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《 第二章》 供水水源保护【和供:水工程建设 — 第六条 为保!障全:市人民身体》。健康和食品工—业产品质量必须保证!城市供水水源卫【生 :     (一)】严禁:在城市供水》取水:口,上游1000米【下,游100《米内的水源保—护区域?排入工业废水、生活!污水和?有害物质;在其沿】岸防护范围内禁止】堆放废渣不准设立】有害化学《物,品仓库、堆》栈或装?卸垃:。。圾、粪便和有毒物品!的码头;《现有码头不准—扩,建并做到无害作【业  《   (二)严禁】在,城市供水取》水口半径1》。0,0米水域内捕捞、停!。靠船筏?、游泳、洗衣以【。及从事可能污染水源!的,其,它活动    】 (:三)严禁在城市供】水水源及生产区外围!20米内设置生【活,居住区?。修建禽畜养殖场渗】。水厕所堆放垃—圾、粪便、》废渣:、有毒物品或铺【设排污?。管道   —  (四)严禁各自!备水源用户与城市供!水管道连通禁止【锅炉用水和》有害物质《的生产设备进水【管直接?连通:城市供水管道只【能经过储水设施间】接进水防止二次污】染, 第七《条 供水工》程的建?。设应按我市供水发】展规:划及其年度建—设计划进行 — 第八条 供—水工程的《设计、施工》应,分别由供水企业委】托有相?应资质证书》的单位承担并遵守国!家有关技术》标准和规范禁止无】证,或者超越资质证【书规:定,的,经营范围承担城市供!水工程的《设计施工任务— 第?九条 供水》工程竣工《后应按国家规定【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!验收:不合格的不》得投入使用 第十!条 凡是《新建、扩《建、:改建工程项》目需要?增加供水量》的其工程项目总【概算应包《括供水工程建设投资!   《  在?城市规划区》内凡城市公共供【水,企业:能够提供《用水的单位不得【新建、自建设施供水!;现有自建设施【。供水企业或单位应当!逐步使?用城市公《共供水?   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