级风景名胜区总!体规:划省:级风景名《。胜,区总体规划》应当按法定程序组】织编制和报批并【在省级风景名—胜区总?体规划指导下重点】抓好核心区详细规划!的,编制:工作
根!据云南?省建设厅《关于:开展:省级风景名胜区综合!整治工作的》通知(?云建景?〔2008〕15】8号)要求省—建设厅将对资源破坏!严重的“三无”(无!机构、?无规划?、无管理)景区报】请省人民《政,府取消?其省级风景名胜区】。的,称号为此各县市务必!要高度重视省级风景!名胜区规《划和管理工作—
》 3. 《。抓好历史文化名城】(镇、村《、街)规划编制工作!。加强:历史文化的》保护和管理》各县市城乡》。规划:(建设)、》文物主管《部门要加强对所在地!历史文化名城(镇、!村、街)资源—的调查?评,价工作确定》其资源状况》、特点?和价值具备条件【的应及时予以保护并!按程序积极申报【国家或省历》史文:化,名城(镇、村、街】)经国?家或省人民》政府批准公布的【历史文化名》镇(村?),其所:在地的县《市人民?政府应当自公布【之日起2年内组织编!制完成保护规划【和保护详细规划为】有效保护、继承【和利用?历史文?化遗产提供科学、】合法的管理和指【导依据强《化,历,史文化?的保护和管理—
? , (二)严格执行!。相关:规划设计规范要求】确保规划的科—学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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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、】。风景名胜区和—历史:。文化名?城(镇、村、街【)的:规划:编制应当依法—委托具有《相应:资质等级的》规划:设计单位承担具【体规划编制工作【规划编制必》须严格执《行城市规划》编制办法、村镇规】划编制办法、风【景名胜区规划规范】。和相关规划设—计技术规范规划编制!过程中应广泛征求社!会各界意《见完善民《主科学?。。决策机制建》立规划批前公示【和批后?。公布制度认真实【施,“阳光规划》”确:。。保规划的科》学,性和可操作》性
【(,。三,)加强?部,门合作保《障各类规划相互【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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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【楚雄州人民》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!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!。一步:加,强各类规划与城乡规!划协调?工作的通知(楚政】办通:〔2008》〕58号)要求编制!规划时应当》依据:国,。民经济和社会—。发展:规划并与土》地利用总体规划相】衔接:进一步加强水—利、交通、》工业、土地各类规划!与城乡规划的协调】统筹城镇空间布局】和规:。模,控制统筹重》大基:础设:施布局避免低水平重!复建设促进各项【资,源合理配置和高【效,利用形?成,城,乡协调、区域统【筹、资源节约、【要素共享、环境共保!、设施共建的有机体!系促进经济社会又】好又快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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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加强规划【管理确保城乡建设、!风景:名胜区建设》和历史文《化名城(镇》、村、街)建设依】法实施
!规划行?政应当?依法、依《。规遵循?公开:、公正、公平—的原:则接受社会监—督提高工作效—能建设?项目规划选址—、城乡规划》设计、风景》。名胜区?建设、历史》文化名城(镇、【。村、街?),建设前必《须进行规划审—查前公示、审—批,前公:告,和审批?后公布审查、审批】实行主审人终—身,责任制经办人和【主要领导《须明确审查或审批意!见并签?字各县市要建立【完善分?。级审查、审批制度严!格依法管理严禁超权!越限审查审》批逐步健《。全依法?依规的规划》管,。理新:秩序
(!一)加强建设项目】规划选址工作严格执!行分级审批制度【
《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】乡规划法、云南省建!设项目选址规—划管理暂行办法【规定需向城乡规划主!管,部,门申:请核发建《。设项目选址》意见书的建设—项目:必须严格执行—分,级审:。批制度按以》下权限规定管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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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】由省城乡规划—主管部?门核发?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!的,建设项目
】 (?。1)由国务院—及其有?关部:门和省人民政府及其!。有关部门《。审批、核准》。、备案的建设项【目;
