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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 铁岭市城—镇房屋租赁管理【。办法 铁岭!市人民政府令 【。第 47 号 【 : 铁岭市城镇—房屋租赁管》理办法业经200】3年:7月:30:。日铁岭市人民政府第!52次常《务会议通过现予公】布自、?2005年8月1】。日起施行《 二OO》五年:六月十六日 — 第一《章总则 第—。一条:为加强城镇房—。屋租赁?管理保障租赁—当事人?的合:。法权益维护房地产】交易市场秩序—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城市房地产—管理:。法、建设《部城市房屋租—赁管理办法》和(辽宁省城镇房】地产交易管理条例)!有关规定结合—我市:实际制?定本:办法: 第二条—本办法适《用于:我,市行政区域内城镇】公有:房屋私?有房屋以《及独立工矿区范【。。围内的房《屋租赁 》 第三条市》、县(市)人民政】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!。负,责本行政区域内的】城镇:房,屋租:赁管理工作 【 第四条《本,办法所称房》。屋租赁是指房—屋所有权入以—非国家定《。价租:金标准将房屋使用】。。权出租给人的行为】。 第五条房屋】。租赁应?当遵:守自愿平等、协商】一致、有偿互利的原!则 : 第二章房屋租赁! 第六条有下列情!形,之的属于房屋租赁行!为应按本办法规定执!。行   》 , (一)房》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!。租给承租《人居住的; 【    (二)房】。屋所:有权:人将房屋提供给【他人从事生产、【经营:活动的;    ! (三)利用自有】房屋与他人进—行联营、《承包经营、》人股经营等活动房屋!所有权未发生变更的!; :。    《 (四)将房屋分割!出租给?多人:使用的(《含室内柜《台、:摊位出?租,);   —  (五)》其他属于房屋租赁】的行为 第七】条房屋租赁当—事人应当签订书面】。租赁合同租赁—合,同,应当具备以下条款】     (【一,)当事人姓》。名或名称及住—所;: ,  :   (二)房【屋的坐落《、面积、装修及设施!状,况; ?。 ,    (三)租赁!用途;   【 , (:四)租?赁期限;  【   (五)租金】及,。交付:方式;?。 ,     (六【)房屋修《缮责任;   】  (七)转租的】约定;   【  (?八):变更:和解除合《同的条?件;  》  : (九?)违约责任;  !   (十)—当事人约定的—其他条款 【第八条房《屋租赁双方》应当在房屋交于承】租人使用或》租赁合同签订后3】0日:内持本办法》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到!当地房产行政主管】。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!。续 第》九条申请房屋租赁】登记备?案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!    《 (一?)书面租赁》合,同; ?     (二)房!屋所有权证; 【     (三)】当事人的合》法证件;《    》。。 (四)其他有关】材料:   《  出?租共有房屋应同【时提交其他共有人】同意:出租的证明》;出租委托代管房屋!应,同时提?交委托人授权出租的!证明 第十条租!赁当事?人签订?的合:同生效后应当向当地!房产行政主》管部:。门缴纳?房屋租赁《手续费?。    》。 房屋租赁》。手续费应按省物【价部门?会同省房产行政主】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!准执行;国家另有】规定的按国家规【定执:行     【房屋租赁手》续,。费应按时《缴纳整体出租的出租!人应缴纳《的费用可由》承,租,人代:缴屋分割《出租给多人使—用的承?租人应缴纳的—费用可由出租—人代徼 第十】一条:。房屋租赁期限—不得超?过10年逾期需继】续租赁的《应当到房产行政【主管部门办理—延续租?赁,登记备案手续 】 第十二条》房屋:租赁期限《。届,。满租赁合同终—止承租人需要—继续租用的应当【在租赁期《限届满前3个月提】出,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!订租赁合同并重新】到,房产行政主管部门】办理租?赁手续 —第三章 当事人的】权利和义务 — ,第十三条房屋—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!合同的约定享有【权利并承担相应的】。义务 第十四】条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,出租人可《以提前解《除,房屋租赁合同 【     (—。一)出租人因不可】抗力的原因须提【前,解除:合同的; 》     (二【)承租人违反合同约!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!的; ?    