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。 楚雄彝》族自治州消》防安全管理规定【 第一条【 为加?强消防安全》管理保障《公共财?产、公民人》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消防】法、云南省消防条例!等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结合】楚雄州?。实际制定本规定【 :第二条 本州行【政区域内的单位和】个人均应遵守本规】定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另: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 第三【条 实行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!。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!依法监管《。、单位全面》负责、公众积—极参与的《消防安全管理—。体系 《第,四条 州、县市【人民:政府依法履行下【列消:防安全职责 【  (?一)组织实施消【防法律法规领—导,本区域消《防工:作;   (二】),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!。经,济和:社会发展规划—采取:措施:。保障消防投入与经济!建设和社会》发展相?适应;?。   (三)保障!公共:消防基?础设施建设和消防业!务经:费;:   (》四)组织编制—和实施辖《区内消防《专,业规划; 》。   (五)落实】消防安全责任制【。解决:消防工作中》的重大问题; 】 , (六?。)依法督促》整改重大火》灾隐:患;   (七)!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规定:。的其他消防安全职】责 第五条— 州、?县市公安机关对本】行政区域内的消【防安全?工作实施《监督管?理 :  :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依法:履行下列《消防安全《职责  》 (一)加强调查研!究掌握本区域—消防安全情》况及时?向人民政《府提出消防工作意见!和建议; —。  (二)》检查:各单位开展消—防工作情况督促各】单位履行消防安【全责任组织开展消】防安全专项检查【和专:项督查;《 :  (三)》组织、指导》消防队伍开展火灾】预防、灭火演练【和日常训练组—织指挥?火灾扑救工》作; ?   (四)及【。时报请?同级人民政府挂牌】督促整改重大火灾】隐患;   (五!)依法查处》消防违法行为; !  (六)》法律、法规》、规章?规定的其《他消防安全职责 】。 第:六条 乡镇人—民政府依法履行下】列消防安全职—。责  《 (一)组织—编制和实施》消防规划;》   (二)保障!公共消防基》础设施建设经费和消!防业务经费; 】  (三)完善公共!消防基础设施;【 :  (四)组织开展!消防:安全检查;  】。 (:五)组织开展—经常性消防安全【宣传教育提高—公众消防《安全素质; 【  (?六)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?规,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!责 第七条 公安!派出所依《法履行下列》消防安?全,职责   (一)!。对辖区?。单位依法实施—消防:监督检查《督促整?改火灾?隐患依法对消防违】。法行为实施处—罚或:者采:取强制措施;— ,   (二》)督促辖区内从【事公共服务的单位】和个人依法办—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!手续:;, : , (三)对未造成人!员伤:亡、直接《。财产损失城》镇1000》0元以?下、农村50—00元以下》的火灾?事故开展火灾事故】调查并将火灾原因】、损失及火灾事故】调查处理《情况报送主管公安机!关,消防机?构备:案;   —(四)及时组—织火灾扑救和—人员疏散并》。将相关情《况及时报告当地公】安消防?机构协助公安消【防机构进行火—灾事故调查和—处,理工作; —  (五)掌握辖区!。内公共消防设施和】监管单位消防工【。。作基本?情况;   【(六:)督促指导村(【。居)民委员会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!立志愿消防队、群】众性:义务消防组织;【 :  (七)组织开】展消防宣传》教育活动普及—消防安全知识 第!八条 村《(居)民委员—会履行下《列消防?安,全职责   (一!),制,定和完善村(居)】民防火公约建—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!开展消防《安全和家庭防—火知识宣传教育;】   (二)对】辖区内民房、住宅小!