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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葫《芦岛市城市》建设:档案管理办法— 葫芦岛—市人民政府》。令 第11》5,号 现将葫》芦岛:市城市建《设档案管《理,办法予以公布自20!08年11月—1日起施行 市长 !孙兆林 二〇〇【八年:十月二日 第一章 !总 则 第》一条 为加强全【市城市建设》档案(以《下简称城建》档案)的《管,理充分?发挥城建档案在【城市规划、建设、】。管理工作中》的作用为改革开放和!城市现?代化建设服》务根据中《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!划法、?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!法及:城市建设档案—管理:规定等有关规定【结合我市《实,。际制定本办法— :第二条 本办法所】称城建档《案,。是指在?。城市规划《、建设、管理—及建设科研活动中直!接形成的具有保存】。价值:的文字、《图纸、图表、—声像等各种形式的】历史:记录 《 第三条 本办【法适用于《本,市行政区域》内城建档案》的收集、报送、【保管、利用》和管理 第【。四条: 城:建档案管理实行统一!领,导、分?级管理的《原则建立以城市【建设档案馆(室)为!中心各有关》单位:档案馆(室)为【基础的城建档案工作!网,络凡形成城建档案】的部门或单位均须按!规定移交城建档案】及有关资《料,维护城?建档案的完整统【一与安全确保城建】。档案的准《确、系统和》有效利用 第二章! 城建档《案机构与职责— 第五条 》市、县级规划—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本【行政区域内》的城:建档案?管理工作业务上受】同,级档案行政管—理部门的监督和指】导 第《六条 市城》建档案馆《负责收集和》保,管连山、龙》港(市区)》、葫芦岛《市经济开发》区、葫芦岛》高新:技术产业园区—。及各县(市)—、区:。(,开发:区)所在地的国家】、省、市《重,点工程的城建档案 !    兴城市、】绥中:县、:建昌:县、南票区》城,建档案馆(室—)负责收集和保管】。本地区城建档案【连山:区、龙港区负—责收集和保管—本行政区域内建【制镇:的城建?档案     远】离市区的各类经济】开发区均应建立城建!档案馆(室》)负责收集和保管本!。地区城?建档案不能建立城建!档,。案馆(?室):的,可委托市、》县级城?建,档案馆(室)—代为收集和》保管本地区城—建档:案 : 第七条 市、县级!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!建档案管《理主要职责是 【    (一—)贯彻执行》城建档案《工作的法《律、法规《等有关政策起草、制!定城市建《设档案工作制度【;     (二】)制定?本行政区域发展城建!档案工作《的长远目标和—。近期计划;   】  (三)对基层】城建档?。案工作进《行指导、管理、【协调、监《督和检查;  【   (四》)参加?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!验,。。。收 第八条 城建档!案馆(室)的主要职!责    》 (一)接收、【收集:需长期和永》久保管的城建档案】及有关资《料;     【(,二)对所保存的城】建档案进《行科:学,的整理?、鉴定、统计、【。安全保管《和提供利用;  】   ?(三)根据本地区城!市规划、建设、管】理需要采《取多种形式开—发城建?档案信息资源开展】技术咨询服务为社会!。提供服务《;    》 (四)开展学术】研究与?交流组织城建档【案专业人员的业务】技术培训《。 第九条 城建档案!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!遵守纪律保守秘【密;具?。备城建专业、档案】专业和?相关专?业知识接受继续教育!和专业培训;取得岗!位合格证《书后方?可上岗 第三章 城!建档案?编制与报送 第十】条 各建设单—位在:办理建设工程规【划,。许可证前《应先到城建档案馆(!室)查?询施工地《段的地下管》线工程档案取得【。该,施工地?段地下管《线现状资料;并【应签订由《省建设厅统一印【制的报?送工程竣工档案【责,任书报送工程竣【工档案责《任书要?作,为规划管理》审,批部门和建筑管【理部门?办理其?建设工程规划—许,可,证和施工许可—证,核,。验材料之一 —   ? 施工单位》。在地下管线》工程施?工前应当取得施工】地段:地下管线现状资料】;,。施工中发《现未:。