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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 ? 铁岭市》城市房屋拆迁—。管理:。办法 《 铁岭市人【。民政府令 第— 3:。9 :号 铁岭—市城市?。房屋拆?迁管理办《法业经?20:04年3月5日市】政府:第二次常务》会议讨?论,并经铁?岭市第?五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二次会议审—议通过现《予发布自《2004《年,6月1日起》施,行 二OO四【年四月?三十日 —第一章 总则! :。第一条 》。为了加强城市房屋】拆迁管理维护拆迁】当,事,人的合法《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!利进行根据》国务院?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】条例、辽宁省城市】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结!合我: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 】第二条 在我【市城市规划区内【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!拆迁并需《要对:被拆迁人补偿、安】置的适用本》办,。法 : : 第三条 ! 本办法所称拆迁】人是指?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!的单位 】    本办法【所称被拆迁》人是指被拆》迁房屋?的所:有,人,    】。。 本办?法所称房屋承—租人:是指与房屋》所,有人具有合》法租赁关《系的单位和个人【 : 》 ,。第四条 铁岭市】。城乡:规划建设委员会是全!市,城市:房屋拆迁工作管【理部门(以下—简称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)—对全市城市房屋拆】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!具体工?作委托其《所属的房屋拆—迁管理办公》室负责 —     各—县(市)、》清,河区人?民,政府负责《房屋拆迁的工作部门!对本行政区域内的】城市房屋《。拆迁工作实施—监督管理;》。银,州区、铁《岭经济开发区的【房屋拆迁监督—管理工作由市—房屋拆迁管》。理部门?负责    ! 市政府有关部门应!。当依照本《办法的规定》互相配合保证房【屋拆迁工作的顺【利进行? ,     【土地行政主管部门】依照有关法律、法】规,和规章的规定—负责与房屋拆迁有关!。的土地管理工作【 【 第五条 》 城:市,房屋拆迁必须—符,。合,城市规划《有利于城《市旧区?改造:和生态环境改—善保护文物古迹【 , 》 :第六条 房—屋拆迁管理部—。门应当会同有关部】门建立健全》房屋拆迁公示—制度:、信访接待》制度、?责任承?诺制度、举报制度】、监管制度、—责任追究制度 第!二章 》 拆迁管理》 第七条 【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!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!可实施拆迁 ! 第八条【 :拆迁房?屋的单位应当持【下列资料向房屋所在!地的房?屋,拆迁管?理部门?提,出申请 》     (一)!建设项目批准—文件;?     】。(二)?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!;    】 ,(三)国有土地使用!。权批准文件;— ?     (四)】拆迁:计划和拆《迁方案;《     】(五)办理存款业】务的金融《机构出具的拆迁【补偿安置资金存款】证,明;  【。  : (六)法律、法】。规和规章规》定的其他《资料 ?     房】屋拆迁?管理部门应当自【收到申?请,之日起?3,0日内对申》请,事项进行审查符【。合条件的颁发房屋】。拆迁许可证 【 》 第九条 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在发放】房屋拆迁许可证【的同时应当将房屋】拆迁许可证中—载明的拆《迁人、拆《迁范围、拆迁—期限等事项以房屋】拆,迁公告的《形式予以公》布   【  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和《拆迁人应当及时向】被拆迁?人做好宣传、解【释工作 》 :  :  拆迁人或—接受委托《的,拆,迁单位?应当对?