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。 — 铁》岭,市城市房屋》拆迁管理办》法 铁岭市!人民政府令 —第 :39 号 》 铁岭市城—市,房屋拆?。迁管理办法》业经:2004年3月5】日市: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!讨论并?经铁:岭市第五届人—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?二次会议审议—通过现予发布自2】004年6月1【日起施行 二【OO四年四月—三十日 第一】章 : , 总则 第一】条 为了加—强城市房屋拆迁管】理维护拆迁当事人】的合法权益保障【建设项目顺》利进行根据国—务院城市房屋拆【。迁管理条例、辽宁】省城市房屋》拆迁管?理办法结合》我,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 《 第二—条 在我》市城:市规划区内国有土】地,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!要对被拆迁人补偿】、安置?的适用本办法 】 , 》第三条 本—办法所称拆迁人【是指: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!的单位 《 :   《  本?办法所称被拆—迁,人是指被拆迁—房屋的所《有人:  —  : 本:办法所称《。房屋承租人》是指与房屋所有【人具有合《。法租:赁,。关系的单位》和个人? 第!四条 铁岭市城乡!规划建设委员会是】全市城市《。房屋拆迁工》。作管理部门(以下简!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)对全市城市房屋】拆迁工作实施监督】管,。理,具体工作委托其所】属的:房屋: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!。。 ,     各县!(市)、清河区【人民政府《负责房?屋拆:迁的工作《。部门对本行政—区域内的《城,市房屋拆迁工作实】施监督管理;银州】区、铁岭经济开发】区的房屋拆》迁监督管《理工作由市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负—责  —   市政府有关部!门应:当依照本办法的【规定:互相配合《保证房屋拆》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!  《   土地行—政主管部门依—照有关法律、法【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!与,。房屋拆迁有》关的:。土地:管理工?作, 【。 第五条 城市房!屋拆:迁必须符《合城市规划有利【。于城:市,旧区改造和生—态环境改《善保护文《物古迹 — ? , 第六条 房屋】拆迁管理《部门应当会同有【关部:门建立健全房屋拆迁!公示制度《、信访接待制度【、责任承诺制度、】举报制度《、监管制度、责任】追究制度《 第二章 !拆迁管理 第七】条 ?拆迁房屋的单—位取得房《屋,拆迁许可《证后方可《实施拆迁 ! 第八条 】拆迁:房屋的单《位应当持下列资【料向房屋所在地【的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提出—申请 ?     (一!)建:设项目?批准文?件;   】  (二)建设用地!规划许可证;—    【 (:三)国有土地使用权!批准文件《;   【  (四)拆迁计划!和拆:迁方案; 》 ?。    (五)【办,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!构出具的《拆,迁补: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!;, ?  :   (六)—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!定的其他资料 !     》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应当自【收到申请《之日起30日内对】申,请事项进行》。审,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房!屋拆迁许可证— 】第九:条 :。 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!许可证的同时—应当将房屋拆—。迁许可证中载明【的拆迁人、拆迁范围!、拆迁?期限等事项以房【屋拆迁公告的形式】予以公布 】    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?和拆:迁人应当《及时向被拆迁—。人做好宣传、解释】工作 ? ?。。    拆》迁人或?接受委?托的拆迁单位应当】对拆迁区域内的单位!和住户数量、—房屋:面积:、家庭人口等—情况进行登记登记表!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!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!手续 ? 《 第十条— 拆迁人应当在房!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!拆迁:范围和拆迁期—。。限内实施房》。屋拆:迁,     】拆迁人在规定—的拆:迁期限内未完—。成拆迁需要延长拆】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!。在拆迁期限届满【15日前《向核:发房:屋,拆迁许可证的房屋】拆迁管?理,部门提出《延期:拆迁申请;房屋拆迁!。管理部门《应当自收到延期拆】。。迁,申请之日起10日】内,给予答复 【     拆迁期限!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根据拆迁规模、拆迁!项目:性,质确定 【。 