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? : 关《。于印发朝《阳,市建筑工程》安全文明施工—。费,管理办法的通知【 朝阳市】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!文件 朝【建,委发〔?2009〕33【号 ? 各?县(市)区建设【局(建委)委直属有!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!现,将,朝阳:。。市,建筑工程《安全文明《施工费管理办法【印,发给你们请》认真:贯彻执行 —二OO九年十月三十!日 第一条— 为加《强,建筑工?程安全生产、文明】施,。工管理保《证安:全防护、文明施工】措施费落实到位根据!建设部建筑》工,程安全防《。护、文明施工措【施,。费用及?使用管?。理规定?和辽宁省建筑工程】安全文明《施,工费管理《实,施细则结合》我市实?际情况制定本—办法: 【。 ,第二条 本—办法:适,。用于朝阳市行政区域!内的各类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的房屋建】筑工程 — 第三条】 朝?阳,市城乡规《。。划建设委《员会和各县(市)建!。设行政主管》部门或其委托的建】筑安:全监督管理机构按】各级职?责负责建筑工—程安全文明施—工,费用专项《管理并依法监督安全!文明施工费》。的管理和使用—确保工程安全—资,金投入得《到有效落实 ! 第四条【 建筑工程造【价计价时应依—。据,省建设厅《和省财政厅》下发的辽《宁省建设工》程费用标《准(辽?建发[200—7]87《。。号)计?取安全文明施—工费安全文明施【工费为不可竞争性费!用不得删减在计【价中:单列并?计入总价 — 》 第五条 依法】进行工程《招投的建设项目招标!方或招?标代理机构》编,制招标文件时—应按照有关规定并结!合工程实际单列安全!。防护:、文明施工项—目清单?     投!标方应?对安全?防护、文明施工【措施项目《单独报价 【 , : 第六条》 建设单位应预付!安全文明施工费在】办理建筑《工程安全措施备【。案手续之前应经同级!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—或其委托的建—筑安全监《督,。管,理机构按工程—项目中标人》的投:标文件中工程量清】单所确?定的安全文明施工】费核算应《预付的安全文明【施工费?并存入同级建设【行政主管《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!安全监督管理—机构指?定银行的安》。全文明施工费专用】账户 》    《 建:设单位?在向同级《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或其委托的建筑安】全,监督管理机构办【理安全措施备案【时应:携带朝?阳市建筑工程安全】文明施工费》核算单?及缴费凭证凡未提】供安全文明施—工费缴费凭证的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或其委托—的建筑安《全监督?管理机构不予办理】安全措施备案 【    — ,。合同工期在一年【内(含一《年)建设单》位应足额预付—安全文明施工—费;合同工期在一】年以上的首次预付】安全文明施工—费不低于该费用总】额的50%余款【应,在工程项目》主体完?。成,。50%前付清— 《 第七条 !建设单位在指定银行!专户存入安全文明】施工费后应将—加盖建设单位公【章的缴费凭证复【印件交给施工单【位作为施《工单:位,向,同级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或其委托的建】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!领取建筑工程安全】文,明施工费的有效【凭,。证之一 — 》。第八条 施工单】位应按建《。筑施工现《场环:境与:卫生标准(》JG:J1:4,6-2?004)、建—筑,施,。工安全检查标—准(JGJ59【-99)及相关法律!法,规的规定保证—每项工程安全防【护、文明施》工所需资金》的,有效投?入确保安全文—明施工费《的专项使用施工现】场必须达《到安全质量标准化】合格工地 — 第九】条 工《程监理单位应当对】。施工:单位落实安全防【护、文?明施工措《施情:况进行现场监—理对施工单位已经】落实安全防护、文明!施,工措:施的:总监理工程师应【当及时审查并签【。字,确认所发《。生的费用《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!工单位?未落实?施工组织设计及安】全专项施工方案中】安,全防护、文明—施工措施的有权【责令其立即整改【;对施工单位拒不】整改或?未按期限要》求完成整《改的:工程监?理,单位应及时向建设】单位、同级建设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或其委托》的建筑安全监督管】理机构报告并责令其!暂停施工 】 第十—条 ?各县(市)建设行政!主,管部门所属建筑建筑!安全监督管理机【构应按照属地化管】理的原?则加强施《工现场安全生—产、文明《施工的监《督检查严格》按强制性标准—对单位?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!状况:进行综合评定记【入安全监督》档案对达到安全质量!。标准化的施》工现场应以书—面形式告知该施工】现场为安全质量标准!化合格?工地 》 : : 第十一条 建筑!工程安全《文明施工费》实行专项管理定量预!付竣工结《算的管理制度 【  《   (一)工程开!工时经同级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或其委【托的建筑安全监督管!理机构对其安全生】产条件审查》合格后预付安全文】明施工费总额的5】。0%  【   (二)当【工程主体《结构施工《完成其工程量的50!%时:经检查达到安全【质量合?。格标准的再拨付安】。全文明施工费总【。额,的30%未》达,到的不预拨付—。  》 ,  (三)工程竣】工后经检查》。核实始终保持安全文!明施工水平的再拨】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!额的:。20%未达》。标的不预拨》付 — 第十二条【 施工单位在向】同级:建设行政主管—部,门或其委托的建【筑安全?监督管理机构—申请领取安全文【明施:工费时应提供以下文!件资料 —     (—一)在工程开工【领取时应提供加盖】建设单位公章的安】全文:明施工费专项缴费】凭证:复印件;《施工单?位工程项目安全【防护:、,文明施工措施—费支付计《划;建筑安》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!。出具的安全生—产条件合格认证【书     !(二)?在第二?次领取时应提供施工!单位:已购置用于安全防】护、文明施工相关】。设备、用品及费用】清单和凭证;项【目监理部总监理工】程师审?查并签字确》认所发生费用—的审查意《见;建?筑,。安全监?督管理机构出据的】安全质量标准化【合格工地书面告知】。书 ?。    》。 (三)在第三次领!取时应提供建—筑,安全监?督管理机构对—。工程项目的》安全生产评价意见及!达到合?格工:地的相关证明文【件 —。 ?第十三条 申请】领取安?全文明施工费需【履行下列《程序 ?     【(一)施工》单位:在,申请领取《安全文明施工费时】应向同级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或其】。委,托的: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!构提供朝阳市—建筑工程安全文【明施工费支付申请表!和相关?文件资料 —  ?  : (二?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或其委托的建—筑,。安全监?督管理机《构对施?工单位提供》的文件资料进行审】查审查合《格后:在支付申请表上签】字盖章 【    (三)施】工单位持审》批后的支付申请【表到同级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或其委托《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!机,构领取本《期安全文明施工费】。 : 第十】。四条: 凡?经检查核实》未达到安全质—量标准?化合:格工地的结余的安全!文明施工费不予【批准拨付给施工单位!。。工,程竣工后《将余款?退还建?设,单位 — 第十五条 ! ,工,程建设过程中建【设单:位,和施工单位因故解】除合同的建设单位应!及时将变更施工单】位通:知,书送达同级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。或其委托的建筑安】全监督管《理机构? , , ? 第十六条 】 本办法由朝阳市】城乡规划建设—委员会负责解释【 , 》 第十七条— 本办《法自200》9年11月1日起施!行 —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