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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:葫芦岛市地震安全】性评价和抗震设【防,管理办法 】 颁布单位》 辽宁省葫》芦岛市人民政府 ! 发文字号 令】。201?2年第14》3,。号, , 颁布时间 】2,。012-02-16!。 ?。 生效时间 20】12-09-14】 :现将葫芦岛》市地震安全性评价和!抗震设防管理—办法:予以公布自201】2年:3月1日《起施行? 市长《 都本伟 二【〇一二年二月十六】日 ?第一章 总 则 !第一条? 为规范我市抗【震设防?要求及工程建设【场地地震《安全性评《。价工作?防御和减《轻地震灾害保护【人民生命《和财产安全根据中】华人民共《和国:防震减灾法》、地震安《全性评价管理条例(!国务院令第32【3号)及辽宁省防震!减灾:条例等有关》。规定结合我》市实:际制定本办法— , ,第,二条 凡在我市【行政区域内从—事工程?建设:、设计、施》工及:地震安全性评价【均应:遵守本办法 【第三条 本》办法所称地震—安全性?评价是指根据对【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!。程场:地,周围的?地震活动《。与地震地质环境的分!析按照工程设防的风!险水准给出》。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!。相应的?地震烈?度,。和,地震:动参数?以及场地的地震地质!灾害预测结》果     本】办法所?称抗:震设防?要,求是指建《设工:程必须达到的—抗御地?震,破坏的准则和—在一定风险》水准下抗震设—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!者地震?。动参:数 第四条— ,市、:县(含县级市、区】。下同)?人民:政府应当《依法加强对地震安】全性评?价,和抗震设防要—求管理?工作的?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!取有效措施做好本】行政区?域,内相关工作   !  市、县人民政府!。地震行?政主管部门》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的?地,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!设防要?求的监督管》理工作   【  市?、县发展和改革【、规划、住房和城乡!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!按各自职责协—助做:好地震安全性—评价和抗震设防【要求相关的监督【。工作 第五条 项!目审批部门应当将】抗震:设,。。防要求纳入建设项目!管理内容对可行【性研究报告或—者项目申请报—告中:未包含抗震设防要】求的项目《不,予,批准或?核准 第六—条 凡我市》行政区域内》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的建设工《程项目均须依法进行!抗震设防    ! ,。凡我市?行政区域内的各【类建设工《程的设计、施工【、验收等必须符【合,抗震设防要求— 第?二章 地震安全性评!价的范围和要求 !第七:。条 下列《建设工程必须—进行:地,震,安全性评价 —     (一)生!命线工程《    》 1、?铁路干线、高速公】路、城市高架路【、大型?桥梁、隧道》、,立交:桥;火车站、铁路】枢纽主体工程—。、II类以上机场、!万,吨,级以上港口工—程等重?要工程 》。    2、规划】容量超过《800MW的—火电厂和《装机容量超》过,200 MW的水电!厂超:过3:30KV以上的变】电所:;市、县级电力调】度中:心 :。     3—、广播、《。电视控制、发射工程!及重要通讯干线【的中继站《、,微波通讯站、国际无!线电台、《卫星地面通》讯站:等主机房   】  4?、城市消防、供水】、供:气、供热、供油的主!体工程大型储油、储!气、储粮和蓄—。水工程、污水处理】厂、大型《垃圾处理场  】 ,  5、市三级医】院和县及县级—市的二级医院的住】。院部、?医技楼?、门诊部县级及其以!。上的急?救中心的指挥、通】信、运输等系统的】重要建筑县》级以上的独立—采供血机构的—建筑 ?     (二【)重大建设工—程     【1、各类《大型:企业的主要生产用】房及:调度:、控制中心》  ?   2、超限高层!建筑(高100m】以上:、,含1:00m)《    》 3、人员集中【的大型?影,剧院、?体育馆、商贸中心】等公共?建设工程  【   (三)—可能发生《严重次生灾》害的建设工程  !。   1《、受地?震破坏后可能—引发水?灾、火灾、》爆炸、剧毒或者强】腐蚀性物《。质大量泄漏及其它严!