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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洛市城】。市规划区经营性建设!用,地容积率管理暂【行办法
第】一条 为了科—学、:合理、集约利用【土地与空间资源规】范建设用地容积率】的管理防止》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保!。障城乡?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!规划法、陕》西省城乡规划条例】、城市?国,有土地?使用:权出让转《让规划管理办法(】原,建设部22号令)等!有关规定结合—我市实际制定—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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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】市城市规划区内通过!公开招标、拍—卖、挂牌等出让方式!取得的各类经营性建!设用地涉《及容积率制定和调】整的适用本办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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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市规!划部:门,负责经?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!管,理工作市国土、【建设、城管、监【。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!责协同做好经营【性建设用《地容积率《。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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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》有权向?市规划部门》举报和反映违反经营!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!理规定的行》为对查证属实的依】法给予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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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市!规划部门在下达经营!。性,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时!。应,同时:抄送市国土》局、市?建设局、市城管局、!市,监察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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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条 经营性—建设用地《使,用权出让后》任何单位和个人【都无:权擅自更《改规划设《计条件中确》定的容?积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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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?条 确需《调整规划设计条【件确定?的容积率的应当符合!以下条件
— ? 1《.城市总体(分区、!专业:)规划调整或修【编造成地块发—展,条件变化的;
】 》 ,2.因城市基础设施!、公益性公共设【施建设需要》导致已?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!。关建设条件发—生,变化的;
】 ? 3.国家和省上】的有关政策发—生变化的《;
》 ? 4.城市建—设和发展需要—且符合?相关技术规定和【控制性详细规划【的
》 , ?符合上?述条件之一的在【不影响国《家利益和《公众合法《权益的前提下—市规划部门》可以按照《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!新核定经营性—建设用?地的容积《率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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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【。建设用地发生—下列:情况的不得调整【容积率
》 》 1.建设用—地内的建设项目已】经全部取得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的;!
《 2.建设】用,地内有违法建设的;!
】。3.法律法规规定】不得调整容积—率的
】 第?九条: 调整规划》设计条件《确定的容积》率应:当履行下《列程:序
!1.申请建设单位应!。当,。向市规划《部门提出书面申请】陈述调整理》由并附规划建—筑设计方《案;
! 2.论证市规划部!门对资料齐》备的申请项目进【行初审经《。初审容积率》。增加在5%以—内(含5%》)需要修改》的,由市规》划部门组织专家和】市发改、国土、【建设、城管等—部门负责人对—规划建筑设》计方案调整》的必要性《和规:划设计的合理性【进行论证并》。征求:主管副市长的—意见;经初审容积率!增加在5%以上【的市规划部门应【当报告市《政府由?市政:府组织专《家和:市规划、发》改、财政、国土、建!设、城管、监—察等:部门和商州》区政府(或商丹园】区管委会)》的主要负责人对规划!调整进行论》证;
— 3.公示市!规划部门将论证【后拟调?。整的:规划建筑《设计方案《进行公示如规划调整!可能对?。利害关系《人产生影响应征【求利害关《系人的意见必要时】召开听?证,会;
》 : 4.批准【经论证、公示—、征:求利:害,关系人?的意:见后对符合容积率】调整条件的由市政府!批准市?。规划部门将容—积率调整情况通报市!发改:、,国土、建设、城管、!监,察等部门《
: 5.】许可经市《政府:批准增加容积率的建!设单位应《当与市国土部门签订!国有土?地使用权出让合【同补充协议补缴土】地出让金《差价和相关建设规】费市规划部门按照国!有土地使《用权:出让合?同,补充协议、交纳建设!规费凭证《及规划设计条—件办理规划建—。设许可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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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条 》。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加!容积率在5%—以,内,(含5%)》的按原成《交土地总价款的【楼面地价(楼面地】价=土地成交总价】款÷调整前的总【建筑面积)补缴【土地出让《金;增加容积—率超过5%的按【原成交?土地的楼面地价或】相邻地块相》同性质土《地现时?市,场评估?最高楼面地》价中的?较高者补缴土—。地出:让金(补缴》土地出让金》计算方法为增加的】建,。。筑面积×对应的【楼面地价)土地出】让金差价由》市国:土,部门核算后报—市政:府审批
