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铁岭市》城镇房屋租》赁管理?办,法
《。
铁岭市》人民政府令 —第 47 号
! ,铁岭市城镇房屋租赁!管理办法《业经2003年7月!30日铁岭市人民】政,府,第52次常务会议通!过现予?公布自、2》0,05年8月1—日起施行
二O】O五年六《月十六日
第一!章总则
《
,第一条为《加强城镇房屋—租,赁管理保障租—。赁当事人的合法【权益维护房地—。产交易?。市场秩?序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城市房地产—管理法?、建设部城市房【屋租赁?管理办?。法,和(辽宁省城—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!例,)有关规定结合【我市实?际制定本办法—
第二》条本办法《适用:于我市行政区域【。内城镇?公有房屋私有—房屋:以及独立工矿—区范围内的房屋租】赁
第》三条市?。、,县(市)人民政府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本行《政,区域内的城镇房屋】租赁管理工作
【
第四条》本办法所称房屋租】赁是指房屋所有【权入以非国家定价租!金标准将房》屋,使用权出租给人的】行为:
第五》条房屋租赁》应当遵守自》愿平等?、协:商一致?、,有,偿互利的原则
】
第二章房屋—租赁
第六条有下!列情形之的属于房屋!租赁行为应》按本办法规》。定执行
《
: (一)房屋所!有权: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!人居住?的;
【 (二)房》。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提!供给他人从事—生,产、经营活动的【;
— (三?)利:用自有房屋与他人进!行联营、承》包经营、《人股经营等活—动,房屋所?有,权,未发生变更的—;
(四!)将房屋分割—出租给多人使用的(!含室内柜台、摊位】出,租);
】 ,。(五)其他属于房】屋租:赁的行为
— 第七条房》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!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!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!款
(】。一)当事人》姓名或名《称及住所;》
: 《(二)房屋》的坐落、面》积、装修《。及设施状《况,;
(】三)租赁用途;
! , , (四)租赁期】限;
》 (五)租金及!交付方式;
—
(六【)房屋修缮责—任;
】。(七)转租》的,约定;
】 (八?)变更和解除—合同的条件;
【。
》(九)违《约责任;
】 , (十)当事人约】定的其他条款—
第八》条房屋租《赁双方应当》在,房屋交于《承租人?使,用或租赁《合同签订后30日内!持,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!材,料到当地房》产行政主管部—门办理?。登记:。备案手?续
第九—条申请房《。屋,租赁登记备案—应,当提交下列材料
】
(一【。)书面租赁合同;】
—(二)房屋所有权证!;
(】三)当?事人的合《法证件?;,
《 (四)》其他有?关材料?
出【租共有房屋》应同时提交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!的证明;出租委托代!管房:屋,。应同时提交委—托人授权出》租的:证明
第十条】租赁当事人签订【的,合同:生效后应当》向当:地房产行政主管部】门缴纳房屋租赁手续!费
》 房屋租赁—。手续费应按》省物价?部门:。会同省房产行政【。主管部?门制:定的收费标准—执行;国家另—有规定的按国—。家规定执行
】 房屋租赁手】续费应按时》缴纳:整体出租的出—租人应缴纳的费用可!由承租人代缴屋【分割出租给多—人使用的《承租人?应缴纳的《费,。用,可,由出租人代徼
】 第十一条房屋租】赁期限不得》超过10年逾—期需继续租赁的应】当到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办理延【。续租:赁登记备案手续【
第十二条房】屋租赁期《。限届满租赁合同【终止承?租人需要继续租用】的应当在租》赁,期限届满前3个【月提出?经出租人《。。同,。意重新签订租赁合】。同并重新到房—产行:政主管部门办理租】。。赁手续
—第三章 当事人的权!利和义务《
第十《。。三条房屋租赁当事】人按照?租,赁合同的约定享【有权:利并承担相》应的义务
第】十四条有《下列情形之一—的出租人可以提前】解,除房屋租赁》合同
(!一)出租人因不可抗!力的:原因须提前解除合】同的;
— (二)承租】人违反合同约定擅】自改变?房屋用途的》;
(三!)承租人未经—。出租人同意转租房】屋的;?
