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。铁岭:市建设项目行—政审批责《任追究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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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岭市人民政府】文,件
铁】政,发[2010]【 ,21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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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:县(市)、区—人民政府《市政府各《部门、?各直属机构铁岭【市建设项目行政【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已!经铁岭市第六届人民!政府第22次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!印,发给你?们请认真贯彻—执行
】二〇一〇年》十,二,月二十四《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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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!为规:范建设项目行政审批!行为加强对建—设项目行政审批机】关的监督管理—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!他组织的合法权【益促进行政》机关依法行政和廉洁!高效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公?务员法、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行政监—察法、?中华人民共和国行】政许可?法等有关法律、【法规:的规定结合》。我市:实际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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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条 《 本办法所称—建设项目行政审批】责任追究是指建设项!目行政审批机—关及其工作人员【。因不履?行职责、不正确履】行职责对国家、集体!。利益公民、法人【及其他组织合法权】益造成损害》的应依照本办法【追究其责任构成违】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!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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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本办法所—称不履行《职责:。是指拒绝、》推诿、放弃、不【完全履行职责等行】为;不?正,确履行职责是指【不按照法定或规定】。。的,依据、?程序、权限、时限履!。行职责等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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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本: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!区域内行使建设项目!行政审批职权的行】政,机关、依法授—权行使建设项—。目行政审批职权【。的其他?受委托组织及—其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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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市政】。府对全?市行政审批责任追】究负总责《市监察局负责本办】法的实施各有关主管!部门应当按照—人事:管,理,。权限依法对违—反建设项目行政【审,批规定的责任人【员追究责任人事【管理:权限不在《本地的由市监察局】提出责任追究建【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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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—。实施责任《追究坚持实事求是】、有错必究、教【。育和:惩处相结合的原【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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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】 建设项目审【批机:关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—对相:关部门?。主要:领导:和相关责任人追【究其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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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不以公开!方式:向社会公众》或申办?对象公开审》批内容?、对:象、条?件、时限《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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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擅》自,设立审批事项或对】已取消的《审批事项《。仍继续审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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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!)应当纳《入行政服务中心【。办理的建设》项目审批事项而未纳!入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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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四)违法委托中】介机构、下属事业单!。位或其他组织代行】审批管理权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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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(五)依法应当举行!听,证而不举行听证【的;
】 《(六:)擅自收费或者不按!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!费的;?
】 (七)对已【审批建设项目不依法!履行监督《职责或者监督不力】,造成?不良影响和后—。果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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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八)对属【于本:。部门、本《机构的审批事项不作!解答、不予办理【或在审批过程中隐瞒!真相、?歪曲事实《、作:为不当的;》
— (九—)主办单《位在办理《审批:事项过?程,中涉及其他部门【和机构不及时—主动与相关》部门协商或者协商】未取得一致不—报请领导和相—关,部门积极《解,决推诿扯皮或—拖延不办的》或者相?关部门办理完成后不!及时移?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!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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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十)工作—效,率低:下未能在规定时限内!办理审批事项—或作出?明确答复造》成不良影响》和,后果: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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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十一?。)对: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审!批项目办理迟缓【延误时?机影:响工作进展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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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》条 ?建设项?目审批机关》和授权机构工—作人:员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,追究:其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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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在!建设项目审批过【程中未向申请人、】利,。害关:。系人: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对!申请:材料不全者》未一次性《。告,知,补正事?项未依法《。。书面说明不受—理建设项目》行政审批《申请原因或不—予,批准理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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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二)无《。法,定依据或超越法【定权限进《行建设项目行政审批!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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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》)对涉及不同部门】的建:设项目行政审—批不及时主动协【调,、推诿?拖延或者在本—。部门审批事项完成后!不移:交、拖?延移交其《他部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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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(四》),丢失或者损》毁,申请人审批材—料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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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】 对从事建设项目!审,批的:人员按下列方式划】分行政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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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由于审查】人的过错而出现审批!错误的追究审查人】的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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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?)由于审核人的过错!而出现审《批,错误的追究审核人的!。责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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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。三)由于批》准人:的过错?而出现?审批错误的追究【批准人的《责任;?
【 , (四)审查人】、审核人《、,批准人都有过错或】者责任不易划分【的同时追究审查人、!。审核人、批准人【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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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九条 经集【体讨论决定》的建设项目》。审批行为出现错【误的作?出审批决定的负责】人负主要责任—其他人员酌情划【分责任由《于,审查人员工》作疏忽、提》供情况?不真实而导致错【误的由审《查人员负主要责任其!他人员酌情划分责任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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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受【委托单位超越委托权!限造:。成建设项目审批错】误的比照第六、第七!条,的规定追究》受委托单《位及:相关人员《。的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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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一条 责任追究!方式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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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一)书面检!查;
】 (》二)责?令整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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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)通报批!评;
】。 :。 , (:四)调离工作—岗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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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(五)免职或责【令,辞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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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【 行政?机关年度《内有:两起以?上建设项目审批错误!的取消其全年政府系!统选:优评先资《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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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【法律、?法规、规章》对建设项目行政审】批,责任追究另有—规定的从其规—定
第】十四条 本—办,法执行中的具体【问题由市《监察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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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五条 本办法!自发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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