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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葫芦岛市城市园林!绿化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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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布单位 葫!芦岛市人民政—府
发文【。字号 葫芦岛市【人,民,政,府令第2《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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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布时—间 2001—-0:4-1?。。7
?第一条? ,。为加速城市绿化事】业发展美化》生活环境改善—生,态条件把我市建【设成为?园林式现代》化沿海开放名城【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!条例:和辽宁省城市园【林绿化管《理,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!定本办法
—第,二,条 本办法》适用:于本:市城市规划区域及县!城和建制《镇,内的绿地建设和【绿化管?。理
第三条 本办!法所:称,。城市园林绿地范【围包括
】 (一)公园、【动物园、植物园、】。。。陵园、广场以及街】道和沿河两侧的公共!绿地;
【 (二)居—民区和?国家机关、》社,会团体?、驻:地部队、《企事业?单位的专用绿地【;
(】三)改善城市自然】条件和安全、卫生】。条件的防护绿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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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?)为城市绿化用于培!育各种苗木、花草】和种子的苗圃、【花圃、?草圃:的生产绿地;—
(五】)风景林《地或其它应划为绿地!的范围
第—四条 ?城市人民政府统一】领导本辖区》。的园林?绿地规划和》绿化管理工》作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负责组—织城市绿化发展规划!。城市园林《。绿化主管单》位应做好规划—的实施和《日常:管,护工作
第五条城!市人民政府号召【和开展社会性的全】民义务植树活动城】市内一切单位—和个人均有参—加,。城市:园林绿?化建设?的义务和自觉履【行园林绿地保—护的责任
— 《为加速城市绿—化,进程鼓励《和,提倡社会捐助活【动
第六》条 :本市大力实》施城市?绿化工?程城市新建》区绿地?面积必须《保持与总用地面【积比:例的35%以上【;旧城区实施改造】后不得低《于25%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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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《 ,城市开发建设中【新建、扩《建,工程的建设单位按规!定标准面积少留或不!留的:其差额?部,分或:未留面积按每平方米!20:至25元《。的计算数《额一次?性,向城:市园林绿《化主管单位交—纳绿化建设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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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》城市规定《范,围绿地?由有土地使用—权的:。单位负责承担—绿化任务在》规定期?。限,内应:绿化而未绿化的按】面积每平方米1【5元的?标准:交纳绿化建设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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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九条 年度内按义务!植树分配《。给各单位《的植树?任务均应在规定期限!内按标准《完成确?保成活率因故不能】完成任务或》未经批准拒》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!。位执行省有关城市】义务植树绿化费的规!定按:。。每年每人植树—3至:5株的劳动量折算1!至3个?工日每年《每人交纳20至【60元的绿》化费:其中:未经批准拒不履【行植树义务》的单位按其未—尽义务实际人数根】。据绿化费标准—的2至?3倍交纳绿化费【
第十条 城【市规划确定》的留用绿地任何单位!和个人无权占用或】改作他用《确,因城市开发建设需要!必,须,占用的要经城市建设!行政主?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!请市人?民政府?批准
第十—一条 城市园林【苗圃、?花圃和草圃用—地不得低于》城区:面积的3%且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!意占:用确因城市开发建】设,需要欲占用单—位必须向城市规【划主管单位申请【并经:城市园林绿化主【管单位批《准同时?要另行征地补—。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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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—。城,市,新,。城,区建设?和旧城区改造的【新建:或扩:建工程项目其绿地】绿化工程《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!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未!经城市规《划和园林《。绿,化,主管单位审核同【意任:。何工程项目不准【投入施工建设绿【地绿化工《程不:能晚于主体工程竣工!后的第一《个春季绿化》季节
第十三条 !城市建?设工程?。投资中应包含绿地绿!化工程建设费—用,具体执行《标准为土《建工:程总造价《的4%.建设—单位应当在》开工前向城市—园林绿化主管单位】一次性预交待绿化】工程开?工直至完工分期退】还本息?
:第十四条 城市新建!道路、?立交桥和沿》河两侧应合理留用绿!化绿地其《中新建干《道预留绿地宽度不得!少于道路《总宽度的《25%.
