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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松原市城市燃气特许!经营管理办法 ! 松政发〔20【10〕20》号 各县(【区)人?民政府各省级开【发区:。市政府?各委办局、各直【属机构   ! 松原市城市燃【气特许?经营管理办法已经】市政府?四届十?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!过现印发给你们请】认,真贯彻落实 !。二○:一,。○年八?月二十六日 第!一条 为》规范城市燃气—特许经营活动保障社!会公共利《益和公共《安全维?护特许经营》者,合法权益《促进城市燃》。气事业健康发展【根据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合同法、城【市燃气管理办法(】建设部令第6—2,。号,)、市政《公用事业特许经【营管理办法(—建设部令第126号!)和吉林省》燃气:管理条例等有关【法律法?规制定本办法 】 第二条 —本办法所称》城市燃气特》许经营是《指市政府《按照:有关法律法》。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!机制:选择投资者或—经营:者明:确其在一《定期限和范围内经】营城市?燃气:产,品,或提:供燃:气服务的制度—。。 , 第三条 》 市城区范围内城】。。市燃气经营项目实行!特许:经营特许经》营活:动的:实施和监督管理【适用本办法 第四!条 市政》府授权?市燃气?行政主管部门(【以,下简称主管部门【)依据本办法负【责城市燃气特许经】营业务?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!理, :    市发改【委、市规划》局、:。市国土资源局—、,市安监局、市—。公安局、市》住建局、《市环:保局、市财政局、市!审计局、《市监察局等》。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!。。。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督!管理职责 —第五条 实施城】市燃气特许经营【要遵循公开、公平、!公正和公共利益优】先的原?。则并要坚《持合理布局、有效】配,置资源的原则— :   ? 鼓励国内》外投:资者采取《独资、合资、—合,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城!。市燃气设施》投资、建设和经【营从事?。。城市燃?气特许?经营活动 》 第六条 —申请城市燃气特【许经营权要具备下】列条件?    (一)依!法,注册的企业》法人;    】(二)有相应的注】册资本?金和:设备:。、,设,施; ?    (三)有】良好的银行资信、财!务状况及相》应的偿债能力; 】   ? (四)有相—应的:从业经历和良好的】业,绩;    (五!)有相应《数量的技术、财务、!经营等关键》岗位人员; —    (六)有】切实可行《的经营方案;  !  (七《)法律、法规、【。规章规?定的其?它条:件, 第七条 主管!部门要?按照下列程》序选择?城市燃气项目投资】者或经营者 —。   ? (一)提》。出城:市,燃气特许经营项【目报市政府》批准:。后向社会《公开发布招标条件受!理,。投标;   【 (二)根据—招标条?件,对城市燃《气特许经营权的投】标人:进行资格审》查和方案《。。预审推荐《出符合条件的投【标候选人《;    (三)!组织评审委员会依法!。进行评审并经过质询!和公开答辩择优选择!城市燃气《特许经营权授予对象!。;  《  (四《)向社会《公示中标结果公【示时间不少于—20天;《 :   (五)公【示期满对中标—者没有?异,议的:经市政?府批准?与中标者(以下称“!获得城市《燃气特许经营权的】企业”)签订特许经!营协议? 第八《条 城市燃气特许!经营协议《。要包括以下内容【   《 (一?)特许经营》内容:。、区域、范》。围及有效期限;【。    (二【),产品和服务标准;】    (三【)价格和收费的【确定:方法、标准及调整】程序;?    (四【)设施的《权属与处置;—  ?  (五《。)设施维护》。和更新改造;—。    (六)特!。许经营权使》。用金;    (!七)安全《管理;  —  (?八):履约担保;  】  (九)特许经营!权的终止和变—。更; ?    《(,十)违约责任—;,。    (—十,一)争议解决方【式;  》。  :。(十二?)双方认《为应该约定的其它事!项 : 第九条 主管部门!要履:行下列?责任  》。  (一)协—助有关部门》核算和监控企业【成本:提出价格《调,整意见;《。    (二)监!督获得?。城市燃气《特许:经营权的企业履行法!定义:务和协议《书规定的《义务;    (!三)对获得城市燃气!特许经营权的企业】经营:计划实施《情况、产《品和服务质量及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!督,; :   ? (四)根据市政府!授权按照特许经营】协议收取城市燃【气特:许经营权《使用金?;    (【五)受理公众—对获得城市燃气特许!经营权企业的投诉】;    —(六)向市》政府提交年度城【市燃气特许经营【监督检查报告—;    —(七:)在危及或》。可能危及《公共利益、公共【安全等紧急情况下】临时接管城》市燃:气特许?经营项目; 【   (八)协【议,约,定的其它责任 !第十条? :获得城市燃气特许】。。。经营权的企》业要履行下列责【任    (一)!科学合理地制定企业!