拆迁区域内的单【位和住户数量、【房屋面积、家—。庭,。人口等情《况进:行登记登记表由双方!当事人?签字并向公证—机关办理公证手【续 !第十条? 拆迁人应当【在房屋拆迁许可证】确定:的拆迁范围和—拆迁期限内实施【房屋拆?迁    】 拆迁人在规—定的拆迁期限内未】完成拆迁需要延【。长拆迁期《限的拆迁《人应当?在拆迁?期限届?满15日前》向核发房屋拆迁【许可证?的,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!;房:屋,拆迁管?理部门应《当自:收到延期《拆迁申请之》日起10《日内给予答复—     拆!迁期限由房屋—拆迁管理部门根据】拆迁规模《、拆迁项目性质【确定: 《 ?。 第十一条》。 拆迁范围确定】后拆迁范围内的单】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!列活动 —     》(,一)新建、扩建、改!建房屋; 》     【(二)改变房屋和土!地用途;《    【 (三)租》赁房屋  】   房屋拆—迁,管理部?门应:。当就前?款,所列事?项,书,面通知有关部门【暂停办理相关—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!通知应当载明—暂,。停期限?暂停期?限最长不得》超过1年;拆迁【。人需要?延长:暂停期限的必—须经房屋拆迁管理】部,门批准延长》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!年 【 第十二条 【 拆迁人可》以自行拆迁也可以】委托具?有拆迁资格的—。单,位,实,施拆迁   ! , 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不得作为《拆迁人不得接受【拆迁委托 】 第十三条】 拆迁人委托拆迁!的,应当:向被委托《的拆迁单位出—具委托书并订—立,拆迁:委托合同拆迁人应】当自拆迁委托合【同订:立之日起15日内将!拆迁委托合同—报导房屋《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!     被】委,托的拆迁单位—不得转?让拆迁业务》 第!十四条? 拆?迁单位应当》。具备下列条件 !  :   ?(一)有《明确的名称、组织】机构和固定的—办公场所; — ?    (二)【具有企业法人资格;!     (!三):有与承担房》。屋,拆迁业务《相适应的资金—和技术、《经济、财务管理人】员;   】 , (四)法》律、法规、规—。章规:定的其他条件 【     【房屋拆?除施:工作业管理按建筑施!工有关规定执—行 】 第十五条 【从事房?屋拆迁业务的人【员应当?经过城市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的专【。。业培训和考》核能熟练掌》握与拆迁相关的法】律法规、《政策和业务知识 ! —第十六条 —拆迁人应当与—被拆:迁,人按:照本办法规定订立】书面拆迁《补偿安置协议实【行货币补偿的协议】中应当?约定拆迁补》偿金额?、,。付款方式、付款期限!、搬迁?期,限和违约责任以【及需:。要约定的《其,他内:容;实行产权调【换的协议中应当【约定调换房屋的位置!、房屋面《积、产权调换差【价款:的支付期限、—搬迁补助费和—临时:。安置补助费的—。。。金,额及支付期限、【对原房屋承租人的】安置以及《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!  》   拆《迁租赁房屋的拆迁】人应当?与被拆迁人》、房屋承租人订立拆!迁,补偿:安置协?。议,     】拆,迁补偿安置》协议应当《使用省统一》制定的?示范文?本 ? —第十七条 》 ,拆迁人、接受委【托的:拆迁单?位在实施拆》。迁中不得采用恐吓】、胁:迫以及停水、停电、!。停止供气《、停止供热等—手段强迫被》拆迁人搬迁》或者擅自组织强制】拆迁 】 第?十八条? 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—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!的拆:迁补偿安置》。协,议必须经《公证机关《公证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《应当就被拆迁房【屋的有关《事项向公《证机关办理证据保】全 《 ? 第十九条— 拆迁补》。。偿安置协议订立后】拆迁:人应当在30日内依!法办理?。被拆迁房屋产权【注销:登记手续 —。 —第二十条 拆【。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!后被拆迁人或者房】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!