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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榆林市国有土地】上房屋征《收评估办法(—暂行)
! 第一条 为【。了,规范国有土地上【。房,屋征收评《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!评估客观公正根据】国务院国《有土地上房》屋征收与补》偿条例、住建部【国有土地上房—屋,征收评估办法等【有关规定制定本办】。。法
!。第二条? 在:本市行政区域内评】。估被征收房屋—和用于产《权,调换房屋的价值测】算被征收房屋类似房!地产市场《价格:以及对评估价—值和测?算的市场价格—进行复核评估—和,鉴定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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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?条 住建部门组【织成立房地产价格】评估专?。家委员会(》以下简?称评估专家委员会)!评估专家委员—会由房地产估价【师和价格、房地【产、土地《、城市规划、法【律等方面专家组成对!房屋征?收评估进行技术【指导:受理房屋征收—评估鉴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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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第四条 承担房屋征!。收评估?业务的房地产价格】评估机?构(以下简称评估机!构)由被《征收人在规》。定时间内协商选【定被征收人在规定时!间内协商不》成的房屋征收—部门组织被》征收人按《照少数服从》。。。多数:的,原,则投票决定或—者被征收人公选【一名代表通过抽签或!摇号的方《式确定?评估机构被征收人】在规定的时间内既】不,按上述办法选定评估!机构又不《提,出选:择办法房屋征收部】门选出征询评议【。组,中,的公信人《士以抽签《。或摇号方式确定【。评估机构并》经,公证:机关公证
【 评估?机构不得采取迎【合被征收人或—者房屋?征收部门要》。求恶意低收费、虚假!宣传等不正当手【段承揽?房屋征收评》估业务
! 第五条 评估机!构、注册房地—产估价师、评—估专家委员会成【员应当独立、客观】、公正地开展评估】、鉴定工《作并对?出具的评《估、鉴定意见负【责与房屋征收—部门、被征》收人有利害关系应】当回避;应当回避】而未回避的》评估结果或者鉴定】意,见无效?
— :任何单位或个人【不得:干预评估、》鉴定行为和》结,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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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 评估机构选】定,后由:。房屋征?收部门作《为委:托人:向评估机构出具房】屋征收评估委托书】并与其?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!托合:。同评估机构不得转】让或者变相转让【。受托的房屋征收【评,估业务
】 房《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!当载:明委托人的名称、】委托的评《估机构的名称、【评估:目,的、评估对象范【。。围、评估要》求以及委《托,日期等内容 —
: , 房—屋征:。收评估委托合—同应当载明下—列事项
【 (一)委托!人和评估机构的【基本情况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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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负责!本评估项《目的注册《房地产估价师;【
(!三)评估目的—、,评估对象、评估时】点等评估基本事项】;
《 (—四)委托人》应提:。供的评估所》需资料;
【 (五【)评估过程中双方】的权利和义》。务; ?
》 (六)》评估费?用及收取《方,式;:
【 (:七):。评估报告交付时间、!方式; 《。
: : (八》)违约?责任;
》
(【九)解决争议的方法!;
【 (?十)其他需要载【明的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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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— 同一征收项目的】房屋征收评》估,工作原则上由一家评!估机:构承担被征收人超过!300户的可以由两!家以上?评估机构共同承担】
? 两家以】上,评估机?构承担同一房屋征】收评估?项目的应《当由委托人确—定一家评估机—构作为?牵头单位牵头—单,位,应当组织其他评【估机:构,就评估对《象、:评估时点、价值【。内涵、评估》依,据、评估原则、评】估技术?路线、评估方法【、重要?参数选取、评—估结果确定方—式等:。进,。行,沟,通协商执行统一标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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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八条 评估机构、!注册房地产估价【师、评估《专家委员会》成,员因房屋征收评【估、复核《评估、?鉴定工作《需要查询被征—收房屋、产权调【换房屋的房地产权属!和相关房地产交【易信息的房地产管】理部门及其他相【关部:门应:当提:供,。便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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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》条 接受《委托的评估机构【应当指派与房屋【征收评?估项目工作量—相,适应的足够数—。。量的注册房地产估】价师开展评估工【作参与房屋征收【评估工作《的注册房《地产:估价师不《得少于?2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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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条 被【征收房屋价值评估】时点为房屋征收【决定公告《之,日
《 用于产】权调换房屋价值评】估时点应当与被征】收房屋价值评估【时点一致《
【 第十一《条 :被征收房屋价值【是指被征收的房屋】及其占用范围内的】土,地使用?权在正常交易—情况下由《熟悉情况的交—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!式,。在评估?时点: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!