第十一条 !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!迁范围内的单—位和个人不》。。得进行下列活动 !     —。(一)?新建、扩建、改【建房屋; 【    《 (二?)改变房屋和土地】用途; 》 : , ,  (三)租—赁房屋   !  房屋拆迁—管理:部门应当《就,前款所列事项书【面通:。知有关部门暂停【办理相关《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!。通知应当《载明暂停期限暂【停期限?最长:不得超过1年;拆】迁人需要延长暂【停期限的必须经房】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!延长暂停期》限不:得超过1年 ! 第十—二条 《拆,迁人可以自行拆【迁也可?。以委托具《有拆迁资格的单【位,实施拆迁  !。 ,  房?屋拆迁管理部—门,不得作为《拆迁:人不得接受拆迁委】托 】 第十三条 拆迁!人委托拆迁》的应当?向被委托的拆—迁单位?出具委托书并—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!迁人应当自拆—迁委托合同订—立之日起1》5日:内将:拆,迁委托合同报导【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备案 》。     被委!。托的拆迁单位不得】转让拆迁业务 ! : 第十四条【 拆迁单位应当】具,备下列?条件 》。     》(一)有明确的【名称:、组织机构》和,固定的办公场—所;: 《  :  (二)具有【企业法人资格; 】。 ?    《(三)有与承担【房,屋拆迁业务相适应】的资金和技术、【经济、财务管理人员!; 《     (—四,。)法律、《法规: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条!件    】 房屋拆除施—工作业管理按建筑】施工有关规》定执行 《。 , 第十五!。条 从事房屋拆迁!业务:的人员应当经—。过城市房《屋拆迁管《理部:门的:专业:培,。训和考核《能熟练掌握》与拆迁相关》的法律法规》、政策和业务知识 ! ? ? ,第十六?条 拆《迁人应当与被—拆迁人按照本办法】规定订?立书:面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实行货币》补偿的协议》中应当约定拆迁【补偿:金额、付款方式、】付款期限、搬迁期限!和违约责《任以及?需要约定的其他【内容;实行产权调换!的,协议中应当约定【调换房屋的》位置、房屋面积、产!权调换差《价款的支付期限、】搬迁补助费和临【时安:置补:助费的金额》及支付?期,限、对?原房屋承租人—的,安置以及需要—。约定的其他内—容  —  : 拆迁租《赁房屋?的拆迁人应当与被】拆迁人、房屋—承租人订立拆迁补】偿安置协议 —   》。  拆?迁,。补,偿安置协议应当【使用省统一制—定的示范文本 【 — 第十七条 【拆,迁人、接受委托的】拆迁单位在实—施拆迁中不得采用恐!吓、胁迫以》及,停水、停电、停【止供气、《停止供热《等手:。段,强,迫被拆迁人搬迁或】者擅自组织强制【拆迁 【 第《十八条 《 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!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!。协议必须经公证机】关公:证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应当就被拆迁房!。屋的有关《事项:向公证机《关办理证据保—全 !第十九条 》 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订立后拆迁人应】当在30日内依【。法办理?被拆迁房屋产权注】销登:。记,手续 《 ? 第《二十条 拆迁补】偿,安置:协议:订立后?被拆:迁,人或者房屋承租人】在搬迁期限内—拒绝搬迁的拆迁人】。。可以依?法,向仲裁委员》。会申:请仲:。裁也可以依法—向,人民法院起诉—诉讼:。。期间拆迁人可以【依,法申请人民》法院先予执行— 】第二十一条 【拆迁人与被》拆迁人或者》拆迁人、被拆迁人】与房屋承租人达不】成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的经当事人申请】由房:屋拆迁管理部门裁】决,房屋拆迁管》。理部门是被拆迁人】。的由同级人民政【府裁决裁决应—当自收到申请之【日,起30?日,内做出行政裁决规】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!于15天《    【 当:事人:对裁决不服的可以】自,裁决:书送达之日起—6,0日内申请》行政:复议也可以自裁决】。书送达之《日起3个月》内向人民《法院:起诉拆迁人依照【本,。办法规?定已对被拆迁人给】。予,货币补偿或者提【供拆:迁安:置用房?。、周转用房的行政复!议或:行政诉讼《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!行    】 ,房屋拆迁裁决按【照建设部城》市房屋拆迁行—政裁决工作规程(建!住房[200—3]252号)执行! : 第二十!二条 被拆迁人或!者房屋承租人在【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!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!在地的?市,、县:(市)区人民政府责!成有关部门》。强制拆迁或者由房】屋拆迁管理》部门依法申》请人民法院强—制,拆迁 《    》 市、县(市)区人!民政府责成有关部】门强制拆迁》的房:屋拆:迁管理部门应当提】前15日通知被拆】迁,人 ?     实【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!应当就被拆除—房屋的有关事项向】公证机关办》。理,证据保全 】。   ? 强制拆迁按照【建设部?