内拒绝搬迁》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!仲,裁委:员,。会申请仲裁也—可以:依法向人民法院起】诉诉:讼期间拆迁人—。可以依法申请人【。民法:院,先予:执行 ? : 第—二十一?。条 拆迁人与被】拆迁人或者》拆迁人?、被拆迁人与房屋】承租人达不成拆迁】补偿安置《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!由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裁决房屋【拆迁管理《部门是被拆》迁人的由同级人民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!收到申请《之日起30》日内做?出行政裁决规定的】。搬迁:。。期,限不得?少于15天 —   》  当事人对—裁决不服的可以自】裁决书送达》之日起60》日内申请行政—复议也可以自裁【决书:送达之日起3—个月内向《。人民法院起诉—拆迁人依照本办法规!定已:对被:拆,迁人给?予,货币补偿或》者提:供拆迁安置》用房、周转用房的行!。政复议或行政诉【讼期间不停》止拆迁的执行 !     》房屋:拆迁裁?决按: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!迁行政裁决工作【规,程(建住房[—200?3]:252号)》执行 《 ,。 第—二十:二,条 被《拆迁人或《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!规定的?搬迁期限内》未搬迁的由房屋【。所在地的市、县【(市)区人民政府责!成有关部门强—制,拆,迁或者由房》屋拆迁管理》。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!院强制拆迁》。 《    市、县(市!)区人?民政府责成》有关:部门强制《拆迁的?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!。当提前15日—通知被拆迁人 】     实施强!制拆迁前《拆迁人应当》就被:拆除房屋的有关【事项向公证机—关办理?证据保全 —    》。 强制拆《迁按:照建设部城》。市,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!作规程执《行 【 第二十三条【 拆迁中》涉及军事《设施、教堂、—寺庙、文物古迹房屋!的依:照有关?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】的规定办理 ! , 第《。二十四条 —在拆迁期限内依【法转让房《屋拆迁权的应当经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!意,办理房屋拆迁—许可证变更手续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应当】将变更后的房屋拆】迁许可证的相—关内:。。容予以公告 !    房屋—拆迁权转让人未履】行完毕拆《迁,补偿安置《协议或者裁决载明】的,有关义?。务的由受《让人继?续履行转《让人和?受让人应当将转让】的有关情况书面通】知被拆迁人 — : : 第《二十五条《 拆迁人实施【房屋拆迁的补偿【安置资金应当—。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!补偿安?置不得挪作》他用拆迁补偿安置资!金应当存入拆迁管】理部门在各金融机】构,开设的拆迁》补偿资金专户 !  :   房屋拆—。迁管理部《门应当与拆迁人、出!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!存款:证明的金《融机构签《订拆迁?补偿安置《资金使用监》管协议明确拆迁【补偿安?。置资金的使用程序、!违反:协议的法《。律责任等 》 — 第:二十六条 房屋】拆,迁管理部《门,应,当建:立,健全拆迁《档案:管理:制度按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档》。案法:、建设部城市建设】档,案管:理规定?整理:、保管好拆迁档案资!料并向?社会提?供服:务  《  :。 拆迁人应》当及时整理、保管好!拆迁档案资》料并在完《成,。拆迁:。后30日内向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移交拆!。迁档案资料 第】三章 拆【迁补偿与安置 第!二十:七条 拆迁人应当!依,照本:办法规定对被拆迁】人,给予:补偿、安置;被拆】。。迁,人应当在搬迁期【限内完?成搬迁 【 第二十八条! 