建档的管线》应当及时通过—建设单位向》市、县级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报告 】 第十一条 城【建档案?。馆(室)与》建设单?位,。。签订报送建设工程】竣工档案责任—书后应对建设、施】工单位进行》工,程档案?监理和技术服务【派专业技术人员【督促、协《助其档案人员按【施工进度编制工【程档案确保建—设单位及《时编制符合科—。技档:案案卷?。构成的?一,般规定?和,城建档案《案卷质量标准—的工程竣工档案 】 第:十二条? 城建档案馆—(室)接收和—管理下列档案资料】  :   (一)各类】城市建设《工程:档案     1、!工业建筑工程—(包括厂区和各种地!下管线工程)—档案;     !。2、民用《建筑:工,程(包括建筑区域】或小区的各种地【下,管线工程《),档案:;     【3,、市:政基础设施工程档】案;     4!、公用基础设施【工程档案;  【 ,  :5、交通基础—设施工程档案; 】。 ,。    6》、园林、风》景名胜建设工程档】案,;,     —7、市容《环境卫?生设施建设工程【档,案; ?     8、【。城市防洪、抗震、人!防工程档案;—     9、】军事工程档案资【料中除军事禁区和】军事:管理区?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!下管线走向和—。。有关隐蔽工》程的位置图》 :    《(二)城市建设【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!。(包括城市规划、勘!察、:设,计、施工、》监理、?园林、风景名胜、】。环境卫?生、市政《、公用、房地产【管理、?人防等?。部门)形成》的业:务管理技术档—案     【(三)有关》城市规?划、建设及管理的方!。针、政策、法规、】计划方面的文件【、,科研成果和城市历史!、自然、《经济等方面的基础】资料   》  (四)》建设部、《。国家档案局》确定的其他城建档】。案资料? 第十《三条 移交城建档】案应遵?守下列?规定     (一!)向城建档案—馆(室)《报送的城建档案【和资料必须》完整准确系》统做:到图表清晰字迹工整!,并应是原》件; ?    (二)建设!工程竣工《图应当与工程实体相!符采用国《家统一坐标系和高程!。实,测数据(比》。例尺为五百分—之一)加盖竣工图】。章同时要《有完备的签字手【。续利用施工图改【绘的竣工图必须使】用图面清晰》。的,新蓝图;   【  (三)档案【材料的整《理,按照建?设程序?分别组卷按》。照,不同专业及》工序排列使用—规格统一的》档案装?具,符合城建档案—有关规范与标准; ! , ,  (四)在编制】成片建设的居住小区!、,住宅和成片工业、】公用建筑的地上、】地下建设工程竣【工档案的《基础上建设或开发单!位,还应当组织有—关施工单位编制【包括地上、地下管】线在内的总平面【竣工图;  —   (五)工程照!片和实?况录像等资》料,。应反映工程立项【。到竣工的全部—过程 《第,十四条? 列入城《建档案馆(室)档案!接收范?围的工程建设单【位在组?织,。竣工验收前应—当提请城建档案【主管部门对工—。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!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!案主管部门出具竣工!技术档案初验—合格证 第—十五条 《建,设单位在取得竣工技!术档:案初验?合格证后方可组织】工程竣工验收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》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!时应当查验竣—工技术档《案初验合格证如不能!出具竣工《。技术:档案初验合》。格证不予办》理 ?第十六条 建设【单,位应:当在工程竣工验收】后6个月《内向城建档案—馆(:。室)报送一套符合规!定的建设工程档案】凡建设?工程档案不齐—全的:城建档?。案主管部门不—予发放由《省建设厅统》一印制的辽宁省城】市建设档案合格证并!限期补充  —。   停建、缓【建工程的档案暂【由建设单位保—管     撤【销,单,位的建设工程—档案应当《向上级主管》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!(室)?移交 第》十七条 对改建、扩!建和重要部》位,维修:的工程建《设单位应当》组,织设计、施工单位】据实修改、补充和完!善原建设工程—档案凡结构》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!应,当重新编制》建设工?