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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葫芦岛市国家建设】项目审计办》法
葫芦—岛市人民政府令第】120号
》。现,将葫芦?岛市国家《建设:项目审计《办法予以公布—自200《9年7月1日—起施行
二〇〇【九年五月十二日 】
第一章 总 则】
,。。第一条 为加强【国家建设项目审【计监督规范建设【行为:提高投资《效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】。计法和中《华人民共和国—。审计法实施条例【。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!实际制定本办—法,
第二?。条 本?办法指的国家建设】项目包括以财政【性资金、政府专【项资金、政府—统一借?贷资金以及》国有资金《。为主投入建设的项目!(含技术《改造项目)
第【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!本市:国家建设项目的【审计:监督
?。第四条 市审计【机关是本《市国家?建,设项:。目审计监督的主管】部门各县(市)、】区审:计机关按照建—设项目投资》主体的财政》。隶属关系或》国有资产监》督管理体制负责本】管辖范围内国家【建设:项目:。的,审计监督《工作
— 市县级发展和改革!、财政?、城乡建设、规划】、国土资源、—国有资产监督管【理、监察等部门【要按照各自职责【协助审计机关做好国!家建设项目的审计】监督工作
》第二章 审》计职责?
第五条 国家建】设项目审计实—行计:划管理制度》审计机关应当根【据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和本级人民政【。府、上级审计机关】的规定编制年度审】计工作的计》划;发改委应当将】年度国家建设项目】计,。划抄送审《计机关;《审计机关应将纳入审!计项:目计划的国家建设项!目及:时告知发展和改【革、财政《等相关部门和建【设单位?;建设项《。目,的主管部《门应当定期将纳【入年度审计项—目计划的国家建设项!目实施情况》抄送:审计机关纳入—年度:审计项目计》划的国家建设—项目的建《设,单位应?当定期将《项目实施情况报送】审,计机关
第六条【。 审计机关依法【独立行使对本—级人民政府管—辖的国?家建设项目》审计监督权不受其】它机:关、社会团体—。和,个,人的干预《被审:计单位?应当及时、准确、】全面提供与建—设项目有关的—资,料,不得拒绝、》拖延、?谎报不得妨碍—审计机关依》法审计与国家建【设项目直接有关的投!资、建设、勘察、】设计、施工》。、监理、采》购、供货等相关单】位的财务收支活动依!法接:。受审计?监督
第七条— 国家建《设项目由《审,计,机关按照有关法律】、法规及审计—机关国家建设项目】审,计准则(审》。。计署令第《3,号)的?规定实施审计—在审计机关人员【力量不足或专—业技术局限等情况下!可以:通过招标或者—。其,他公开方式委托具】有法定?资质的社会中介【机构或?聘请:。具有:与审: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!和技能的《人员参与审计 审计!机关委托社会—中介机?构进:行的国家建》设项目审计由审计机!关负责?组织并出具相关的】审计结论
》第八条 审》。计机关聘请专业【人员实施国家建设项!目审计?工作所?必需的经费由—本级人民政府列入】。财政:预算并?给予全额安排
【第九条 已经—上级审计机》关审计?的项目下级》审计机关就相同【事项不再《进行审计《
第三《章 审计内容
【第十条 下列内容应!当作:为,国家建设项目—预算或概《算执行情《。况审计的《内容:
(一【)建设项目》程序履?行,情况;
》。 , (二《)项目?。建设资金筹》集、:管,理、使用情况;
! (三》)征地拆迁费—用支:出,。和管理情况;—
(四【)设备、《材料的采购、保管、!使用情况《;
(【五)建设成本—及其他财务收支【核算情况;》
: (六)有关税!费计缴情况
第十一!条 下列内容—应当作为《国家建设项目决算】审计的内容》
(一【)项目投《资及预算或》。概算:执行情况《;
? , (二《)建设收入情况;
! (》三)工程结算和【工程:决算情况;》
(四)交!付,使用资?产情况;
!(五)尾工工程投】资情况;
》 : (六)竣—工决算情况;
! (七《)投资效益情况
】第十二?条 参与国家—建,设项目?的,单位、个人应当按】照审计机关的有【关要求?及时、如《实地提供与国家建】设项:目审计相关的资【。料(含电子数据【),并承诺?对其真?实性、完整》性负责应当》提,供的相关资料包括】