折除《违章建筑或超过批】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!予补偿;拆除未超】。过批准期限的临【时建:筑按照被拆除房屋的!重置价格结合剩【。余使用期限予以【补偿:。 ? 第二十九!条, 拆迁《补偿的方式》可以:实行货币补偿—也可以?实行:。房屋产权调换—除,本办法另有规定外】被拆迁人有权—选择拆迁补偿方式】  》  : 拆迁租《赁房屋被拆迁人【与房屋承租》。人解除?。。租赁关系或者被拆迁!人对房屋承租人【进,。。行安置?的,。拆迁人对被拆迁人】给,予补偿 《 ,     被拆迁!人与房屋承租人【对,。。解除租赁关》系达:不成协议的拆迁人】应当对?被拆迁人实行房【屋产:权,调换产?权调换的《房屋主原承》租人承租被拆—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!租人重新订立房【屋租赁协议 !。    土地储备项!。目、市政《建设项目的拆迁原】。则上实行货》币补偿? 】第三十条 实行房!屋产权调换》的拆:迁人与被拆迁—人应:当计算被拆迁房【屋的补偿金额—和所调换房》屋的:价格结清产权调【换差价 《   》。  :拆迁非公益事业【房,屋的附属《。物不做产权调换【由拆迁人给予—货币补偿 】 《。第,三十:一条 ? 拆:迁公益事业用房的】拆迁:人应当?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!的规定和城》市,规划的要《求予以重建或者给】予货币补偿 【 》 第三十二条— 实行房屋产权】调换的拆迁》人应当对被拆迁人】。优先就地《安置:符合国?家设计规《范和质量安全标准的!房屋;困特殊—原因无?法就:地安置?。的实行易地安置【但应当征得房屋【。拆迁管理《部门的同《。意 《     拆迁租】赁房屋实行》产权调换拆迁人【提供:的产权调换房屋不】低于原房屋价值【并且使用面积不少于!原房屋?使用面积的被—拆迁人?、房屋承租人应当接!受拆迁人的安—排 】 ,第三:十三条 拆迁最】低生活保障户中【。的住房困难户的房】屋拆迁人应当给被】拆迁人安置不低【于建筑面《积45平方》米的住宅《房屋原房屋建筑面积!。与所安置房屋建筑面!积相等部分被拆【迁人不承《担产权?调换差价《款;:超过原房《屋,。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!。人承担所安置房【屋的建筑安装—工程费 》 《。 第?三十四?条 实《行货币补偿的—货币补偿金》额根据被拆迁房屋】的区位、用》途、建筑面积、成新!程度:、建筑结《构形式等因素—以房:地产市场评估—价格确定《。 : :    房产管理】部门应当根据当地】房,地产市场交易价格每!年公:布一次不同区域、不!同用途、不同—建,筑结构的各类—房,屋的:房地产市场价格【     房!地产评?估机构?应当参?照当地房地产市【场,交易:。价格和?房产管理部》门,公,布的房地《产,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!房屋的成新、—楼,层、朝向、》环境、使用率—等因素确定被拆迁房!屋的补偿价格 【 》 第三十五条 】 市房产管理—部门:应,。当成立?由3名以上国家【注册的房《地产评估师以及房】地产、城市规—划、法?律,等方:。面专家?组成的房地产评估】专家委员会 ! ? 第三十六条 】拆迁:人应当委托具有相】应评:估资格的评估机【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!评估房地《。。。。产,评估机构的》确定应?。当采取被《拆迁人投票》或抽签方式 — ,     —。拆迁人或者被拆迁】人对评?估结果有异议的自】收到评估报告—之日起5《日内可以向原评估】机构:书面申请复核也可以!另行委托评估机构】评估: :     —拆迁人?。或者被拆迁》人对原评估机—构的复核结》果有异议或者另行】委托:评估的结果与—原评估结果有差异且!协商达?不成一致意见的【自收到复《核结果或者另行【委,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!估,报告之日起5日【内可以向被》拆迁房屋所在—地的房地产评估【专家委?员会:。申请技术鉴定 !。     房—地产评?估,专,家,委,员会应当自收到【申请之日起 1【0日内对申》请鉴:定的:评估报告的》评估依据、评估【。技术路线、评估【方法选用、参数选】取、评估结果确定方!式,等评估技《术问题出具》书面鉴定《意见    ! 评: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!题,的,应维持?评估报告;》评估报告存》在技:。。术问题的评》估机构应当改—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!