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!决,工作规程执行 【。 【第二十三《条, 拆?迁中涉及军》事,设施、教《堂,、寺庙?、文物古迹房屋【的,依照有关法律—、法规和规章的【规定办理 【 第二十】四,条 在拆迁期【限内依法转让房屋拆!迁权的?应当经?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同【意办理房屋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】续房屋拆《迁管理部门应—当将变更后》的房屋拆迁许可【证的相关内容予【以公:。告   【  房屋拆迁权【转让:人未履行完》毕拆迁补《偿安置协议或者【裁决载明的有关义】务的由受让人继【续履行转让》人和受让《人应当将转》让的有关《情况书面通知被【拆迁人 ! 第二《十,五条 ? 拆迁人实》施房屋拆迁的—补偿安置资》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!拆迁的补偿安置不】得挪作他《用拆迁补偿安置【。资金应当存入拆迁管!理部门?在各金融机构开设】的拆迁补偿资金专】户  —   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《。应当与拆迁人、【出具拆?迁补偿安置资金存】款证明的金》融机:构签订拆《迁补偿?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!议明:确拆迁补偿安置【资金的使用程序、】违反协议的法律【责任:等 【 第二十六条 !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!当建立健全》拆,迁档:。案管理制度按照【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】案法、?建设部城《市建设档《案管理规定》整理、?保管好拆迁档案资料!并向社会提供服务】     拆迁人!应当及时整理、【。保管好拆《。迁档案资料》并在完成拆迁—后30日内》向,。房屋:拆迁管理部》门移交拆迁档案【。资料 第三—。章 拆迁补】偿,与安置 《 第二十七条 拆!迁人应?当依照本《办法规定《对被拆迁《人给:予补偿、安置—;被拆迁人》应当在搬迁》。期限内完成搬迁【 第!。二十八条 折除违!章建筑?或超过批准期限的】。临时建筑不予—补偿;拆除未超【过批准期限的—临时建?筑按照?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!。格,结合剩余使用期【限,予以补?偿 】 第二十九条 【 拆迁补《偿的方式可以—实行货?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!。屋产权调换》除本办法另》有规:定外被拆迁人—有,权选择?。拆,迁补偿方《式 《 ,  :  拆迁租赁—房屋被拆《迁人:与房屋承租》人解除?。租赁关系《。或者被拆迁》人对房?屋承租?人进行?安置的拆迁人—。对被拆?迁人给予补偿—    【 被拆迁人与—。房屋承租人》。对解除租赁关系达】不成协议的拆迁【人应:当对被拆迁人实行】。房屋产权调换—产权:调换的?房屋:主原承租《人承租被拆迁—。人应当与原》房屋承租人》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协!议  —  :。 土地储备项—目、市政建设项目】的拆迁原则上实行货!币补偿 《 : , 第三十条 !。。。 实行?房屋产?权调换的拆迁人与】被拆迁?人应当计算被—拆迁:房屋的补偿金额【和所调换房屋—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!差价 —   ? 拆迁?非,公益事业房屋—的附属?物不做产权调换由】拆迁人给予货币【补偿 ?。 》 第三《十一条 拆迁公益!事业用房的》拆迁人应当》依照有关《法律、法规的—规,定和城市《规划的要求》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】。货币补偿 — :。 第三十二】条 实行房—屋产:权调换?的拆迁?人应当对被拆迁人】优先:就地安置符合国【家设计规范》和质量安全标准【的房:屋;困特殊原—因无:。法就地安《置的实行《易地安置但应—当征得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的同意》  》   ?拆迁租赁房屋实【行产: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!产权调换房屋不低于!。原房屋?。价值并且使用面积】不少于原房屋使用】面积:的被拆迁人、房【屋承租人应当接受拆!迁人的安排 — 《 , 第三《十三条 拆迁最低!生活保障户中的【住房困难户的房【屋,拆迁:。人应当给被拆迁人】安,置不低于建筑面积4!5平方米的住宅房】屋原房?屋,建筑面积与所—安置:。。房屋建筑面积相【等部分被拆迁—人,不承担产《权调换?差价款?;超:过原房屋《建,筑面积部分被拆迁】人承担所安置—房屋的建《筑安装工《程费 【 第三》十四条 》实行:。货币补偿的货币【补,偿金额根据被拆【迁房屋?的,区位、用途、建【筑面积、《成新程度、建筑【。结构:形式等因素以房地产!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! :     房—产管:理部门应当根—据,。当地房?地产市场交易价【。格每年公布》一次不同区》域、:不同用途、不同建筑!结构的?各类房?屋的房?地产市场价格— , :     房地【产评估机构应当参】照当地房地》产市场交《易价格和房产管理】部门:公布的?房地产市场》价格结合《。被拆迁房屋》的成新?、楼层、朝向、环境!、使用率等》因素:确定被拆迁房—。屋的:补偿价格 【 》第三十五条》 :市房产管理》部门应当成立由3名!以,上国家注册的—房地产评估》师以及房《地产、城市规划【、法律?。。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房!