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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榆林市国有土地【上房屋?征收评估办法(暂】。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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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?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!地上房屋征收评【估活: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!客观公正根据—国,务院国有土地上【房屋征收与补偿【条例、住《建部国有《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!办法等?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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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条 在本市行政区】域内评估被征—收房屋和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!价值:测算被?征收房屋类似—房地:产,。市场价格以及对【评估价值和》测算的?市场:价,格进行复核评—估和鉴定适用本办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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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条 住《建部门?组织成立房地产价格!评估:专家委?员,会(以下简称评估专!家委员会)评—估专家委员》会由房地产估价师和!价格、房地产、【土地、城市规划、】法律等方面专家【组成对房屋征收评】估,进,行技术指导受理【房屋征收评估鉴【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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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! 承:担房屋征《收,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价!格评估机构(以下】简称评估机构—)由被征《收人在规《定时间?内协商选定被征收】。。人在:。规定:时间内协商不成的】房屋征?。收部门组织被征【收人:按照少数服从—多,数的原?则投票?决,。定或者被征收人【公,。选一名?代表通过抽签或摇】号的方式确定—。评估机构被征收【人,在规定的时间内既不!按上述办法选定评】估机:构又不提《出选择办法》房屋征收部》门选:出征:询,评议组中的公信【人士以抽签或摇号】方式确定评》估机构并经公证【机关公证
评!估机构?不得采取《迎合被征收人—或者房屋征》收部门要求恶意低】收费、?虚,假,宣传等不正当手【段承揽房屋征收评】估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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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评估!机构:、注册?房地产估价师、评估!。专家委?。员会成员《应当独立、客观、公!正地开?。。展评估、鉴定—工,作并对出具的评【估、鉴?定意见负责与房屋征!收部:门、被征收人—有利:害关系应《当回避;应当回避而!未,回避的评估结果【或者鉴定意见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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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: 任《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!预评估、鉴定行【。为和结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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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— 评:估机构选定后由房屋!征收:部,门作为?委托人向评估机构】。出具房屋征收评【估委托书并与—其签:订房屋?。征收评?估,委托合同评估机构不!得转: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!。的房屋征收》评估业务《
房!屋,征收评估委》。托书应当载明委托】人,的名称、委托的【。评估机构的名称、评!估目的、评》。估对象范围、—。评估要求以》及委托日《期等内?容
— , ?房屋征收《评估委托《合,同应当载明》下列事项 》
》。 (一)委托人】。和评估机《构的基本情况;【
【 (二)负责本评估!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!价,师;
— , (《三):评估:目,。。的、评估对象、【。评估:时点等评估基本【。事项;
【 (四)【委托人应提》供的评估所》需资料;
】 (五)【。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!利和义务;
【
—(六)评估费用及收!取方式;《
】(七)?评估报告交付时【间、方式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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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。八)违约责任;【
】(九)解决争议的】方法:;
!(十)其《他需要载明的事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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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七条 ?同一征收《项目的?房屋征收评估工作】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!。构承:担被征收人超过30!0,户的可以由两家以上!评,估机构共同承担
】
, 两家】以上评估机》构承担同《一房屋征收评估【项目的应《当由委托人确定一】家评:估机构作《为牵头单位》牵头单?位,。应当:组织其他评估机构】就评估对《象、评估时》点,、价值内涵、评估依!据、评估原则—、评估技术》路线、评估》方法、?重要:参数选取、评—估结果确定》方式等进行沟通协】商执:行统一标《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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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评】估机构、注册房地产!估价师、评估专家】委员会成员因—房屋征收评估、复核!评估、鉴定工作【需要查询《被征收房屋、—产权调换《房屋的?房地:产权属和相关房地产!交易信息的房地产】。管理:部门及其他相关部】门应当提供便利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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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九条 ?。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!应当指派与》房屋:征收评估项目—工作量相适》应的足?够数量的注册房地】产估:价师开展评估—工作参与房屋—征收评估工作的注】册房地产估价师不】得少于2《人
