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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 丽江市人【民政府关于》加强丽江市区—城市规?划管:理工作的通知 【 丽政发[【2005]39号】 各区、县人民!政府:市,。直有关部门  】  ?。    【 撤地设市后为搞!好城市规划管—理工作市人民—政府制定了丽江市】城市:规划管理暂行—规定建立了城市规】划管理技术》。评审、行政审批、执!法监察等《。环节的工作制度并】把城市规划》区范围?内的农村集体、【个人:建设纳入规划管【。理范围?逐步:。规范了?城市规划管理—工,作但规划管理工作】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!问,题尤其是农》村集体、《个人建房不按—。规划建设未》批乱建的现象比较】突出为了进一步【。加强丽江市区城【市规划?管理工作《明,确城市管理系—统,中各:层次:、各部?门的职责强化—。区、县?人民政府在城市管】理中的职《能作用经市人民政】。府研:究现将市区城—市规划管理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!下 :。    【 ? 一、进一—步理顺关系、明【。确职责  —  ? ?   》。 (一)市城市规】划与建?设委员会负责组织丽!江城市规划控制区范!围内机?关、企事业单位、】集体、临街个—人,建房规划设计方案】。的审查?;古城管《理局负责古城保护】范围内民居》建设:。、维修设计》方案的审查;—古城区建设局和玉】龙县建设局负责各】自辖:区内其它个人建房】设计方案的审查 】    【    —。 (《二)古城区辖区内的!。机关、企事》业单位、集体建设项!目由市城市规划与建!设,。委员会负责》选址并核发》建设项目选》址意见书;个人建房!由古城区建设局【负责选?址并核发建设项目选!址意见书《;,市,城市规划与建—设委:员会授权委》托,古城区建设》局根据市城市规划与!。建设委员会的—审批意见核》发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证和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;丽!江城市规《划控:制区:范围:玉龙县辖《区内的建设项目【。由玉:龙,县建设?局根据?市城市规划与建【设委员会的规划设计!审查意见核发—建设项目选》址意见书、建—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!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 !    】  (—三)古城区建设【。局、玉?龙县建设局》负责辖?区内建?设,项目的执法》监察:工作;古《城管理局负》责古城?保护范围内》。建设项?目的执法监察—工作;市《城市规划与建设委员!会,负责规划《行政监察工作 】。  ?  二!、健全规划管理【机,构强化区、县城市】规划管理《职能 ?    【。    【 (一)撤消市城市!规划与?建设委员会直属【的,丽江市城市监察支】队编制及人员—。由市城?市规划与建设委员】会内部使用和—安置   】    】 (二)古【城区建设《局、玉龙《县建设局分别—成立:城建监察队对城市规!划依法进《行监察 》    【   《 (三)【古城区、玉龙—县人民政府要在【规划控制《区范围内的大研【办事:处、西安办》事处、祥和办事【处,、束河办事》处金山乡《、七河乡、黄山镇】、拉市?乡、:白沙:乡,分别成立规划建【设管理办公室每【个办公室核定人员】编制1-2名;为】加强领导要》在乡:镇和:办事处配《备,分管:建设工作的领导【或明:确,分管建?设工作?的领导 《    ! 三《、建立科学》的,工作制?度增强规《划管理的透明度 !    】  (一)】丽,江城市中心》城区:内的建设《项目以及市区内重要!。建,设项目?。的选:址审批实行联—席会议审查制—度由丽江市城市规划!管理委员会牵头召】集市城市规》划与建设《委员会?、市:国土局、《市发改委《、市环?保局等相关》部门及项目相关【区、:县人民政府通过联席!会议集体研究决定】    】    【 , (二)组织评【审规:划设计方案区、县】。建设局及相关乡、镇!、办事?处的领导必须—参加评审重大项目邀!请区、县人民政府领!导参:加评:审评审结果要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】予,以,公示 —   【。   —(三)市城市规划与!建设委员会授—。权古:城区建设《局进行?规划行政《许可的建设》项目必须实行行【。政许可上《报,备,案制度? , :     !  (四)】在城市规划控—制区内的农村集体和!个人建设《用地必须经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办》理了选?。址意:见书和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《后土地部《门方能办理》用地手续 》 ,    【 :   (【五)完善建》设项目的规划验【。收制度项《目竣工后由规划【管理部门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】单项规划验收中心】城区的建设项目由市!城市规划与》。。建设:委员会组织验收【;玉龙县建设局行】政许:可的项目由玉龙县】建,设,局,。组,织验收 — , ,  《。 ,  :  《 (:六)市城《市规划与建设委员会!将规划审批情—况按月以“清—单”形式《上报市委、市人民】政府将城《市规划实施情况按】年向市人《大常委会报告—。   —    】 (七)其它事项仍!按丽:江市城市规划—管理暂行规定—执行 》 :二○○五年九月【。五日 》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