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芦岛市国】家建设项目审计办】法
葫》芦岛:市人:民政:。府令:第120号》
现将葫《芦岛市国《家建设项目审—计办法予以公布自2!0,09年7月1日起施!行
二〇〇九年【五月十二日》
第一章 总 】则
第一条 —为加强国家建设项目!审计监督《规范:建设行为提高—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审计:。法和中华人》。民共和国审计—法实施条例等有关】规定结合本》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
?第二条 《本办法?指的国家建设—项目包括《以,财政性资《金、政府专》项资:金、政府《统一借贷《资金以及《国有资金为主投【入建设的项目(含】技术:。。改造项目)
第三】条 本办法适—用,于本市国家建设项目!的审计监督》
第四条 》市审:计机关是本市—国家建设项目审【计监督的主管部门各!县(:市)、区《审,计机关按照建设项目!投资主体的》财政隶属关系或国】。有资产监督》管理体制负责本【管辖范围内》国,。家建设项目的—审计:监督工作《
: 市县级发【展,和改革、《财政、城乡建设【、规划?、国土资源、国【有资产监《督管理、监察等部门!要按照各自职责【协,助审计机《关做好国家建—设项目的审计监督】工作
第二章 审】计,职责
第五条 国家!建设项目审计—实行:计划:。。管理制度审》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—和本级人民政—府、上?级审计机《关的规定编》制年度审计工作的计!划;发改委应当【将年度国家建设项目!计划抄送审计机关;!审计机关应》将纳:入审计项目计划的】。国家:。建设项目及》时告知发《。展和:改革:、财政?等相关?部门和建《设单位;建设—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当!定期将?纳,入年度?审计项目《计划的国家建设项目!实施情?况抄:送审:计,机关纳入年度审【计,。项目计?划的国家建设项目的!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将!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审!计机:关
第六条》 ,审计机关依》。。法独立行使对本【级人民政府管—辖的国家建设—项目审计监督权【。不受其它机关、【社会:团体和个人》的干预?被审:计单位应当及—时、准确、》全,面提供与建设项目】有关的?资料不得拒》绝、拖延、谎报不得!妨,。碍审计机关》依法审计与国家建设!项目直接《有关的投资、建设、!勘察、设计》、,。施工、?监理:、,采购、供货等相【关单:。位的财务收支活动】依法接?受审计?监督
第七条 【国家建设项目由审】计,机关按?照有关法《律、法规及审计机关!国家建设项目—审计准则《(审计署令第3号】)的规?定实施审计在审【计机关人员力量不】。足或专业技》术局限等情况—下可以通过招—标或者其他公开方式!委托具有法》定资质的《社,会中介?机构或聘请具有【与,审计事项相关—。专业知?。识和技?能的人员参》与审计 审计机关委!托社会中介》机构进行的国—家建设项目审计由】审计机关负》责组织并出具—相关的审计结论【
第八条 审计【机关聘请专业人员】实施国家建》设项目审计工—作所:。。必,需的经?费由:本级人?民政府列入财—政预算并《给,予全:额安排
第》九条 ?已,。经上级审计机关审计!的项目下级审—计机关就相》同事项?。不再进行审计
第!三章: 审计内容
第十条! 下列内容应当作】为国家建设项目【。。预算或概《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内!容
(一)!建设项目程序履行情!况,;
(二)!项目建设资金筹集】、管理、使用情况;!
: (三)征【地拆迁费用支出和管!理情况?;
(【。四)设备《、材料的采购、保管!、使用情《况;
—。 (:五)建设成本—及其他财务》收支核算情况—。;
: 《(六)有《关税费计缴情—。况,
,第十一?条 :下,列内容应当作为国】家建设项目决—算审计的《内容:
, (一—)项目投资》及预:算或概算执行情【况;:
(二【)建:设收入情况》。;
《 (?三)工程《结算:和工程决算情况【;
(【四)交?付使用资产情况;
! : (五)尾工工程!投资情况;
— (六)【竣工决算《情,况;
(】七,)投资效益》情况
第十》。二条 参与》国家:建设项目的单位【、个人应《当,按照审计机》关的有关《要求及时、如实【地提供与《国家建设项目审【计相关的《资料:。(含电子数据)并承!诺对其真《实性:、完整性负责—应当提供的相—关资料包括
! (一)项目—计划、评估》、设计、概(预)】算编制批准文件、】资料;
《 (》二)项目规》划、征?地,、拆迁?、勘察?等前期工作》相关资料;
— , , (三)项目标底!、招标、投标及中】标、合同等相关【资料;
(!四)项?目设计方案、—施工:。图、竣工图及项目调!整,变更资料
】 (五)工程—结算资料(合—同、协议、纪要【、现场签证资料等)!;
(六)!本级:政府和项目》监管、投资、—建设单位与项目相】关的管理《规定和内部控制【制度;?