》
: , 第十条 》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!时点为房屋征收【决,定公告之《日
》 ? 用于?产权调换房屋—价值评估时》点,应当与被《征收房屋价值—。。评估时点一致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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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 ?被征收房屋价—。值是指被《征收的房《屋及其占用范—围内的土《地使用权在正常交】易情况下由熟—悉情况的《交,易双方以《公平交易方》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!行交易的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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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, :被征收房屋》价值评?估应:当考虑被征收房屋】的区位、用途、建筑!结构、新旧程度、建!筑,面积、?占地面积以》及土地使用》权等影响被》征,收房屋价值》的因素?但不考虑被征—收房屋租赁、抵押】、查封等因》素的影响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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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《。二条 被征收房【屋室内装饰装—修价值机器设备、物!资等搬迁《费,用停产停业》等补偿标《准由房屋征收部门在!征收补偿方案中明】确被征收人有异【议的可以《。委托评估机》构评估确《定,
【。 第十三《条 :房屋: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!部门:。应当:组织有关单位—。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!行,调查:明确评估对象评【估对象应当全面、】客观不得遗漏、虚】构
【 房屋》征收部门应当—向受托的评估—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!房屋情况包》括已经登记的房屋】情况和未经登—记建筑的认定、处理!结果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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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于已经登记的房】屋其性质、用—途和建筑《面积一般以房屋权】属,证书和房屋登记【簿的记载为准;【房屋权属《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!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!据,证,明房屋登《记簿确有错》误外以房屋登记【簿为准对于未经【。登记的建筑》应当按?照各级人民政府【的,认定、处理结果进行!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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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四条 接受!委托的评估机构应】当指派注《册房地产估价师到】被征收房屋》现场逐户进》行实地查勘核—对评估?对象状?况拍摄反映》被征:收房屋外观》和,内,部状况的影像资【料做好?实地查勘《记录:并妥善保管
】 被征收人!应当配合注册—房地产估《价师:。对,被征收房屋进行【实地查勘提供被征】。收房屋价值评—估所必须的情况和】资料
— 被征收房】。屋实:地查勘记录应当由被!征收人?、房:屋征收部门有关人员!和实地查勘的注册房!地产估?价师等?共同签字或盖章确】认
【 因被征收人原】因不:能,对被征收房屋—进行入室实地查勘】、拍摄影像资料或】者被征收人不同意在!实地查?勘记录上签字的应】当,由房屋征, —收部门、注册—房地产估价》师以及无利》害关系?的第三人见证—并在评估报告中【说明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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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五条 注册【房地产估价》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!和当地?房地产市场》状况选用市场法、收!益法:、成本?法,、假设开《发法等?评估方法《进行评估其》中被征收房屋的类】似房地产有交—易的应?当选用市场法评估】。;,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!似房:地产有经济效—益的应当《选用收益法评估【;被征收房屋是【在建工?程的应当选用—假设开?发法评估可以同【时选用两种以上评】估方:法,评估的应当选—用两种以上评估方】。法评:估
!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!评估价值应当—以人民币为计—价的货币单位—精确到元《
】第十七条 评估机】构应当按《照房屋征收评估【委,托书或者委托合【同的约定向房屋征】收部:门提供分户》的初步评估结—果房屋征收部—门应当将分户的初】步评:。。估,结果在征收范—围,向被征?收人公示7日公示期!间评估机构应—当安:排,负责:房屋征收评估项【目的注册房地产【估价师进行现场【说明解释《存在错?误的注册房地产估价!师应当?现场予以《记录评?估机构应当及时修】正
