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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岭】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!招标投标《监督暂行办法 【
铁岭市【人民政府令 第【 38 《号
铁岭市重】点工程建《设项目招标投—。标监督暂行办法业经!。2003年1—2月8日市政府【第54次常务—会议通过现予发布】自2004年2【月1日起施》行
二O—O,三年十二月二十【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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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规范!我市重点工程—建设项目招标投【标活动加强监督【管理确保招标投【标活动依法进—。行根据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招—标投标法《、原国?。家发: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重!。大建设项目稽—察,办法、国家重—大建:设项:目招标投《标监:。督暂行办法、—工程建设《项目:施工招标投标—办法和辽宁省发【展计划委员会辽宁省!重点工程项目招【标投标监督暂行【办法的?。规定制定本》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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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!铁岭市发展计划委员!会负责全市重—点,工程建?设,项目招?标投标活动》的监督检查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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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条 本办法所称【的市重点工程建设】。项目是?指经市发展计划委员!会审批或审核后报省!和国家批准》并由国家或地方政府!出资、融资的—建设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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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。四条 ? 市重点工》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报!送可行性研究—。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!的具体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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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 市】重点工程建设项【目必:须发布招标公告
!。 公告】的发布?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!员会招标公》告发布暂行办法及省!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相!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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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】重点工程建设项目】中的民用建筑招标】公告应?同时在铁岭日报【和铁岭?经济信息网》两家媒体上》发布在两家以上媒】体发布同一》项目的招标公告【内容必须完全—一,致,
第!六条 招》标人与中《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!共和国招标投—标法和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合同法【的规定?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!的建设?标,。准、建设内容、合同!价格不得突破—批准的设计》及概算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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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条 中标】人,不得以任《何理由将工程转【包他人如确》因不可抗力导致中】标人无法履行—合同的该《工,程应重新进行—招标投?标
! 第八条 》 通过招标节省的】概算投资不得擅自挪!用和挤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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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】 市重点《工程建设项》目的:招标公?告、招标邀请书、招!标文件、投》标文件、评标文件、!合同副本、》补充:协议及其他所有【招标投标《过程中形成的文书一!。。律报市发展》计划委员会》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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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 市发展计》划委员会应加强对】招标投标市场的管】。。理,部部门、各行—业及社会的招标【投标代理机构—必须到市《发展计划委员—会,登记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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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【 对招标投标【活动监?督检查中《发现的招标人、投标!。人、评标人、代理机!构和相关工作—人员违反中》华,人民:。共,和国招标投》标,法及相关配》套法规、规章的【视情节?依法:给予以下处》罚
!(一)?。警告;
》 》 ,(,二):责令限期改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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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—三)罚款;》
《 , : (四)没收违【。法所得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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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(?五)取消在一定时期!内参加重点工—程建设项目的—投标、评标资格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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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六)暂停安排—该部门、《该,地区响上争取工程】建,设项目及《资金;
— (七)暂!停或取消《招标代理机构—的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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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! 对招标投标过【程中发生的各种违法!行为市发展计—划委员会可单独【进行:处,罚也可依据职—责分工由《市发展计划委—员会同?有关部门共同实施】重大的处理决定报】市政府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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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三条 当事人对!行政:处罚决定不服—的可以?依法申请《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!诉讼对不申》请复议?、不起诉《又不履行处罚决【定的由市发展计【划委员?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!或由: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会!同有关部门》申请法院强制执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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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!。任何单位和个人【对市重?点工程建设项—目招标投标》过程中发生违—法违纪行为》的有权向市发展计划!委员会投《诉,和举报?市发展计划委—员会:在,收到投?诉或举报《后15?个工作?。日内:做出是否受理的【决定对?实名举报《的要对举《报人实行保密措施】。
第!十,五条 《对受理的投》诉,或举报市发展—计划:委员会要在3个月内!查处完毕并将—查处结果反馈给投诉!人或举报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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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在案件的查—处过程中发现参与招!。。标投:。标,活动的人《员构:成违纪的移交—监察部门处理;【构成违法犯》罪,的移交司法机关【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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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六?条 稽察人员不】得作为评标委员【会成员直《接参与评标;在【监督招?标投标过程》中不得泄漏保密事项!
第!十七条 市发【展计划委《员会的?稽察人员《要秉公?办事、严格执法对】稽察人员玩忽职守】、徇:私舞弊?的要依?法给予行政处分【;构成?犯罪: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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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八条 —本办法由市》发展计划委员—会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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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本!办法自2004年】2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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