区、楼(院)及【有关公共场所进行消!。防安全检查督促纠正!消防违法行》为;对?拒不纠正的及时报告!公安消防机构—;   (三)】。建立并落实老—、弱、病、》残等弱势群体—的登记、《走访制度做好弱【势,群体的防火》及救助工作; 【   (《四)保障《公共消?防设施?和消防安全标志、】疏,散,通道、安全出—口等设施《。。符合:消防安?全要求;   (!五)发生《火灾时及时报警【并组织人员》扑救火灾和疏散群众! 第九《条 机关、团—体、企业《、,事业单位履行—下列消防安全职责】   (》。一)建?立健全和落实—消防安全《制度、?消防安全操作规程;!   (二)【在职工中开展经常】性消防宣传教育;】  ? (三?)组织防火》检查及?。时消除火灾隐患; !   (四)按【照国家有关规定配】置消防设施和器材】、设置消防安全标】志并定期组》织检验、维修—确保消防设施和【器材完好、有—效,;   (五)】保障疏散通道、安】全出口畅通并设置】符合国家规定的【消防安全疏散标志】  ? 居民?住宅区的管理单【位应当依照》前款有关规定履行】消防安全职责做好】住宅区的消防安【全工作 》第,十,条, 各级?行政机?关和单位《的法定代表人—。或者:主,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!责任人对《消防安全工作负领】导责任;分》管消:防安全工作的负责】人对: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!领导:责任;单位各—岗位的消《防安全责任人—对本岗位《的,。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! 第十《。一条 州、》县市、乡镇人民政府!应当将消防》基础:设,施建:设纳入城乡总体【规划   规【划、建设行政主【管部:门应:当将消?。。防站、消防通—信、消防通道—、消防供水、消防基!础设:。施等建设与城乡建】设,同步规划、同步实施! 第?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!府应当推动》。。建立运用保》险手段保障消—。防安:全的机制《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!实施村民住》房火灾保《险 :   引导和—推进企业、商—场、:宾馆、饭店、—影剧院、歌舞厅等】公众聚集《场,所以及易燃易爆场所!参加火灾公众责【任保险 第十三条! 鼓励建立消—防中介组《织逐步完善以图纸审!核、消防安全评【价、:认证、检测、检【验、消防安全培训、!消防安全咨询—、提供消防保安人】员等内容的消—防服务体系 — 第十四条 —未建立公安消防【。队,的县:应,当按照公安消—。防站的标准建设【政府专?职消防队《;有条件的》重点城镇《。可根:。据需要?。建立政府专职—消防队 第十五】条 政?府,专职消防队》的执勤、《灭火、抢险救—援、业务训》练参照公安消防部】队执勤和训练的有】关规定执《行 第《十六条? 政府专职消—防队执行火灾扑救】和其他灾害》。事故的抢险救援时履!行,与公安消防》队相同的职责—享有与?公安消防《队相同的权利 第!十七条 政府专职消!防队扑救火》灾,不得向发生火灾的】单位和个《人收取任何费用【 第十八条 下列!社区和农村应当【建立志愿消防—组织   —(一:)县城所在地; 】   ?(二)乡《镇,政府所在地;—   《(三)50户—以上:的村寨 第十九】条 志愿消》防组织?。建设应当符合下【列要求   【(一)经过消防技能!。培训:的人员不少于15】人;   (二】)制度?健全职?责明确?; ?  :(三)有消防工作室!配置:必要的消防设施、】。器,材 第二十条 】志愿消防组织履【行下列职责  】 (一)每年定【期进行业《务训练熟练掌握基本!灭火:理论知识和》技能;   (】二)适时开》。展消防安全宣传; !。   (三》)在农作《物收获季节、—重大节假日》和活动期《。间以及火灾》多发季节开展防【火巡查活动;—   (四)组织!、参与火灾扑救工】作 : 第二十一条 组建!政府专职《消防队的人民政府应!当,与,聘用人?员签订劳动合—同并按照规》定,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!险和意外伤害保险】   《组建志?愿消防?组织的人民政府【、企业或者其他【组织应当《创造条件《为志愿?人员办理意外伤【害保险 《 第:二十二条 在消防】安全工作上成绩突出!的单位和个人—由州、县《市、乡镇人民政府】予以表彰和奖励【 第二十》三条 ?违,反本规定的依照【。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消防》法、云南省》消防:条例等法《律、法规、规—章,的有关规《定处罚 《 第二十四条 本规!定自200》6年12月1—日,起施:。行 : 云南省楚雄彝族】自治:州,人民政府 —。 2006年1】2月1日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