】 第十八条 —评估:。机构:在分户初步评估结】果公示期满》并修正后应》当向:房屋征收部门—提供委托评》估范围内被征收房】屋的整体评》。估,报告和分户评估【报告:房屋征收部》门应当?及时向被征收人【转交分户评估报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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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—条 :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!的整体?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!报告应?当由负责房屋征收】评估项目的两—名或者?两,名以上注《册房地产《估,价师签字《并加盖评估机构公】章注册房地》产估价师不得以印】章代替签《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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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条 除政府》对用于产权调—换房屋价格有特别规!定,外评估机构应当【评估确?定用于产权调—换房屋的价值—为房屋征收部门【与,被征收人计算—。、结: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!。。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!值的差价提供依据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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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一条— 房屋?征收部?门或者?产,权调换房屋的所有】权人应当向评估【机构提供产权调换】房屋价值评估—所必需的产权—调换房屋的权属、】区位、?用途、建筑面积【、建筑结构、—建,成时间等情》况和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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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。第二:。十二条 被》。征收房屋类似房地】产是指?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!、用途、《规模、建筑结构、】新旧程度《、档次、权利性质等!方面相同或者—相似:的房地产《
? : ?被征收房屋类—。似房地产的市场价】格是指被征》收房屋类似房地【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!交,易价:格确:定被征?收房屋类似房—地产的市场价格应】当剔除偶《然,的和不正常的因【素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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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三条》 被征收人或【者房屋?征收部门《对评估价值有异【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!报告:。之日:起10日内向原【评估:机,构申:请复:核评估
! :申请:复,核评估的《应当向原《评估机构提》出,书面复核《评估申请并指出【评估报告存在—。的问: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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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十四?条,。。 ,原评估机构应当自】收到书面《。复核:评估:申请之日起10日】内对:评估结果进行复【核评估结果改变【的应当?。重,新,出具评?估报告并按照原程序!送,交相关单位;评估】结果没有改变—的,应当书面告知复【核评估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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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五条》 被征收人或者房】屋征收部门对原【评估机构的复核【结果有异议的—应当自收到》复核结果之日起1】0日内向被》征收:。。房屋所在《地评估专《家委:。员会申请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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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二十六条 受理【房屋征收《。评估鉴定后评估【专家委员《会应当选派成员组成!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!行鉴定专家组成【员为:3人以上《单数其中房》地产估价师不得少】于一半?原评估?机构有义《。务对评估专》家委员会《鉴定涉及的》有,关事宜进行说—明,
】第二十七条 评【估专家委员会应【。。当自收到申请之日】起10日《内对申请鉴定的评估!报告的评估程序、】评估依据、评估【假设、评估》技术路线、》。评估方法选用、参数!选取:、评估结果确定【方式等?评估技术问题进【行审核并出具书【面鉴定意见
! ? 经评?。估专家?委员会鉴定评估【报告不存在技术【。问题的应《当维持评估报告【;评估报告存—在技术?问题的出《具该评估报》告的评估机构—应当改正错》误重新?出具评估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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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八条 房!。屋征收?评估、?鉴定费用由委—托人承担但鉴定【改变原?评估结果的鉴定【费用:由原评估《机构承担复核评【估费用由原评估【。机构承担房屋征【收评估?、鉴定费用参—照价格主管部门规】定的收费《标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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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?十九:条 在房屋征收评】。估,活动:中评估机《。。构和注册《房地产估《价师有违法违规行为!的依据国务院国【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!补偿条例、建设部】房地产估价机构【管理办法、建—。设部注册房地产【估价:师管理办法等规定进!行处罚并记入其信用!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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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条 在—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!对拟征收范》围内的房屋价—。值进行预评估的参】照本办法执行预评】。估报告不得》代替房屋征》。收评估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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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三?十一条? 本办?法从2011年【10月13日起施】。行有效期从201】。。1年10月13日】起至2013—。年10月12日【止国务院国有土【地上房屋《征收与补偿》条例施?行前已取得房—屋拆:迁许可证《的,拆迁项目其房—屋拆迁估价不适用】本办法继续沿用原有!的,规定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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