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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【江城:市绿化管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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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市人民【政府公告第11【号
丽江城市!绿化管理办法已经2!00:7年8月2》4日丽江市人民政府!第19次常务会通过!现予公布自200】8年1月1》4日起施《行,
二OO七年十二!月十四日
第【一章 总 — 则
第一—。条 为加强城市绿】化管:理提高城市绿—化水平促进经—济、社会《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!据国务院城》。。市绿化条《例、云南省城市建设!管理条例、国家园】林,城,市标准、云南省城】市绿化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】市实际?制,定本办?法
第二》条 本办法》适用于丽江市城市规!划区内城市绿化【的规划、建设、管】理和保?护
第三》条 本规定所称的城!。市绿化是指在城市】总体:规划区内各类—公园、道路、防【护隔离带、居住【区、办公《区、生产区等—进行植树《、栽花、种》草等:
本规定所】指的公共《绿地、居住区绿地、!防护:。绿地、单位附属绿地!。、生产绿地、—风景林地《都属于城市》绿地
—。(一)公《共绿地指《向公:众开放的《各级:各类:公园、动物园、植】物园、陵园及公共】小,游园、街《道和广场的》绿地、街边绿地、花!坛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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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,二)居?住区绿地指城—市规:划,居住:。区内除?公园和行道树以外的!绿化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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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三)防护绿地指以!隔离、卫生、安全】等为防护目的的【林带和绿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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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四)单《位附属绿地指机【关、团体、学校、】医,院、部队、》工厂:、,社区等?单位的绿化》用地
—(,五)生?产绿地指为城市绿】化生产苗木、花卉、!。草坪和种子的苗圃】、草圃、花圃—等
(六)风!景林:地指城市规划区【内依托?自然地貌进》行美化和改善环境】的林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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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七)道路绿地】指城市所有道路的】绿地包?。。括分车带《绿地、?中心:绿岛、林荫》道绿地和《行道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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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》丽,江市建设局》是丽江市城市绿化的!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对各》县(区)城市绿化工!。作,的检查、监》督和指?。导,统一组织全市的城】市绿化工《作
?。 各县(区)城】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主管本行《政,区域:内城市?规划:区的城市绿化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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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业》、国土资源等—相关部门按照—。各自的职责做—好城市绿《化管理工作》
第五条》 市、县(》区)人?民,政府:应积极?组织创建生态园林城!市把:城市绿化《。建,设纳入?国民经济和》社会发?展计划鼓励科学研】究推:。。广,先进技术
—第六条 城》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单!。位和个?人应当依照国家【有关:。。法律、法规的规定履!行城市?绿化建设、保护、管!理及其他绿》化,义务
任何】单位和个人》都有权控告、—检举和制《止破坏?。城市绿地及其—附属设施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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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在城—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!。。。著的单位和个人【由市人民政》府给予表彰和—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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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规—。 划 和《 建 设
第【七条 城市绿化实行!统一规划的》原则做到《城区绿化与郊区绿化!相结合普《。遍绿化?与重点绿化相结合城!市绿:化,。与城市建设、—生,态保护相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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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城市规】划,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根据城市总体规【划组织编制绿地系统!规划并由《城市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组织实施规】。划应当明确划定各类!绿地:范围控制线实—施城市绿《线管理制《度凡规?划确定的绿地—任何单位和个—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或!。改作他?用
第九条 建】设项目绿地率控制指!标,为
《 (一)旧城改造】。区不低?于25%;
!(二)?工矿企业、事业单】位不低于35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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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三)新建开发区、住!。宅、大专院校、【科研机构《、宾馆、饭》店、体育场(馆)、!大,。。型,公共建筑不》低于35《%;
(【四)医院、疗养【院不低于4》0%;
(五!)其他建设工—程不低于30—%;
《 , (六)城》市道路绿化普及【率达95%以上市】区主干道绿化带面】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!面积的?25%次干道绿化】带面积不少于道路】总,用地面积的20%】;
《 (:。七)城市广场绿【地率不低于6—0%公园《绿化面积应占陆【地总面积的70%】以,上;
(【八) 生产绿地在】。城市用?地中所占比例不【低于2%《.
