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葫芦岛市国家建设】项目审计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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葫芦岛市人—民政府?令第:120号《
现:将葫芦?岛市国家建设—项目审计办法—予以公布《自2:009年7月—1日起施行
二【〇〇九年《五月十?二,。日 :
第一?。章 总 则
第【一条: 为加强《。国家建?设项:目审:。计,监督规范建》设,行为提?高投资?效益根据中》华人民共《和,国审:计法:和,中华:人民共和国审计【法,实施条例《等有关规定结—合本:市,实际制定本》办,法
:第二条 本办法【指的国家建设项目包!括以财政性资金、政!府专:项资金?、,政府统一借贷—资金:以及国?有资金为主投入建】设的:项目(含技术改造项!目)
?第三条 本》办,法适用?于本市国家建设项】目的审?计监:。督
:第四条 市审计机】关是本市国家建【。。设项:目审计监督的—主管部门各县(【市)、区审计机关】按照建设项目投【资主:体的财政隶属—。关系或国有资产【监督管?理体制负责》本,管,。辖范围内《国家建设项目的审】计监督工作
! 市县级发展和改革!、财政?、城乡建设、规划、!国土:资源、国《有资产监督管—理、监?察等部?门要按照《各自职责协助审计】机关做?好,。国家建设项目的审】计,监督工作
第二章】 审:。计职责
《第五条 国家建设】项目审?计实行计划》管理制度审计—机关应当根》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和本级人民》政,府、上级审》计,机关的规定编—制年:度审计工作的计划】;,发改委?应当将年度国家建设!项目计划《抄,送审计机关;审【计机关应将纳入审】计项目计划的国家建!设项目?及时告知《发展:和改革、《财政:等相关部门和建设】单位;建设项目【的主管部门》应当定期《将纳入?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!。国家建设项目实施情!况抄送审计机关纳入!年度审计项》目计划?的国家建设项—目的建?设单位?应当定期将项目实】施情况报送》审计机关
第六条】 审:计机关依法独立【行使对本级》人民政府管》辖的国家建设项目审!计监督权不受其【它机关、社会团体和!个人的干预被审【计单位应当及时【、准确、《全面:提供与建设》项目有关《的资料不得拒绝、拖!延、:谎报:不得:。妨碍审计机关依法】审计与国家建—设,项目直接有关的【投资、建设、勘【察、: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】、采:购、供货等相关【单位的财务》收支活动依法接【受审计监督
第七】条 国家《建设项目由审计机关!按照有关《法律、法规》及审:计机关国家》建设项目审计准则】(审计署令第3【号)的规定实施审计!在审计机关人员力量!不足或专业》技术局限等情—况下可以通过—招标或者其》他公开方式委托【具有法?定资质的《社会中介机构—或,聘请具有《。与审: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!和技能的人员参与】审计 审计机—关委托社《。会中:介机构进行的—国家建设项目审【计由审计机关负责组!织并出?具相关的审计结论
!第八条 审计机关聘!。请专:。业人员实施国家建设!项目审计工作—所必需的经费由【本级人民《政府列入财》政,预算并给予全额安】。排
第九《条, 已:经上级审《计机关审计》的项目下级审计【机,关就相同《事项不?再进行审计
【第,三章 审计内容
第!十条 下列内—容应当作为国家建】设项目预算或概算】执行情况《审计的内容》
, ,。 : (一)建设项【目程序履行情—况;
》 (二《)项目?建设资金筹》集、管理、使用情况!;
? (三)征地拆!迁费用支出》和,。管理情况;
【 : (:四)设备、材料的】采购、保管、使【用,。情况;
】(五)建设成本及】其他财务收》支,核算情况;
】 (?六)有关《。税费计缴情况
第】十一:条 下列内容应当】作为国?家建设项目决算审计!的内容
】(一)项目投资及】预算或概算执行【情况;
《 (二)【。建,设,收,入,情况;?
,。 (三)工】程结算和工程决算】情况;
— (四)》交付使用资产—情况;
【。 ,(,五)尾?工,工程投资情》况;
— ,(六)竣工决算情】况;
《 ,。 , (:七,)投:资效益情况
第十二!条 参与国》家建设项目的单【。位、个人应当按【照审计机关的有关要!求及时、如实地提】供与国家建设—项目审计相关的【资料:。(含电子数据)【并承诺对《其真实性、完—整性负责《应当:提供的相关资—。料包括?
