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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? 吉!林松原市《土地收购储备管【理暂行办法 】 第一条 为增强】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!控力度优化投资环】境,盘活:存量土地资产—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!失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土地管理—法、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房—地产管理《法、国务院关于【加强国?有土地?资产:管理的通知(国发】[2001]1【5,号)、吉《。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!立政府土地收购【储备制度《。和实行土《地使用权招标拍卖】的意:见(吉政发》[200《1]27号》)等有关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!定结合我市实—际制定本《办法: : 》 第二条 本办法】所称:土地收购《储备是指土》地收购?储备机构依据本办】法的规?定将依法收回、收】购、征用的》土地进行储》存并通过《前期开发利用和出】让等形式《有效:配置土?地资:源的行为 【 第三条 !市城:区(含?。兴原兴、新城乡)】范围内的国有土【地收购储备适—用本办?法, 】第,四条 土《地,收购储备工作遵循】。公平、公开、等价有!偿、土?地资产效益最大化】原则 !。 第五条 》市国土资源》行政主管部门统一】负,责,本市土地收购储备】管理工?作并设立松原市土】地收购储备中心【。负责经?营土:地资产 —     市计划】、建设、财》。政、经贸、物价、监!察等部门《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!好土地收《购储备的有关工【作, : 第六条! 市:人民政?府建立?土地收购储备—专项资金《     】土,地收购储《备专项资《金由:市财:政部门?从收缴?的,土地出让金、租金】中按一定比例核拨专!项用于土《地收购储备 】 第—。七条 土地》收购储备方式对暂】不需要实物储备的】土地可?以进:。。行信息储备 】 第八条】 市人民《政府:对在土?地利用?总体规划中确定为建!设预留的城区集体】土地经依法征用后】可直接进行》储备 — ? 第九条 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依照法定】程序无偿收回土地使!用权直接进行土【地储备 《   》 ,(一)因单位—迁移、解散、破【产、撤销等》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!的国有土地; !    (二)土地!出让等有偿》使,用合同?约定的?使用期限届》。满土地使《用者未?申请续期或虽申【请续:期未获批准》的;    !。(三)闲置期限满两!。年的土地《; ?。   《 (四)临时用地】期限届满《的;  【  :(五)依法没—收,的土地?;   【。 (六?)市城?区范围?内未确定土地使用权!的; 》   ? (七)土地使【用,者未按照土》地出让合同》的约:定支付土地》使,用权出让金解除土地!使,用权出让合》同的; 《    (八】)其他?依法可无偿》收,回,的土地 《 《 第十》。条 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可【采取收购的方式予以!储备  【  :(,一):为实施?。城市规?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!要调整使用》的土地?;   【 ,(二)土地使用者需!转让其划拨土地使用!权的;  】  (三)盘活【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!的; —   (《四)申报转》让成交价值比—标定:地价:。低,20%以上政府实施!优,先购买权的土地; !    (五】)其它应《进行储备《的国有土地 】。 : 第十一条 】采取:无,偿方:式收回土地使用权】的市国土资源行政主!管部门应按程序对】土地使用权状—况进行调查核实报】有批准权《的人民政府批—准后下达《收回:国有:土地使用权》决定书注销土地【登记和土地》证书并进《行公告原土地使用者!应,按规:定的期限交》。付,。土地及有《关资料 】 第《十,二,条 采取收购方式收!回土地使用权的应】按,以下程序办理—。  》  (一)权—属核查对应当—收购的土地的权属】、面积、四》至、用途及地上【。物情况?进行调查和审核【 ?    (二)【确定规划条件城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根据?有,关要求提出该地块】。的规划设计条件 !    (三)】方案报批根据土地调!查状:况和:规划设计条件会同有!