年度:生产、供应计—划;  》  (二)》按照:国家安全《生,产法规和行》业安全生产标准规】范组织企业安全【生产; 《   ?。 (三)履行经【营协议为社》。会提供?足量的、符》合标准的城市燃气产!品和服务; 【   (四》)接受主管》部门对产品》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!查;  》  (?五)按照规定—时间将中长期—发展规划、年—度经营计划》、,年度报告、》董事会决议》等,报主:管,部门备?。案;    (六!)加强对城市燃气设!施、设备的》运行:维护和?更新改?造确保设《。施完:好,;  《  (七)协议约定!的其它责任 【。第十一条 特许经】营期:限要根?据燃气行业特—点,、项目规模》、经营方式等因素确!定最长不得超过30!年 第十二条 】获得城市《燃气特许经营权的】企业承?担政府公益性—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!失的政府应当给【予相应的补偿 】第十三条《 在协议《有效期限内若协【议内容?确需变更的》协议双方要在共同协!商,的基:础上:签,订补充协《议 第十》四,条 获得城》市,燃气特许经营权【的企业确需变更【。名称、地址、—法定代?表人的要提前书【面告知主管部—。门并经其同意后【。。。再,进行变更《。 第十五条 【特许经营《期限:届满主?管部门要按照—。本,办法规定《程序组织招》标选择城市燃气特】许,。经营者 《 第十六条 获得城!。市燃气特《许经营权的企业【在协:议有效?。期内单方提》出解除协议的—要提:前提出申《请,主管部门应当自收】到获得?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!企业申?请的3个《月内作出答复在主管!。部门同意解除协议】前获:得城市?燃气特许经营权的企!业必须?保证正常的经营【与服务 第十七条! , 获得城市》燃气特?许经营权《的企业在特许经营】期,间有下列行为—之,。一的主管部门—要依法终止》城市:燃气特许经营协议】取消其城市燃气特】许经营权《并可以实《施,临时:接管    (】一):擅自转让、出租【城市燃气特许—经,营,。权的;    (!。二):擅自:将所经营的财—产,进,。行处置?或,抵押的;《 , ,   (《三):因管理不《善发生重大质量【、生产?安全事?故的;   【 (:四,)擅:自停业、《歇业严重影响到【社会:公共利益和安全【的;  》  (五《),法律、法《规禁止?的其:它行为 《 第十八条 城市燃!。气特许?经营权发生变更或终!止时主管《部门必须采》取有效措《施保:证城市燃《气产品供应和—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!性 ?第十九条 主管部门!要在城市燃气特许】经营协议签》订后30日内将【。协议报?上一级城市燃气主】管部门备《案 第二十条 】在城市燃气特许经】营项目运营的过程】中主管部门要组织】专家对获得》城市燃?气特许?经营权的企业—经营情况进》行,中期评估 第【二,十一条 未经市】政府批准获得城【市燃气特《许,。经营权的企业不得】擅自停业、歇业 】     获得【城市:。燃气特许经营—权的企业擅自—停业、歇《业的主?管部: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!或者依法采取有效措!施督促其履行义【务, , 第二十《二条 主管部门实】施监督检查不—得,妨碍:获得城市燃》气特许经《营,权,企业正常的生产经】营活动 第—二十:三条 主管部门要建!立城市燃气特许【经营项目《的临:时接管?应急预?案     【对获:得城市燃《气,特,许经营权的企业取】消,城市:燃气特?许,。经营权并《实施临时接管—的必须按照有关法】律、法规规定进行并!召开听证会》 第二十四—。。条 ?社会公众对城市燃气!特许经营享》有知情?权、建议权 【    市》政府建?立社会?公众参?与机制保障公—众能够对实施—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情!。况进行监督》 第二十》五条 对以欺骗、贿!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!城市燃气特许—经营权?的企业主管部—门要取消其城市燃】气特许经营权被取消!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!的,企业:在,3年内不得参与【松,原市城区范围内城】市燃:气特许?经,营竞标? ,。 第二十《六,条 主管部门或获】得城市燃气特许【经营权的企》业违反协议的由【过错方承《担违约责任给对【方造成损失》的要承担赔偿—责,任 第二十七条 ! 主管部门及其工】作,人员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由市政府或监察!机关责令改正对负】主要:责任的?主管:人员和?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!法给予行《政,处分;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:    》。(一)?不依法履行》监督职责或》监督不力造成严重】后果的; 》。    (二)对】不,符合法定条件的竞标!者授予特许经营【权的;    (!三)滥?用,职权、?徇私舞弊《。的, 第二十八条 】。 本办法由市公用事!业局负?责解释 》第二十九条 本】。办法自2010年】9月1日起施—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