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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松原市城市燃气】特许经?营管理办法
【
松政《发〔20《10〕20号
】。
各县?(区)?人,民政府各《省级开发《区市政府各委办【局、各直属机构
】
松原市!。城市燃气特》许经营?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!四届十?八次常?务会议讨《论通过现《。印发给你们请—认真:。。贯彻落实
二!○一:○年八月《二十六日 》
第一条 为】规范城市燃气—特许经?营,活动保障社会公【共利益和《公共:安全维护特许经营者!合法:权益促进城》市,燃气事业健》康发展根据中华【人,民共和国合同法、】城,市燃气管理办法(建!设部令第62号【)、市政《。。公用:事,业特许?经营管理办法(建设!部令第126—号)和吉林省燃气】管理:条例等有关法律法】。规制定?。本办法
第【二条 本办法所称!城市燃气特》许,经营是指市》政府按照有关法律】法规规?。。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!选,择投资者或经营【者明:确其在一定期限和】范围:内经营城市》燃气产?品或提供燃气服务】的,制,度
第三条 【 市城?区范围内城》市燃气经营》项目实行《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活!动的:。实施和监督管—。理,适用:本办:法,
第四条 市】政府授权市燃气行】政主管部门》(以下简称主管【部门)依据本—。办法负责《城市燃?气特许经营业务的具!。体,实施和监《。。督管理?
? 市发改委、】市规划局、市国土资!源局、市安监局、市!公安:局、市?住建局?、市环?。保局、市财政—局、市审计》局、市监察局—等有:关部门?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】依法履行监督管理】职责
第》五,条 实施城市燃气!特许经?营要遵循公开、公平!、公正和公共—利益:。优先的原则并—要坚持?合理布局《、有效配置》资源的原《。则
鼓】励,国内外投资者—采取独?资,、,合资、?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!城市燃气设施投资】、建设和经》营从事城市》燃气特许经》。。营活动?
:。第六条 申请城】市燃:气特:许经营权要具备下列!条件
(一!。。)依法?注册:的企业法人;—
(二)】有相应的注册—资本金和设备、设施!;
(三】)有良好的银行资】信、财务状》况及相应的》偿债能力;
【 (四》)有相应的》。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!绩;
— (五)有》相应数量的》技术、?财务、经《营等关键岗位人员】;
? (六》)有:切实可行的经—营方案;《
? (七)》法律:、,法,规、规章规定的其它!。条件
第七—。条 主管部门要】按照下列程》序选择城《市燃气?项目投资者或经营】者
—(一)提出城—市燃气特许经营项目!报市政府批》准后:向社会公开发布招】标条件受理投—。标;
(二!)根据招标条—件对城市燃气特【许经营?权的投标人》进行资格审查—和,方案预审推荐出符合!条件的投标候选【人;
《 , :(三)组织》评审委?员会依法进》行评审?并经过质《询和公开答辩择优】选择城市《燃气特许经营权授予!对象;
(!。四,),向社:会公示中《标结果公示时间【不,少于2?。0天;
(!五)公示期满对中】标者没有异议的【经市政?府批准与中标—者(以下称“—获得城市《燃气特许经营权的】企业”?)签订特《许经营协议》。
,。
第:八,条 : 城市?燃,气特许经营协—议,要包括以《下内容?
(一【。)特许经营内容、】区域、范《围及有效期》限,。;
(二】)产品和服务标准;!
》(三)价格和—收费的确《定方:法、标准《及调:整程序;
— (四)设施的!权属与处置;
! (五)设—施维护和《。更新改?造;
(六!)特许经营权使用】。金;
(】七,)安:全管理;《。
(八【)履约担保;
! (九)》特许经营权》的终止和变更;
! ?(十)违约责任【;,
(十一】)争议解决方式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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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十二)双方》认为应该《约定的其《它事项
》。第九条 主管—。部门要履行下—列责:任
—(一)协《助有关部门核算和监!控企:业成本?提,。出价格调《整意见;
【 (二)监督获得!城市燃气特许经营】权的企?业履行法定义务和协!议书规定的义务【;
(【三)对获得城市燃气!特许经营权的企【业经营计《划实施情况、产品和!服务质量及安全生产!情况进行监督;【。
(四)根!据市:政府授权《按照特许经营协议】收取城市《燃气特许《经营权使用》金;
(】五)受理公》众,对获得城市燃气【特许经营权企业的】。投诉;
《
(》六):向市政府提》交,年度城市燃气特【许经营监督检查【报,告;
【(七)在《危,及或可能危及—公共利益、公共【安全等紧急情—况下临时接》管城:市,燃,气特许经营项目【;
《 (八)协—议约定的其》它责任
第【十条 获得城【市燃气特许》经营权的企业要【履行下列责任—
(一)科!学合理地制定企业年!度生产、《供应计划;
【 (二)—。按照国家安全—生产法?规和行?业安全生产》标准规范组织企业】安全生产;
【 : (三)履行经营协!议为社会提供足量的!、,符合标准的城市【燃气产?品,和服务;
— (四)接【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和!服务质量的》监督检?。。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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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五)按照规定时】间将中长期发展规】划、年度《。经营计划《、,年度报告、董事会】决,议等:报主管部门备案【;
》 (六)加强—。对城市?燃气:设施、设备的—运行:维护和?更新改造确》保设施完《好;
【(七)协《议约定的其它责任
!