《 (一)项目计划、!评估、?设计、概(预)【算编制批准》文件、资料;—
》(二:)项目?。规划、征地》、,拆,迁、勘察等前期工】作相关资料;
】 , (三)项目【标底、?。招标、投标及中【标、合同《等相关资料;
】 (四)—项目设计方案—、施工图《、竣工?图,及项目调整变—更,资料
(】五,)工程?结算:。资料(合同、协议】、纪要、现场—签证资料等);【
(—六)本级政》府,和项:。目,监管、投资、建【设单位与项目相【关的管理规定—和内部控制制度;】
(七)工!程质检?、,验收报告项》目,竣工决算《报表会?计凭证?、账簿、财务—会计:报表交付使用资【产、:项目:结余物资《清单未完工项目等】。有关资料《;
(八)!需,要提供的其他相关】资,料
第十三条 投资!亿元:以上或由《市,、县级政府投资【5000万以上等】确定的市重》点国家建《设项目实行必—审制由市审计机关】负责实行跟踪审计
!第四章 审计程序】
第十四《条 :市重点?。国家建?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!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!应当向审计机关报】送有关资料审—计机:关应当?。自受理?审计申?请之日起15—日内提出《审计意见并通知项目!建设单位或者—项目法人
第十五】条 审计机关—在审计中发现下【列与国家建设项【目财务收支有关情况!的,应当通报有关主【管部门予《以调查必《要时应当协》助调查
】(一)违反规划、土!。地、拆?迁、招标投标、【环境保护《等建设项目管理法】律、:法规的;《。
, (二)建设!资,。金筹集涉嫌》非法集资、摊派【或收费行为的;
! ?(三)建设资金【被转移、《侵,占,或挪用的《;
(四)!。勘察:、,设计、建设、—施工、?监理:、咨:询等单位不具备相】应资质的;》
? (五)未有效实!施工程质量管—理的:;
(六)!其他: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!处理的违法》、违纪行《为的
第十六条 审!计机关实施国家建设!项目审计应》严格执行审计法定程!序依法出《具审计报告;—依法:应,予以:处理、处《罚的应作出书—面审计决定审计决定!一经送?达被审计单位必【须执行
第》。五章 ?法律责任
》第十:七,条 国家重点建设】项目:在竣工决算审计后】方可:办理竣?工验收手续未经审】。计机关审计擅自办】理验收手续》的审计机关将予以通!。报或公布有关情况】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!
第十八条 审【计,机关应依法》加强对社《。会中介机构的审计】质量进行《监督对其《出,。具的审计结果失实】的审:计机关应予》。以撤:。销,并根据其情》节依法提出或者【建议有关部门—给予处?理、处罚
第—十九条 审计机【关,应对:国家建设项目—有关事项的审—计结果向本级—人民政?府及其有关部—门通:报提出审《计意见和建议公众】。关注的有关建—设项目的审》。计结果经本级—人民政?府同意可以向—社会予以公布
第】二十条 审计机【关对国家建设项【目,。。审计发现有违反【国家投资与建设【管理行为的按照建】设项目审计处理暂】行规定?予以处理《、处:罚,
第二十一》。条 审计《机关审计《人,员在国家《建,设项目审计工作中】。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由有关机】关依法?给予行?政处分;《构成犯?罪的依法追究—。刑事责任
》 : , (一)出具虚假】审计报告的;—
(二)】隐瞒重大违》。法、:违纪问题的;
】 (三)利用】职务之便索取或者】收受财物及》谋取其?他不正当利益的;】
, (四—)违反法定》程序作出处》理,、处罚的;
— (》五)未依法通过招标!或者其他《公开方式委托社会中!介机构进行审—计的:;
? (六)—有其他徇私舞—弊、:玩忽职?守,行为的
第二十【二条 被审计单【位认:为,审计:机关作出的具体行】政行: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!可依法?申请行政复议或提】起行政诉讼
—第六章?。 附则
第》二,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!中的:具体问题由市—审计局负责解释
!第二十四条 本办】法自200》9年7?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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