铁岭市》建设:项目:行政审批责任—追究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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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铁岭市人《民政府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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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铁政:发[2010]【 ,21 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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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【)、:区人民政府市—政府各部门、各【直属机构铁岭市建设!项目行?政审批?责任追究《办,法已经?铁,岭市第六《届人民政府》第22次常》务,会议:审议通过《现印发给你》们请认真贯彻—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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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》〇一〇年十》二月二?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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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一条: , 为规范建设—项目行政审批行为】加强对建设项—目行:政,审批:机关的监督管理保护!公,民,、,法人和其他组织【的合:法权益促进行政【机,关依:法行:政和:廉洁高效依》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公务员法《、,中华人民共和国【行政监察法、—。中华人民共和国【行政许可法等有【关法:律、法规的规—定结合?我,市实际制定本—办,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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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条 》本办法所称》建,设项目行《政审:批责:。任追究?是指建设《项目行政审批机关及!其,工作:人员因?不履行?。职责、?不正确履行职责【对国:家、集体利益公【。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!合法:权益造成损》害的应依照》本办法?追究其责任构成违法!违纪:的按有关规定处理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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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本,办法所称《不履行职责是—指拒绝、推诿、【放弃、不完全—履,行,职责等行为;—不正:。确履行职《责是:指,不按照法定》或规定的《依据、程序、权限、!时限履?行职:责等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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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】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!政区域?内行:使建设项目》行政:审批职权的行政机关!、依法授权》。行使:建设项目行政审批职!权的:其他受?委托组织及其工作】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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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条 市政府—对全市行政审—批责任?追究:负总责市监察—局负责本办》法的实施各》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!照人事管理》权限依法对违反建设!项目行政《。审批规定的责任人员!。追究责任人事管理】权限不在本》地的:由市监察局提—出责任追究建—议
【第五:条, 实施《责任追究坚持实【事求是、有》。错必究?、教:育和惩处相结合【。的原则?
第六】条 建《设项目审批机关【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对【相关部门主要领导】和相关责《任人:追究其?责任
】 :。 (?一)不以公》开方式向社》会,公,。众或申办对象—。公开:审批内容、对—象、:条件、时《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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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擅—自设立审批》事项:或对:已取:消的审批《事项仍继续审—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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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(三)应当【纳,入行政服务中心【办理的建设项目【审批事?项而:未纳入的;
!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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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违!法,委托:。中介机构、下属事业!。单,位或:其他:组织代行审批管【理权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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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依法应【当,举行听证而不—。举行听证的;—
【 (六)擅自收!。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!目和标准《收费的;
!
(七)对!已审:批建设项目不依法履!行监督?职责:或者监督《不力,造《。成不良影《响和后果的;—
》。
(八)对!属,于本部门《、本机构的》审批事项《不作:解答、不予办理或在!。审批过程中》隐瞒真相、》歪曲事实、作为不当!的;
》
,
?。 (《九)主?办单:。。位在办理审批事【项过:程,中涉及其他部—门,和机构不及时主动】与相关部门协商或者!协商未取得一致不】报请领?导和相关《部门积极解决推【诿,扯皮:或,拖延不办的或—者相关部门办理完】成,后,不及时移交》或拖延移交其他【。部门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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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(十?)工: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!定时限内《办理审批事项或作出!明确答复造成不【良影:响和后果的;—
》
: (十一)【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!审批项目办理迟【缓延误?时机影响工作—进展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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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。条 建设项目审】批机关和授权机构】工作人?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追究其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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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一)—在建设?。项目审批《过程中未向申请【人、利害关系人【履行法?定告知义务对申请】材料不全者》未一次性告知补正事!项未依?法书面?说明不受理建设【项目行政《审批申请《原因或不予批准【理由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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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无!法定依据或超越法定!权限进?行建设项目行政审】批的;
! ? (三)对涉及不同!部门的建设项—目行政审《批不及时主》动协调、《推诿拖延或者在本部!门审:批事项?完成后?不移交、拖延—移交其他《部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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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)丢失或者】损毁申请人审批材料!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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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《。条 ?对从事建设项目【审批的?人员:按下列?方式划?分行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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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(一)由于审查人的!过错而?出现审批错误的【追究审查人的责任;!。
【 ?(二:)由于审核人的过】错而出现审批错误的!追究审?核人的责任;—。
【 : (三)由于批准】人,的过:。错而出现审批错误的!追究批准人的责【任;
! ?(四)审查人、审】核人、批准人都有过!错,或者:责,任,不,易划分?的,同时追究审查—人,、审核人、批—。准人的责任
】
第《九条 ?。 经集体讨论—决定的建设项目审】批行为出现》错误的作出》审批决定的负责【人负主要责任其【他人员酌情划分【责任由于审查—人员工作疏忽、提供!情况不真实》而导:致错误?的由审查人员负主要!责任其他人员酌情】划分责任《。。
第十】条 受委托单位超!越委托权限造成建设!项目审批错》误,的,比照第六、第七【条的规定追》究,。受委托单位及相关人!员,的责:任
第十!一条 责任追【究方式包括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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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书面检查《;
【 , : (二)《责令整改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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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通报批】评;
! , (四)调离工】作岗位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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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(五《)免职或《责令辞职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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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【 行政机关年度【。内有两起以》上建设项目审批【错误的取消其全【年政府系统》选优评先资格
【
》第十三条《 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对建设项!目行政审批》责任追究另》有规定的从》其规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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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【本办法执行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】监察局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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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五条 本办法】自发布之日》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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