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, 铁岭市城镇房【屋租赁管理》办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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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岭市人—民政府令 第— 47? 号
铁岭市!。城镇房屋租》赁管理?办法业经2003】年7月30日—铁岭市人《民,。政府第52次常务会!议通过?现予公布自、20】05年8月1—日起施行
二OO!五年六月十六日【
第《一章总则
》
第一条《为,加强城镇房屋租赁】管理保障租赁—当事人?的合法权益维—护房地产交》易市场秩序根据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】市房地产管》理法、建设部城【市房:屋租赁管《理办法和(辽宁【省城镇房《地,产交易?管理条?。例,)有关规定结—合我市实际制定本】办,法
第二条本】办,法适用于我市—行政区?域内城镇公》。有房屋私《有房屋以及独立工】矿区范围内的房【屋租赁
第三】条市、县(市)【人民政府房》产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的城镇—房屋租赁管理—工作
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!房屋租赁是指—房屋所有权入以非国!。家定价租金标准【将房屋使用权出租】给人的行为》
: 第五条房屋租赁应!当遵守自愿平—等、协?商一致、有》偿互利的原则 【
:第二章房屋租赁
】
第六条有下—。。列情形之《的属于房屋租赁【行为:。应按本办法规—定执行
《
(一【)房屋所有权人将房!屋出租给《承租人居住的;【
: (二)房屋!所有权?人将房屋提供—给他人从事生产【、经营活动的—;,。
(三】。。)利用?自,有,房屋与他人进—行联营?。、承:。包经营、人》股经营等活动房屋】所有权未发生变更】的;
《 (四)【将,房屋分割出租给多】人,使用的(含室内柜台!。、摊位出租》);
?
(五【)其他?属于房屋租赁的行】。。为
? 第七条房屋租【赁当事人应当签【。订,书面租赁合同租赁】合同应当具备以下】。条款
(!一,)当事人姓名—。或名称及《住所:;
《 (《二)房屋的坐落、】面积、装修及设施】状况;
】 (三?)租赁用《途;
— (四《)租赁期限;
! (《五):。租金及?交付方式;
—
? (六)房屋修缮!责任:;,
—。(七)?转租的约《。定;
?。。
《 (八)变更和【。解除:。合同的条《件;
【 ,(九)违约责任;
!
(十)当!事人约定的》其他条款
第八!条房屋租赁双方【应当在房屋》交于承租人使用【或租:赁合同签订后30】日内持本办法—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到!当地房产行政主管】部门办理《登记备?案手续
—第,九条申?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!应当提交下列材料】
:。。 (一)书】面租赁合《同;
【 (:。二)房屋所有权证;!
《 (三)当事【人的合?法证件;
【 : (:四)其他有关材【料
? 《出租共?有房屋应《。同时:提,交其他共有人—同意出租《的证明;《出租:委托代管房》屋,。应同时提交委托人】授权出租的证明
】
, 第十条租赁—当事人签订》。的合同生效后应当向!当,。地,房产行政《主管部门缴》纳房屋租赁手续费】
房【屋,租赁:手续:费应按省物》价部:门会同省房》产行政?主管部门制定的【。收费标准执》行;国家另有规【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!
房屋租!赁手续?费应按?。时缴纳整体》出租的出租人—应缴纳的费用可由】承租人代缴屋分割】出租给多人》使用的承租人应缴】纳的:。费用可由出租人【代,徼
第十一条】房屋:租赁期限《不,得超过10年逾期需!继续租赁的》应当到房《产行政?主管部门办》理,延,续租赁登记备—案手续?
第十》二条房屋租赁期【限,届满租赁合同终止】承租人需要》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!赁期限届满前—。3个月提出》经出租人同意重【新签订租赁合同并重!新到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办理租赁】手续
第—三章 当事人的权利!和,义务:
第十三条房屋租!赁当:事人按照租赁合同】。的约定享有权利【。并承担?相应的义务
第!十四条有下》列情:形之一的《出租人可以提—前解除房屋租赁合】同
:
(一)】出租人因不可抗力】的原因?须提前?解,除合同的《。;
— ,。(,二)承?租人违反《合同约定《擅自改变《房,屋用途的;
】 (《三,)承:租,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!租房屋的;
】 : (四)承租人未】按照合同规定—缴纳租金且迟延时】间超过3个月的;
!