报告 》 ,    《房地产评估专家【委员:会鉴定原评估结果有!效的鉴定费用—由有:异议方承担;原评估!结果无效的鉴—定费用由评估—机构承担 ! 第《三十七条 房屋拆!迁评估按照建设部】城市房?。屋拆迁估价指—导意见?(建住房[》2003〕2—。3,。4号)执行 ! 第三十八】条, , 被:拆,迁房:屋的性质(包括用途!下,同,)和:面积以房屋权属【证书及权属》档案记?载,为准 》     拆迁【人与被拆迁人对【被拆迁?房屋:的性质或者》面积:协商一致的可以按】照协商结果进—行评估 —     对被拆迁!。房屋的性《质不:能,协商:一致的应当》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申请《确认对被拆迁房屋】的面积不《能协商一致的应当】向城市房产》。管理部申请确认 】  《   在房屋—拆迁前房屋产权已】经发生?转移但未办理—变,更登记或者房屋所】有权证记载面积【与实际面《积不符的由房产【管理部门在收到【当事人申请后5个工!作日内出具认—定书 ! 第三十九》条 拆迁公有【住房按照下列规定确!定产权后进》行补偿、安》置 :。     (】一)房屋承租—。人购买公有住房后】取得房屋产权;【    【。 (二)房》屋承租人没有购【买公有住房被拆【迁人:支付产权调换差【价被拆迁人》与房屋承租人重【新建立租赁关系的】产权属?被拆迁人《所有 ! 第四十条》。 拆?。迁人应当《对被拆?迁人或?者房屋承租人一次】。性支付搬迁补助费搬!迁,补助费标《准按: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!计算每平方米5【元   【  拆迁住宅—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!拆迁人应当对自行】安排住处的》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!租人支付《临时安置补助费【;,被拆迁人或者—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!人提供的周》转房:的,拆,迁人不支付临—时安置?补助费临《时安置补助》费标准按被拆迁房屋!建,筑面积计算每月【每平方米5元支付】期限:从搬迁之日起—至回迁之《日止    ! 拆迁非住宅房【屋,由拆迁?人支付?因搬迁发生》的运:输费和设备安装费 !     拆】迁,非住宅房屋对无法】恢复使用的》设备由评估机构进行!。。评估有?拆,迁人按?评估结果《给予补偿 】 ,   被拆迁—房屋涉及房屋装修】的由:评估机构对装饰【装修进行评估由拆迁!人按评估结果对【。被拆迁人或》承租人给予补偿 !     被折】迁人因房屋拆迁【发,。。生的燃气、通信【、有线电视》、电表、水表等设】备迁:装费用由《拆迁:人按:照市场?。价格支付给被拆迁】人 】 第四十一》条 因拆》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!产、停业的拆迁人】应当给予适当—补偿补偿《方式、补偿标准【等具体问题由房屋】拆迁管?理部:门会同有关部门确】定 !第四十二条 — 拆迁?人不得擅自延长【过渡:期限周转《房的使用人应当按】时腾:。退周转房《 】因折迁人的责任延长!过渡期?限的对自行安排【住处的?。。被拆迁人或》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!逾期之?月起增加一倍临【时安置补《助费;对周转房的使!用人应当《自,逾,期之月起付给临【时安:置补助费《。 : 第【四十三条 拆【迁产权不明确的房】屋拆迁人应当—提,出补偿、安置方案对!被拆除房屋进—。行勘察记录到公【证机关办《理补偿款提存公证】和证据保全手续【并报房屋《拆迁管理部门—审核同意后》实施拆迁 》 ,第四章? ? 法律责任 — 第四?十四条? 违反本办法规定!。未取得房《屋拆迁许可证擅【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!拆迁管理部》门,依据国务院城市【房屋拆迁管理—条例第三十四条规】定责令停止拆迁给予!警,告,并,处已经拆《。迁,房,屋建设?面积每平方》米,20元以上50元】以下的罚款 ! 第四—十五条 》拆迁人违反本办法】规定以欺骗手—段取得房屋》拆迁许可证》的由房屋逝迁管理部!。门依据?国务院城市房屋拆】迁管理?条例第三十五条规】定吊销房屋拆迁【许可:证并处拆《。。迁补偿安置资金1】。%以上3%以下的】罚款 ! 第四十六条 【 拆:迁人违反本》办法规?。。定有:下列:行为之?一的由房屋拆迁管】理部:。门,依据国务院城市房】屋,。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!