第十条 【城市规划管理部【门,在审批建《设工程项《目规划?方案时应按本规【定第九?条所规定的绿地【率指标审批确保城市!绿,地,用地面积经审查达】不到规定标》准,的,应要:求实施异地绿化异地!绿,化由城市绿化—行政主?管部门确《定并监督实施
第!。十,一,条 城市建设项【目实行“绿》色图章”管理制【度
? 凡新建》、改建和《扩,建的单位《和个:人在办理建设—工程施工许可证【前应根?据规划评审通过【的建设项目》的总平面图及绿【地规划完成绿化工】程设:计施工图报市、县】(区)城市》绿化: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】后同步?实施
城市规!划区公共绿地—、公园、广》场,的,。建,设项:目由市城市绿化【。行政主?管部:门审批其余》建,设项目的绿》化工程设《计由县?(区)城市绿—化行政主管部门按属!地管理原《则进:行审批由《审批单位《在设计图纸上加盖】“,城市绿化审批—专用章”后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《方,。可办理建设》工程施工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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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二条 《公共绿地、》单,位附属绿地等城【市绿化工《程的规?划,设计:应体现地方特色以植!物造景为主适当配】置泉、石、雕—。塑和建筑小》品
第十三条 城!市绿化工程》的规划?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理符合《法律法规规定要求】的应:当依法实《行,招标
第》十四:条 市、县(—区)城市绿化行政主!管部门负《责,各自审批的绿化【工,程的验收绿化验【收与规划《验收同时《进行未经市、县(区!),城市绿化行政—主管部门《实地验收或验收【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相!关部门?不得办理其他竣工】验,收手:续房产管理》部门不得发放产【权证书
第十五】条 城市绿化—建设资金按以—下办法?筹,措
? (一)》市、县(区)—政府在加大》公共绿化重点工程】建设:。项目的同时每年从城!。市维护建《设资金中安排30】%用于城市公共绿化!;
》(二)城市新建、】扩,建,、改建项目》的绿化工程》资金纳入项目总【投资与项目同步建】设;
(三】。)单位绿化》资金由本单》位负责?筹措;?
(四)认】建、认管、认养绿地!的绿化资《金由认建、认管、】认养:的单位或个人负【责筹措;
【 (五)通》过竞拍、出让方【式,转让城市绿地的设】施冠名权以及按规】。定转让城市绿地内】广告设置权等—获得的资金》全额用于城市绿【化
第《十六条 丽》江城市规划区范围内!的各机关、》人民团体《、企事?业单位、部》队、居?。住小区要积极开展“!园林式单《位”:、“:。园,林式:居住小区”》 创建活《。动
第《十七:条 :。城,市新建、扩建、改建!。。工程项?目和新开发住—宅项目严格》按照审批规划和绿化!工程:设计:完成绿?。。化建设对《已建成的原规划【审批中?未明确绿化》指标要求的单位、小!区要积极《进,行绿化建设绿化率】达到:庭院面?积的30《。%绿化覆盖率达【到40%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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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》 由市、《县(区)绿》化,委员会统一》组织:按照丽江《城市绿地系统规【划确定的区域—广泛开展《群众性?义,务植树活动实—施义务植树》登记卡制度做到植树!成活:。率不低于85%尽责!率在80%以上
!。第十九条 城市【绿化建设要坚持节】。约型绿化《原则和本《地树种优先原则【。因,地制宜宜树则树宜花!则花宜草则草—做到乔、灌》、花、草相结合
!第二十条 城—市绿化提倡墙面垂直!绿化、屋顶绿化、立!体绿化和阳》台绿化等多种—绿,化形式
垂】直绿化面积按2平】方米折算为》地面绿化1平—。方米的指标计算
!第二:十一条 市、县【(区)要加大适【宜苗木的科》研和培育力度扶持3!。至5: 个骨干苗》木,基地使苗木自—给率达到80%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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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【城市绿?化,工程在建设时—应当配套绿化用【水,管网城?市绿化用水纳入城】市供水计划并给予优!惠
第三章 保】 护 ?和 管 理》
第二十三条【 城市绿化的—养护管理《按照“人民城—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!民,管,”的总体要》。求实行“属地管【理,”和:“谁所有、谁受【益、谁管护”的原则!
