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》
第七》章 市政公用设施工!程规:划管理
【第五十?丸条 城市规划区内!的一切市政公用设施!工程均?应按城市总体规划原!。则设计进行市政公】用设施?建设必须《到城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办理审批】手续:领,取建设?工程规?划许可?证并凭此证》委托发证机关—指定的测绘单位进行!现场施?工,放线、验线后方准】施工涉及路》面破土和影响交通】的工程施工前—应到有关管理部门办!理手续
《
第六十条 凡在城!市规划区内和规划】控制区内《及各类开发区内新建!、改建?、,扩建的市政》公用设?施工程包括》。。须经市政府批—准立项的《铁,路、主要公路—。、,桥涵、?。堤坝、供水、供电】干线、输油、输气、!热力、通讯干线【及资源开发等涉及地!。域性的公用设施工】。程均由市城市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》审批核发《建设工程《。规划许可证
【第六十一条 各县(!市)、南票》区所辖建制镇规划】区内的下《。列市政公用设施工】程由所在《。县(市)、区—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审?查报市城市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!批核发建设》工,程规划许可》证
【(一)?主要道路;》
》 ,(二)供《水,、供电干线;
! ?。(三)?输,油、输气、热力管线!;
(】。四)通讯干线;
! : (五)重—要的市政公用设施】
: , 其它市政公用!设施工?程由县(市)、南票!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: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
第六十!二条 敷设》地下管线(》厂区自用管线外)覆!土前均须《由城市规划行政【。主管部门现场验【线,合格后方可》回填:
第六十三条 】。凡穿越明渠、—堤坝、河流》和绿地修建地下【管线从地下各种【。公用管线接引支管、!支线以及拆除—、改:装原有地下管线【的均按?新建:工程:办理审批手续—
第六十四条 变!更审批?内容或因故不能【按批准部门批准管线!综合改造时》建设单位应》按要求无条件将临时!管线迁至规》划位:置
?第六十五条 临【时,管线工程具体位置、!走向、?管径、标高、架设】。或敷设方式须经城市!规划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审查同意】后并核发临时建【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由建设》单位:或个人持证》到有关部门办理手】。续后方可施》工
【临时:管,线工程?需要临时占用—集体所有制土地【的须由城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核发【。临时: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县!以上人民政府—土地管理部门办理】临时用地批》准手续
《
: 建设单位或个!人具备永久性—管,线工程施工》条件时应办理批【准,手续原临时管线【工程无条件自行拆除!
:第六十六《条 在符合有关规定!的前:提下同类管线应【体现同杆《并架或?同沟敷设的原则【
《 新?建或翻建城市道【路时需要新设的抽换!的,管线工程《必须与道《路,施工同步进》行,。道路完工后三—年内不能《挖掘确因《特殊情况必须挖掘的!加,倍,收取挖?掘费
?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