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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松原市—城市燃气特许经【营管理?办法 松【政发〔201—0〕20号 各!县(区?)人民政府各省级】开发区市政府各委】办局、各直属机构】    【松原市城市燃气特许!经营管理办法已经】市政府四届十八次常!务,会,议讨论通过》现印:发给:你们请认真贯彻落】实 二○一】○年八月《二十六日 — 第一?条 为规范城市】燃气特许经营活动】保,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!共安全维护特许【经营者?合,法权益促进城市燃气!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》国合同法、城市燃】气管:理办法(《建设部?令第62号)—、市政公用事业特】许经营管理办法【(建设部令第126!号,)和吉林《省燃气?管理条例等》有关法律法》规制定本办法 【 第二条 — 本办法《所称城市燃气特许经!营是指市《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!规规定通过市—场竞争机制选—择,投,。资者或经营者明确其!在一定期限和范围】内经营城市燃气产】品或提?供,燃气服务的》制度 第三条【 市城区范围内】城市燃气经营项目实!行特:许,经营特许经营活动】的实施和监督管【理适:用本办法 —第四条? , 市政府授权市燃气!行政主?管部:门(以下简称主管部!门)依?据本办?法负责?城市燃?气特:许经营?业务的具体实—施和监督管理  !   ?市发改委、市规划局!、市国土资源—局,、市安?监局、市《公安局、市住建【。局、市?环保局、市财政【局、市审计局—、市监察局等有【关部门在各》自职责范围》内依:法履行监督管—理职责 第五【条 实施城市【燃气特许经营要【遵循公开、公平、】公正和公共》利益优先的》原则并要坚持合【理布局、有效配置】资源的原则   ! , 鼓励国内》外投资者采》取独资、《。合资、合作等多种】形,。式参与城市燃气设】施投资、建设—和经营?从事城市《燃气特许经营活【动 ?第六条 申请城】市燃气特许经营权要!具备下?列条件   【 ,(一)依法注—册的企业《法人; 《    (二)有】。相应的注册资本【金和设备、》设施; 》   (三)—有良好的银行资信】、财务?状况及相应的偿【债能:力;    (】四):有相:应的从业经历和良】好,的业绩; 》   ? (五)有相应数量!的技术、《财务、经营等关【键岗位人员;—    (六)】有切实可行的经营】方,。案; ?    (七)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!其它:条件 第七条【 主管部》门要:按照下列《程序选择城市燃【气项目投资者或【经营者 《    (一)【提出城市《燃气特?许经营项目》报,市政府批准》后向社会公开发布】招,标条件受理投—标;  》。。  (二)根据【招标条件对城市【燃气特?许经:营权:的投标人进行资【格审查和方案预【审推荐出符合条件的!投,标候选人;》   《 ,(三)组织评审【委员会依法进行评审!。并经过质询和公开答!辩择优选择城—市燃气特许经—营权授予对象;【    》。(四)向社会—公示中标结果公示】时间不少于20天】;   》 (五)公示期满】对中标者没》。有异议的经市政府批!准与中标者(以【下称“获得》城市燃气特》许经:营权的企业”)签】订,特许经营协》议 第《八条 ?。 城市燃气特许【经营协议要包括以下!内容    (】一):特许:经营内容、区域、范!围及:有效期限;  】 , (二)《产品和服务标准; !    《。(三)价格和收【费的确定方》法、标准及调整程序!。;    (四)!设施的权属》与处置; —   ?(,五)设施维护—和更新改造;  !  (六《)特许经营权使用金!;    (七)!安全管理;  】  (八)履约担】保;    【(九)特许》经营权的终》止和:变更; 》   (十)违约责!任;  》  :(十一)《争议解决方》式;    (】十二)?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!其它事项《 第九条 —。主管:部门要履行》下列责任  【  (一)协助【有关部门核算和监控!企,业成本提出》价格调整意见; !   (二)监【督获得城市燃—气特许经营权—的企业?履行法定义务和协】议书规定的义务;】 :。   ?。(三)对《获得城市燃气特许经!营权的?企业:经营计划《实施情况、产品【和服务质量及安全生!产情况进行监—督;   — (四?)根据市政府—授权按?照特许?经营协议收取城【。市燃气特许经营权使!用,金; 《 ,。  (五)受理公】众对获得城市—燃气特许经营权企业!的投诉; —   (六》)向市政府提交年度!城市燃?气特:许经营监《督检查报告》; ?   (七)在危】及或可能危及公共利!益、公共安全等紧急!。情况下临时接—管城市燃气特许【。。经营项目;   ! (八)协议约【定的:其它责任 》 :第十:条 获《得城市?燃气特许经营权的企!业要:履行下列责任 】   (一)—科学合理地制定【企业年度生产、供应!计划:; :    (二)【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!