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】 楚雄彝族自治!州消防安全》管理规定 】第一条? 为加强消防安【全管理保《障公共财产》、公民人身和财产安!全根: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消》防法、云南省消防条!。例等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结《合楚雄州实际制定】本,规定 第二—条 本州行政区【域内的单位》和个人均《应遵守本规》定,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!。 第三条 实行消!防,安全责任制建立政】府统一领导、部【门,依法监管、单位全】面负责?、公众积极参与【的消防安《。全管理体《系 第四条 【州、:县市人民政府依法】履,行下列消《防安全职责》  ? (一)组织实【施消防法律法—规领导本区域消防】工,作; 《  (二)将消防工!作纳入国《民经济?和社会发展规划采】取措施保《障消防投《入与经?济建设和社会发【展相适应;》   (三)保】障公共?消防基础设》施建设和消防业【务经费?;   (—四)组?织,编制和实施辖区【。。内消防专业规划;】   (五)【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!解决消防《工作中的重大—问题;?。   (六—)依法督促整改【。重大:火灾:隐患;   (】七)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规定的其】他消:防安全职责 【第五条 州、县市公!安机关对本行政区】域内的?。消防:安全工作实施监督】管理   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!下列消?防安全?。职责   (一】。)加强调查研—究掌握本区域消防安!全情况及时向人民】政,府提出消防工—作意:见和建议;》   (二)检查!各单:位,开展消?防工作情况督促【。各单位履行》消防安全责》任,组织开展消防安【全,专项检查和》专项督查《;   》(,三)组织、指导消】防队伍开展火灾【预防、灭火演练和日!常训练组织》指挥火灾扑救工作;!。   (》四)及?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!挂牌督促整改重大火!灾隐患;  【 (五)依法查【处消防?违法行?为; ?   (六)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!的其他消防安—全职责 第六【条 乡镇人民政府】依法履行下列—消防安全职责 【   (一)组织编!制和:实,施消防?规划;?   (二)【保障公共消》防基:础设施建设》经费和消《防业务经《费; 《。 , ,(,三):完善公共《消防基础《设施;   (四!),组织开?展消防安全检查; !   ?(,五,)组织开展经常【。性,消防安全宣传教育】提高公众消防安【全素质; —  (六)》。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规定的其他—消防安全《职责 第》七条 公安派—出所依法履行下【列消防安全职责【   (一—)对辖区《单位依?法实: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!整改火?灾隐:患依法对消》防违法行为实施处】罚或者?采取:强制措施《;   (—二)督促辖》区内从事公共—服务:的单位和个人依法】办理:建筑:。设计防火审》核,手续;   【(三)对未造成【人员伤亡、直接财】产损失城镇1000!0元以下、农村50!00元以《下的火灾《事故开展火灾事【故调查并将火灾【原因、损失及火灾】事故调查处理—情,况报送主《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备案;  — ,(四:)及时组织火灾【扑救和人员》疏散并将《相关:情况及时《报告当地公》安,消防机构协助公安】消防机构进》行,火灾事?故调查和处》理工作?;  《 (五)掌握辖【区内:公共消防设》施和监管单位—消防工作基本—情况;?   (六)督促!指导村?(居)民委员会落】实,消,防安全责任建—立志愿?消防队、群众性【义务消防《。组织;  — (七)组织—开展消防宣传教【。育活动普《及消防安《。全知识 第八条】 村(?居):民委员会履行—下,列消防安《全职:。责,   《(一)制《定和完善村(居)民!防火公约建立健全消!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!安全:。和家庭防火知识【宣传:教育; 《   (二)对【辖区内?民,房、住宅小区、楼】(,院)及?有关公?共场所进《行消防安《全检查督促纠正【消防违法行为;对】拒不:纠正的及时报告公安!消防:机,构;   (【三)建?