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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临沧!市,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自!由裁量权基》准 临—沧市城乡规划行政】处罚自由裁量—权基:准 〔《2012〕第—。1,号,    — 根据?临沧市人民政府办】。。公室:关于做好规》范行政处罚自由裁】量权有关工作的通】。知(临政办发—[2010]99】号):。的要求市城乡—规划:。局研究制定了—临沧市城乡规划【行政: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!并经市人民政府法制!。办,公室审查批复现【予公布实施各县区均!执行此标准》不再:制定各自的自由裁】量权标准《。如国家出《台新的法律法规增加!处罚内?容或修改相关—的法:律法规以及在—执行过程中发—。现的:问题我局将》及时补充完》。善,本自:由裁量权标准—自公布之《日起执行 附】件临沧市城乡规划行!。政处罚自《。由裁:量权基准 临沧市!城,乡规划局 —20:12年8月2—3日 ?。 第一章 【违规承?。揽规划?编制 一、违法事!实 :     (一)超!越资质等级许可范】围承揽?城乡规划《编制的; —   ? (二)违》反国家有关》标准编制城乡规【划的;?     (三】)未依法取得资质】证书承揽城乡规划】。编制工作的》;    — (:四)以欺骗手段取】。。得,。资,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!编制工作的 二!、处罚依据   !  :。中华人民共》和,国城乡规划》法第六十二条—城乡:。规划编制单位—有下列行为之—一的由所在》地城市、县》人民政府《。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责令限—期改:正处合同约定的【规划编制费一倍以】上二倍?以下的罚款;情【节严重?的责令停业》。整,顿,由原发?证机关降低资质等】。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!;造成损失的—依法承?担赔偿责《任   — , (一》。)超越资质》等级许可的范围承】揽,城乡规划编制—工作的;   】 《(二)违反国家有】关,标准编制城乡—规划的 《    未依!法取得资《质证书承《揽城乡规划编制工】作的由县《级,以上地方人》民政: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依《。照前款?规定处?以罚款?。;造成损失的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! ,。   以欺】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!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!作的由原发证—机关吊销资质—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!规定处以罚款—;造成损失的依【法承担赔偿责任 ! 三、自由裁量】基准   —  (一)未依法取!得资质证《书擅自承揽城乡【规划编制《工作但尚《未造成影响》的,由所:在地:城市、县人民政府】城乡规?划,。主管部门责》令停止违法》行为造成《损失的依法承担赔】偿责:任并处以合同约【定的规划编制费【1倍的罚款;造成一!。定影响但尚可—采取有效措施—消除影响的由所在地!城市、县人》民政府城乡规划主】管,部门责令《停止违法行》为造成损失的依法】承担:。赔偿责任并处以合】同约定的规》划编制费1》.5倍的罚款—;造成重大影响或者!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!除影响的《由所在地城》市、县人民政—府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,责令停止《违法行为造成损失】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。并,处以合同《约定的规划编制费】2倍的罚款》 , ,    (二—)以欺骗手段取得资!质证书承揽城乡规】划,编制工作《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!资质证书并由所【。在地城市、县人【民政府城乡规划【。主,管,部,。门处以合同约定的规!划编制费1倍的【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!承担:赔偿责?任,;以:欺,骗手段取《得高:于,现状的资质》证书承揽城乡规【。划编制工作的由原发!证机关吊销资质【证书并?由,所在地城市、县人民!政府:城乡规划主》管部门处以合同【约定的规划》编制费1《。.5倍的罚款造【成损失的依》法承担赔偿责任 ! , ,  :(三)城乡规划【编制单位在编制【城乡规划过程中违反!国,家有关标准(规【范)一般条款的由】所在:地城市、县人民政】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责令限期《改正造成损失的【依法承?担赔偿责任并处以】合同约?定的规?划编制费1倍的罚款!。;违反国家有关标】。准(规范)强—。制,性规定的由所在地城!市、县人《民政:府城:乡规划主《管部:门责令停业》整顿由原发证—机关降?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!质证: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!担赔偿责《任并处以合同约【定的规划编制费1】.5倍的罚款 】  :  (四)乙级资】质,的城: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!其资质等级许可【范围承揽甲级资质】许可范?围内编制城乡—规,划的由所在地城【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城乡规划主》。管,部门责令《停业:整顿由原发》证机关降低资质等】级造成损《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并处以《合同约?定的规划编制费1.!5倍:的罚:款,     (【。五)丙级资质的城乡!规划编制单位超越】其资质等级》许,可,范围承揽乙》级,资质许可范》围内编制城乡规【划的:由,所在地城市、—县人民政府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》责令限?期改正造成》损失的依法承担赔】偿,责任:并处合同约定的规】划编制费1倍的罚】款;承揽甲级—资质许可范围内编制!城乡规划的由所在地!城市、?