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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洛市城市!规划区经《营性:建设:用地容积率管理暂】行办法
【第一条 为了科学、!合理、集约利用【土,地与空间资源规范建!设,用地容积率》的管理?防止国有土地资【产流失保《障城乡规划的—顺利实施根》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城?乡规划法、陕—西省城乡规划—。条例、城市国有土地!使用权出让转让【。规划管理办法(原】建设:部22号令)—等有关规《定结合我《市,实际制?定本办?法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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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—。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!通,过,公开招标、拍卖、】挂牌等出让方式取得!的各类经营性建设】用地涉及容积率制定!和调整的适用本办】法
】 第三条 市规划部!。。门负责经营》性建设用《地容积率管》理工作市国土、建】设、城管、监—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!责协同做好》经营性建设》用地:。容积率管《理工: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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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人有权向市【规划:部,门举报?和,。反映违反经》营性建设用地—容,积率管理《规定的行为对查证】。属,实的依法给予奖【励,
第!五条: 市规划部门—在下达经《营性建设用地规划】条件时应同时抄【送市国土局、市建】设局、市城》管局、市《监察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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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六条 经营性建设】用地使用权出让后】任何单位和个人【都无权擅自更改规划!设计条件中》确,。定,的容积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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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条 确需—调整规划设计条件确!。。定的容积率的应【当符合?以下条件《
【 1.城市总体(】分区、专《业)规划调整或【。修,编,造成地块发展—条件变化的;
】 2.因!城,市基础设施、公益性!公共设施建设需【要导致已出让地【块的大小及相关建】设条件发《生变化的;
! 3.—国家和省上的有关】政策发生《变化的;《
? 4.城市!。建设和发展需—要且符合相》关技:术规定和控制—性详细规划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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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符合上述条】件之一的在不影响国!家利益和公》。众合法权益的前【提下市规划部—门可以?按照本?办法规定的程序重】新核定经营性建【设用地的容》积率: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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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八条 建设用!地发:生下列情况的不得调!整容积率
! 1.建设【用地内的《。建设项目《已经全部取得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的;】
2!.建设用《地内有违法建设的;!
? , 《3.法律法规规定】不得调整容》积率的
! 第九《条, ,调整规划《设计条件确定—的容积率应当履行下!列程:。序
》 1.申【。请建设单位应当向市!规划:部门提出书面—申请陈述调整—理,由并附规《划建筑设计方—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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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】.论:证市规?划部门?对资料齐备的申请项!目进行初审经—初,审容:积率增加在5—%以内(含5%)需!要修:改的,?由市规划部门组织专!。家和:市发:改,、国土、建设、【城管等部门负责【人对: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调!整的必要性》和规划设《计的合理性》进行论证并征—求主管副市长的意】见;经初审容积率增!加在5%以上—的市规划部门应当】报告市?政府:由市政府组织专【家和市规划、发改】、财政、国》土、建设、城—管、监察等部门【和,商州区政府(或【商,丹园区管委会)【的主要负《责人对规划调整【进行论证;》。
? 《 ,3.公示市规划部】门将论证后拟调整的!规划建?筑设计方《案进行?公示如规划调—整可能?对利害?关系:人产生影响应征【求利害关系人的意】见必要时召开听【证,会;
【 4《.批准?经论证?、公示、征求利【害关系人《的意见后《对符合容《积率调?整条件的由》市,政府批准《市规划部门将—。容积率调整情况通】报,市发改、国土、建设!、城管?、,监察:等部门
【。 5.许【可经市政《府批准增加容积率】的建设单位应当与市!。国土部门签》订,国有土?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!充协议?补缴土地出让金差价!。和相关建设规费市规!划部门按照国有土地!使用权出《让合:同补充?协议、交纳建设规】费凭证及规划设计条!件办理规划建设【许可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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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十条 经营【性建设用地》增加容积率》在,5%以?内(含5《%)的按原成—交土地总价》款的楼?面地价(楼面地【价=土地成交总【价款÷调整前的总】建筑面积)》补缴土地出让金;】增加容?积率超过5%的按原!成交:土地的楼面地价或相!邻地块相同》性质土地现时市【场评估最《高楼面地价》中,的较高者补缴土地】出让金(补缴土【地出让金计算方【。法为:增加:的建筑面积×对应的!楼面地价)》土地:出让:金差价由市国土部】门核:算后报市政》府审批
