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
?
葫《芦岛市城市河道管】。理暂行办法
【
葫《芦岛市人民政府令】 第141号现将】葫芦岛市城》。市河:道管理暂行办—法,予以公?布自2012年2】月1日起《施行
【
代市长— , 都本伟
二【〇一一?年,十二月三十》日
第一章【 :总 则
》
第一条 —为加强城市河—道管理保障城—市防洪安《全充分发挥城市河道!的综合?效,益根据中华人民【共和国防洪法、中华!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!条例及?辽宁省河道》管理条例等有关【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
】
第二条【 在本《市城区河道管理范】围内进行规》划、整治、建—。。设和保护活动—必须遵守本办法【
】本办法所称》城区河道管理范【围是指在城市—规划:区,内的河段
!。
第三条 【 ,城区河道管理贯【彻,以防:。御,、减轻洪涝灾害为】主的方针坚》持统一规《划、综?合利用的原则
!。
:
第四条 】城区:河道维持现行管辖范!围
》 市住房【和城乡建设委—员,会的管辖范围—
》 五里》。河锦西天然气有限】责任公司化》肥铁路?桥至龙港区》茨山北桥《;
《 连山河】连山区东城北河桥下!游闸坝?前至连山区锦东村】;
— , 茨山河龙港【区海辰路《高架桥?至龙湾公园
【 连【。山区河道管理—部门管辖范围
【
【连山河龙王庙—漫水桥(太平—桥)至东城北—河桥下游《闸坝前
【 龙港—区河道?管理:部门管辖范围
!。 五—里河:龙,港区茨?山北桥至《稻池村入海口;
】
:。 连山河连!山区锦东村》至渤海锦州湾入海口!;
【 茨山《河东:砬,山至:。龙港区海《辰路高架桥;龙湾公!园出口至《龙港区稻池村—入海口
】 郊区河段由】水利:部门:负责管理
第二章! 城区河道—管,理
第五条 【 有堤防的城区河】道其管理《范围为两岸堤防【间的水?域、沙洲、滩地【。(包括可耕地)、行!洪区、两岸》。堤防及护堤地
】
无堤!防的城区《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!历史最高洪水—位,或者设计洪水位【确定
! 第:六条 《按规划?修筑的两岸》大堤之间为城—区河道的行洪范围无!堤河段?可按设计《洪水位确《定行洪范围
【
?
第七条 】城,区河道护堤》地,范,围为堤?防,。背水:坡脚处?外延20米防—潮,堤护:堤地为背水坡—脚处外延20米迎水!坡脚处外延4—。。0米
—
: 第八条 【城区河道护》堤地:外延100米为【河道:保护范围边线任何】单位:和,个人不得在》其范围?内从事污染水资源、!危害水?利工程?安全的活动》
【 第九条 城区河!道和:河堤护堤地护岸【工程:及河道滩地的—砂、石、《。土料由河道》管理部门统一—规划、整治》和管:。理
】 第十条 —在城区?河道管?理范围内《禁止下列活动
【
《 (一)—修建:套堤、围堤、阻水渠!道、阻水道路等妨】碍行洪的建筑物、构!筑物以?及,。从事影响河》势稳定、危害河岸】堤防安全《和其他?妨碍河道行洪的活】动;
— (二)弃】。置矿渣?、石:渣、煤灰、泥土【。、垃圾等;
【 —。(三)种植高—秆,农作物、芦苇、杞柳!、荻柴和树木(【不含护?堤护岸林《),。;
《 》(四)设置拦河渔】具
!第十一条《 在城区河道堤防!和护堤地《禁止建房、放牧、】开渠、打井、挖窖、!葬坟、晒《粮、存放《物料、开采》地下资源、进—行,考,古发掘以《及开展?。集市贸易活动—。
,
— 第十二条 【城区河道内已经【。设置:的影响?行洪的障碍物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防洪法第四》十二条规定按照【“谁设障谁》清除”的《原则限期清除逾期】不清除的由河道管理!部门组织强行清除】。所需费用由设障【者承担?。
】第十三?条 在城区河道】管理范围内》设置:。各类建?筑物、设《。施、附属物》及施工现《场需占?用水域、陆域的按】照,关于统一全省占河费!等河道行政事业性】收费标准有关问题】。的通知(辽政发〔2!00:0〕4号)规—定须向河道管理部】门缴纳占河费
】
?