县人民政府城乡规】划主管部门责令停】业整顿由《原,。发证机关吊销—资质证书造成—。损失:的依法承担赔偿【责任:并,处以合同约定—的规划?编制费2倍》的罚款 第二章 ! 违反规划许可建设! 一、违》法事:实    — 未取得建设工程】规,划许可证或者未按】。照建设工《程规划许《可,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! 二、处罚依据 !  :  :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乡规划法第六—十四条未取得建设】工程规?划许可证或者未【按照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?证的规定进行建【设的由县级》以上地方人》民政府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》责令停止建设;尚】可,采取改?正,措施消除对规划实】施的影响的限—期改正处建设工程】造价百分之五以上】百,分之十以下的—罚款:;无法采《取改正措施消除【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!拆除的没《收实物或者违法【收入可以并》处建设工程》造价百分之十以【。下的罚款 三!、自由裁《量基:准   》  (一)有下列】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】划许:可证而进行》建设的轻微违法【行为之一由所在【地,城,市、县人民》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!门责令停止建设限】。期改:正并处?以建:。设工程?。造价:5%的?罚款 ?     》1、已向规划部【门提:出申请尚未取—得,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完成工程量—20%以下》或一层以《下不影响规划实施】能够立即停工改正】办齐规?划许可手续的; 】     2、尚】可采取措施消—除对规?划实施的《影响且收到责令停止!违,法建设?通知:。书后无继续违—法建设行为发—生并能?够主:动配合积《极加以整改恢复合法!原状的; —   ? 3、其他尚可采取!措,施消除对《规划实施《的,影响依法可从轻或减!轻处罚的情形  !   (二)—有下列未取得—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》证而进行建设的一般!违法行为之》一由所在地城市、县!人民:政府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责令《停止建设《限期改正《。并处以建设工—程造价?7%:。的罚款?     1【、已向规划部—门提出申请尚未取得!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完成工程量2【0%(?含20%)以—上或一层以上不影响!。规划实施能够立即停!工改正办齐规—划许可手续的; !   ? 2、其他尚可【采取措施消除—对规划实《施影响的一般违法】情形:     (三】)有下列未取得【建设工?程规划许《可证而进行建—设的严重《违法行为《之一由所在地城【。市、县人《民政府城乡规—划主管部门责令【停止建设限期—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!实物或者《违,法收入?并处:以建设工程造价7%!的罚款   【  1、侵占城乡规!划确定的铁路、公路!、港口、机场、道路!、绿地、输配电设施!及输电线路》。走廊、通信》设施、广播电视设施!、,管道设施、河道【、水库、水源地【、自然保护》区、防汛通道、消】。防通道、《核电:站、垃圾填埋场及焚!烧厂:。、污水处理》厂和公?。共服:务,设施的?用地:以及:其他需要依法保【护的用地《进行:建设的?;  《   2、》。危及防?洪、消防、人防等】城市防灾、军事设】施正常?运行给城市安全造成!隐患的; —    3、严重】影响历史文》化名城、历史—文化街?区、风景名胜区【。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!的保护的;》    》 ,4,、,对城:市水源保《护区、河《道、水体、山体及】其保护区域造成【重大破坏的; 【     5—、在:建设规划确定的【禁止或控制区范围】内擅自进《行建设的;  】   6《、擅自?。在房顶加层或搭建】建(构)筑物严【重影响市容景—观或造成《安全隐患,引—起严重?相邻权纠《纷的;  —   7、其它严】重违反城《乡规划或违反城乡规!划强制性《规定:无法采?取措施消除对规【划,实施影?。响的:情形:。    》 (四)有》下,列,未取得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而进【行建设的特别严重】违法行为之一且无法!。采取改正措施消【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!的由所在《地城市、县人民政府!城,乡规划主管部门责】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!不能拆除的没收【实物或者违》法收入并处以建【设工程造价10%】的罚款   【  1、建设—工程属于《商品住宅、经营【性用:房的;?     2、】。责令停止违法建【设,通知书下发后继续】违,。规建设的;   !  :3、:暴力抗法或》者恶:意隐瞒事实藏匿证】据阻碍调查》取证的; 》     4—、其他依法应从【重处罚的情形 【     (五)有!。下列未?按批:准的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:证规定建设》的轻微违法》行为之一《由所在地《城市、?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!。主管部?门责令停止建设限】期改正 《     1、不】按审批图纸实施少】建或:不建绿化、环卫、服!务设施但未占用规划!用地尚可改正的【; ?。    2、收到】责令停止违法—建设通知《书后无继《续违法建设行—为,发生:。且能够主动配合积】极加以整改,—恢复合法原状的【; :     3、其他!尚可采取措》施,消除对规《划实施的影》响依:法可以从轻或减【轻处罚的情》形    — (:六,),有下列未《按批准?的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规定建设【的一般?违法行为之一由所】在地城市、县人民】政府:城乡规划主管—部门责?令停止建《设限:期改正并处以建设】。工程造价5%的罚】款 : ,  : , 1、?擅自改变建》设工程的外立—面、装饰《标准:及座向的; —     2、违】反用地?位置、用地性—。质、开发强度等【规划条?件进行建设》经检查发《现后:。尚可改?正的; 《     》3、擅自增加—。