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! ,。 — ,第三十?六条 《拆迁人应当委托具】有相应评估》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被!拆迁房屋进行评【估房地产评》估机:构的确定应》当采取被拆迁—人投票或抽签方【式   【  :。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!对评估结果》有异议的自收到【评估报告之》日起5?日内可以向》原评估?机构:书面申请复核也【可以另行委托评估机!构评估 【。    拆迁人或者!被拆迁人《对原评?。估机构?的,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!另行委托评估的结果!与原评估结果有差】异且协?商达不成一致意【。见的自?收到复核结果或【者另行委《托评估机构出具的】。评估报告之日起5】日内可以向被—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!地,。产,评估专?家委:员会申请技术—鉴定 — ,   房地产评【。估专家委员会—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!起 10日内对【申请鉴定的评估报】告的评估依据、评】。估技术路线、评估】方法选用、》参数选?取、评估结》果确定方式等评【估技术?问,题出具书面》鉴定意见 】    评估—报,告不存在技术—问,题的应维持》评估:报告;评估报告存】在技:术问题的评估机【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!出具评估报告 】  ?。   房地产评【估专家委员会—鉴定原评估》结果有效的鉴定费】用,由有异议方承担;】原评估结果无—效的鉴定费用由【评估机?构承担 《 第三!十七条 《 房屋拆迁评估按照!建设部城《市房屋拆迁》估,价指:导意见(建住房【[2003〕23】4号)执行 — 》 第三十八—条 被《。拆迁房屋的性质(包!括用:途下同)和面积以】房屋权属证书及权】属档案记载为准【     拆!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!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!面积协商一致—的可以按照协商结】果进行评估 【     —。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!不,能协商?一致的应当向城市】。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申【请确认对被拆—迁房屋的面积—不能协商一》致的应当向城市【房产:。管理部申请》确,。认   【  在房屋》拆,迁前:房屋产权《已经发生转移但未】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房!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!与实际面积不符的】。由房产管《理部门在收》。到当事人申请后【5,个工作日内出具【认定书 ! , 第:三十九条 》 拆迁公《有住房按照下列【规定确定《产权后?进行补偿、安置【 ?   ?  (一)房—。屋承租人购》买公有住房后—取得房?屋产权; 【     (二)】房屋承租人没有购买!公有住?房被拆迁人》支付产权《调换差价被》拆,迁人:与房屋?。承租人重新建立租赁!关系的产权属被拆】迁人:所有 — 第四十条】 拆?。迁人应?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!屋承租?人一次性支》付搬迁补助费—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被!。拆迁房屋建筑面积】计算每平《。方米5元《 :     拆迁住!宅房:屋实行产《。权调换的拆迁人【应,当对自行安排住处】的被拆迁人或者房】屋,承租人支付》临时安置补》助,费;被?。拆迁人或者房—屋承租人《使用拆迁《人提供的周》转房的拆迁人—不支付临《时安:。置补:助费临时安置—。补助:费标:准按被拆迁房屋建筑!面积:计算每月每平方【米5元支付期限从搬!迁之日起《至回迁之日止—。 《    拆迁非住】宅房屋由拆》迁人支付因搬迁发】生的运输费》和设备安装》。费 》    拆迁非住】宅房屋对无法恢复】使用的设《备,由评:估机构进行》评估:有拆迁人按》评估结果《给予补偿  !   ?。被拆迁房屋涉及房屋!装修的由评估机构】。对装饰装修进行【。评估由拆《迁人按评估结果对】被拆迁人或承租人】给予补偿 》  《   被折》。迁人因房屋》拆迁:发生的燃气、—通信、有线电视、】电表、水表等设备迁!装费用由拆》。迁,人按照市《场价格支付给被【拆迁:人 ? : 第四十一】条 因拆迁非住宅!房屋造成停产、【停业的拆迁人—应当给予适当补【偿补:偿方式、补偿标准等!。具体问题由房—屋,拆迁管理部门—会同有关部门确【定 【 第四十二条 】。 拆迁人不得—擅自: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!的使用?人应:当按时?腾退周转房 — 因折!迁人的责任延长过】渡期限的《对自行安排住—处的被拆迁人或者】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!期之:月起增加一》倍,临时安置补》助费;对周转—房的使用人》应,当自逾期之》。月,起付给临时安置补】助费: — 第四十三条 !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!屋,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!。、,安置方案对被拆【除房屋进行勘察记录!到公证机《关办:理补偿款提存公【证和证据保全手续】并,报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审: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! 