第十四条【 在城区河道的行!洪,范围及防潮堤内外】开采:砂、石?、土料须《经河道管理部—门批准但不得—影响河势变化—、,河道行洪和危及【堤岸、水工建筑【物,、铁路、公》路交通的安全
!
第十五】条 在城区河道】管理范围内禁—止堆放、《倾,倒、掩埋《、排放污染水体【的物:体禁止在城区河道】内,。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!有毒污染物的车【辆,、容器?。和其他有《毒有害物品》
】凡向:城区河道排放污水、!废液都必须》遵,守中华人民共—。和国环境保护法、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水:污染防治法和辽宁省!环,。境污染物排放—标准的有关》。规定河?道管理部门要协【同,环保部门《进,行监:督、:管理一时达不到标】准的要限期治理
!第,三章 ? 工程管《理
第十六条 】 修建穿堤》跨河:工,程及:防,护设施?必须:做出设计按分级管理!权限报?水利部门审批—工程在市区河段和铁!路、公?路、输?电线路及输油管【道附近的由》水利:部门会同住房和【。城乡建?设及有?关部门审批;工【程竣工后必须验【收合格方可》投入使用并由建设单!。位负责?管理和维修》。确,保堤防安全》。
?
》第十七条 按规划!修,建的河道堤防、护岸!工程、铁路、公路】、桥涵、输电线路、!输油管道等穿堤跨】河建:筑物必?须,。严,加,。保护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准在工》程周围和堤坡、【堤炕上取土》、挖:。洞、扒堤、建窑、放!牧,。、开沟、打井、【建房、埋坟、—爆,破、:堆放杂物也不准【借故进行危害工程】的,活动
【
第十八条【 城区河》道堤坡只准种—植草皮或紫穗槐【等灌木?严禁种植乔》木既有的乔》木林要限《期由林木所有者【连,。根清除并填土夯实恢!复堤防设计标—准逾期不清者统【一由河道《管理部门没收、【。处理
》
第十九条! :城区河道防洪—工作:。要严格执《行高度集《中、统一指挥和分级!负责、分《段包:干的原则要服—从统一调度听—。从指挥不《准,擅自堵?截水:流或扒口放》流沿河受堤》防保:护的单位《和个人必须无条件地!承,担,防汛抢险《和维修工程义务
】
第四章 奖励】与,处罚
《第二十条 模范遵!守本:办法或对《违,反本:办法的行为进行举】报做出显著成绩的】单,位或个人《河道管理部》门要:给予表?扬或物质《奖,励
:
【第,二,十一条 》向城区河道和排【水沟:渠排放淤积》物的单位要对受害单!位和:个人赔偿经济损【失,。并,向县(区《)以上河道管理部】门缴:纳清淤费清》淤费:的收费标准》按排入河《。道内:的淤积物体》积计收
】
第二十—二条 ? 未:经审批在城区河【道的行洪范围及防潮!堤内:外擅自开采砂、石、!。土料造成河道险工】或损毁工程的由开采!单位或个《人赔偿?损失
【
: 第二?十,三条 《对违:反本:办法关?于,城区河道、工程管】理的单位或个人【除限期排除障—碍、修复工程—、赔偿?损失外并根据—。情节轻重给予行政】处罚;后果严重【的由:司法机关《追究刑事责》任
:
第二!十四条 《。 对不服从防洪【调度命令玩忽职守造!成重大事故或有意制!造纠纷的单位、个】。人要:追究:。责任;后《果严重的《要给:予行政处分直至追】究刑事?。责任
】 第二十五条 !造,成城区河道水体【严重污染的依据中】华人民共和》国水污染防》。治法及中华人—民共和国水污—染防治法实施细则】等,有,关规定进行处—罚
!第二十六条 【对拒绝、《阻碍持?执法证件的城区河】。道管理人员执—行任:务或无?理取闹打骂》。城区河道管理—人员的由公》安部门处理逾—期,不履行行政处罚决】定拒交罚《款,的河道管理》部门可申请人民【法院强?制执行
》
《 第二十》七,条 河道管理部门!机关的工《作人员以及城区【河道监?理人员?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徇私舞弊的由其】所,在单位或者》上,级主管机关给—。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!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第?五章 ? 附 则》
第二十八—条 兴城》市、建昌县、—南票: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!本地区河道管理实施!细则
】 第二十九条 】 本:办法执行中的具【体问题由市住—房和城?乡建:设委员会《负责解?释
!第,三十条 本办法!自2012年—2月1日起施行
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