规和行业安全—生产标准规范组【织企业安全》生产; 《    (三—)履:。。行经营协议为社会】提供足?量的、符《合标准的城市—燃气产?品和:服,务; ? ,   ?(四)接受》主,管部门对产品和【服务质?。量的监督检查—;  《。  (五)》按照规定时间将中】长期发展规》划、年度经营计划】、年度报告、董【事会决议等报—主管:部门备案; 【。   ?(六)加强》对城市燃气》。。设施、设《备的:运行维护《和,更新改造确保设施】完好:;    (七)!协议约定的其—它责任 》第十一条《 特许经营期限要】根据燃气行业特点、!项目规模、经—营方式等因素—确定:最长不?得超过30年— 第十二条 获得!。城市燃气特许—经营权的企业—承,担政府公《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!济损失的政府—应当给予相应的【补偿 《第十三条 在—协,议有效期限内若【协议内容确需变【更的协议双》方要:在共同协商》的基础上签订—补充协议《 第十四条 获】得城市燃气特许经营!权的企业确需变【更,。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!表人的?要,。提前书面告知主【。管部门并经》其同意后再》进行变更 第【十五条 特许经【营期限届满主—管部门要《按照本?办法规?定程序?组织招标选择城【市燃气特许》经营者 》。第十六条 获得【城市燃?气特许经《营权的企业在协【议有效期内单—方提:出解除协议的要【提,。前提出申请主管【部门应当《自收到获得城—市,燃气特许经营权企】业申请的3》个月内作出答复【在主管部门同意解】除协议?前获得城市燃气特许!经营权的企业必须】保证正常的经营【与服务 第十七】。条 获《。得,城,市燃气特许经营权】的,企业在?特许经营期间有【下列行?为之一的《主管部门要依—法终止?城市燃气特许经【营协议取《消其城市燃》气特许经《营权并可以实施临】。时接管    】(一)擅自》转让、出租城市【燃气特?。许经营权的》;   》 (二)擅自将所】经营的财产》进行处置《或抵押的《;   》 (三)因管—理不:善发生重大质量、】生产:。安全事故的;—    》(,四)擅自停业、歇】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!共利益和安全的【。。;,   《 (五)法》律、法规禁止的【其它行?为 : 第十八条 城市】燃,气特许经营权发【生变更或终止时主管!部门必?须采取?有,效措施保证城市燃气!产品供应和》服务的连续》。性与稳定性》 第十九条 主】管部:门要在城市燃气【特许经营协议签订】后30日《内将协议《报上一级城》市燃气?主管部门备案 】第二十条 在城市燃!气特许经营项—目,运营的过程中主管】部门要组织专家【对获得城市燃气【特许:经营权的企业经营情!。。。况进:行中:期评估 》第二十一《条 未经市政府】批准获?得城市燃气》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不!得擅自停业、歇业 !     获—得城市燃气特许经营!权的企业擅自—停业、歇业的主管】部门要?责令其限期改正或】者依法采取有效【措施:督促其?。。履行:义务 第二十二条! 主管?部门实施监督检查】不得妨碍《获得城市燃》。气特许经营》权企业正常》的生产经营活动 】。 第二十《三条 主《。管部门?要建立城市燃—气特许经营项目【的临时?接管应急预案  !。   对获得城市燃!气特许经营权—的企业取《消,。。城市燃?气特许经《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!。。的必须按照有—。。关法律、法规规定】进行:并召开听证会 】第二十四条 【。社会公?众对城?市燃气特许经营享有!知情权?。、建议权 —    《市政:府建立社会公众参】。与机:。制保障公众能够对】实施城?市燃气特许经营情况!。进行监督 》 第二十五》条, 对以欺骗、贿赂】等不正?当手:段获得城市》燃气特许经营—权的企业主》管部门要取消其城】市燃气特《许经营权《被取消?城市:燃,气特许经营权的企】业在3年内不得参与!松原市?城区范围内城—市燃气特许经营【竞标 第二十六条! 主管?部门或?获得城市燃》气特许经营》权的企业违反协议】的由过错方》承担违约《责任给对方造—。成,损失:。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! 第:二十七条 —主管部门及其—工作人员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由市—。政府或监察机关【责令改?正对负主要责任的】主管:人,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!员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 《。  (一)》不依法履行监督【职责:或,监督:不,力造成严重后—果的:;   》 (二)对不—。。符合法定《条件的竞标者授【予,特许经?营权的;《    (三)滥!用职权、《徇,私,舞弊的 第二【十八条 》本办法由市公用事业!局负责解释 — 第二十《九,条 ?本办法自20—。10年9月1日起施!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