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葫芦岛】市水利建设基—金筹集使用》管,理暂行办《法
颁布】单位 葫《芦,岛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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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字—号 :葫芦:岛,市人民政府令第2】8号
—颁布时间 》。2001-》09-13》
第一条 为【加快全市水利建【设步:伐,提高水利工程设施】抗灾:减灾的防护》能力缓解城》乡水资源《供需矛盾根据辽【宁省水利建设基金筹!集使用管理》暂行办法的规定结】。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!。法
第二条— 水利建设基金是】经,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!筹集和建立》的专门用于本行政】区域:内水利建设的基金】
第三条 市【及县:级(合县级市、区下!同)人民政》府应当加强对水【利建设基金筹集【、使用和管理的【领导各级财政、计】划、水利、审计等】有关部门《在同级政《府的领导《下按照各自职—责做好水《利建设基金的—筹集、使用、管理和!监督工作
第四】条 市?、县级水利建设基金!的来源?
(【。一)从市《、县:级收:取并归其使用的政】府性基金(收费、附!加)中提取3%【作为水利建设基金政!府性基金包括—。公路建设基金、车辆!通行费、《公路运?输管理费《、地方交通及—公安:。部门的驾驶员培【训费、市场管—。。理费、个体工商【业管理?费、征地管理—费、市政《设施配?套,费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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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河道】工程修建维护费和水!。利专项建设基—金市、县留成部分】
(【三):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过!程中发生的银行【。利息
第五条 】市、:县两级财《政部门应《。当在:。。每年12月底向【本级人民政府报告】水利建设基》金收:支情况?
第六条 —水利建?设,基金的主要用—途
(】一)重点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】;
— (二)河道防【洪工程建设;—
(三】),水库工程除》险加:固;
【 (四)重点水土】保持防治工》程建设;
【 (五)全【市性防汛抗旱通讯和!。信息:系统的维护》与建设;
】 , (六)《水,。利,工程维护《;,
—(七)其它》经市政府批》准的水?利工程?建设项目
— , 市《、县级水利》建设基金主要用于本!行政区?域,内由中央或》省安排的水利—建设项?目和本级《重点水利建设项目水!利建:设,基,。金用于重点水利【工程建?设项目?不得低于《总额的80%
】第七:条 水利《建设基?金的:申请与拨付
【 《(一)?水利建设《基,金中用于水》利工程基本建设的部!分由各级水利部门根!据同级计《划,部门审批《的水利?工程:。基本建设计划—向,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由!财,政部门审核后及时】拨付给水利部门
! , (二)水利】。建设基?金,中用于其它水利建设!的部:分由:各级水利部门根据实!际需要向同》级财政?部门申请由财—政,部门:审,核后向水利部门拨付!
第八条 各【级,水利部门对》财政部门拨付的水】利建设基金》。要设置专户进行管】理和核算
第九条! 水利建设基金【的预算和财务管【理具体办法》由市财?政部门会同有关【部门制?定
第十条 水】利,建设基金必》须专款?。专用年度结余可以结!转下年安《。排使用?
:第十一?条 各地建立水【利建设基金后本级政!府不得削减原有水】利建设的投资规【模
第十二条【 各:级水利部门应当在年!终编制水利工程基】本建设和其它—水利建?设的财务决算报【同级财政部门—。审批
《第,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!。个人不得擅》自提高水《利建设?基金的征收标准和】扩大基金《的筹集及使》用范围;不得—擅自:。减征、免征水利【建设:基金:;不得截《留、挤占、挪用【水利建设基金
】第十:四条 违《反本办法构成的【。。违,。法违纪行《为按国家和》省有关规《。。定,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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