【 (:。。2)省级及以上风】景名胜区、自然保护!区内的建设项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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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3)省级—及以上湿地公园【、森林公《园和地质公园等特殊!保护:区范围内的重—要建:设项目;
》
? (4)省—级以上历史文化名城!。、名:镇、名村、名街的】重点保护《区和省?级,及以上?文物:保护单位建》设控制地带范围【内,的重要建设》项目;
《。
《 (5)需》要在城市总体—规划(?县市域总体》规,。划)确定的规划【建设用地范围外【进行选址或建设【项目:选址:需要对省《级及以上政府批准的!城市总?体规划(县市域总】体规划)强制性规定!进行调整的建设【项目;
】 ,(6)省域城镇【体系规划确》定的重?点监管区域内—的重要建设项目【和省人民政府—要求加强监》管的其他建设项【目
上】述建设项《目的建设《项目:选址意见书办理由申!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!县市城乡规划主管】。部门提出选址—申,请经县市城乡规【划主管部门》提出初审意见报州】城乡:规划主管部》门,审,。查同意后再报省【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审批核】发建设项目选址【意见书
【 2.《 由州城乡规—划主管?部门核?发建设项目选址意】见,书的建设项目
! (1)—由州人民政府及其】有关部门审》批、核?准、备案的建设项目!;
? : (2)州人民政!府及:其有关部《门,设立:的各:类特殊保护区内【的建设项目;
! : (:3)州域《。城镇:体系规划《确定的重要监—管区内的重要建设项!目,和州人民政府确定】。需要加强监管—。的其他建设项—目;
— (4)州—境内跨县市域的建设!项目;
!(5)各县以—划拨方式提》供国有土地使用权】。且投资规模》在10?0,0万元以上楚雄市】投资:规模在3000【万元:以上:的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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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上述建设《项目的?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】书办理由申请人向】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城!乡规划主管》部门提出选址申请经!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提出?初审意见后》报州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核发建设项目【选址:意见书?
—城乡规划区范围以】外,的一切?建设项目办》理,。了建:设项目选址意见【书,后各县市城乡规划】主管部?门,不得作出其他规划】许可
【 (二)加强规划设!计行:政审查确保》规划方案符》合城乡规划》要求:
》 在土地使用权【出,让前县市城乡规划主!管,部门要依据控—制性详细规划依法提!出出让地块的—。位置、?使用性质《、开发强度等—规划条件作为土地使!用,权出让?。合同: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!划条件的地块不得】出让国?。有土地?使用权各县市应【。结合当地自然—条件、?历,史,文化、民《族特:色加强?城,乡规划特色研—。究,并,。依法审?查规划方《案是否符合》上,一层次规划、—是否符合国家规【定的设计深度、【是否符合《相关规范主要—技术:经济指标和规—划设计条《件要求等以确保规】划方案符合城乡规划!要求为指导》具有地方特色的【个性:化,城,镇建设奠定基础
!。 ? 城乡规划设计【实行分级《行政审查制度凡属】下列:规划设计资料在【报送各级人民政府审!批前:各县市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应提出初审意】。见,和专题报告报州城乡!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经!州城乡规划》主管部?门进:行规划设《计行政审查同—意后的规划设计资料!各县市方可按—程序报批并按经批准!。的规划办《理相关行政许可【手续
》 ?1. 县市域城镇】体系规划《;县市城《市总体规划修改;近!期建设规划;省级以!上(:含省级)风景名胜区!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!名城、名镇(—。村):规划
《 2. 县市!城各项专业规划【;,控制性详细规划【;城市?主要节点、出—入口:、广场、雕塑等重要!。。场所的?景观设计;州级重点!项目规划
【 3.》 各县投资规模在1!000万《元以上、《楚雄市投资规—。。模在3000—万元以上《的,建设项目的规划城】镇规划区范》围外的建设项目不含!工,业建设项目
! 4. 跨州(县!、市)域的建设项目!
