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 关于印发朝【阳市建筑《工程安全《文明施工费管—理办法的通知 ! 朝?阳市城乡规划建设】委,员会文件 — 朝?建委发〔《2009〕33号】 各县(市)!区建设局《(建委)委直属【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!室现将朝阳市—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!。工费管理办法印发给!你们:请认真贯彻执行 】 二OO九年十【月三十日 》 第一条《。 为加强建筑【工,程安:。全生:产、文明施工—管理保证《。安全防护、》文明施?工措施费落实到【位,根据建?设部:。建筑工程《安全防护、文明【施,工措施费用》及使用?管理规?定和辽宁省建—筑工程安《全文明施工》费管理实施》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!况制定本办法—。 — 第二条 本】办法适用于朝阳【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!新,建、改建、扩建的】房屋建筑工》程 — 第三条 朝!阳市城乡规划—。建设委员会和各县】(市)?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或其委托的建筑安全!监督管理《机,构按各级《职责负责建》筑工程安全文明施】工费用专项管理并】依法监督安全文明】。施工费的管》理和使用确保工程安!全,资金投入得到有【效,落实 — 第四条【 建筑《工程造?价计价时应依据省建!设厅和省《财政厅?下发的辽宁省—建设工程费用—标准(辽建发[2】007]87号)计!取安全文明》施工费安全文—明施工费《为不可竞争》性,。费用不得删减在【。计价中单《列并计入总价 【。 ?。 《第五条 依法进】行,工程招投的建设项】目招标方或招标【代,。。。理机构编《。制招:标,文件时应按照有【关规定并结合工程实!际单列安全防护、文!明施工项《目清:单    】 投标?方应对安全》。防,护、文明《施工:措施项目单独报价 ! 》 :。第六条? 建?设单位应预付—安全文?明施工费《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!。措施:备案手续之》前应经同级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《或其委托的建筑安】全监督管理机构按】工程项目《中,标人的投《标文:件中工程量清单所确!定的:安全文明施工费核】。算应预付的安全文明!施工费并存》入同: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或其委托的》建筑安?全监督管理机构【指定银行的安—全文明施工》费专用账户 】     建—设单位在向同级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!委托的建筑安全【监,督管理?机构办理安全措施】备案时应携带朝【阳市建筑工程安全】文明施工费核算单】及缴费凭证凡—未提供安全文明施工!费缴费?凭证的?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或其委—托的建筑安全—监督管理机构不予办!。理安全措施备案 !。  ?   ?合同工期在一年内(!含一年?)建设单位应足额】预付安?全文明施《工费;合同工期在一!年以上的首》次预付?安全文明施工—费不低于该费用总额!的,50%余款应在工】。程项目主体完成5】0%前付清 —。。 《 : 第七?条 建设单位在指!定银行专《。户,存入安全文明施工】费后应将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】的缴费凭证复印【件交给施工单位作】为施工单位向—同级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或其【委托:的建筑安《全监督管理机构领取!建筑工程《安全:。文明施工《费的有效凭证之【一 ? 》。 第八条 施工单!位应:按建筑施工》现场环境与》卫生标准(JGJ】146-2004)!、建筑施工安全检】。查标准(J》GJ59-99【)及相关法律法规的!规定保证《每项工程安》全防护?、文明施工所—需资金的有》。效,投入确保安全文明】施工费的《专项使用施工现场必!须达到安《全质量?标准化合格》工地 》 第九条】 :工程监理单位应当】。。对施工单《。位落实安《全防护、《文,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!现场监?理对施工单位已经】。落实安全防护、文】明施工措施的总监理!工程师应当及—。。时审查?。并签字确《。认所发生的费—用工程监理》单位发现《施工单位未落—实施工组织》。。设计及安《全专项施工方案中】。安全防护、文明施工!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!即整改;对施—。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!按期限要求》完成: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!应及时向建设单位、!。同,级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,。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!全监督管理》机构报?告并责令《其暂:停施:工 》 《第,十条: 各县(》市)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所属【建筑建筑《安全监督《管理机构《应按照属地化—管,理的原?则加强施工现场安】。全,生产、文明施工的监!督检查严格按—强制性标《准对单位工程的【安全文?。明施工?状况进行综合评定记!入安全监督档案对达!到安全?质量:标准化的施》工现场应以》书面形式告》知该施工现场—。为安全质量标—准化合格工地 【 ? 《第十一条《 建筑工程安全】文明施工《费实行专项管理定量!预付竣工结》算的管理《制度 《     —(一)工程》开工时经同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或:。其委托的建筑安全】监督管理机》构对其安全生产【条件审查合格后预付!安全文明施》工费总额的50%】 《。  :  :(,二)当?工,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!其工程量的50%时!经检查达到安全【质量合格标》准的再拨《付安全文明》施工费总《额的30%》未达到的不预拨【付, :    》 (:三)工程竣工后经】检查核实始终—保持安全文明—施工水?平的再?拨付安全文》明施工费总额的20!%未达标的》不预拨付 【 第十二条! 施工单位在向同!级,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!其委托的建筑安全】监督管理《机,构申请领取》安全:文明施工费时—应提供?以下文件资》料 》    (一)在工!。。程开:工领取时应提供【加盖建设《。单位公章《的安全文明》施工费?专项缴?费凭证复印件;施工!单位工程项目安全】防护、?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!计划;建筑安全生产!监督管理机构—出具的?安全生产条》件合:格认证书  !   (二)在【第二次领《取时应提《供施工单位》已购置用于》安,全防护、文》明施工相关》设备、用品及费用清!单和凭证;项目监理!部总监理工程师审】查并签?。字确认所发生费【用的审?查意:见;:建筑:安,全监督管理机—构出据的安》全质量标《准化合格工地书【面告知书 【。。。  :   (三》)在第三次》领取:时应提供建筑安【全监督?管理机构对》工,程项目的安》全生产评价意—见及达到合格工【地,的相:关证明文件》 】第十三条 》 申请领《取安全文《明施工费需》履行下列程序 】     —(一)施工》单位在申请领—取安全文《明,施工费?时应向同级》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或其委托的建【筑安全监督管—理机构提供》朝阳市建筑》工,程安:。全文明?施工费支付申—。。请表和相关》文件资料 》     【(二)建设行—政主管部《。门或其委托的建筑安!。全监督管理机—构对施工单位提供的!文件:资料:进行审查《审,查合格后《在支付申请表—上签字盖章 ! , ,  (三《)施工单位持审【。批后的支付申请表】到同级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!筑,安全监督管理—机,构领:取本期安全文明施】工,费 【 第十《四条 凡》经检查?。核实未达到安全质】。量标准化合格工地的!结,余的安全《文明施工费》不予批准拨付给施】工单位工《程竣工后《将余款退《。还建设单《位 【 第十五条—。 :工程建设过》程中建设单位—和施:工单位因《故解除合同的建【设单位应及时将变更!施工单位通知—书送达?同级建设《行政主管部门或其】委托的建筑安全监】督管理机构 】 第十【六条 《本办法由朝阳市城】乡规划建设委员会】负责解释 】 ? 第十七条 本】办法自2009年】1,。1月1日起施行 ! : :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