《 (三)承租人未】经出租人同意转【租房屋的;》     —(四)承租》人未按?。照合同规《定缴纳租《金且迟延时间—超过3个月的; !  :  (五)承—租,。人损:坏房屋或者设备而】不维修、《不赔偿?。的;    【 (六?)承租?人其他主观过错造】成须提?前,解除:合同的?; :     (七)经!房,产行政主管部门【鉴定为危险房—屋不能?继续使用的 第!十五条?有下列?情,形之一的承租—。人可以?提前解除房屋—租赁:合同     (!。一)承租人》。。因不:可抗力?的原因须提前解除合!同的; 《     (—二)出?租人未按照合同【规定履行其》对该房?屋的正常维修—责任的?;  《 ,  (三)经—房产:行政主管《部门鉴定为》危险:房屋不能继续—使用的?;,     —(四)出租人其他主!观过错造成须—提前解除合同的 】 :第十六条有下—。。列情形之《一的房屋不得出【租     【。(,一,)未依法取得房屋所!。有权证的; —。  :   (二)—司法机关《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!决定查封或者—以其他形式限制房】地,产权利的;   !  (三)共有【房屋未取《得共有人同意的【; ?    (四)权】属有争议的  】   (五)属【于违法建筑的; 】     》(六)不《符合安?全标准的; —    《 (七)已抵—押未经抵押权—人同意的《;     (八!)不符合公安、环】保、卫生等》行政主管《部门有关规定的; !     》(九:)有关法《律、法规规定禁止】出,租的其他《情形 第十【七条承租人应当【按约定缴纳租金【爱护:并合理使用所承【租的房屋及附—属设施?不得擅自拆改、扩建!或增添确需》变动:。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!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! :   ? 因承租人》过错造成房》屋损坏的由承租【。入负责修复或—者赔偿 —第十八条租赁期未满!。。前出租人不得随【意收回?所出租的房屋承【租人也不得随意退回!所,租,房屋出?租人在租赁》期间内确需提—前收回房《。屋,时应当事先商得承】租,人的同意给》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!。当予以赔偿 —。 ,    出租人欲出!售租赁期限未满的房!屋应提前3个—月,通知承租人》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!有优先购买权给【承租人造成经—济损失的由出租【人赔偿承租》人的损失  【   承租人在【租赁期未满前—退回所租房屋—的应承担违》约责任 《 第十九条当事人!因房屋?租赁发生纠纷的【可申请房《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!调解或依《据仲:裁协议向《仲裁:委员:会申请仲裁也可【以直接?向,人,民法院提起》民事诉讼 第四!章转租 第二十】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!。内征得出租人同意】可以将承租房—屋的部分或全—部转租?给他:人 ? 第二十一条—房屋转租应当订【立,转租合同转租合【同必:须经原出《租,人书面同意后—由,。新承租人、转租【人或出租人重新到房!产行政主管部—门,办理登记《备案手续 — 第:二十二条转租合同】的终止?日期:不得超?过原租赁合》同规定的终止—日期(出租人与转租!双方协商约定的【除外) 第五】章法律责任 【第二十三条违—反本办法第十—条规定未按时缴【纳房屋?租赁手续费的由房产!行政主管部》。门依:据(辽宁省城—镇,房地产交易管理【。条例)第五十三【条第九项规定—责令限期补缴房【。。屋租赁手续费未按】。期补:缴的从逾期之日【起按日加收应—缴,金额0.《5%的滞纳金 【 第二十四条对妨!。碍、阻挠房产行政主!管,部,门工:作人员执行公务扰乱!公共秩?序的由公安机关【根据(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!处罚条?例)规定给子治【安处罚;构成犯【罪的由司《法机关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】 第二十五条当【事人对房屋》租赁的行《政处理决定不服的】可以依法申请—复议或者向》人民法院提起—诉讼当事《人逾期不申》。请复议也不向人【民法院提起诉—。讼又不履行处理决定!的由作出《处理:决定的机关》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!制执行 《。 , 第二十六》条房屋租赁管理工】作人员滥用职权玩】忽职守徇私舞—。弊,的由其所在单位或】者上级主管部—门给予?行,政处分;构》成犯罪的由司法【机关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 第六章】附则 第二—。十七条本办法由铁岭!市房产?局负责解《释 ? 第二十八条—本办法自2》0,0,5年8月1日起【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