【 被征收房屋价值】评估应当考虑被征】收房屋的区位、【用途、建筑结—构、:新旧程度、建筑【面积、占地面积以】及土地使用权等影响!被征收房屋价值的】因素但不《考虑被征收房屋【租赁、抵押、查封】等因:素,的,影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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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二,条 被征收》房屋室内装饰—装修价值机》器设:。备、物资《等搬迁费用停产停】业,等补偿标准由房屋征!收部门在征》收补偿方《案中明确被征收人】有异:议的可以委托评估】机,构评估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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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!房屋征收评估前【。房,屋征收部门》应当组织有关单位】对被征收房屋情况】。进行调查明确评【估对象评估》对象应当全面、【客观:不得遗漏《、虚构
【 房屋征】。收部门?。应当向?。受托的?评估机构提供—征收范围内房—屋情:况包括?已经登记的房—屋情况和未经登记】建筑的认《定、处?理结果情况》
《 对于已经登!。记的:房屋:其性质、用途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!屋权属证书和房【屋登记簿的记—载为准;房屋权【属证书与房屋登【记簿的记载》不一致的《除有证据《证明房屋登记—簿确有错误外—以房屋登记簿—为,准对于未经登记【的建筑应《当按照各《级,人民政府的》。认定、处理结—果进:。行评估
】
第十四条 】接受委托的评估机】。构应当指《派注册房地产—估,价,师到被征收房屋【现,场逐:户进行实地》查,。勘核对评估》对象状?况拍摄反映被—征收房?屋外观和内部状况】的,影像:资料做好实》地查勘记录并—妥善保管
! 被征收—人应当配合注—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!征,收房屋?进行实地《。查勘提供被征—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!须的情况和资—。料
!被征收房屋实地【查勘记录应当由【被征收?人、房屋征收部门】有关:人员和?实地查勘的注册房】地产估价师》等共同签《字或盖章确认—
》 ?因被征收人原因不】能对被征收房屋【进行入室实地查勘】、拍摄影像资料【或者被征收人不【同,意在实地查勘记录】上签字?的,应当由房屋征, 】收部门?、注册房地产估【价师以及无利害【。关系的第三人见【证并在?评,估报告中说明—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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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十五条 注册—房地产估价师—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!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!选用市场法、收益法!、成本法、假设开发!法等评估方法进行】评估其中被征—收,房屋的类似》。。房地产有交》易的:应当选用市》场法评估;被—征收:房屋或者其类似房】地产有经济效益的】应当选用收益法【评估;被征收房【屋是在建工程的应】当选用假设开发法】评估可以《同时选用两》种,以,上评估方法》评估的应当》选用两种《以上评估方法评估】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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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六条 房屋!征收评估价值应【当以人民币为计【价,的货币单位精确到元!