重次生灾害的—建设:工程   —  2?、核:电站、重要核—设施、中《型以上的《水库、位于市区【或城市上游的挡水】坝,、矿山?的尾:矿坝等工程  】  : (四)特》。殊场地工程   !  地?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!分界线两侧4公【里区域内建设工【程;有?活断:层通:过,。场地:的工程 》    (五—)其它?必须做专门地震【安全性?评价工作的建—。设,工程 《。 第八条 —地震安全性评—价工:作应:在建设项目建—议书批复后可行【性研究阶段进行重】大建设工程和—可能:发生严重次》生灾害?的建设工程其项目】可行性研究》报告应当附具地震安!全,性,评价:报告建设单位对必】须进行地震安全性】评价的建《。设,工程应当在》选址:之后初步设计之前】。填写辽宁《省建设?。工程地震安全—性评价登记审批【表,。。并委:托具有相应资—质的地震安全—性评价单《。位对其进行》地震安全《性评价地震》安全性评价费纳入工!程建设预算》 第九条 除按】本办法第七条规【定,必须进行《地震安全性评—价的:建设工程《外,不需:。要做地震安全性评价!的一般建《。。设工程由《建设单位填》写一:般建设工程》抗震设防要求—采用情况备》案登记表向市、【县地:震行政主管部门【提出备案《申请市、县地—震行政主管》部门应按《照国家颁布的地【震烈度区划图或地】震动:。参数区划图》标示:。的参数?确,定抗震设防要求并书!。面告知建设单—位 第十条 实】施建:设工程地震》安全性评价应当按】。照,下列程序办理 【     》(一)建设单—。位委托具《有相应?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!价单位对建设工程进!行评价?建设单位应当与【地震安全性评—价单位签订书面合同!明确双方的权利【和义务   【 , (二)受委托【的地震安全性—评价单?位对建设工程进行地!。震安全?性评:。价后应当编制—该建:设工程的地震—安全:性评价报告地震安】全性评价报告应当】包括下?列内:容 ?    1、工【程概:况和地震安全性评】价的技术要求; !     2、地】震活动环境评—价; ?     3、地震!地,质构造评价;—     4、设!防烈:度或者设计地震【动参:数;: :    《。5、地震地》质灾:害评价;   】。  6、其他有【关技术资料》   《  (三)建设单位!应当按照国家、省】有关规定将地震安】。。。全性评价报告报送市!、县地震行》政主:管,部门审核《;依法应当报送国】家,、省地震行政主管部!。。。门审定的分别由省】、市地震行政主【管部门?报送    【 (四)建设单位持!。国家或省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!定的抗?震设防要求等有【关文件到项目审批】。部门办理相》关手续 第十【一条 地《震安全?性评价报告》经市、县地震行政主!管部门审定未能通】过的地震安》全性评价单位应当重!。新评价所需》费用由其承担未经审!定或者审定未通【过的地震安》。全性评价结果不【得使用 《 第:十,二条 工程》建,设单位在委托设计】时,。必须:向设计单位提—交经市、县地震行政!主管部门审核批准】的抗震?设,防要求工程设—计单位?必,须按照市、》县地震行政主管【部门确?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!现行的各类》抗震设计规范—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必!须,严格按照抗》。震设计进行施工确】保工:程质量 《。    《 学校、幼儿园、医!院、大型文体—场馆、大型》。商业设施等》人员:密集场所的建设工】程应当按照高—于当地房屋建—筑的抗震《设,防要求进行设计和】施工 第三章 监!。督,管理 第十三条】 从事地《震,安全性评价工作【的,单位和个人应当接】受市、县地震行【政主管部门的监【督检查 第十四】条 地震安全—性,评价单?位实行资质管—理制度凡从事地【震安:全性评价工作的单】位必须取得省级【以上地震行政—主管部门核》发的相应资质等级】许可证书后方可【进行地震安》全性评价业》务     【凡本市以外的地震安!全性评价单位在【。我市行政区域内【承揽地震安》全性评价《业务的必须持资【。质,证书到?市地:震行政主《。管部门备案 【    未取得相应!资质等级许》可证:书或超越许可证范围!进行地震安全性【评价工作《的其评价《结果无效 第十五!条, 地震安全性评价】单位不?得有下列行为—  ?  : (一?),超越其资《质许:可的范围承揽地震】安全性评《价业务;   】  (二《)以其他地震安【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!承揽:地震安?全性评价业务; 】 , ,  : (三)《允许其他单位以本】单位的名义承揽地】。震安全性评价业【务;     (!