第四章 】法律:责,任 第《四十四条 违反本!办法规定未取得房】。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!。施,拆迁:的由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依》据国务院城》。市,房,屋拆迁管理条—例第三十《四条规定责令—停止拆迁给予警告】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!设面积?每平方米《。20元以上50元以!下的罚款 【 ? 第四《十五条 拆—迁人违反本》办法规定以欺骗【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!可证的由房》屋逝:迁管理部门依据国】务院城市房屋拆【迁管理条例第三【十五条规定吊—销,房屋拆迁许可证并】处拆:迁补偿安置资金1】%以上3%以下的罚!款 】。 第四十《六条 拆迁人违】反,本办法规定有—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房屋拆《迁管理部《门依据国务》院,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!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责!令停止拆迁给—予警告?。。可以并处拆迁—补偿安置资》金3%?以下的罚款;—情节严重的》吊销房屋拆迁许【可证    ! (一?)未:按房屋?拆迁许?。可证:确定的拆迁范围【实施房屋拆》。迁的;?   —  (二)委托不具!有拆迁资格》的单位实施拆迁的;! :     (【三)擅自延长拆迁期!。限的: ? ? :第四十七条 接】受,委托的拆《迁单位违反本—办,法规:定转让拆迁业务【的房屋拆《迁管理?部门依?据国务?院房屋拆《迁管理条件》例第三十七条规定】责令:改正没?收违法所《得,并处合同约定的【拆迁服务费2—5%以上50%以下!的罚款 》。 ? 第《四,十八条 《 拆迁人、接受【委托的拆《迁单位在实施—拆迁:中采用?恐吓、胁迫以—及,停水、?停电:、停止供热等手段】强迫被拆《迁,人搬迁或者》擅自组织强制拆迁】的由房屋拆》。迁管:理部门责令停—。止拆迁并《依法予?以处罚;构》成犯罪的依法—移交司法机》关,追究刑事责任— 【 第四?十九:条, , ,。房屋拆迁管理部【。。门违反本办法规【。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对负责人和其他【直接责?任人员依法》给予行政处分;情节!严重致使《。。公,共财产、国家和【人民利益《遭受重大损》失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《     (—一,),违反规定核发或者】。拒,绝核发房屋拆迁【许可证及其他批准文!件的;  】。 ,  (二)核发【房屋:拆,迁许可证以及其他】批准文件后不依法】履行监督《管理职?责,的; —  :。  (三)对违法】行为不依法》予,以查处或《。者违反规《定实施行政处罚的;!     】(四)违反规定【接受拆?迁委托的《;  —   ?(五)有其他—违反规定行为的 】 : 第五十—条 阻碍房屋拆迁!管理:部门工作人员依法】执行公务违》反治安管《理规定的由公安机】关按照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治安管理【处罚条例予以处罚】;构: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第五章 ! , 附 则》 第五十一条 !本,办法中下列用—语的:含义是 —     (—一)搬迁期》。限是:指被拆迁人和拆迁人!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!中约定?或者裁决的被拆【迁人完?成搬迁的期限—;    】 (:二)拆迁范围是指房!屋拆:迁管理部门根据【建设:用地规划《许可证?和国有土《地使用权《批准文件确定—的房屋拆《迁范围; 【  : ,。  (三)拆迁期】限是指拆迁许—可证确定的拆迁【人完成房《屋拆迁工《作的起止日期—; ? :    (》四,)违章建筑是指在】。城市规划区内未取】得建设工程规—划,。许可证或《者,。。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规定建设的【建筑物;《 ?     》(五)临时建筑【是,指经城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批准规定有!使用:期限到期必须拆除】的建筑物; 】。     (六)产!。权调换是指拆—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者!购买的房屋与被拆】迁,人,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!按被拆迁房屋的【评估价和调换—房屋的市场》价进行?结算调?换差价的行》为;   】  (?七)过渡期》。限是指拆迁》当,事,。人,在拆:迁补偿安《置协议中约定或者】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在拆迁《公告中确《定的:完成:搬迁至?。。回迁的起止日期 】 》 第五《十,二条 在》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】土,地上:。实施房屋拆迁并需】。要对:被拆:迁人补?偿、安置的》参照本?办法:执行: — 第五十三条 】 各县(市)、清河!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!情况制定《具体实施办》法 !第五十四《条 本办法—自200《4年6月1》日起施?行 :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