— 第十七条 评估!机构应?当按:照房屋征收评估【委,托书或者委托合【同的:约定向房屋征—收部门提供分户的】初步评估结果房【屋征收部门应当【将分户的初步评【估结:果在征收范围向【被征收人公示7【日公示期间》评估机构《应当安排负责房屋】征收评估项目的【注册房?地,产估价师进行现【场说明解释存—。。在错:误的注册房地产估价!师应当?现场予以记录—评估机构《。应当及时修正—
】第,十八条 评估机构】在分户初步》评,估结果公示期满并】修正后应当向房屋征!收部门?提供:委托评估范围内被】征收房屋的》整,体评:估报:。告和分户评》估报告房《屋征收部《门应当?及时向被征收人转】交分户评《估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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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十九条 被征收【房屋:价值评估的整—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!估报告应当由负责】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!。两名或?者两名以上注—册,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!加,盖评估机构公章注册!房,地产估?价师不得以》印章代替签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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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第,二十条 除》政府对用于产权【调换房屋价格有特】别,规定外评《估机构应当评估确】定用:于,产权:调换:房,屋的价值为房—屋征收部门》与被征收人计算、】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!与,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!值的差价提》供依据?
】第二:十一条 《房,屋征:收部门或者产权调换!房屋的所有》权人:。应当向评估机构【提供产权调换房屋价!。值评估所必》需的:。产,权调换房《屋的权属、区位、】用途、建筑面积、】建筑结?。构、建成时间等【情况:和资料
《
第】二十二条 被征【收房屋类似》房地产?是指与?被征收房《屋的区位《、用途、规模、建筑!结构、新旧程度【、档次、权利性【质等方?面相同或者相似的房!。地产
— 被》征收: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!场价格是指》被征:收房屋?类似:房地:产在评估时点—的平均?交易价格确》定被征收房屋—类似房地产》的市:场,价格:应当:剔,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!。因素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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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:十三条 被征收人!或者房屋征收—部门对?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应!当自:收到评估报告之日】起10日内向原评】估,。机构申请复核评【估
? 》 申请复《核评估的应》当向原评估》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!估,申请并指出评—估,报,告存在的问题
】
第【二十四条 原评估机!构,应当自收到书面复】核评估申请》之日起10》日内: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!。评估结果《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!评估报告并按照原】程序送交相关—单位;评估结—果没有改变的—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!估申请?人
!第二十五条 被【征收人或者》房屋征?收部门对原》评估机构的复核【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!收到复核结》果之日起10日内】向被征收房屋—所在地评估专—。家委员会申请鉴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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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十六条 《受理:房屋征收评估鉴【定,后,评估专家委员会【应当选?派成员组成》专,。家组对?复核结?果进行鉴定专—家组成员为3人【以上单数其中房地】产估价师不得少于一!半原评估机构有义务!对评估专家委员会】鉴定涉及的有关【事宜进?行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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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,二十:七条: 评估专家委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】请之日起10—日内对申请鉴定的评!估,报告的评估程序、】评估依据、》评估假设、评估【技,术路线、《评估方法选用、参】数选取、评估结【果确:定方:式等评估《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并!出具:书面鉴定意》见
《 》经评估专家委员会】鉴,定评估报告不存在】技术问题的应—。。当维持评估报告;】。评估报告存》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该!。评估报告的》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!误重新出具评估报】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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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! ,房屋征收评估、鉴】定费用由《委托人承担但鉴定】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!定费用由原》评估机构《。承,担复核评估费—用由原评估》机构承担房屋征收】评估、鉴定费—用参:照价格主管部—门规定的收费标【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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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九》条 在房屋征收评估!活动中评估机构和注!册房地产估价师有】。。违法违规行》为,的依:据国务?院国有?土地上房屋征收与】补偿条?。。。。例、建设部房—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!法、建设部注册【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!法等规定进》行处罚并《记入其信用档—案
】 第三十《条 在?房屋:征收决定作出前对】拟征收范围内的【房屋价值《进行预评估的参照】本办:法执行预《评估报告不》得代替房《屋征收评估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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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【条 本办《法从:2011年10月】13日?。起施行有效期—从20?11:年10月《13日起至201】3年10月1—2日:止国务院国有土地上!房屋征收与补偿条】例施行前已取得房屋!拆迁许可《证的拆迁项目其房屋!拆迁估价不》适用:本办法继续沿用原有!的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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