第二《十四:条 县(区)人民】政府要?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!市公共绿化的养护】管理并随绿地的增加!。而逐:年增:加投入
》第二十五《。条 城市公共—绿地:的绿化实行社会单】位,。参与的管理责任制】社会:。单位参与管理按下列!要求明确《责任
《 (?一)本辖《区内的所有机关、团!体,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】。和部:队及居民均有参与】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的!责任和义务各单位】周边的公共绿—。地原则上由该单位负!责养护管理》;
(二)各!乡(镇、街》道办事处)》、村(居)委—会的公共《绿地:。主要由周《。边的单位、》居民:负责:养护管理由》。乡(镇?)人民政《府、街道办事处负】责组织、督》促、检查驻地单【位、村(《。居)委会责》任范围内的绿化工】作;
(三】),城,市公共绿地、风景林!地、防护绿地—、城市道《路绿:地等的绿化按属地管!理,原则由县(区)城】市绿化行政》主,管部门?负责养护管理—并实行社《会单位认管》、认:养制度?;
(四)】居住区绿《地由产权《单位或物业管理单】位负责养护管—理;
《 , (五)水》库、河道《、铁路、公路两侧责!任,范围内?的绿地由《水利、铁路》、公路?等部门分别负—责养护管理城—市绿地管《护单:位应:当建立养《护管理制度适时修剪!、施肥、防虫、【防病保持树》木,、花草?。生长良好和绿化设施!。完好
第二十【六条 在《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!临时商业、》服,务,摊,点的必?。须经县(区》)城市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同意
】第,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!和个:人不得擅自占用【城市绿地因建设或】其他特?。殊需要临时占用【城市绿地的须—经县(区)城市绿化!行政主管部门审批;!占用期?。满后由县(区)城】市绿化行政主管部】门组织恢复绿—地;临时占用绿地不!能按期退还的须【重新办?理审批手《续损:坏城市绿《地的应按实物量【赔偿恢复《城,市绿地所需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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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八条? 任:何单位?和个人严禁损—毁城市绿地的树木、!花草以及各》种绿化设《施;严?。禁在城市《绿化树木上悬挂【广告:、标语;严禁在城市!绿地内建坟;严禁在!城,市绿地?内倾倒垃圾;严【禁在城市绿》地内堆放物品—、搭棚建《房、:挖砂:采石、掘《坑取土、《割草放?牧、:开荒:垦植等
》第二十九条 —县(:区)城市绿化行政】主管部门要加—强城市绿地防火工作!。落实安全防范措【施未经批《准任何?单位和?个人严禁在城市绿地!内用火
第三【十条 电力》、电信、广》电等部门的各种管】线,、,交通信号《标志及?设施的建设》应,。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!各类新建管线应当避!让现有城市》绿地确?。。实无法避让的在【施工前应当依法征】得相应?城市绿化建设行【政主:管部门同意并采取】相关的补偿措—施
第三十一【条 为保证管—线,的安:全使用而需要修剪树!木的:必须经县(区—。)城市绿《化行政主管部—门批准按照兼顾管】线安全使用和树木】正常生长的原—则进行修《剪修剪?费由管?线所有单位或主管】单位承担
】因不可抗力致使【树木倾斜《并危及管线》安全使?用时管线主管单位】。可先行修剪、—扶正或砍伐但应及时!报告县(区)—城市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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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 任何!单,位和个人都》不得擅自砍伐城【市绿化树木确需砍】伐,的应当经《县(区)城市绿化行!政,主管部?门同:意按批准《。株数和树《种砍:伐并按照“砍—一栽二”《的原则?补植树木;无—力补植的《由县(区)》城市绿化《行政主管部门有偿代!为补植补《植的树?木,须保活?
第三十三条【。 百年以上树—。龄的树木稀》有、珍贵的树木具有!历史价值和》重要纪念《意义的树《木均属?于,古树名木
】对古:树名木实行统一管】理分别?养护县(区)绿【化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《。建立古树《名木档案和标志划定!保护范围加强—养护管理《在单:位管理界内》。或私:人庭院的古树名木由!该单位和《个人:。负责养?护县(区)绿化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监督和技术指导【
严禁砍伐或!迁移古树《名木因?特殊情况需要迁【移古树名木》必须经县《(区)城市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审查同【意并:报县(?区)人民政》府批准?
第三十四—条, 县(区)人民【政府有?关部门应当制定防止!城市绿?地遭受水、火—、旱、风《、,病虫、霜冻等—自然灾害《的防范措《施发生灾害》时必须立即采—取补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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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对违!反本:办法:的行为依据国务【。院城市绿《化,条例、建《设部:城,市绿线管理办法【、云南省《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、!云南省城市绿化办】法,等的规定由县(区)!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进!行查处;应当—给予治安管理—处罚的依照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治安【管理处罚法的有关】。。。规定移?送公安机关》查处:。
第 四 章 】 ,附 则
第三十】六条 本办法由丽】江市建设局负责解释!
第三十》。七条 本办》法自二OO》八年一月十四日起施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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