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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临沧市住房公【积金管理办法 ! 第一章 总 则 ! 第一条 为—加强:住,房公积金《的,管理,保障住房【公积金缴存者—的合法权益,—促进:住房商品化、社【会化加快住房建【设根据?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!及建:设部、财政部、中国!人民银行关》于住房?公积金管理若—干具体问题的指【导意见的规定结合临!。沧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第二条【 ,本办:。法适用于《本市辖区内住—房公积金缴存—、提取、《使用、管理和监【督 ?第,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!房公:积金是指单位及其】在职职工《按职工工资》收入总额一定比例】缴存的一种长期【住房储金属》于职工个人所有 】 第四条 》缴存住房公积金【的对象?和范围是国家机关】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!。业、城镇《。集体企业《、外商投资企—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!其他城镇企业、民办!非企业单位、社会】团体等单位和职工 !     》。已,。离休、?退休职工不参加住房!公积金 第五条 !住房公积金的管【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!理委员会《决策: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!。。。心运作、银行专【户存储、财政监督】。的原则 《 第:六,条 住房公积金专项!用于职工购买、建】造、翻建《、,大修自?住住:房任何单位和—。。个人不?得,。挪作他?用 ?第七条 《住房公积《金存、贷款利率【按照中国《人民银行规》定的利率执行 】第二章 机构及【其职责 第八条】 成立市住房公积金!管理委员会作—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管!。理的决?策机构市住房公积金!管理委员会由—市人民政府负责人】、市建设、财政、人!民银行等有》关部门负责人—、工会代表、职【工代表和单》位代:表以及社会知—名人士有关方面的】专家等组成委员由市!人民政府任免 【 第九?条 住房公积—金管理委员会应履】。。行以下职责  】   (一)—依据有关法律—、法规和政策—制定和?调,整住房公积金—的具体管理措施并】监督实?施 ? ,   (二)根据条!例规定合理确定住】房,公积金?缴存比例   】  (三)确—定住房公《积金:的最高贷《款额度  —   (《四)审批住》房公积金归集、使】用计:划     【(五)审议住房公】积金增值收》益分配方案  】   (六》),。审批住房公积金归】集、使用计》。划执行?情况报告  【   ?(七:)市人民政府—赋予的?其他职责 —第十条? 市住房《公积金?管理:中心是直属市人民】政府的不以营—利为目的的》独立的事业单位 】     市—住房:公积金管理》中心按照“统—一制度?、统一管《理,、统一决策、统一】核算”原《则负责对全市—7县:1,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】、提:取,。、使:用,、管理和监督;对7!县,1区管?理,部的人、财、—。。物,实,行统一管《理 第十一条 市!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!履,行以下职责   !  (一)编制、执!行住房公积金的归】集、使用计划  !   (《二):负责:记载职工住房—公积:金的缴存、提取、】使用等情况 】    (三—)负责住《房公:积金的核算》   《 , ,(四:)审批住房》公积金提取》、使用  —   (五)负【责住房?。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!    》 (:六):。编制住房《公积金归集》、使用计划执—。行,。情况的报告   !  (?七)承办市住房【公积金管委会决定】。的其他事项》 第十二条 【市住房?公积金管《理中心应当》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与】市住房公《积金管理委员—会指定的受委托银行!签订:住房公积金业—务委托?合同并在受托—银行开?立住:房公积金缴》存专户、委托贷款】户和增值收》益户 第三—章 缴 存 第十!三条 ?各单:位应当?到住房?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!缴存登?。记经审核后》为本单位职》工设立住房公积金】账户记载《住房公?积金缴存、》。提取等情况每个职】工只能有《一个住房公积金账】户   》  新设立单位【应当自设立之日【起30日内到当地】住房公积金管—。理中:心办理住房公积金】缴存登?记手续并《到受托银行为本单】位职工办理账户设】立手续 《    《 ,单位:。发,生变更、终》止的应在30日内由!。原单位或者》清算组织到住房【公积金管理中心【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!