—(四)承租人未按】照合同规定缴纳租】金,且迟:延时间超过3个月】的;
【 (五)《承租人?损坏房屋《或,者设备而不维—修、不赔偿的;【
《 (?六)承租人其—他主:观,过错造成须》提前解除合同—的;
】(,七)经房产行政【主管部门鉴定为【危险:房屋不能继续—使用的
—第十五条有下列【情形之一《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!除房屋租赁合同【。
(一)!承租人因不可抗力】的原因须提前解除合!。同的;
》 《(二)出租》人未:按照合同规定履【行其对该房》屋的正常维修—责任的;
】 (三)经—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鉴!。定为危?。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!的;
【 (四)《出租人其他》主,观过错造成》须提前解《。除,合同的
第十】六条有下列情—形之:。一的房屋不得出租
!
《 (一)未依—。法取得房屋所有【权证的;
】 (二)》司法机?关,和行政机关依法【裁定决定查封—或者: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!产权利?的;
》 (三)共有房!。屋未:取得共有人同—意的:;
【(四)权属》有,争议的?
》 (五)属于违法】建筑的?;
《。 ?(六)不符合—安全标准的;
!。 (七)已【抵押未经抵》押权:人同:意的;
》 : :(八)不符合公安】、环保、卫生—等行政主管部门有】关规定的;
! (九)有关【法律:、,法,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!他,。情形
》第十七条承租人应当!按约定缴纳租金爱护!并合:理使用?所承:租的房?屋及附属设》施不得擅自拆改、】扩建或增《。添确需?变动的必须征得【出,租人的同意并—签订:书面:合同
】因承租?人过错造成房屋【损坏的由《承租入负责修复或者!赔偿
?
第十《。八条租赁期未满【前,出租人不得》随意:收回所出租的房【屋承:租人也不得》随意退回所租房屋】出租人?。在租赁期间内确需提!前,收回房屋《时,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!的同意给承租人造】。成损失的《应当予以赔偿
【
出租【人欲出?售,租赁期限未满的房】屋,。应提前3个月通知】承租人?在同等条件下—承租人有《优先购买权》给承租人造成—经济损失的由—出租人赔《偿承:租人的损失
—。
承租【人在:租,赁期:未满前退回》所租房屋《的应承?担,违约责任
【第,十九条当事人因房】屋租赁发生纠—纷的可?申请房产行政主管】部门予以《调解或依据》仲裁协议向》仲裁委员会申请【仲裁也可以直接【向人民法院提—起民事?诉讼 ?
,
第四章转租
】第二十条承租人在】租赁期限内征得出】租人同意《可以将承租房屋【的部分或《全部转?租给他人
— ,第二十一条》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!。租合同转租合同【必须经?原出租人《书,面同意后由新承租人!、转租人或出租【人重新到房产行【政主管部《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!。
第二十二【条转租?合同的终止》日,。。期不得超过原租【赁合同规定》。的终止日期(—出租人?与,转租双?方协商约《定的除外) —
第五章法律责任!
第二十》三条违反本办法【第十条?规定未按《时缴纳房屋租—赁,手续费的《由房产行政主管【部门依据(辽—宁省:。城镇房地产》交易管理条例)【第五十三条第九项】规定责令限期—补缴房屋租赁手续费!未,按期补缴的从逾【期,之日起按日》加收应缴金额0.】5%的滞纳金—
?第二:十四条对妨碍、阻挠!房产行政主管—部门工作《人员:执行公务扰乱—公共秩序的由—。。公安机关《。根,。。据(中华人》民共和?国治安管理》处罚条例)规定给】子治安处罚;构成】犯罪的由《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
第二!十五:条当事人对房屋【租,。赁的行政《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!依法申请复》议或:者,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!当事人?逾,期不申请复》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!起诉讼又不履—行处:。。理决:。。定的由作出处理【决定的机关申请【当地人民法》院强制执行
第!二十六条房屋—租赁管?理工作人员》滥用职权玩忽—。职,守徇私舞《弊的由?其所在单位或—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!行政处?分,;构:成犯罪的由司法【机关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】
第六?章附则
第二十七!条本:办法由铁岭市—房产局负责解释
!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!自200《5年8月1日起施行!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