! , ,第十一条 》因增加经营》性建设用地》容积率而需要补【缴的:土地出让金及—相关建?设规费不得减、免】、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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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?十二条 拟调整【容积率?的建:设项目不得》提,高建:筑密度不得降低绿地!率,
第!十三条 工程—竣工验收中在—建筑的外形和尺【寸与规划许可—未发生变化时允【许,。竣工实测面积—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,面积出?。现一:。定的误差总建筑面】。积的合?理误差范围按以下规!定计算
】 ,。 1.总建—筑面积在20—00平方米以下(含!2000《平,方米:。)的最大允》许误差为2》%;
!。 2.总建筑面积在!2,0005000平】方米(含5000平!方米)的最大允【。许误差为1》%;
》 : , 3.总建—筑,面积在5000【平方:米以上的《最大允?许误差为《0.5%《;
【 4?.,。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!。。按累计计算允许【的总:建筑面积误差—不得超过200平】。方,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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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 ,第十四条 市规划部!门要:依法:核实竣工《建设: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行!政许可要求
】。
《 第:十,五条 市国土—部门在项目竣工以后!应对超容积》。率的情况进行复【核后依法颁发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】
第!十六:条 市建设部门应】对建设工程是否符】。合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的内容予以核实!对超容积率的—要及:时通报市规划、国土!、城: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!补缴土?地,出让金及《相,关规费并依》法进: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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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七条 市城管部门】。。应当严格监督规划的!实施加大执》法巡查力度》。对在建设过程中擅自!改变规划审批内容的!应当及时《。予以制止并限—期改正同时》通报市规《划、:国土、建设部门【进行处?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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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八条 市监察—部门应当将经—营性建设用地容积率!管理纳入城乡规划】效能、执《法监察的工作内容加!。强对:市规划、国土、建】。设、城管等相关部】门和:商丹园区管委会、】。商州区政府及其工】作人:员在容积率管理工】作中:履行职责情》况的监督检查 【
第!十九条 未经—批准擅自超过原容】积率建设的根据其对!城市规划的》影响程?度依法采取限期拆】除、责令整改、罚款!后补办相关手—续等方式处理
】 《 1.对严重影响!。城市:规划:和非法占《用,。。土地进行建》。设的依法限期—予,以拆除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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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.对影【响城市规《划但可采《取改正措施》的责令按《原规定的容积率【执行限期改正错【误并依照有关—规定进行处》罚;
! 3.对城市规【划和市容景观影响较!轻且符?。。合,相关技术规》范的由市级有关部门!按照规定处》罚并收取相关规费】土,地使用权人》按照处理决定缴【清规费?后,15日内到市国土】部门:补办土地手续并且按!照该宗地评估的【楼面地?价的200》%补缴超《出容积率部分—的,土地出让金然—后到市?规划部门《补,办规划?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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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?十条 对于不—按照规?划审批文件进行【设,计随意变更擅自【提高容积率的设计单!位由市规划》部门协同有关部门依!。法,予以罚款、降级【或吊销?设计:资质:等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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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条— 对于不按》照规划批准文件进】行施工随意更改规划!、增:加建筑?面积:的房地?产,开发企业《和施工企业由—市建设部门依—法予以罚《款、降级或吊—销企业资质等处罚】
— 第二十二条【 市规划、国土、】建设、城《管等部门和商—。。丹园:区管委?会、商州区政府【及其:工作人?员在经营性建设【用地:容积率管理工作中】玩忽职守《、滥用职权、—徇私舞?弊、收受贿赂的【依照有关规定给【予行:政处分?和党纪?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!关追究其《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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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三条》 本办法自201】0年:10月15日—起施行请各》县区参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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