手,续,并办理职工住房【公积金?账户的转移或封【存手续 》第十四条《 住房公积金管理】中心应当建立—职工住?房公积金明细账记】载职工个人住房公】积,金的存储、转移【、,封,存和支付等》情况 第十—五条 单位和职工缴!存,住房公积金的—。基数 ?   ? , (一)财》政拨款的行政事业】单位:和职工以《职工本人当年1【月份工资应发数为缴!存基数     !(二)非财政供养单!位和职工的缴存基数!不得超过《职工工作地所在市】统计局公《布的上年《度职工月平》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!月平均?。工资3倍高于3倍】的,按3倍?基数计?算 第十六条 缴!存比例单《位和职?工各为5%有条【件的单位《经市人民政府审核报!省人民政府批准可】适当提高缴》存比:例,但最高不得高于1】5% ? 第:十七:条 新参加工—作,的职工?从参加工作第二个】月开始?缴存住房公积金 】     单位新】调,入和:录用的?职工从调入和录【用,。。发放工资之月起缴】存住房公积金— :第,。十八条 单位和【职工应按月》缴存住房《公积金缴存程序如下!     (【一):。。由财政?负担实行财政—统发工?。。资的:单位和?职工:由,当地财政代扣—代缴住房公积金 !    (二)由】财政负担不》实行财政《统发工资的单位【和,。。职工由?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住!房公积金   】  (三)非财【政供养单位、—各类企业以及中央、!省驻临沧市的—单位和?职工由单《位代扣代缴住—房公:积金:    》 (四)缴》存时:间每月1日至1【5日由单《位将为职工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!代扣:职工的住房公—积金一并缴至住房】公积金管理中—心在委托银行的【住房公积金专—户;超过15日按本!办法:第四十?七条规定处》置 : 第十九条 单位】为职:工缴存的住房公积】金按下列规定列【支     (一!),财,政全额拨款的—行政事业单位每年在!财政预?算安排?经费中列支 —     (二)】财政定额或定—项补助的事业单位按!财政核定的补助标准!由,财政和?单位在预算》和费用中列支 【     (三)非!财,政供:养单位在费用中【列支 《    (》四):。。企业在成本中列【支 第二十—条 职?工个人缴存住房公】积,金不计入个人当月】。的工资?、薪水收入免征个】人所得税 —第,二十一条 对—缴存住房公积金确】有困难的单》位经本单位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!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!公积金中心审核报住!。房公积金管理委员】会批准后可以降【低缴存比例或者缓】缴待单位经济效益】好转后再提高缴存】比例或者补缴缓【缴数缓?缴时间不得超—。过,1年,?每3年?只能申请1次 】。第二十二条》 住:房公积金自存入【。住房公积金专户【之日起计息按—年计算每年6月【30日为结息日住】房公积金的》结算年?度自每年7月1【日起至?下,一,年的6月30—日止 第二—十三条 职工与所】在单位终《止劳动关系》包,括职:工调动?、辞职、解聘、辞退!、开除等其已缴【存的住房《公,积金本息不得提取】所在:。单位:应当在3《0日内?到住:房公积金管》理中:心办理?职工住房公积金账】户转移或者封存手】续,;职工?被重:新录用时录用单位应!当自:录用之日起》3,0日内向《住房公积金管—理,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!积金账户《启封、?转移手续 第二】十四条 为保障【职工合法权益企【业因合并、分立、】撤销:、破产?。、解散在改》制方案上报政—府有关部门审批前】应征求所《在地住房公积金管】理部门?的意见 第二十】五条 市《。住房公积金》管理中心应建立住】房公积?金查询、对账制【度为职工提供查询、!对账服?务每:年与单位和职工个】人对:账,一次在?住房公积金》。年度结息《时间内向单位—发放:对账单核对 —     市住房】公积金管理中—心和下设管》理部应当为》缴存住房公积—。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!房公积金的有效凭】证 : 第四章《 提取和《使用 第二十六】条, 住房公积金管理】中心编制住房—公积金的提取、【使用计?。划应当?优先保证职工—按规定提取住—房公积?金 第二》十七条 符》合下列情形之一的】职工可以提》取,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!中的储存《余额  》  : ,(一:),购买、建《造,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!房的  》   (二)退休】的     【(三)?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!与所在单位终止【劳动关系的  】   (四)被【。。所在:单位开除、辞退【或者自动辞职等原】因与所在单位终【止劳动?关系后?未重新就业》。2年的 》。    (五)出国!或者出境定居的【。     (六)!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!