(一)】项目计划、评—估、设计、》概(预)算编—制批准文件、资料;!。
(二)】项目规?划、征地、拆—。。迁、:勘察等前期工作相关!资料;
(!三)项目标底—、招标、投标及中】标,、合同等相关资料】;
》。 ,(四:)项目设计》方案、施工》图、竣工图及项目调!整变更资《料
(五】)工程结算资料【(,。合同、协议、纪要】、现场签《。证资料等);
! (?六)本级政》府和项目《监管、投资、建设单!位与项目相关的【。管理规定和内部控】制制度;
》 , (七》)工程质检、—验收报告项目竣工决!算,报表会计凭证、账】簿、财务会计报【表交付使用资产【、项目?结余物资《。。清单:未完工项目》等,有关资料;
! (八)需要—提供的其他》相,关,资,料
第十三条— 投:资亿元以上或—由市:。、县级政府》投,资500《0万:。以上等确定》的,市重点国家》建,设项目实行必审制由!市审计机关负责实】行跟踪审计
第四章! 审计?。程序
第十四条 市!重点国?家建设项目开工【前项目?建设单?位或者项目法人应当!向审计机关报—送有关资料审计【机关应?当自受理《审计:申请:之日起15日内提】出审计意见并—通知项?目建设单位》或者项?。目法人
第十五【条, 审:计机关在审》计中发?。现下列?与国家建设》项目财务收支有关情!况的应当通报—有关主?管,部,门予以调查必要【时应:当,协助:调查
【(一)违反规划、】土地、拆迁、招标】投标:、环:境保护?等建设项目管理法】律、法规的;
】。 (二)建设资!金筹集涉嫌非法集】资、摊派或收—费行为的《;,
》(三)建设》资金被转移、侵占】或,挪,用的;
【 (四?。)勘察、设计—、建设、施工、监理!、咨询等单位不具】备相应资质的;
!。 ?(,五)未?有效实施《。工程质量管理的【;
《 (六)》其他应当由有—关主管部《门处理的违法、【违纪行为的》
第十六条 审计】机关实施《国家建设项目审【计应:。严格执行审》计法定程序依法出】具审计报告》;依法应《予以处理、处罚的】应作出书面审—计决:定审计决定》。一经送?达被审计单位必须】执行
第五章 【法律:责任
第十七条 】国家重点《建设:项目:在竣工决《算审计后方可—办理竣工验收—手续未经审》计机关审计擅自办】理验收手续的审计】。机关将予以通—报或公布有关情况并!依,。法给予行政处—罚
第?十八:条 审计机关—应依法加强对社会】中介机构的》审计质量《。进行监督《对其出具的》审计结果失》实的审计机》。关应予以撤销并根据!其情节依法提出或者!建议有?关部门给予》处理、处罚
第十】九条 审《计机关应对》国家建?设项:目有关事项》。的,审计结果向本—级人民政府》及其有关部门通【报提出审计意见和建!议公众关《注的有关建设项目】的审计结果经本级】人民政府同》意可:以向社会予以公布】
第二十条 审【。计机:关对国家建设项目】审计发现有违—反国家投《资与建设《管理行为的按照【建设项目审计处【理暂行规定予以处】。理、处罚
第—二十一条 》审计机关审计人员】在国家建设》项目审计《工作中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由》有关机关依》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:任
《 :(一)出具虚假审计!报告的;
—。 (二)隐瞒重!大违法、违纪—问题的;
【。 (三)利用职】。务之:便索取?或者收?受财物及谋取其他不!正当利益的;
【 , (四)违反法!定程序作《出处理、处罚的;】
,。。 (五)未依!法通过招标或者其】他公开方《。式,委托社?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!的;
《 (《六)有其他徇私舞弊!、玩忽职守行为的】
第二十二条 【被审计单位认—为审计机关作出【的具体行政行为【侵犯其?合法权益的可依【。法,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!行政诉讼
第六【章 附则
》第二十三条 —本,。办法执行中的具【体问题由市审计局】负责解?释
第二十四条】 本办法自2009!年7月1日起施行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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