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葫《。芦岛市建设工—程竣工?。规划验收办法 !   葫芦岛市人民!政府令 《第94?号 现将葫芦—。岛市建设工》程竣:工规划验收办法【予以公?布自2?006年8》月,1日起施行 —       【     》  市?长 孙?兆林    【        】。二〇〇六年六月【十,一日: 第一条为保证建设!工程符?合规划许可要求规】范城:市建:设,工程规划验收行【为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!。划法、建《设工程质量管理【条,例和辽?宁省实施〈中华人】民共:和国城市规划法〉办!法等有关《规定结合本市实【际制定本办法— 第二条城市规】划区内实施的建设工!程竣工规划验收适用!本办法 第三条市!、县(?含县级?。市、区下同)—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负责本规》划区内建设工程竣工!规划:验收工作 第】四条:本办法?所称:建,设工:。程是指经城乡—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依法许可实施】的建筑工程、—市,政,公用工程、占地广告!、建筑?外装修、城市雕塑工!程和其他工》程设施 《 第五条建设单】位或个人按照—。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《。及附件、《附图要求全面完成建!设用地范围内的各】项建设工程和环境建!设,。后向城乡规》划行政?主,管部:门申请规划整体验收! 第六条 小区!。内住宅工程》按,单体工程实行—该规划项《目,。分段验收小区内的其!他单:位工程要以整体【规划验收作为竣【工验收备《案的依据 第七!。条, 单位工程》规模二等以上—(含二?等,)且:能独立划分使用【功能的?区段可实行规划【分段:验收并进《行,分段备案;》工程竣工后实—行规划?整体:。验收并进行工程竣】。工验收?备案 第八条 !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!本办法?第五:、,六、七条要求在组织!工程验收1》0个工作《日前向城乡规划【部门申请规划验【收,申请规划《分段验收和整体验收!。的工程都要填写建】。设工程竣工规划【验收申请表并提【。供该工程的规—划设:计批复、规划—设计总平面图和环】境规划图、综合管】网规:划图和?建设项目选址—意见书?、建设用地规—。划许可证、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!他应提?供的相关资料—。 : ,第九条? ,建设:单位或个人报送【建设工?程竣工规划验—。。收申请表及相关资料!1,0个工作《日内城乡规划部【门组:织规划验收》并对:整体验收合格的【工程核发《建,设工:程,竣工规划《。验收合格证对分【段验收?合,格的工程核发建【设工程竣工规—划分段验收合格证 ! :第,十条 ?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!在办公场所公—示建设工程竣工规】划验收?申请表示范文—本及具体办理建【设工程竣工规划验】收工作人员职责等】。相关材料 【第十一条 未取【得建:设,工,程竣工规划验—收合格?证或建设工》程竣工规划》分,段验收合格证的建设!单位不得《组织竣工验收或【。分段验收备案管【理部门?不予备案《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!理房屋所有权—初始登记手》续 第十二条 !违,反本办法应予以处】罚的行为按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城市规划】法、建设工》程,质量管理《条例:和辽宁省实施—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市规划法〉》办法:规定:的罚则执《行 第十—三条 市、县城乡】规划行政主管—部,门工作人员》滥用职权《、,徇私舞弊《。、,玩忽职守的由所在】单,位或上级主》管,部门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责:任 ?。 第十四条》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!体问题?由市:城乡规划局负—责解释 《 第十五条 本办!法自:2006年8月1日!起,施行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