贷款本息《的     【(七:)房租?超出家庭工》资收入25%的和被!纳入本市《低保范围《的职工    】 (八)法律、法】规,规定的其他》情形 ?     职—工在职期间死—亡的其继承人或【者受遗赠人可以【提取该职工住房【公积金账户》的储存余额无继承】人或:者受遗赠人》的其余额纳入住房】公积金增值收益账】户 第二十八条】 提取额度 — ,    (一)职工!购,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!修自住住房时未【申请个人住房公积】金贷款的购房以签】订购房?合同之日、》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!住住房以有关—批准部门《批准之日《。起一年内可以提取】本人:。及其配偶、财产共】有,人住房公积金账【户中:储存余?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!的书面?同,。意原则上只》。能支取一次住房【公积金以后年度所】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能!到法定?退休时连《本带息一次性返还本!人     (】二)依照第》二十七?条(六)款规定提】。取职工?本人及其配偶住【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累!计,不得超过偿还—。住房贷?款本:息  《。。   (三》)依照第二十七条(!七)款规定房租【。超过家?庭收入50%提取】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!公积金储存余额【支付房租的不得【超过合同期内实【际已:支付房租总额;【被纳入低保范—围的提取职工—。本人及?配偶住房公积金储存!余额不得超》过本:办法:实施后并被纳入低】保,范围期间已支付【的房租总额 【。   ? (:四)依?照第二?十七条(二)、(】三)、(四)、【(,。五)款规定职—工提取?住房公积金后住房公!积金中心应》同时注销《其账户 》。第二十九条》 按本办法》第,二十七?、,二十八条规定提取住!房公:积金账户《中储存余额》的职工所在单位【应当予?以核实并为提取【人出:具提取证明 【 ,   ?按,本办法规定提取的住!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!。人所得税 》 第三十条 —缴存住房《公积金的职工购买】。、,建造、翻建、大【。修自住?。住房时可以向住【房公积金管》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!金贷:款 第三十一【条 住?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向!中低收入《职工家庭倾斜—。。的政策 第三【十二条 住房公【积金管理中》心在确保《。贷款安全前提下应】当简:化手续提高》办事效率 第三十!三条 申请人申请】住房公积金贷—款的担保《可以采取抵》押、质押《和保证方式 第】。三十:四条 ?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!办法:由市:住,房公积金管》理委员会另行制定规!范性文件公布施行】 第三十五条【。。 住房公积金管理】中心根据《住房公积金年度【使用计?划在确保正常支付和!贷款需要的前提下经!住房公积金管委会】批准可以购买国债 !     住房公】积金管理《中心不得用住房公积!金及:其收益为《单位和个《人提供?任何:形,。式的经济《担保 第五章【 管理和监督 第!三十:六条 住房公积【金,管理中心应当—建立、健全内部【的管理、监督、检】查和财务会计—制度:建立管理信息—系统和个人查—询系统?逐步实现管理工作】规范:化、科学化 — 第三十七》。条 :住房公积《金的增值收》益是指缴存住—房公积金存款取得的!利息:收入、住房公积金】贷款取?得的利息收入及【其他收入(罚息【收入、罚款收入【) 第三十【八条: 住房公积金的【增值收益应当存【入住房?公积:金,管理中心在受—托银行开立的—住房公积金》增值收益专户—用,。于,建立住房公积金【贷款:风险准备金、住【房公积金管理—中心的管《理费:用、建设城市廉租】住房的补充资金和】上,交省财政厅监管费】 第三十》九条 增值收益的】分,。。配按60%提取住】房公积金贷款风【险准备金按30%提!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!心,的管理费用、按6%!提取建设城市廉租住!房的补充资金按4】%提取上交省财政】。厅监管费 》 ,。第四十条 住房公】积金管理《中心的管理费—用由住?房公积金管》理中心按《规,定的标准编制全年支!。出预算报同级财【政部门?批准后从住》房公积金增值收益】中上交财政由财政】。拨付 第四十一条! 住:房公积金《管,理,中心应当接受—同级财政、审计部】门的监督、检查定】期向同级财政部【门,报送财务会计报表财!务会:计报表包括住房【公积金?财务收支预决算、业!务收支预决算—、住房公积金管理】中,心费用预决算及相】。应情况说明书 【 第:四十:二条 ?住房公积金管—理中心应当建立住】。房公积金年审制【。度督促单位按—时履行本《办法:。规定的义务   !  职工有权督促所!在单位履行本—办法规定的》义务对其《。挪用住?房公积金的有权向住!房公积金管理—中心或有关部门举】报, 第四十》三,条 住?