建设工程层数、高】度但能够满》足结构安全》、间距、通风—、,采光要求等和建筑物!高度控制且相—邻利害关《系人无异《议的; 《    《 4、?其,他尚可采取措施【消除对规划实—施影响的一般违法】情形     (!七)有下《。列未按批准》的建设工《程,规划:许可证规定建设的】严重违法行为之一由!所在地城市、县人】民政府城乡规划【主管部门责令—。停止建设限》期拆除不能拆除的】没收实物或者—违法收入并》处,以建设工程》造价7%的罚款 !。    1、侵【。占城乡规划确定【的铁:路、公路、港口、机!场、:道路、绿地》、输配?。电设施及《输电线路走廊、【通信设施、》广播:电视设?施、管道设施、河道!、水库、《水,源地、自然保—护区、防汛通—道、消?防通道、核电—站、垃圾填埋场【及焚烧?厂,。、污水处《理厂和公共服务设】施的用地以及—其他需要依法保【护的用地进行建【。设的:;    — 2、危及防洪、】消,防、人?防等城?市防灾?、军事设《施正常运行给城市安!全造成隐患的—;   》  3、严重影响】历史文?。。化名城、历史文化】街,区、风景名胜区及】各,级文物保《护单位的《保护的;   】  4、擅自—改变规?划用途或擅自突破规!划控制指标严重【影响市容景》观或:严重侵犯公》共利益?的;     】5、对城市》水源:保护区?、河道、水》体、山体及其保护】区域造成《重大:破坏的; — ,   6、在建【设,规划确定的禁止【或控制区范围—内,擅自进行建设的;】。。     7、不!符合国家有》关规划标准影—响相邻的建筑采光】、通风、消防—、卫:生防疫等危》及公共安《。全引起严《重,相邻权纠纷的—;     【8,、其它严重违反城乡!规划或违反》城乡规划强制性【规定无法采取措施消!除对规划实施—的影响的情形  !   (八》),有下列未《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规!划,。许可证规定建—设的特?。别严重违法行为之一!且,无,法采取改正措施【消除对规划》实施:的影响的由所在地城!市、县人民政府【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!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!不能拆除的没收实】物,或者违法收入并处】以建设工程造价10!。%的罚款    ! 1、?建设工程属于—商,品,住宅、经营性用房】的;: :。    2》、不按审批图纸实】施,少建或不建绿—化、环卫、服—务并占用其规—划用地进行》建,设的;?。  ?。   3、责令停止!建设:通知书下发后继续】。违规建设的; 】    4、暴【。力抗法或者恶—意,隐瞒事实《藏匿:证据阻碍《调查取证的;  !  : 5、其它依—。法应:从重处罚的情形 】 ,第三章 违规进行!临时建设 一、】违法事实 —    (一)未经!批准进行《临时建设; 【。   ? (:二)未?按照批准内容—进行临时建设;【     (三】)临时建筑物—、构筑物超过批准期!限不拆除的 二、!处,罚依据    】 ,中华人?。民,共和国城乡》规划法第六十六条】建,设单位或者》个人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所在【地城市、《。县人民政府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拆《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!工程造?价,一倍:以下的?罚款 《   ?  (一)未经【批准进行《临时建设的; 【  :   (《二)未按照批—准内容进《行临时建设的; 】     (三)临!时建:筑物、构《筑,。物超过批《。准期限不拆除的 】 三?、自由裁量基准【     (【一)未经批准进行】。临时建?设的由所在地城市、!县人:民政府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责令限—期拆除?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拆!除尚:未造成影响的不【作处罚;拒不—拆除的并处临时建】设工程?造价1倍的罚款 】     (—二)未按照批—准内容进《行临时?建设由所《在地城市、》。县人民政府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责【令,限期拆除在》规定期?限内主动拆除且尚】未造成影响的不作处!罚;拒不拆除的处】临时建设工》程造价50%的罚】款   》  (三)》临时建筑物》、构:筑物超过《批准期限《不拆除由《所在地城《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城乡:规划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》拆除:在规定期限内—主动拆除的处—临时建设工程造【价5:0%的罚款;拒不】拆除的?处临时?建设工程造价1倍的!罚款 ? 第:四章 违反竣【工资:料报送规定 — 一、违法事实 】     建设【工程竣工《验收后未按规定【报送有?。关竣工验收资料【 二、处罚依据】 ,   ?  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城乡规划》法第:六,十七条建设单位未在!建设工程竣工验收】后六个月内向—城乡:规划主管部》门报:送有关竣工》验收资料的》由所在地城市、县】人民政府城》乡规划主管部—门,责令限期《补,报;逾期不补报的】处,一万:元以上五万元以下】的罚款 三、自!由裁量基准 【    (一—)建设单位未能【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!。个月内向城乡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》报送竣工验收资料】的由所?在地城市《、县人?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!部门责令限期—补报   — , (二)《建,设单位在责令限【。期补:。报,时间内?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报送的竣工验】收,资料:达不到应当》报送资料要求—。的由所在地城市、县!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!管部门处以2—万元罚款《    》 (:三)建设单位在责令!限期补报时间—内拒:。不向城?乡规:。划行政主《管部门报送》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!的由所在《地城:市、县人民政—府城乡规划主管【部门处以《5,万元罚款 》 临沧市城乡规划】局 二〇一—二年八?月二十三日 【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