(五)承!租人损坏房屋—或,者设备而《不维修、不赔—偿的;
》。 (六)【承租人其他》主观过?错造成须提前解除】合同的;
【 : (七?。)经房产行政主【管部门鉴定为危险房!屋不能?继续使用的
—
第十五条有下】列情形之《一的承租《人可以?。提前解除《房屋租赁合同—。
(一)!。。承租人因《不可抗力的》原因须提前解—除,合同的;
— 《(二)出租人未按照!合同规定履行—其对该房屋的—正常维修责任的;
!
《 (三)经房产【行政主管部门—鉴定为危险》房屋不能继续—使用的;《。
(四】)出租人其他主观】过,错造:成须提前《解除合同的
第!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房屋《不得出租
》
?。 (一)未依法取!。得房屋所《有,权证的;
【 (《二)司法机关和行】政机关?。。依法裁定决定—查封或者以其—他形式限制房地【产权利?的;
【 (三)共有房【屋未取得《共有人同意的;【
(四】)权属有争议的
】
《 (五)属于违法建!筑的;
— :。 (六)不符合安】全标准的;
】。 (七》)已抵押未经—抵押权人同意—的,;,
(八】)不符合公安—、环保、卫生—等行政主《管部:门有关规定的;
! , (九)—有关法?律、法规《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!情,形
:
第?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!约定缴纳租金爱【护并:合理使用所》承租的房屋及附【属设施不得擅—自拆改、扩》建或增添确需—。变动的?必须:。征得出租人的同意】并签订书面合—同
因】承租人过错造成【房屋损?坏的由承《租入负责修》复或者赔偿》
第十八条租】赁期未满前出—。租人:不,得随意收回所出【租的房屋承租人【也,。不得随意退》回所租房屋出—。租人在租赁期间【内确需提前》收回房屋时应当事】先商得?承租:人,的同意给承租人造成!损失的应《当予以赔偿
—
, 出租—人欲:出,售租:。赁期限未满》的房屋应提前3个】月通知承租》。人在同等条》件下承租人有—优先购买权给承【租人造成《经济:损失的由出租人【赔偿承租人的损失
!
? 承租人在租赁期!未满前退回所租房屋!的应承?担违约责任》
第《十九条当事人因【房屋:租赁发?生纠纷?的可申请房产行【政主管部门》予以调解或》依据:仲裁协议向》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】裁也可以直接—。向人民法院提起【民,事诉讼
第四章!转租
第二十【条承:租人在?租赁期限内》征得出租人》同,意可以?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!。全部转租给他—人
第》二十:一条房屋转租应当】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!同必须经《原出:租人书面同意—后由:新承租人、》转租人或出租人重】新到房产行政主管】部门办理登记—备案手续
【第二十?二条转租合同的终止!日期不得超过原租】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!期(出租人》与转租双方协商约】定的除外)
】第五:章法律责任
第二!十三条违反本办法】第十条?规定:未按时缴纳房屋【。。租赁手续费的由房】产行政主管》部门依据(辽宁省城!镇房地?产交易?管,理条例)第五十三条!第九:项规定?责令限期补》缴房屋租赁》手续费未按期—。补缴的从逾期之【日,起按:。。日加收应《缴金额0.5%的滞!纳金
》第二十四条对妨【碍,、阻挠房产行政【主,管,部门工?作人员执行》公务扰乱《公共秩序《的由公安机关—根据(中华人民【共和:国治安管理》处罚条?例)规定给子治安处!罚;构成犯罪的由司!法机关依法》追究:刑事责任
》
第二《十五条当事人对【房屋租赁《的行政?。处理:决定不服的可以【依法申请《复议或者向人民法】院提起诉讼》当事人?逾,期不:。申请复议《也,不向人民《法,院提:起,诉讼又不履行处理】决定的?由作出处理决定的】机关申请当地人民法!院强制执行
第!二十六条房屋租赁】管理工?作人员滥《用职权玩《忽职:守徇私?舞弊的由《其所在单位或者【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!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由司法机】关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第六章附【则
第二十七条】本办法由《铁岭市房产局负责】解释
第二【十八条本办法自2】0,05年8月》1日起施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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