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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, : : 《 第三章》 征收补》偿 》。。第十条 作出房【。屋征收决定的市【、县级人民政府对被!征收人给予》的补偿包括》 ,    《(一)?。被征收房屋价值(】即被征收房屋及其占!用土地?使用权?在不被征收的情【况下由熟悉情况【的交易?双方:公平交易方式在【评估时点《自愿交易的》金额)的补偿  !  (二)因征【收房屋造成的—搬,迁、临时安置的补】偿(具体《补偿办法另行制定】) :    (三)因征!收,房屋造?。成的停产停业损失】的补偿(具体补偿】办法另行制》定) 第【十一条?。 市、县级人民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】。人给予补助》和奖励(具体办法另!行制定?。) 第十二】条 被征收人及单!λ自管公《房承租人符合保【障,性住:房(经济适用住【房、廉租住房—、公共租赁》房)条件的经个【人申:。请并通过“三审三】公示”后可不参【。加轮候?(,摇号)按《房屋搬迁的先后顺序!分房 《 第十三条 对!被征收房《屋价值的补》偿,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!。定公: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!似房地产(即—被征收房《屋的区λ《、用途、权属性质】、档次?。。、新旧程度》、规模?、建筑结构》等相同或者相似的】房地产)的市场价】格(即被征》收房屋?类似:。房地产?在评估时点的—平均交易价》格)征?收房屋的价值由【具有相应《资质的房地产价格】评,。估机构按照市、县】。级人民?政府批?准的房?屋征收评估办法评】。。估确定 第】十四条 房屋征收补!。偿的程?序  《  (一)被征【收人协商选定房【地产价格评估机【构;协商不》。成的通过多数—(50%以》。上)决定或通过摇】号方式确定》房,地产估价《机构选定后房屋【征收:部门应当在》10日内向其出具房!屋,征,收评估委托书—并与其?签订房屋征收评【估委托合《同    (二)!房地产价格评—估,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!价值进行评估并【公示有异议的可以】申请复核评估对复】核结果有异议可【以向房?地,产价格评估专家【委员会申请鉴定 】    (三)被】征收人选择补偿【方式可以选》择货:币补偿也《可,以选择房屋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!。择房屋产权》调,换的市、县级人民政!府应当提供》就地或就近》用于产权《调,换的房屋(符—合住房保障条件的】按本办法《。第十二条执行—)并与?被征收人计算、【。结清被征《。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!权调换房屋价值【的差:价, ,。    (四)【房屋征收部门与被】征收人订《立补偿协议补偿协】议订立?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!行补偿协议义—务的另一《方当事人可以依【法向人民法院提【起民事诉《讼对不履《行人民法院》的,判决、?裁定:、调解?的一方当事人可【。由另一方当》事人申请人民法【院依法强制执行【 :   (五》。)房屋征收》部门向被征收人支】付被征?收房:屋价值补偿、搬【迁费、临时安置【费或提供周转用房】;造成?停,产,停业损失的支付【停,产停业损失补—偿被征收人在补偿】协议约定的搬迁【期,限内完成搬迁政府对!被征: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!    (六)房!屋征:收部门与《被征:收人在征收补偿【确定的签约期限【内达不成《补偿协议或》。者被征收房屋—所有:。权人不明确的—由房屋征收部门报】请作出房屋征收【决定的市、县级【人,民政府?作出:。。补偿决定并》予,以公告被《。征收人应在补—。偿决定确定的搬【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!征收:人在法?定期限内不申请【行政复议《或者:不提起行政》诉讼在补偿决定【。规定的期限》内又不搬迁的—由作出房屋》补偿决?定,的市、县级人民【政府依法申请—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】 ,。  :  (七)房屋征】。收部门建立房—屋征收补偿档案并】将分户补偿情况【在房:屋征收范Χ内向被】征收人?。。公布:审,计机关加强对—征收补偿费用管【理和使用情况—的监督并公布审计】结果: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