房公积金管理—。。中心应当《按委托合《。同对受托银行公积】金运营?情况进行检查—并且督促受托银行及!时,办理住房公》积金:有关业务 》。     受托【银,行应当按时向—住房公积金管理【中心:提供合同约定的业】务资料? 第?四,十四条 《住,房公积金《。。管理中?。心应按季向市人【民政府报《送住房公《积金统?计报表并上报—。住,。房,公积:金上级主管》部门 ? 第四十五条— 住房公《积金管理中心应于】每年3月将上年【度住房公积金归【集和使用情况向社会!公布一次 第四】十六条 职工有【权向当地住》房公积金管理中【心或者受托银行查询!本人住房公》积金存?储情况住房公积【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!。行不:得拒绝 》    职工、【单位:对住房?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!余额有?。异议的可以申请【受托:银行复?核对复核结果有【。异议的可以申—请住房公积》。金管:。理中心重新复核【受托银行、住房【公积金管理》中心应?当自收到申请—之,日起:5日内给予》书面答复 》 第六章 罚 则 ! 第四十七》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!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!理中心依照住房公积!。。金管理条例的规【定分别处理》   《  (?。一)不办理住—。房公积金缴存登【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!工办理住房》公积金帐户》设,立手续的责令限【期办理;逾期不办】理的:处以1万元以上5万!元以:下的罚?款     (二!)未:缴存或少缴》住房公积金的责令其!限期补缴欠缴的住房!公积金;逾期—。拒不补缴住房公【积金的可《以依法?申请人民法》院强制执行  】  : (三)《未给职工个人—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!的转移或封存、启】封手续的责令限期补!办    — (四)将住房公积!金挪作他用的责令限!。期归还本息有—违法所得的没收【违法所得《并,记入其他收入—。     有】前款第四项行—为的可由有关部【门按管理权限—对单位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第四十八—条 各县(区)【人民政?府应:按本:办法规定每年足【额安:。排应:。负担的住《房公积金预算不【。得发:生拖:欠;如?果发生?拖欠且不能按约定和!协议按时归》还的由市级财政【统一从对有》关县(区)体制补】助或转移支付补助中!直接代扣住房公积金! 第四十九条 】违反本办法规定【对挪用或者》是批准挪用住房公积!金,且不能按协议—归还或不《予纠正的对负有责】任的主管《。领导和?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】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;尚不够【刑事处罚的给予【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!处分 第》五十条? 职工违反本办法】规定提取本》人住房公积金—。账户中储存余—额的, 住》房公积?金管理?中心应?。当追:回所提金额 【   ? 职工采取欺骗手】段获得住房公积【金贷款?的住房公《积金管理中》心,应当:追回被骗取的住房公!积金贷款本息—;构成犯罪的—追究刑事责任— 第?。五十一条 受托银行!和住房公《积金管理中心违【反委托合同的—约,定或有其他过—错行:为应:当根据依照委托合同!约定追究《其违约?责任    【。。 受托银行在—承办委托合同约定】的业:务时违?反有关住房》公积金管理和—金融法律、法—规的在全额》。收回:违规:贷款:本息的同时金融监】管部:门应当依《法,予以处罚情节严重且!不及时纠正的住房公!积金管理中心有【权解除委托合—同 第五》十二条 住房公积】金管理中心》未在规定时间—内向社会公布住房公!积金归集和使—用情况的或》者,故意隐瞒事实向社】会公布?假情况的对其负责人!和直接责任人—员依法给《。予行政处分 —。 第五?十三:。条 住房公积金【管理中?心及其工《作人员违《反本办法规》定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!公积金管理委员会】责令追回被挪用的住!房公积金本息;造】成损失的依法承【担赔偿责任》;对直?。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员依?法给予处分;—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。    》 (一)挪用—住房公积金的—; :     (—二)用住房公积【金为他人提供担【保的; 》   ? (三)玩忽职【守徇私舞弊造—成住房公积金损失的!。 第?七,章 附 《。则 ?。第五十四条 本【办法由市住房—公积金?。管理中心负责解释】 第五十五—条 本办法》。自发文之日》起施行原临沧地区住!房公积金缴存提【取管理暂行办法【(临署办发〔20】。04〕43号—文)同时废止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