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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【 葫芦岛市水利!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!理暂行办法 — : 颁布单位 【葫芦岛市《人,民政府 》 发文《字号 葫芦岛市【人民政府令第28】号 : 颁布时间【 2001-09-!13 第一—条 为加快》全市水利建设步伐提!高水利?工程设施抗灾减灾】的,防护能力缓》解城:乡水资源《供需:矛盾根据辽宁省【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!用管理暂行办法【的规定结合我—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 ? ,第二:条 水利《建,。设基金是经国务院】和省政府《批准筹集和建—立的专门用于本【行政区域内水利【建设的基金 — 第:三条: 市及县级(—合县:。级市、?区下同)人民政【府应:当加强?对水利建设》基金筹集、使用和】管理的?领导各级财政、计】划,、水利、审计等【有关部门《在同级政《府的领导《下按照各自职责【做好水利建设基【金的筹集《、使用、管理和监】。督工作 》第四条 市、—县级水利建设基金】的来源  —   (一)从市、!县级收取并归其使】用,的政府?性基金(收费—。、附加)中》提取3?%作为水利建设基金!政府性基金包括【。公路建设基金—、车辆通行》费、公路运输管理费!、地方?交通:及公安部门的驾驶】员培:训费、市场管理费】、个体工商》。业管理?费、征?。地,管理费、市政设施配!。套,费 ? ,。   (二)—河道:工程修建维护费【和水利专项建设基】金市、?县留:成部:分 :  :   ?(三)水利建设【基金征收过程中【发生的银行利—息 第《五条 市、县两级】财,政部门应当在每【。年12月底向—本级:人民:政府报告水利建【设基:金收支情况 — 第六条 水—利建设基金》的,主,要用途  —。   ?(一)重点水利工程!建设项目; 【    (二—)河道防《洪工程建《设;     】(,三)水库工程除险加!固;     (!四)重点水》。土保持防治》工,程建:设;  》   (五)—全市性防汛抗—旱通:讯和信息系统的维】护与:建,设;    【 (六)水利工程维!护;    【 (七)其它经市】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!建,设项:目     市】、,。县级水利建设—基金:。主要用于本行政区】域内由中央或省安排!的水利建设项目和本!级重点水利建设项目!水利建设《基金用?于重点水利工—。程建设项目不—得低于总额的—80:%, , 第七条《。 水利建设基金的】申请与拨《付     (一!)水利建设基金【中用于水利工程【基本:建设:的部分由各级水利】部门根据同级计划】部门审批的》水利工程《基本建设计划向【同级财政部门申请由!财,政部门审核后及时】拨付给水利》部门 《  : , (二)《水利建设基》金中用于其它—水利建设的部—分由各级水利部门】根据实际需》要向同级财》。政,部门:申请由财政》部门审核后向水【利部门拨付 第】八条 各级水利【部,门对财政部门拨付的!水利建设基金—要,设置专户进行管理】和核算 》第九条 水利建【设基金的预》算,。和财务管《理具体办法由市财政!部门会同有》关部门制定 【第十条 水利建设基!金必须专款专用【。年度结余可以结转】下年安排使用 】第十一条 各地建立!水利建设基金后本级!政府不得削》减原:有水利建设的投资】。规模: , 第:。十二条 各》级水利?部门应当在年终编】制水利工程基—。本建设和其它水利】建,设,的财务决《算报同级财政—部门审批 第【十三条?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擅?自提高水利》建,设基金的征收标准】和扩大基金的筹集及!使用范围;不得擅】。自减征?、,免征水利建设基【金;不得截留、挤】占、挪用水利建设】基金 第十四【条 违反本》办法构成的违法【违纪行为按国家和】。省有关规定》处理 ?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