立并落实《老、弱、病、残【等弱势群体的登记】、走访制度做好弱势!群体的防火》。。及救:助工作;   (!四)保障公共消防】设施和消防》安,全标志、《疏散通道、安—。全出口等设施符【。合消防安全要求【;   (五【)发生火灾时及【时报警并组》。织人:员扑救火灾和疏【散群众 第九条 !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】、事业?单位:履,行下列消《防安全职责 【  (一)建立健】全,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!、消防安全》操作规程;   !(二)在《职工中开《展经:常性:消,防宣传教育》;,   (》三)组织防火检查】及时:消除火灾隐患; ! , (四)按照国家】有关规定《配置消防设施和器】材、设置消》防安全?。标志并定期组织检】验、维?修确保消防》。设施和器材完好、有!效;   —(五)保障疏散【通道、安全出口【。畅通并设置》符,合国家规定的—。消防安全《。。疏散标?志   》居民住宅区》的管理单位》应当依照前》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!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!的消防安全工—作 第十条 各级!行政机关和单—位的法定代表人或】者,主要负责《人是消防安全—责任人对消》防安:全工作负《。。领导:责任;分《管消防?安全工作的》负责人对消》防安全工《作负直?接领导责任》;单位各岗位—的消防安《全,责任:人对本岗位》。的消防安全负直【接,责任 ? 第十一条 州、县!市、乡镇人民政府】应当将消《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!城乡总?体规划   规】划,、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将消防》站、:消防通?信、消防通道、消防!供水、消防基础设施!等建:设与城乡建设同步规!划、同步《实施 第十二条】 各级人民政—。。府应当推动建立运用!。保险:手段保?障消防?安全:的机制鼓励和支【持农村地《区实施?村,民住房火灾保—险   》引导:和推:进企业、商场—、宾馆、饭店—、,影剧院、歌舞厅等】公众聚集场所—以,及易:燃易爆场所参加火】灾公众责任保险 】。 ,第十三条 鼓—励建立消《防中介组织逐步完善!以图纸?审,核、:消,。防安:。全评价、认证、【检测:、检验、消》。防安全培训》、消防?安全咨询、提供消】防保安?人员等内《容的消防服》务体系 第十【四条 未建立—公安消防队的县【应当按照公》安消:防站:的标准建设政府专职!消防队;有条件的重!点城镇可根据需要】建立政府专职消防】队, , ,第,十五条 政府—专职消防队的执【勤、灭火、抢险救】。援、:业务训练参照公安】消防部队执》勤和训练的》。有,关规定执行 第十!六条 ?政府专职消》防队执行火灾扑【救,和其他灾害事故【的抢险救《援时履行《与公安消《防队相同的》职责享?。有与公安消防队【相同的?。权利 第十七条】 政府?专,职,消防队扑《救火灾不得向发生】火灾的单位》和,个人收取《任何费用《 第十八条 【下列社区和》农村应当建立志【愿,消防组织 —。  :(一)县城所—在地; 》  (二)乡—镇政府所在地; !  (三)50【户,以上的村寨 第】十,九条 ?志愿消防组织建【设应当符合下列【要求   —(一)经过消防【技能培训的人—员不少于15人; !   (《。二)制度《健全职责明》确; ?   ?(三)有消》防工作?室配置?必要:的,消防设?施、器?材 : 第二十条 —志愿:消防组织履行下【列职责 《。   ?(一:)每年定期进行【业,务,训,练熟练?。。掌,握基本灭火理论【知识和技《能;   —(二)适时开展消】防安全宣传; 【。   (三)在【农作物收获季节【。、重大节假日—和活动期间以及火灾!。多发:季节开?展防火巡查活—动;   —(四)组织、参与】火灾扑救《工作 第二十一】条 组建政府专【职消防队《的人民政府应当与聘!用,人员签订劳动—合同:并按照规定为其【办理各项社会保【险和意外伤害保险】 :  组建《。志愿:消防组织的》人,民政府、企》业或者其他组织【应当创造《条件为志愿》人员办理意外—伤害:保险 第二十二】条 在消防》安全工作上成绩【突出的单位和个【人,由州:。、县市?、乡镇人民》政府予以表》彰和:奖励 第二十三】条 :违反本?规定的依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】、云南?。省消防条例》。等法: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有!关规定处《罚 第二十—四条 本规定—自2006年—12月1日》。起施行 云南【省楚雄彝族自治州】人民:政府 ? 2006年】12月1日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