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
第一》章 总则
】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!管理建设干净—、美:丽、舒适、文—明的现代大城市根】据国家?和省有关城市管理】法律、法规结合我】市实:际制定?本,。办法:
《
第二条 】城区范围内任何单】。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!办法
【。。
?第三:条 :城,市人民政府(含【市区县级政》府,以下同)各行—政主管部门依—据本办法对城市实】施管理行政主管部门!可以将其部》分管理职能委—托给符合条》件的:单位实施本办法规定!的行政处罚权—可以:由政府委托》的行政执法》机关行使
—
:
第—。四条 城市环境【卫生、规《划与土地、市容市貌!、市政设施、市场】。和交通秩序管理实行!统,。一领导属《地管理坚持专业化】管理与社会》化管理?。相结合有《。偿服务与义务劳【动相结合教育、【管,理、奖励、》处罚相结《合,的原则
》
— 第五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都要》尊重环卫工人的劳】动支持?城市管理执法人【员的:工作;都有》维护城?市,环境卫生、规—划,与土地?、市:容市貌、市政—设施:、市场和交》通秩序的义务;【都有宣传文明—城市建设树立良好】。社会道德风尚的【责任;都有举报破坏!城市环境卫生、规】划与土地、市容市貌!、市:政,设施、市场和交【通秩序行为的权【利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建立—举,报制度认真查处举】报案:件奖励举报有功人】。员并:为,举报人保密 —
《
第六条 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必!须严格、《规范执?法人员要佩戴明【显的执法标志出示】。吉林省人民政府【颁,发的行政《执法证件文明—执法要严格执行【法律程序在执法【经济处?罚时应当《实行执罚分离执法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应当予以批—评教育;情节严重的!给,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 责任
】 (》一)不履《行职责?对,依法应当《予以制止或》。者处罚的《违,法行:为不予制止、处罚的!。;
?
》 ,。 ,(二)包《庇、纵容违》法行:为人的;
】 (三)贪!赃枉法、《滥用职权给》国家造成重大损【。。失的;
》
: 《 (四)侵(损)】害公民、《法人:或者其他组》织合法权益的
】
:
》第七条 对违反本办!法规定?的行为行政主—管部门可《以,责令违法行为—人限期改正》或者采?取补救?措施;拒《不执行?的可以委《托有关单位代为执】行代为执行的费用由!违,法行为人承担
】
《
第八条 对违!反本办法的行—。为行政主管部门【可以暂扣《违法经?营者的物《品和实施《违法:行为的工具要—求违法行《为人在指定》时间和地点接受处】罚逾期不接受处【罚的行政主管部【门可以对暂扣的物品!或工具依《法处:理,
!对违反本办法规定】构建的违法设施【主管:部门可以强制拆除】
:
?
第》九条 为提高—。市民的?城市意识《应加强市民的遵【章守法教育》各城市管理行政【主管部门应》制定:违法:案件责任追究制度】明确街道《、学校、机关、企事!业,单位应当承担的教育!管理责任城市管理行!。政,主管部门处理城【市建设与管》理违法案件的同【时应追究当事—人的连带责》任;当事《人属未成年的或【者是单位职工、无职!业居民其所在学校、!单位、街道及—其上:级行政?主,管部门的主》。要领导要通过新【闻媒体公开向市民】道歉
《
第】十,条 对侮辱、—。殴,打,环卫工人《和阻碍城市管—理执法人员依—法执行职务的由【公,安部门依照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!罚法有关规定予【以处:理当事人对行政【执法部门《的行政处罚不服的】可以自接到处罚通】知之日起60日内向!作出处罚《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!关申请行政复议【;对行政复议决【定不服的可以—。自接到?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!。15日?内向人民《法,院提:起诉讼当《。事人也可依法直接】向人民法《院提起诉讼违—法行为?人逾期不申》请行: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!院提起诉讼又不【。履行决定的由作出】。处罚决定的机关【申请人民法》院,强制执?。行 :
第十一条 !城市人民政府的各】个城市管理行政主管!部门应分别开展年度!城市管理《总结评比工作对实施!本办法做《。出突出贡献的单位】和个人予以》表彰奖励;对—评选出?的“门?前三包”优胜者、“!文明市民”》、“文明《家庭”、“文—明单位?”予以?表彰奖励;对违反】本办法案《件不处?理或处理不当的【直接责任人》责,任单位的主要—负责人应予以批评】教育情节严》重的调?离工作岗位或者【给予行政处分
】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