! 第十一条 因增!。加经营性建》设用地容积率—而需要补《缴的土地出让—金及:相,关建设规费》不得减、免、缓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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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二条 拟调整容积!率的建设项》目不得提高》建筑密度不得降低】绿地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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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十三《条 工程竣工验【收中在建《筑的外形和尺—寸与规?划许可?未发:生变化时《允,许竣工实测》面积和建设工—程规划许可证—面积出现一》定的误差总建筑面】。积的:合理误差范围按以下!。规,定计算
! 1.总建筑面】积在2000平方】米以下(含2—0,00平方米)的最大!允许误差为》2%;
【 ? 2.总《。建筑面积《在200050【00:。平,方米:(含500》0平方米《),的最:大允:许误:。差为1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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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!。总建筑面积在500!0平方米以上—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!.5:%;
— 4.总【建筑面?积允许误差》按累:计计算允许》的,总建:筑面积误差不—得超过200平方】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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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! 市规划部门要依法!核,。实竣工建设工程是否!符合规划《行政许可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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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】市国土部门在—项目竣工《以后应对超容积率】的情况进行复核后】依法颁发国有土【地使用权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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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六条 市建设部门!应对:建设工程是否符合建!设工程规划》许,可证的?内容:予以核?实对超容积率—的要及?时通报市规划、【国土、城管部门责】令建设单位》补,缴土地?出让金及相关规【费并依?法进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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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七条 市城】管部门应当严—。格监督规划的—实施加大《执法巡查力度对在建!设,过程中擅自改—变,规划审批内容的应】当及时予以》制止并限期改正【同时通报市规—划、国土、建设【部,。门进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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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八条 》市监察部门应当【将经营性建设用地】容积率管《理纳入城乡》规划效能、执法【监察的工作内—容,加强对市规划—、国土?、建设、城管—等相关部门》和,商丹园区管》委会:、商州区政府及其工!作人员?在容:积率:管,理工:作中:履行职责情况—的监: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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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!超,过原容积率建设的】根据其对城市规划的!影响程?。。度依:法采取限期拆除【、责令整改》。、,罚款后补《办相关手续等方式处!理
【 1.对严重【影响城市《规划:和非法占《用土地?进行建设《的依:法限期?予以拆除;
【 2.】对影响城市规划【但可采取《改,正措:施的:责,令按原规定》的容积率执行—限期改正错误并依】照有关规定进行【处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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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3.【对城市规划和市容景!观影响较轻且—符合相关《技术规范的由市级】有关部门按照规【定处罚并收取相【关规费土地使用权】人,按照处理决定缴清】规费后?15日?内到市国《土部门补办土地手】续并且?按照该宗地评估【的楼面地《价的2?00%补缴超—出容积率部分的土】。地,出让金然后》到市规划部》门补办规划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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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《十条 对《于不按照《规划审批文》件,进行设?计随意变更》擅自提高容积率【的设:计单位由市规划【部门协同有关部门】依法予以罚》款、降级《或吊销设计资—质等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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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一条 对于不按照规!划,批准文件进行施【工随意更改规划、】增加建筑《面积的房地产开发】企业和施工企业由】市建:设部门依《。法予以罚款、—降,级或吊销企》业资质等《处,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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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】条 市?规划:、国土?、建设、城管—等部:门,。和商丹园区管委会、!。。商州区政府及其工作!人员在经营》性建设用地容积【率管:理工:作,中玩忽职《守、滥用职》权、徇?私舞:弊、:收受贿赂的依照有关!规定给予行政—处分和党纪处—分;:构,。成犯罪的移交—司法机?关,追究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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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?十三条 本办法【。自201《0年10月》。15日起施行请【。各县区参照执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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