关部:门进行土《地,收购补?偿费用的《测算评估提出—土地收购的》具体方案报市人民】政府:审批 》 ,。。   (四)签订协!议按市人民政—府的批复《与原土地《使用:者,签订:国有土地使用权【收购:协议 —   (五)权属变!。。更根据?收购协议约定支付】补偿金原土地使用者!按规定?办理土地、房—屋权属注销登记手】续并按?规定交付土地—和地上建《筑物、?附着物 《 ? 第十—三条 土地收—购,补偿费按以》下标准确定》 :    (—一)对?。划拨土地地上房屋】给予拆?迁补偿的《按有关?拆迁方面的法规【、,。规,章规定办理; !    (二)【对,没有地?上建筑?物的划?拨土地按原用—途基准地价的20-!40%给予补偿;】    (】三)对?收购的出让土地【使用权?按剩余年限》和开:。。发土地的实际—情况给予《。补偿:;   【 (四)《政府:实施优先购买权【的土地按申报成交价!格补偿;《  》  (五《)以土地置换方式进!行储备的与原土地使!用者结算差价— : 《 第十《四条 市国土—资源:。行政:主管部?门要加强市》城区内国有》土地使用情况—的监督?管理:对符合土地收—购储备条件的国【有土地?应,及时告知《土地使?用,者按本办法规定【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!收回或收购手续禁止!任何:单位或?个人擅自转让以划】拨方式取得的—国有土?地使用权 ! , 第十五》条 所有用地房地】产开发(经济适用住!房等国家有特殊【政策的除《外)的土地一律先】。进政府储备库—然后进入市场不【允许企业私自进行土!地招商? , 》 第十六条 【。。储备土地使用权如在!短,期内:。不能出?让可将其进行抵押或!连同地上建筑—物出租临时改变【用途所获收益可视】同土地?出让金进行》管,理 : 《 第《十七条 储备土地】地上建?(构)?。筑物及其他设施需】实施拆?迁的拆过人》应,当依法向城市房屋】拆迁行?政主管部门》申请办理房屋拆【迁许可?证并实施拆迁安【置 — 第《十,八条: 在:符合规划设计条件】的前提下储》备,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!国土资源行政主【管部门会同建—设、:计划:、财政等部门共同】拟,定出让?方案报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后?予以:实施 》 》第十九条 储备【土,地使用权出让—以,招标、拍卖为主【要方式由《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!部门按照《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组织实施不具备】以,招标:、拍卖方式出让条件!的经:市人民政府批准可】采取协?议方式出让协议结果!。需向社会公》开 !第二十条 储备【土地使用《权出让后成》交价款扣《除土地收购》开,发成本后余额—。上缴财政由》财政向有《关,部门返还《城市规划设计费等】剩余:资金主要用于城市】基础:设施建设、》。土地储备及》土地开发《市财政部门》对土地储备资—金,和收益实行全程管理! 《。 : 第二十》一条: 通过招标或拍卖方!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!市计:划、建设部门—凭中标通知》书或拍卖成交确【认书、?国有土地使用—权出:让合同给中标—或竞得人办》理计划立项和规【划许可手续 】     中标或竞!得人尚?未取得房地产—开发资质的应—持中标?通知书或拍卖—成交确认《书、国有土》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】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! 》 , 第?。二十:二条 符合土—地收购储备条件尚未!收购储备的》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!批,准不得转让擅自【转让其土地使—用权及地《上建筑物、附属物的!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不?得为其办《理规划许可》手续;城市房—产行:政主管部《门不得为其办理房屋!产权过户登记—手续;国土资源【行政部门不得为【其办理建设用地审】批和:土地变更登记手【续并根据有关—法律、法规》规,定予以处罚 —。。 【第二十三《条, 土地收购储备【工,。作人:。员玩忽职守、—滥用职权或利—用,职务上?的便利索取、非法】收受他人财物的【由所在单位或监察】。部门:给予行政处分;涉嫌!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!机关依法处理— 《 第》二十四条 》各县人民政府—的土地?收购储?备工作?可,参照本办法执行 ! ? 第二十五条 !。本办法未列》入事项由《市人:民政府?按,有关法律、法规【和规章?规定处理 — 第二十六条! 本办?法自2?。002年3月—1日起施《。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