: (七)工程】质检、验收报—告,项目:竣工决?。算报:表会计凭证、账【簿,、财务会计报表交】付使用资产、项目结!余物资清单未—完工项目《等有关资料;
【 ? (八?)需要提《供的其他相》关资料
第十三条】 投资亿元以上【或由市、县》级政府投资500】0万以上等确定的】市重点国家建—设,项目实行《必,。。审制:由市审计机关—负,责实行跟《踪审计
《。第四章 审计—程序
第《十四条 市重点国家!建设项目开工—前项目建设单位或】者项目法人应当向审!计,机关报送有》关资料审计机关应】当自受理审计申请】之日起?15日内提》出审计意《见并:通知项?目建设单《位或者项目法人
第!十五条 审计机关】在审计中发现—下列与国家建设【。项目财务收支有关】情况的应当》通,报有关主管部门予以!调查必要时应当协】助,调查
— (一)违反规划】、,土地、拆迁、招【标,投标、环境保护等建!设项目管理法律【、法规的;
— (二)建】设资金筹《集涉嫌非法集资、摊!派或收费行为的;
! (三)【建设资金《被转移?。、侵占或挪用的【;
(四】)勘察、设计、建】设、施工、监理【、咨询等单位不【具备相应资质的【;
(【五)未有效实施【工程质?量管理的;
】 (六)其他【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!处理的违法、违纪】行为的
第十六条】 审计机关实施国】家建设项目审—计应严格执行审计法!定程序依法出具【审计报告《;依法应予以—处理、处罚的应【。作,出书面审计》决定审计决定—一经送达被》审计单位《。。必须执行
第五章】 法律责任
第十】七条 ?国家重点建设—项目在竣工决算【审计后方可办理【竣工:。验,收手续?未经审计机关审计擅!。自办理验《收手续的《审计机?关,将予以通报或公【布有关情况并依法】。给予行政处罚—
第:十八条 审计机关应!。依法加强对社会中介!机构的审计质—量进:行监督对其出具【的审计结果失—实的审?。计机:关应:予以撤销并根据【其情节依法提—出或者建《议有关部门给予处理!、处罚
《第十九?。。条 审计机》关应对国家》建设项目有关事项】的审计?结果向本级》人民政府及》其有关?部门通报提》出审计意见和建议】公众关?注的有关建设项目的!审计结果经本级【人民政?府同意可《以向社会予以公【布
第二十条 审计!机关对国家建设项】目审计发《现有违反国家投资与!建设管理行》。为的按照建设—项目审计处理暂【行,规,定予以处理、—处罚
?第二十一条 审【。计机关?审计人员在国家【建设项目《审计工作中有下【。。列情形之一的由【有,关机关依法给—予行政?。处分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:究刑事责任
【 (一)出具虚!假,审计报告《的;
(】二)隐?瞒重大违法、违纪问!题的;
》 ,。 (?三)利用职》。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!财物及谋取其他【不正当利益的—;,
(四)违!反法:定程序作出》处理、处《罚的;
》 (五)—未依法通《过招标或者其他公开!方式委?托社会?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!;
(【六):。有其他徇私舞弊、玩!忽职守行为》的
第二十二条【 被审计单位认为】审计机关作出的具】。体行政行为侵—犯其合法权益的【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!或提起行政诉讼【
第六章 》附则:
第二十三条 【本,办法: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!市,。审计局负责》解释
《第二十四《条 本办法自20】09年?7月1日起施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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