程档案并《在工程竣工后3【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!(,室)报送 》 第十八条 建【设系统各专业管【理部门?形成的业《务,管理和业务技术【档案凡具有》。永久保?存价值的在》本单位?保管使用《1至:5年后按本办法【规定全部《向城建档《案馆(室)》移,交,有长:期保存价值的档案】由城建档案馆(【。。室,)根据城市建—设的需要选》择接收  》   城市地下管】线普:查和补测补绘形【成的地下管》线档案应当在普【查、测绘结束后3】个月内接收进馆【(,室,)地下管线专—业,管理单位每年—。应,当向城建《档案馆(《室):报,送更改、报废、【漏测部分《的,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!    房地产权属!档案的管理》按城市房地产权属】档案管理办法执行】 第四章 城建【档案管理与利用 第!十九条 城建档【案管理?应配置?必要的设《施确:保档案安全保管城建!档案:必,须专用库房库房内】应保持适当的温度】、湿度应有防—盗、防水《、防火、防强光、防!潮、:防尘、?防污染、防有害气】。体和有害《生物:等防护措施具—有相应?的抗震和抵》御其他自然灾害【。的能力库房面积应当!。符合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制定】的城:建,档案业务规范—的要求 第二十】。条 城建档案馆【(室)应《使用符合国家标准】的档案?用品和装具;—城建档案《。管理应采用先进技】术实:现档案管理规—范化、标《准化和现代》化 : 第二十《一条 城建档案馆】(室)对接》。收或收集《的档案资《料应当及时登—。记、整理编》制,检索工具做》好档:案的保管、》鉴定:、统计、编》研、保?护和利用工作对破坏!或变质的档案—要,及时采取补救措【施 ?第,二十二条 城建档】案馆(室《)及形成城》建档案的《。单,位必须建立健全【档,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!国家保?密制度严防》档案散失和泄密【 第二十》三条 城建》档案:馆(:室)要积极开—发档:案信:。息,资源:做好利?。用,服务:工作根据城》乡规划、建》设、管?理工作的需要开展编!研工作?主动向社会提供【服务 第二十四】条 :。中,华人民共和》。国公民?、法人和《组织:利用已开《放的:城,建档案应持有合【法证明并不得损坏】、丢失、涂改—。。、伪造、擅自—提供或销毁 第二!十五条 城建档案】的利用实行》有偿服?务具体收费范围和标!准按国家和》省,有关规定执》行 第?五章 奖励与处罚】 第二十六条— 在:城建档案的收集、】整理、保护和提供利!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!单位或个人由规【划行政管理部门给】予表:彰和奖励《 , 第二十七条 【建设单位和施—工单位未按规定查询!和取得施工地段【的地下管线资料【而擅自组织施工【。损,坏地:下管线?给他人造成》损失的依法》承担赔偿责》任 第二十—。八条 建《设单:位未在建《设工程?竣工验收后》。。6个月内向城—乡规划主管》部门报送有关竣工】。验收资料的由—城乡:规划:。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!民共和?国城乡规划》法第67条规定责令!限期补报;逾期不补!报的:处10000元以上!50000元以【下的罚款 —第二:十九条 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规划:。行政:主,管部门依据城市【建,设档案管理规定第1!3条规定对》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?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!员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,成犯罪的由司法【。机关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  !   (一)无【故,延期或者不按规定】归档报送的;   !  :(二)?涂改:、伪造档案的; !    (三—)档案工作人—员玩忽职守造成【档案损失的》 第六章 》附 则 第三十条】。 ,。本办法执行中的【具体问题由葫—芦岛:市城乡规划局—负责:解释 《第三:十一条 本办法【自2008》年11月1》日起施?行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