第【十五条 城市园林】绿地:的绿化工程设计必须!委托:具有:相应资格的设计单】位承担设计》任务设?计方案须经城市建设!行政:主管:。部门同意并报—请市人民政府批准】后实施原设计—方,案需修订时应由【批准机关《审批
第十六条】 城市绿化工程施】。工必须由《取得相应资格—证,书的单位竞》标承担施工任—务工程竣工由政府】组织相?关部门和单位—进行验收《未经验收合格—的不准交付使用【
第十七条 城市!公共绿地、生产【绿地和防《护绿:地除省和国家另【有明:确规定?。外均由?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】。单位负责管护专用绿!地由土地使用权单位!自行管护并接受【市城市园林绿—化主管?单位的?指导、检查和监【督
第十》八条 城市》内各种权属的—树木任何单位—和个人?均不准擅自砍—伐或移植确需砍【伐或移植的必须【经城市园林绿—。化,主管单位确认—审批同时《应对砍伐树》木交纳补偿》。费
第十九条 】任何建设《单位和?个人不准《占用或损《。毁园林绿地确因建】设非占不可》。时必须报请》城市园林绿》化,主管单位同》意并经建设行政主管!部,门批准并对占用或损!毁面积?按省规定标准予【以,补,偿临时?。。占用园林绿地—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!行向城市园》林绿化主管单位【交纳绿地占用费和修!复,费在绿?地恢复?验收后退《还修复费《
第二十条 城】市内种植的树木、】花草:电信、交通等部门和!公安机关因维护管线!、建:设工程、《交通安全等需要【。必须实施伐除—、修剪、损毁行为】。的应提前向城—市,园林绿化主管单【位申请按规定标准】交,纳补偿?费并在批准实施【单位的指《导下进?行先有管线的城【市园林绿化单位负】责定期?修剪
第二十【一条 禁《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!园林绿?地范围内实施的捕】杀动物?、开荒种植、挖【沙取:土,、埋坟烧纸、—堆积物资、排—。放污物、损坏植物等!。行为
《第二十二《条 市城市园—林绿化?主管:单位对百《年以:上古树、稀》有名木?以及有?纪念意义的花木应建!。立档案、设置标志重!点保护严防毁坏和砍!伐
第二》。。十,。三条 在公园、风】景,名胜区开《设的饮?。食、照相、售货等服!务摊点未经市—城市园林绿化主管单!位同意工商》等其他部门不得办理!营业手续
第二十!四条 对《认真执行本办—法在城市绿地管理和!绿,化建设工作中做出优!异成绩?的单位和个人市【人民政府给予表扬或!奖励
《第二十?五,条, ,对违反本办》法第十条《、第二十条规定【的城市园《林绿化主管单位【应责令限期退—。还恢复原状》对非经营性》。。行为并可处以10】0元以上1000元!。以下的罚款;—对经营性《行为且有违法—所得的并可》处以违法所得—1至3倍的罚—款最高?限额在3万元以下】;对经?营,性行为无违法所得】的并可处以100元!以上:1万元?。以下罚款;造成【损失的当事人—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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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对违!反本办?法第十八条、第【二十条、第二—十,二条:规,定的由城市园林绿化!主管单位责令停止】侵害对?非经营性行为并可处!以100元》以上1000元以下!的罚:。款;:。对经营性行》为且有违法所得的】并可处以违法所得】1至3倍的》罚款最高不》超过3万元;对【经营性行为但—。无违法所得的—并可处以10—0元以上1万元【以下罚款《;造成损失的应【当承担赔偿》责任;应当给予治】安管理?处罚的?依照治安管理处罚】条例的有关》规定处?。罚;:构成犯?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第二十七条】。 城市园林绿化主管!单位在实施行政【处,罚时必须严》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的!规定其行政执法行为!受政:府法制监督》
第二十八条 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,负责组织《制定实施本办—。法应予补偿》和赔偿的具》体执行标准并—在制发?10日内《。报送市政府法制部】。门备:案
第二十—九条 ?本办法未《尽事宜按国家和省规!。定执行?
第三《十条 本《办法执行中的具体】问题由市建设委【员会负责解释—原锦西市城市园【林绿化?管理暂行《。办法(锦政发〔【1991《〕24号)》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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