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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市政》府投资建设项目审】计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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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市人民—政府:公告第5号
— 经》2005年10月2!7日丽江市人民【政府第?11次常《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!自2006年—1月1日《。起,施行
二00五年!十一月二十二日【
第一条《 为了加强对政府】投资建设项目的【审计监督促进—建设项?目,管理:规范:化提高投资效益根】据中:华人:民共:。。和国审计法、中华人!民,共和国?审计法实施条例【、审计机关国家建】设项目审计》准则等法律》、法规结合我市【实际:制定本办法》
第二条 审—。计机关对政府投资】建设项目的总—预算或者概算的执】行情况、《年,度预算的执行情【况和年度决算、【项目:竣工决算的真—。实、合法《、效益情况进行审计!监督
《 与《建设项?。目直接有关的建设】、勘: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监理、《采购、?供货等?单位的财务收支应当!接受审计《机,关的:审计监?督
第?三,条 本办法所—称政府投资建—设项:目(以下简称建设项!目):是指:使用政府财》政资金?、基金?。、政府统《一借贷资《金、国内外赠援【款、以国《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!为主的基本建设【项目和?技术改?造项目?
第:四条 凡财》政、财务隶属关系或!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!系由市人民政府(】含,政府职能部门)【管理的建《设项目应加强—审计监督《
? 工程投资额在3!00万?元以上 《。(含300万元 )!的建设?项,目应由市审计局进行!竣工:决,算审计
】政府要求或审—计机关认《为需:要进:行竣工决算审计的建!设项目不受》投资额的限制最终以!。审计机关的审—计结论为结算依【据
第五条 有关部!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!围,内支持审计机—关做好建设项目【的审计工作市—发改委、《财政、建设及各项】目主管和《实施单位每年应将】工程投资项目安排】情况和预计完工项】。目,。。情况报送市审计【局市审计《局应当对建》设项目的建》设情况?。进行:了解、跟《踪
第六条 对建】设项目进《行预算执行情况【和竣工决算》审,计的:具体办法《如下
》 一、建设单【位应当在建设—。项目验?收后:按照规定《及,时办理竣工决—算并在竣工决算【报,告编制完成后1【5日内?向市审计局提交竣工!决算审计申请对【已具备?。审,计条件的建设项目市!审计局应及时安【排审计
《 二》。、送审?单位应提供如下资】料
(【一)施工合同书【、招标工程招标【书和中?标通知书、与结算相!关的标底控制价预】算书;
【 (:二)已?经按相?。关程序办《理,的施工图纸、竣【工图纸;
】 (三?)工:程量计算书;
】 (四)无图】示的:工程:量须每页签证并记录!详实;
《 ,。 (五)经【初审认可《的工:程结算书《。。及工程结算单价【分析:组,成资料、合同—未明确的材》料预算价签证—资料及签证依据;】
(六【)建设项目的相关财!务资料?;
》 (七)形成电子数!据的资料须同—时提供电子数—据
第七条 凡符合!本暂行办法第四条】第二款规《定,的建设项《目必:须在建设工程施【工合:。同中约定工》程决算以审计机关】的审:计结论为结算—依据:
: ?预付工程款》时交通、水利、【城市基?础设:施建设?项,。。目应:预留20%的—尾款(含《工,程质量保证金下同)!其他建设项目应预】留25%的尾款【按建设项目审计结果!进行清算违反此规】定多支付《工,程款的追究直接责】。。任人的相应责任
第!八条 审计过程【中如发?现建设、《设,计、施工、》采购、监理等单【位违反?。国家审计法律—法规和本暂》行办法规定》拒绝或者拖延提供】与审计事项有关【的资料或者拒—绝、阻?碍检:查的由审计机关【按照相关规定处理】、处罚?
第九条 审计机】关实施建设项目审】计可以委托具有基】本建设项目》审计资?质,的社会中介组织进】行审计或聘请具有与!审计事?项相:。关专业?知识和?资格的专《家、技术人员参【与审计相关》费用由审计机关支付!
审计机关!负责对受委托的社会!中介组织《实施的?建设项目的审计质量!进行监督如发—现社会中介组织【提交虚假审计—报告的?。追究其责任追回审计!查证费?用并取消被》委,托资格?
审计机关!对审计结果的—真实:性,、合法性负责
第十!条 审计机关对【建,。设项目实施竣工【决算审计后或在审】。定受委托的社会中】介组织提供的—审,计,结果后根《。。据审计?事实和?相关的法律、法【规依法?。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!决定:。必要时出具审计建议!书审计决定一经送达!即,具有法律效力被审】计单位必须执—行如果被审计单【。位对审计决定—不服可在《规定时限内向本【级人:民政府或上一—级审计机关》申请:行政复议
第十一】条 市审计局每年对!建设项目进行竣【工决算审《计年终由市政府给予!一次性奖励具体【奖,励办法另行》规定:
第十二条 —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应!当作:为领:导干部任期经济责】任审计的重要—评价依据审计—机关在审计中—发现:的严重违纪、违法行!为以及涉嫌犯罪的应!移交纪检、监察【或,司法部门处理
第】十三条 审计人员在!审计:过程:中必须忠于职守【严格执行审计廉政责!任规定审计人员【滥用职权《、玩:忽职守的《由有关主管》机,关给予行《政处分;构成犯【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》。第十四条《 区、县人民政府可!参照本规《定结合各区、—县实际制定》投资审计办法
第】十五条? 本暂行办》法由:。丽江市审计局负【。责解释
第十六条 !本暂行办法自—2006年1—月1日起《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