六条规定责》令,停止拆迁给予警【告可以并处拆迁【补偿安置资》金3:%以下的罚款;【情节严?重的吊销房屋拆【迁许可证 】    (一—),未按:房屋拆迁许可—。。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!施房屋拆迁的; 】 :   ?  (?二)委托《不具有拆迁》资格的单位实施【拆迁的; 】。。 ,   (三)擅自】延长拆迁期限—的 ? : 第四十七条! , 接: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!反,本,办法: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!房屋拆迁管理部【。门依据?国务:院房屋拆迁》。管,理,条,件例第三十七条规定!责,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!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!服务费25%以【上50%以下—。的罚款 》 第四十!八条 拆迁人、接!受委托的拆》迁单:位在实施拆迁—中采用恐《。吓、胁迫《以及停水《、,。停电、?停,止供热等手段强迫被!拆迁人搬迁或者擅】自组织强制拆—迁的由?房屋拆迁管》理部:门,责令停?止,拆迁并依法予以【处罚;构成犯罪的依!法移交司法机关追】究刑事责任 ! 第四十九条! 房屋拆》迁管理部《门违反?本,办法规定有》下,列行为?之,一的:对负责人和其—他直接责任人员【依,法给予行政处—分;:情节严重致使公【共,财产、国家和人民】。利益遭受重大损失】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?任 :    — (:一)违?反规定核发或者拒绝!核发:房屋拆迁许可证及】其,他批准文件》的; ?    — (二)《核发房屋拆》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!。。准文件后《不,依法履行监督管【理职责的; 】     》(三)对违法行为不!依法予以查》处或者违《反规定实施行—政处罚的; 】     》。(四)违反规定接受!拆迁委托的; !。     (五)】。有其:他违:反规定行为的 【 第五十条! :阻碍:。房屋拆?迁,管,理部门?工作人员《依,法执行公务违反【治安管理规定的由】。公安机关按照中华】人民共和国》治安管理处罚—条例:。予以处罚;构成【犯罪:。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 第五—章, 附 则【 第五十一条【 :本办法中下列—用语的?含义是 【    《(一)?搬迁期限是指被【拆迁人?。和拆: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!协议中约定或—者裁决的被》拆迁人完《成搬迁的期限; 】 :     (二)拆!迁范围是《指,房屋拆迁管理部【。。门根据?建设用?地规划许可》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!批准文件《。确定的房屋拆迁【范,围; 》 ,   ? (三)拆》迁期限是指拆迁许】可证确定《的拆迁人完成房屋拆!迁工作的起止—日期; 【    《。(四)违章建—筑是指在城市规划】区内未?取得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或者—违反建设工》程规划?许可证?规定建设的建筑【物;   】 , (五)临时建筑是!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批准规—定,有使:。用期:限到期必须》拆除的建筑物; 】    — (六)产权—调换是指拆迁人用】自己建造或者—购买的房屋与被【拆迁人?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!按被拆迁房》屋的评?估价:和调换?房屋的市场价进【行结算调换差—价的行为; — ?  :。  (七)》过渡期限是指拆迁当!事人在?拆,迁补偿安置协—议中约定或者房屋拆!迁管理?部门在拆《迁,公告中?确定的完成搬迁至】回迁的起止日期【 , 第五!十二条 《 ,在城市规划》区外国有《。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!并需要对被拆—迁人补偿、安置的参!照本:办法执行 》 【第五十三条 各县!(市)、《清河区可根》据本地区《实际:情况制?定具体?实施办法 ! : 第五十《四条: , 本办法自20【。04年6月1—日起施行 》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