5】. :城镇测绘实行分级管!。理测绘技术方—案审:查和测绘成》果,验收按下列规—定执行
【 (1《)比例尺1:—50:0、面积在5平方】。公里以上《比,例尺1?:1:000、面》积在10《平方公里以上比例尺!。1::2000、面积【在20平方》公里以上的城—镇测:绘,项目逐级《上报省城乡》规划主?管部门审查、验收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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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(2)【比例尺1:500】、面积在2平方【公里5平方公里比例!尺1::1000、面积在!5平:方公里10平—。方,公里:比例尺1:200】。0、面积在10【平方公里20平【方公里的城镇—测绘项目《由州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审查、】验收:;
【(3:),比例尺1:》50:。0、:面积:。在2平方公里—以下:比例尺1:10【00、面积在5平方!公里以?下比例尺《1:20《00、面积》在10平方》公,。里以下的城镇测【绘项目由各》县市城乡规划—主管部?门审查?、验收
《。
(三【)加强风景名胜【区建设许可审—批工作依《法保护和合》理利:用景区资源
! 严?格保护和《合理利用风景名【胜,区内的景观、自【然资:源风景名胜区内【。的建设项目》应当符?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!与景观相协》调凡在省级以上(含!省级)风景名胜【区内:进行新?建,、改建和扩建项目的!必须依?法申办风景名胜区】建设许可《证,建设单位持》项目有关批准文【件向:风景名胜区管理机】构提出申请经项目所!在地县市城》乡规划主管》部门提?出建:设项目初审意—见后报州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!。。下列权限规定办【理风景?名胜区建设许可证】
1.】 国:家重点风景名胜【。区和省?级风景?名胜区的一级保护】区(即核心》区)内?的建设项《目以及?其他特殊建》设项目经州》城,乡规划?主管部门《提出:建设许可审查意见】后报省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审批核发风景名!胜区建设许可证
】
? :2. 省《级,风,景名:。胜区的二、三级保护!区的建设项目—报州: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审批核发风景】。名胜区建设》许可证并报省—城乡规划主管部【。门备:案
? ? (四?)加强历史》。文,化名城(镇、村、】街)规划管理
【
》坚,持统筹规划》、科学管理、保【护,为主、合理利用【的原则?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!(镇、村《。、街:)的保护和管理继】承,优,秀的历史文化遗【产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擅—自改:变或者拒不执行【经批准的历史—文化名城《(镇、村、街—)保护规划和保【护详细规划历史【文,化名城(镇、—村、街)保护—范围内的各》项建设除应》当依法办理相关审】批,手续外?还应当?按照有关《规定办理建设项【目选址意见书、建设!用地规?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!。规划许可证根据云】南省历史《文,。化名城名镇》名村名街《保护:。的规:定按以下权》限规定实行分级【管理
】1. 国家级历史】文化名?城,(镇:、村)保护范围内】拆除确?定保护的建筑物、】构筑物或者其—他设施的应》当,由州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?审核后报省城—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!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!部门备案后》依法办理相关手【续
? 2. 省】级历:史文化名城(镇【、,村)保护范围内拆除!确定:保护:的建筑物、构—筑,物或者?其他设施的应当由】县级人民政》府城乡?。规划主管部门审核】后报州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:审批并报省城乡规划!主,管,部门备案后依法办】理相关手续》
三、建》立和:完善规划设》计行政审查、审【批管理制度确—立规划的合法性
】
? 合法的规—划成果是《指导城乡建设—、风:景名胜区建设和历】史文化名城(—镇、村、街》),建设健康有序—发展实施《全州城镇化战略的重!。要依:据各:县市必须建》立和完善规划设【计行政审查、审批管!理制度规范规划【技术评审、行政【审查、行《政审批程序确立【规划的合法性—。
《 (一)城—乡规划设计》项目按?下列程序和权—限审查审批》
—1,. 州域城》镇体系规《划经:州城乡规划》建设领导小组行政】审查:通过:后由州人《民政府?报省人?民政府审批
】 2.》 县市域村》镇体:系,规划、县市》城市总?。体规划经《县市人民政》府初审并提请州城乡!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行!政审查?通过后按法定—程序报批县域村镇体!系规划?、县:城总体规划由—县人民?政府报?州人民政府审批;】楚雄市域村》。镇体:系规划?和楚雄市城》。市总体规划由—市人民政府报—州人民政府》审查并转报省—人民:政府审批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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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】。县市城市各》项,专业规划和》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!。市城乡规划》。主,管,部门初审并报—州,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行政审》查通过后由》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实!施
— ,。4. 乡镇》总体:规划、集镇》建设:规划、村庄总体规】划和村庄建》设规划经县》市城乡规划主—管部门行《政审查通过后由乡】镇人民政府报县市】人民政府审批实【施
》 :5. 建设项目【详细规划或测绘项】目实行分级审批需】。报,州城乡?规划:主管:部门审查或》验收的项目由县市】。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初审《后将专?题,请,示和符合要求—。的,图文资?料报州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进—行审查通《过后:由县:市人民政府或城乡规!划主管部《门根据州《城,乡,规划:主管部门《的,规划设计审查意见审!批并依法办理相关】手续
— 6. 省—级风景名胜区总体】规划由所《在地人民政府逐【级上报省人民政【府审:批报国务院建设【主管部门备案省【级风:景名:。胜,区详细规划》由所在?地城:乡规划主管部门【逐级上报省》城,乡规划主管》。部门审?批;国家级》风景名胜区规划【按,照国家相关规定报批!