第十一《条 特许《。经营期限要根据燃】。气行业?特,点、项目规模—、经营方式》等因素确定最—长不:得超过30》年
第《。十二条 获得城市】燃气:。特,许经营权的企业【承担政府公益性指】。令任务造成经济【损失的政府》应当给予相应—的补偿?
第十三条— 在协议有效期限】内,若协议内容确—需变更的协》议双方要在共同协】商的基础上签订【补充协议《
第十四条 获得!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!的企业确需》变更名称《、地:址、法定代表人【的要提前书面告知】主,。。管部门并经其同意后!再进行变更
【第十五条 特许经】营期限届满主管【部门要按照本—办法规?。定程序组《织招标?选择城市燃气特许经!营者
第》十六条 获得城市燃!气特许经营权的【企业在协议有效期内!单方提?出解除协议》的要提?前提出申《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!。到获得城市燃气特许!经营权企业申请的】3个月内作》。出答复在主》。管部门?同意解除协议前获】得城市燃气特许经】营权的企《业必须保证正常的经!营与服务
第【十七条 获得城市!燃气特许经营—权的企业在》特许经营期间有下】列行为之一》的主管部门要依法终!止城:市燃气特许经营【协议取消其》城,市燃气特许》经营权并可以实【施临时接管
! (一)擅自转让、!出租:城市燃气特许—经,营权的;
【 (二《)擅自?将,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!。置,或抵:押的;
【 ,(三)因管》。理不:善发生重大》质量、生产安全事故!。的;
(】四)擅自停业、歇业!。严重影?响到社会《公共利益和安全的;!
? :(五:)法律、法》规禁止的其它行为】
:第十八条 城市【燃,气特许经营权—发生变更或终止时】主管部门必须—采取有效措施保【证,城市燃气产品供应和!服务的连续性—与稳定性
》。
第十九条 —主管部门《要在城市燃》气特许经营协议签】订后30日内将协】议报上一级城市【燃气主管部门—备案:
第二十》条 在城市燃—气特许经营项目【运,。营,的过:程中主管部门—要组织专家对获【。得,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!的企业经《营,情况进行中期评估】
第二十》一条 未经—市政府批准》获得城市燃气特【许经营?权的企业不》得擅自停《业、歇业
! 获得?城市:燃气特许经营权的企!业擅自?停业、歇业的主管】部门要责令其限期】。改正或者依》法采取有效》措施督促其》履行:义务:
第二十二—条 主管部门实施监!。督检查不得》妨碍获得城市—燃气特许《。经营权?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!活动
《第二十三条》 主管部门》要建立城市》燃气特许经营—。项目:的临时?接管应急预案
! ?对获得城市燃气【特,许经营权的企业【取消城?市燃气特许经营权】并,实施临时接管的必】须按照有《关法律、法规规【定进行并召开听【证会
第》二十四条 —社会公?众,对城市燃气特许经】营享:有知情权、》建议权
》 市政府建立!。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保!障公众能《。。够对实施城市燃气特!许经营情况进—行监督?
第二十五条 】对以:欺骗、贿赂等不正】当手段获得城市燃】气特:许经营权的》企业:主管部门要》取,消其城市燃气特许】经营权被取消—城市:燃气特许《经营权的企业在3】年内不得参与松原市!城区范?围内城市燃气—特许经?营竞标
第二十】六条: 主管?部门或获得城—市燃气?特许经营《权的企业违反—协议的?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!任给对方《造成:损,失的要承担赔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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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七条 【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!员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】由市政府或监察机】关责:令,改,正对负主要责—任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?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!行政处?分;构成《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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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一)不依法—。履行监督《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!严重:后果的;
】 (二?)对:不符合法定条件的】竞标者授予》特许经营权的;
】
?。 ,(,。三)滥用职权—、徇私舞弊的
第!二十八条 本【办法由市《公用事业局负责解】释,
第二十九条【 , 本办法自20【10年9月1日起】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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