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芦岛市【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!法
葫芦岛市】人民政府令》 ,第1:15号
现》将葫:芦岛市?城,市建设档案管理【办法予以公布自2】008年11月1日!起施行
市长 孙】兆,林
二〇〇八年十】月二:日
第一章 总 】则
第一条》 为加强全市城市建!设档案(以下简称城!建档:案)的管理充分【发挥城建档案—在,城市规划、建设【、管:理工作?中的作用为改—革开放和城市现【代,。化,建设服务《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城—乡规划法《、中:华人民共和国—档,案法及城市建设【档案管理《规定等有关规定【结合我市实际制【定本办法
第二条! 本办法《所称城建档》案,是指在城《市规划?、建设、管理及建】。。设,科,研活动中直》接形:成,的具有保《存价值?。的,文字、图纸、—图表、声像等—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!
第三条— 本办法适用—于本市行《政区域内《城建档案《的收集?、报送、保管、利用!和管:理
《第四:条 城建档》案管理实行》。统一领导、分级【管理的原则建立【以城:市,建设档案馆(室)为!中心:各有关单位档案馆】(,。室)为基础的城建档!案工作?网络凡形成城建档】案的部门《或单:位均须按规定移交】城建档?案,及有关资料》维护城建档案的完】。整统一与安全确保】城建:档案的准确、系【。统和有效利用 【
第二章 城建档案!机构与职责
第五条! 市、县级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负责本】行政区域内的—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!务上受同级档—。案行:政管理部《门的监督和指导【。
第六条 市城建!档案:馆负责?收集和保管连山【、龙港(市区)、】葫芦岛市经济—开发区、葫芦岛【高,新技术产业》。。。园区及各县(市)、!区(:开发区)所在—地的国家、省、【市重点工《程,的城建档《案
兴城市!、绥:中县、?建昌县、南票区城建!档案馆?。(室:)负责收《集和保管本地区城建!档案连山区、—龙港区负责收集和】保管:本行政区域内建制】镇,的城:建档:案
? 远《离市区?的各类经济开发区均!应建立城建档—。案馆(室)负责收】集,和保管本地区城建档!案不能建立城建档】案馆(室)的可【委托市、县级城建】档案馆?(室)?代为收集和保管本】地区城建档案—。
第七条 市、县!级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城建档案管理】主要职责是》
: (一)贯彻执!行城建档案工—作的法律、》法规:等有关政策起草【、制定城《市建设档案工—作制度;
【 :(二)制定本行政区!域发展城建档案【。工作:的长:。远目:标和近期计划;
】 (三)对】基层城?建档:案工作进行指导、管!理、协调、》监督和?检查;?。
(—四)参加建设工程】竣,工档:案的验收
第八条 !城建档案《馆(室?)的主要职责—。
《 (一)接收—、收集需《长期和永《久保:管的城建《档案及有关》资料:;
—(二)对所保存的】城,建档:。案进行科学的—整理、鉴定》、统计、安全保【管,和提供利用;
】 (《三)根?据本地?区城市规《划、建?设,、,管,理需要采取多—种形式开《发城建档《案信:息资源开《展技术?咨询服?务为:社会提供服务;【
? (四)开展【学术研究《与交流组织城—建档案专业人员的业!务技术培训
—第九条 城建档【案工作人员要忠于】职守遵守《纪律:保守秘密;具备城】建专业、档案—专,业和相关专业—知识接受《继续教育和专业【培训;取得》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!上岗
?第三章 城建档【。案编制?与报:送
:第,十条 各建设单【。位在办理建设工【程规划?许可证?前应先到城建档案】馆(室)查询施工】地段的地下管线【工程档案取得该施】工地:。段地下管线现状【资料:;并应签订》由省建设厅统—一印制的报》送工程竣工》档案责任书报送工】程竣工档案责任书要!作为规?划管理审《批部门和《建筑管理部门办理】。其建设工《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!许可证?。核验材料《之一
【。施工单位在》地,下管线工程》施,工前应当取得—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!状资料;施》工,中发现?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!时通过建设单位向】市、县?级规划?行政主管《。部门:报告
《第十一条 城建【档,案馆(室《)与建设单》位签订?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!案责任书后应—对建设?、,施工单位进行工【程档案监理和技术】服务派?专业技术《人员督促、协助其】档案人?。员,按施工进度》编制工程档》案确保建设单—位及时?编制符合科技档案案!卷构成的一》。般规定和城建—档案案卷质量—标准的?工程竣工档》。案
第《十二条 城》建档案馆《(室)接收和—管理下列档案资料
! : :(一)?各类城市建》设,工,程档案
1!、工业建筑工程(】包括厂区《和各:种地下管线工程【)档案;
【 2、民用建】筑,工程(包括》建筑区?域或:小区的各种地下管线!工程)档《案;
—。 3、市政基【础设施工程档—案; ?