四)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的其他违法】行为 第十六条】 ,从事地?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!单位和个人》必须:遵守下?列规定    】 ,(一)严格》执行国家工程—。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!。(GB17》741-2》005)标准保证工!作质量向《委托单位提供地震】安全:性评价结果并—提供相?关基础资料》; :     (二【)地震安全性评价】报告采?用的资料和》有关数据应当真实】、准:确、全面;》   《  (三《)严格执行》物价部门《核定的收费范围【。和标准;   】  (四)为建设】单位保守商》业秘密和技术—秘密 《第十:七条 ?市、县地震》行,政主:管部门应《当加:强对:抗,震设:防,要求采用《情,况的监督《检查  》 , , 重大建设工—程和可能发生严重】次生灾害的建设工】程以及实行地震动参!数复核的建设工程】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!应当:邀请建设工》程所在?地负责管理》地震工作的部门或】者机构验收》。抗震设防要求—采用:情况抗震设防—要,。求,未经验收或者经【验收不合格的—不得将建设》工程交付使用 第!十八:条 市、县人—。民政府?应当:加强农村地区建设工!程的抗震《设防管理结合新农村!建,设将农村村民住宅和!乡村公共设施抗【震,设防要求纳入—建设工程抗震设【防要求的《管理范?围制定推《进农村?民居地震安》全工程的扶持政策】引导农民在建房时】采取科?学的抗震措施— , 第十九条 —凡在我市行政区域】内从事地震安全性】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!咨询工作《的单位?应当严?格执行物价》部,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!得擅自增加》收费项?目或提高收费标准】 第四章 —罚 则 第二十条! 未依法进行—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!未按照地震安—全性评价报告所【确定的抗震设—防要求?进行抗震《设防的由市》、县地震行政主管】部门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防震减【灾法第八十七条【规定责令《。限期改正;逾—。期不改正的处3万】元以上30万元以下!的罚款 第二十一!条 违反本办—法规定?未,取得地震《安全性评价》资质证书的单位【承揽地震安》全性:。评价业务的由市【、,。县地震行政》主管部门依照地【震安全?性评价管理条例第二!十三条规定责令改】正没:收违法所得并—。处1万元以上5【万元:以下:的罚款 第二十二!条 :违反本办法第—十五条规定的—由市、县地震行政主!管部门依《照地震安《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第!二十四条规定—责令改?正没收违法所得并】处1万元以上5万元!以下的罚款》;情节严《重的由市、》县,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报!。告,并提请?颁发资质证书的部】门吊销资质证书【 第二十三—条,。。。 当事人对行政处】罚不服的可依法申】请行: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!讼,当事人逾《。期,不,申请复议也不提起】行,政诉讼又不》履行行政处罚决【定的由作出处—罚决定的机关申请】人民法院《强制执行 —第二十四条 —地震行政主管部【门以及有关管理部】门不履行《监督管?。理职责发现违—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!查处不力的导—致公共财产、国家】和人民利《益遭:受重大损失》的依法追究》有关责任人》的刑事责任;没有造!成严重?后果尚不构成—。犯罪的对《部门或者《机构负有责任—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直《接责任?人员给予《降级:或者撤职的行政处】分 第五》章 附? 则 第二十【。五条: 建设工程地震安全!性评价和《抗震:设,防要求管理统—一使用省《地震行政主管部【门监制的审》批表册 第二十六!条 本办《法未尽事宜按—照国家和省的—有关规定执行 第!二十七条 本—办法执?行中的具体》问题由市地》震局负责《。解释 第二十【。八条:。 本:办法自?2,012年3月1日】起施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