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葫芦岛市国家!建,设,项目审计《办,法 : 葫芦岛市人民政!府令第120号【 现将葫芦》岛市国?家建设项目》审计:。办法予以公布自20!09:年7月1日》。起,施行 二〇》〇九:年五月十二》日 第一章 总】 则 第一条— 为加强《国家建设项》目审计监《督规:范建设行为提—高,投资效益《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!中华:人,民,。共和国审计法实施】条例等有关规定结】合,本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 第《二条: 本办?法指的国家建设项目!包,。括以财政性资—金、政府专项—资,金,、政府统《一借贷?资金:以及国有资金为主】投入建设的项目【(,含技术改造》项目) 第三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!市国家建设项—。目的审?计监督 第》四,条 市审计机关是】本市国家建》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!管部门各县(市)、!区审计机关按照【建,设项目投资主—体,的财政隶属关系或国!有资产监督管理【体制负责本管辖【范围内?国家建设项》目的审计监督工【作  ?   市《县级发展和改革【、财政、城乡—建设、规《。。划,、国土资源、国【有资产监《督管理、《。监察等部门》要,按照各自职责协助】审计机关《做好国家建设项【目,的审计监督工—作 :。第二章 审》。计职责 第五条【 国家建设项目审】计实行计划管理制度!审计机关《应当:根据法?律、法规《。、规章?和本级人民政—府、上级审计机关】的规定?编制年度《审计工作的计划;发!改委应?当将年度国家建设】项目计划抄》送,审计机关;审计【机关应将纳入审计】项目计划《的国家建设》项目及时告知发【展和改革、财—政等相关部》门和:建设单位;》。建设项目的》主管部门应当定【期将纳?入年度审计项—目计划的国家建设】项目实施《。情况抄送审计机关】纳入年度审》计项目计划的—国家建设项目的【建设单位应当定【期将项?目实施?。情况报?送审计机关 第【六条 审计机关依】法独立行《使对本级人》民政府?管辖的?国,。家建设?项目审计监督权【不受其它机》关,。、社: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!。被审计单位应当及】时、准确《、全面提《供与建设项目—有关:的,资料不得拒》。绝、拖延、谎报不】得妨碍审计》机关:依法审计与国家建】设项目直《接有关的投资、建设!、勘察、设》。计、施工、》监理、?采购、供货等相关单!位的财务收支—活动依法接受审计】。监督 第七条— 国:家建设项目》由审:计机:关,按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及审计机关国家建!设项目审计准则【(审:计署令第3号)【的规定实施审—计在审计机关人员力!量不足或专业技术】局限等情况下可以通!过招标或《。者其他公开》方式委?托具有?法定资质的社—会中介机构或聘请】。具有:与审计事项相—关专业?知,识和技能《的人员参与审—计 审计机关委【托社会?中介:机,构进行的国家建【设项目审计由审【计,。。机关负责组织并出具!相关的审《计结:论 第八条 审计机!关聘请专业人员【。实,施国家建设项目【。审计工作所必—需,。的经:费由本?级人:民政府列入》财政预?算并给予全额安排】 第:九条 ?已经上级审》计机关审计的项目下!级审计机关就相同事!项不再?进行:。审计 第三章 】审计内容《 第十条 》下,列,内容应当作为国【家建设?。项目预算或概—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内!。容     (【。。。一)建设项目程序履!行情:况;   》  (?二)项目建》设资金筹《。集、管理、使用情况!;     —(三)征《地拆迁费用支出和管!理情况;     !(四)设备、—材料的采《购、保管、使用情况!;   《  (五)建设成本!及其他财务收—支核算情况; 【 ,   (六)有【关税:费计缴情况 第十一!条 下列内》容应当作《为国家建设项目【决算:审计的内容  【   ?(一)项《目投资及预算—或概算执行情况【;,  :   (二)—建设收入情况—;  ?。   (三)工【程结算和工程—决算情况;   】  (四《)交付使用资产情】况;     【(五:)尾工工程投资【情况;   —  (六)》竣工决算情况—;   《 ,。 (七?)投资效益情况 第!十二条? 参与国家建设【项目的?。单位、个人应当按】照审计机关的有关】要求:及时:、如实地提供—与,国家建设项目审【计,相关的资料(含【电子数?据)并承诺对其【真实性?。、完整性负责应当提!供的相关资料包括 ! ,  : (:一)项?目计:划、评?估、设计、概—。(预)算编制—。批准文件、资料;】   ?  (二)》项目规划《、征:地、拆迁、勘察等前!期工作相关资料; !   ? (三?),项目标底、招标、投!标及中?标、合同等》相关资料;   】  (四)项目【设计方案、施工图、!。竣工图及项目调整变!更资:料     (【五)工?程结算?资,料,(合:同、协议、纪要【。、现场?。签证资料等)—;,     (六【)本级政府》和,项目监管、投资【、建设单位与项【目,相关的管理规—定和内部控》制制度;《     (七)】工程质检、验收报告!项目竣工决算报【表会计凭证、账簿】。、财务会计报表【交付使用资产—、项目结《余物资清单未—完工:项目:等有关资料; 【    (八)需】要提供的其他相关】资料 第十三条【 投资亿元》以上:或由市、《县级:政府投资5》000万以上等确】定的市重点国—家建:设项目实行必—审制由市审计机关负!责,实行跟踪审计 【第四章 《。审计程序 第十四条! 市重点国家建【设项目?开工前项《目建设单位或者项】目法人应当向审计机!关报送?有关资料审计—机关应?。当自受理《。审计申请之日—起15日内提出【审计意见并通知【项目建设《单位或者《项目法人 第十五】条 审计机关在【审计中发《现下:列与国家建》设项目财务收支【有关情况《的应当通报有关主管!部门予以调》查必:要时应当协助调【。查     (一】)违反规划、土地】、拆迁、招标投标、!环境:保护等?建设项目管理—法律、法规》的;     (】二):。建设资金筹集涉嫌】非法集资《、摊派或收费行为】的;     (】三)建?设资金被转移、【侵占或挪《用,的;     (】四)勘察《、设:计、建设《、施工?。、监理、咨询等单位!不具备相应资质的】;  ?。   (五)未有效!实施工程《质量:管理的;   【  (六)》其他应当由有—关主管部《门处:理的违法、》违纪行为的 第十】六条 ?。审计:机关实施国家—建设:项目审计应严格执】行审计法定程序依】法出具审计报告;依!法应予?以处理、处罚的【应作出?书面审计决定审【计决定一经》送达被?审计单?位必:须执行 第五章【 法律责《任 第十七》条 国家重点建设项!目在:竣工决算《审计后?方可办理竣》工验收手续未经审计!机关审计擅自办理】验收手续的审计【机,关将予以通报或公】布有:关情况?并,依法:给予行政处罚— 第十八条 审计】机关应依法加强【对社:会中介机构的—审计:质量进行《监,督对其出具的审计结!果失实的审》计机关应予以—撤销并根据其情【节,依法提出或者建议有!关部门给予处理、】处罚 第《十九条? 审计机关应对国】。家建设项目有关【事项的审计》结果向本级人—民政府及其有关部】门通报提出审计【意见和建议公众【关注的有关建—设项目的《。审计结果经本级【人,。民政府?同,意可以向社》会予以公布 第二十!条 审计机》关对国家建》。设,项目:。审计发现有违反【国家:投资与建设管理行为!的按照建设项—目审计处理暂行规】定予以处理、处【罚 第二十一条 】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在!国家建设项目审【计工作中有》下列情形《之一:的由有关《机关依法给予—行政处分;构成犯罪!。。的依法追究》刑事责任     !(一)出具虚假【审计报告《的;  《   (二)隐瞒】重大违法《、违:纪问题的;》     (—三)利用职务之便索!取或者?收受财物及谋取其】他不正?当利益的; —    (四)违】反法定程序作—出处理、处罚的;】   ?  (五)未依法】。通过招标或者其他公!开方式委托社会中介!机构进行审》。。计的;   —  (六)》。有其他徇私舞弊【、玩忽职守行为的】 第二十二条 被审!计单位认《为审计机关》作出的具《体行:政行为侵《犯其合法权》益的可?依法申请《行政复议《或提起行《政诉:讼, 第六章 附则 】第二十三条 —本办法执行中的具】体,问题由市审计局负】责解释 《 第二十四条 【本办法自2009】年7月1日起—施,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