4、公】用基础设施工程【档案;
—。 :5、交通基础—设,施工程档《案;
— 6、园》林、风景名》。胜建设工程档—案;
— 7?、市容环《境卫生设施建设【工程档案;》
》 8:、城市?防洪、抗震、人防】工程档案;
【 :。 9、军事工【程档:案资料中除军—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!。以外的穿越市区的】地下管线走》向和有关隐蔽—工程的位置图
! (二)城【市建设系《统各专业管》理部门(包括城市】规划、勘察》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,理、:园,林、风?景名胜、环》境卫生、《市政、公用、—房地产管理》、人防等部》。门)形成的业务管】理技术档案》
: ?。 (三)有关城市规!划、建设及管理的方!针、政?策、法规、计划方面!的文件、科》研成果和《城市历史《、自然、《经济等方面的—基础资料
— (四)建设部!、国家档《案局确定的其—他城建档案资料
!第十三条 移交城】建档案应遵守下列规!定
(一】)向城建档案馆(室!)报送的城建档【案,。和资料必须完整【准确系统《做到图表清晰—字迹工整,并—。应是原件;
—。 (二)建设!工,程竣工?图应当?与工程?实体相符采用国家】统一坐标系和高【程实测数据》(,比例尺为五百分之一!。)加盖?竣工图章同时—要有完备的签字手】续利用施工》图改绘的竣工—图必须使用》图面清晰的新蓝图;!
(三)档!案材料的整理—按照建设程序分【。别组卷按照不同专业!及工序排列使—用规格统一》的,。档,案装具符合》城建档案有关规【范与:标准;
《 (四)【在编制?成片建设的》居住小区《、住宅?和成片工业、—公,用建筑的地上、地】下,建设工?程竣工档案的基础】上建设或开发单位还!应当组织有关施工】单位编?制包括地《上、:地下:管线在内的总平【。面竣工图;
【。。 ?(五)工程照片和】实,况录像等资料—应反映工程立项【到,竣工的全部过程
】
第十四条 —。列入城?建档案馆(室—)档案接收》范围的工程建—设单位?在组:。织竣工?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!档案主管部门对工】程,档案进行预》验收预?验收:。合格后由城建档案】主,管部门出具竣—工技术档案初验合】格证
第十五条】 建设单位在取【得竣工技术档—案初验合格》证后方可《组织工程竣工验【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在办理竣工验收【备案:时应当查验竣—工技术档案初验合】格证如不能出具竣工!技术档案初验合格证!不予办理《
第?十六条 《建设单?位应:当在工程竣工验【收,。后,6个月?内,向城建档案馆(室)!报送一套符合规定】的建设工程》。档案凡建设》工,程档案不齐全的城】建档案主管部—门不予发《放由省建设厅统一印!制的辽宁省城市【建设:档案合格证并—限,期,补充
停】建、缓?建工程的《档案暂由建设单位】保管
—。 撤销单位的建设】工,。。程档案应当向上【级主管机关或者【城建档案馆》(室)移《交
第十》七条 对改建、扩】建和重要部位—维修的?工程建设单》位应当组织设—计、施工单》位,据实修改、补充和完!善,。原建设工程档案凡】结构:和平面布《。置等改变的应—。当重新编制建设【工程:档,案并在工程竣工后】3个月内向城建档】案馆(室)》报送
?