7.】 ,省级历?史文化名城》(镇、村、》街)保护《规划由所在》地人民政《府逐级上《报省人民《政府审批;保护【详细规划由》所在地?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逐?级上报省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审批;国【。。家级历史文化名城】(镇:、村、街)的保护】规划按照国家相关】规定报批
】 (二)》严格报批程序确立规!。划设计?行政审查的权威性】
:。。 ? 经行政审查通【过的城乡规划、省】。级风景名《胜,区规划、历史—文化名城(镇、【村、街)规》划设计图件必—。须按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乡规划》法和:有,关规定按程》序,报,批属州级行政—审查的项《目由州城乡规划【建设:领导小组或州城【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!后发规?划设计审《。查意见该规划—设计审查《意,见是各县市批—准,实施规?划的依据要严—格按:照规定报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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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依【法批准?的城乡规划》、风景名胜区—规划和历《史文化?名城(?镇、村、街》)保护规划是我州】城乡、风景名胜区、!历史文?化名:城(镇、村、街【)建设和规》划,管理的法律依—据任何单位和—个人都必须》严格执?。。行不得随意修改规划!在实施中确实需【要修改的应按法定程!。序对修改的必要性进!行论证?、评估?、公示报经原审批机!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!改方案修改》后的规划需按原法定!程序报批
四、切!实加强领导》建立健全规划实【施监督机制
】 (一)—强化对规划工作的领!。导集中统《一管理
!州,城,乡规划建《。设领导小组负责【统一领导、协调、监!督全州城乡规划管理!。工作为州人民政府审!批规划进《行前置审议领导【小组:下,设的办公室和—专家咨询组为城【乡规划建设》提供决策咨》询和服务各县—市人民政《府要加强城乡规划管!理机构建设把城乡规!划管理经费》纳入公共财政预算】
? 各《县市城?乡,规划主管部门要【在县:。市人民政府的统【一领导下加》大对各类规划的编制!力,度建立和完善规划】设计审查审批制【度、加?强规划实施管理工】作认:。真执行规《划分级?。管理权限制》度杜绝越权、违【规审查审批和—行政许可行为
】 (二)严肃!认真执行规划建立健!全规划?实,施监督?机制
》 一《切建设项目必须符合!经规划确定的—用地:。布局和用地性—质没有纳《入规划建设用地【区,内的土地不得开【发建设各类建设项目!的选址必须符合【州域:城镇: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!规划并严格按选【址程序执行杜绝不符!合规:划的项目开工—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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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城乡规划》主管部门要加—强对规划区》内建设?工程的监督、—检查坚决查处违【法、违章《建设:行为大力推进阳【光规划积极主动接受!人大、法制和上级规!划主管部《门及公众监督逐步实!现对全州城》乡规:划实:施动态监《管州人?民政:府将依法对各县市】规划:编制:、规划管理》。和规划实施情况【进行定期或》不定期?的监督检查对未依】法,编制、审批、越权违!规,审查审批《。规,划和未按规划实施】的将:。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!追究有?关领导的责任造成损!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!责任;触犯》刑律的?要依法追究刑事【。责任:
: 此前州【级各部门发出的【有关规划管》理文件与本》通知有不相符的均】以本通知《为准
》二,OO九?。年四月十日》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