第十八条 建【。。设系统各专业—管理部门形》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!技术档案凡具有【永久保存《价值:的在: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!5,年,后按本办法规定全】部,向城建档《案馆(室)移—交有长期保存价【值的档?案由:城建档案馆(室【)根据城市建设的】需要选择接收
【 ? ,城市地?。。下管线普查》和补测补《绘形成的地》下管线档案应当【在普查?、测绘?结束后3个月—内接收进《馆(室)地》下管线专业管理单】位每年应当向—。城建档?案馆(室)报—送更改、报》。废、漏测部》分的管线现状图和】资料
》 , 房地产权属—档案的管理按城【市房地产《权,属档案管《理办:法执行
第》四章 城建档案管】理与:利用
第十九—条 城建档》案,管理应配置必要的设!施确保档案安全【保管城建档案必须专!用库房库房内应保】持适当的温度—、湿:度应有防盗、防水】、防火、防强光【、防:潮、防尘、防—污染、防有害气体和!有害生物等防护【。措施具?有相应的抗震和抵】御,其他:自然灾害的能力【库房面积应当符合】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制定【的城建档案业务规】范的要?求
第二十条 】城建档案馆(室)应!使用符合《国家:。标准的档案用品【和装具;城建档【案,管理应采用先进技】术实现?档案管理《规,范化、标准化—和现代化
第【二十一条 城—建档案?馆(室?。)对接收或收集的】档案资料应当及时登!记、整理编制检索工!具做好档案的保管】、鉴定、统计、【。编,研、保?护和利用《工作对破坏》或变质的档》案要及时采取补救】措,施
第《。二十二?条, 城建档案馆(室)!及形:。成城建档案的单【。位必须建《立健全档《。案管理制《度严格执行》国,家保:密制度严《防档案散失和—泄密
《第二十三条》 城:建档案馆(室)要积!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!做好利用《服务工作根据城乡规!划,、建设?。、管理工作的—需要开?展编:研工作主动向—社会提供服务
第!二,。。十四:条 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公民、法【。人和组?织利:用已开放的城建【档案应持有》合法证明《并不得损坏、丢【失、:涂改、伪造》、擅自提供或销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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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!。案的利?用实行有偿服务具】体收费范《围,和标准按国家和省有!关,规定执行
第五【章 奖励与处罚
第!二十六条 在城建档!案,的收集、整理—、保:护和提供利用等方】。面成:绩显著的《。单位或个人由规划行!政管理部门给予【表彰和奖励
第二!十七条 《建设:。单,位和施工《单位未按规定查询和!取得: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!资料而擅自组织施】。工损坏地下》管线给?他人:造成损失的依—法承担赔偿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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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》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!设工程?竣工验收后》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!。主管部?门,报,送有:关竣工验收资—料的由城乡规划【。。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!民,共和:。国城乡规划》法,第67条规定责令】限期补?报;逾期不补报【。的处10000元】以上50000元】以,下的罚款
第二】十九条 有》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规划行政!主,管部门依《。据城市建设档案管】理,规定第13条—规定: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员或其?他直接责任人员给】予行政处分;构成犯!。罪,的由:司法机关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! (一)【无,故延期或《。者不:。按规定归《档报送的《;
: : (?二)涂改、伪—造,档案的;
】 (三《)档案工作》人员玩忽职守造【成档案?损失的
第》六章: 附 则
第三十条! ,本办法执行中的具】体问题由葫》芦岛市城乡规划局负!。责解:释
?第三十一条 本办】法自:2008年》11月1日起施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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