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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铁岭市城市园—林绿化管理办法 】
《铁岭市人民政府【令 第 68 【号
铁岭市城市】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业!经200《7,年6月25》日铁岭?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!。40次?常务会议审》议通:过现予以公布本办法!自2008》年4:月1日起施行—
《 二00八年一月二!十三日
第一章】 :总 ?则
第一条【 为加强城市园林!绿,地的:管理改善城》市生:。态条件创造优—美整洁的生产—、生:活环境根据国务【院,城市绿?化条例和辽宁省【城市园林绿化管理】办法:结,合我:市实际制定》本,办法:
第《二条 本办法【适用于?。城市规划区的园林】绿化规划、建设、】保护和管《理
《第三条 本办法】中所称城市园林【绿地是指
! (:一)公园《、动物园、植物园、!陵园、游园、广场绿!地及道路、河流两】侧的:公共绿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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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?二):居民区和《机,关、团体、厂矿、】部,队、学校、企—事业单位的专用【绿地;
《
《 (三?)改善城市自—然条件?和,安,全、:卫生:条件的防护绿地【;,
—(四)?为城市绿化培—育各:种苗木、花草及【其种子的《苗圃、花圃、草圃】的生产绿地;
! (五)风景名!胜区绿地
【第四条 铁岭市】城乡建?设委员会主管全市】城市园林绿化—工,作县(市)、区人】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!。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本辖》区的城市园林绿化】工作:。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!。建制镇城《。市园林绿化工—。作城:市园林绿化管理【机构具体负责本【。。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!。的规划、建设—。、保护和管理—
—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!中,行政处罚权体—。制的城市城市—。园林绿化《。规,划、建?设,和管:理与行政处罚—相分:离对违?反本办法《的行:为实施处罚由—城市:管理:综合行?政,执法部门实施
】 第五条 各【。级,人民:政府应将城市园林】绿化建设纳入—国,民,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!加强园?林绿化管理和科学】研究工作推》广先进技术提高【城市绿化的》。覆盖率?和绿化水平
第!。。六条 城》市内各单位和有【。劳动能力的》。公民应当按国家有】关规定履行植树【造林或者其》他绿化城市的义【。务
【鼓励和?提倡社?会捐助、绿地认【养、街?路和游园题名等多元!。化绿化方式》
第二章规划】与建设
》 第七?条 城市绿化系统!专,业规:划由市、县两级政】府组织规划和城市】园林绿化等行—政主管部门》依据批准的城市总体!规划:编制经?本级人?民政:府批准?报上级政府城—市,园林绿化行政—主管部门《。备案
《 , , 城市《园,林,。绿化工程必》须根据经批准的【城市绿化《规划有计划地—。实施任何单位和个】人,不得擅自《改变规划或占—用规划确定》的绿地因调整—城市规划确需变动】时须经原规划审【批机:关批:准,
第八条— 城市新》建区绿地面积应【不少于总《用,地面积的30%;城!市,改,造区:绿地面积应》不少于总用》地面积的《25%城《市绿:地由有土《。。地使用权的单位负】责绿:化新建改建道路、】立,交桥:和,沿河两侧应》适当:预留绿地其中新建】干道预留绿地的【。宽度不得少》于道路总宽度的2】5%
第九【条 建设项目【与,。其附属绿化》项目应当同时设计、!同时施工《建设项目的附属【绿化工程设计方案】按照基本建》设程序审批时—必须:有城市?园林绿化《行政:主管部门参加审【查加盖“城市绿化规!划审批专《用,章”未办理》建设工程绿化规【划手续的不予办理施!工图审查、招投标不!得发放?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建设项?目附属?绿,化工:程完成?绿化:。的时间不得迟—于主体?工程投入使用后的】第二个年度绿化【季节:绿化工程《竣工后由城市园【林绿化行政》主管部门组织—验收验?收不合格和逾期未能!完成绿化任务—的由: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!构代为绿化绿化费用!由建设单位承—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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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》 城市开发建设】中新建?、扩建工程的建设单!位必须按规划标准预!。留绿地少留或不留】的低于标准部分应】按当地绿地建设平】。均费:用标准向城》市园:林绿化行《政主管部《门一次?性交纳绿化建—设费用收费》标准由物价、财政、!园林绿化行政—主管部门测》算确定报《政府批准后》执行
第—十一条 》年度内分配给各单位!的义务植《树任务均应在规定期!限内:。按标准完成确保成活!率对未?完成植树任务或【未经批准不履行植树!义务的单位按辽【宁省全民义》务植树实施细则的有!。关规定处理由城【市园: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收缴以资代劳费用于!城区绿?化
? 第十二《。条 城《市新建、改建和扩】建工程须《将绿化?工程列入基建—规划其基《本建设投资中必须包!括其附属绿化工程的!建设投资投资—。比例:为土建工程总—造价的4《%6%建设单位应在!开工前一次性—将绿化工程建设资】金存入银行》专户由城市园林【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监督使用
第】十三:条 新建公—园必须按基本建设程!序规定进《行占地面积》5万平方米以上【的公园其设计—方案应报铁岭—市城市园林绿—。化行:政,主管部门《备案;占地》面积20万》平方米以《上的公园其设计方案!应报省城《市建设管理》部门备案《
第十四条【 城?市绿化工程的设【计和:施工应?当委托持有》相应资格证书的【设计和施工单—位,承担园?林绿地建设以—植物:造景为主、建—筑造:景,为,辅适当配置》泉、石、雕塑等景物!。公共绿地绿化—面积:不得少?。于绿地总面积的70!。%
《第十五条 城市区!域内的机《。关、团体《、驻军、企业—和事:业单位附属》绿地的绿《。化由其自行负责但】应符合城市园林绿化!行政主管部门—。。。。的要求城市》园林:绿化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!查并给予技》术指:导
? 第十六《条 城市苗圃、草!圃、花圃应培育适于!当地生长《的优良植物品种保证!城,市园林绿《化建设?的需要圃地面积【应占:建成区总面积的2%!以上
》第三:章保护和管理—
第十七条【 城市公共绿【地、风?景绿地、防护绿【地、:生,产绿:地、:行道树、干道绿化】带内的树木、花草】属于全民所有;机关!、团体、驻军—、企:业、事业单位和【居民区专用绿地【内种植的《。树木、花草属于有】土地使用权的单【。位所有;居民—在依法取《得土地使用权—的庭院内种植的树】木、花草属于—个人:所有
第—十八条 》城,市绿地?管,理单位应《当健全日常管护【、防火等《管理制度确保城市】绿化植物《。的成:活率:。。、,保,存,率和绿化《设施:完好
第十九条! 城市园林—绿化按下列》分工实?施保:。护和管理
】 :(一)公园、动物园!、植:物,园、游园、》广,。场绿地、风》景林地、防护绿【。地、行道《树、干道绿化带【及花坛由园》林管理机构负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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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】住宅小区绿地由房产!物业:机构负?责管理;
】 (三)机—关、团体、驻—。军、学校《、厂矿?及其他企事》业单位?(含自?管职工?。宿舍区)区域内的绿!地由本单位负责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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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四—)河道、公》路、铁路《两侧的绿地》由各:主管部门负》。责;:
》 (五?),城市苗圃、草—圃和花圃《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!
?。第二十条 城【市内:一切树木(不论权属!)任何?单位和?个,人不:得任意砍伐》、移植确因建筑施工!、枯死危险、—换,代更新等需要砍【伐、移植的必—须经城市园》林绿化行政主管【部门:批准:建制镇一次》性砍伐、移植30】株以上的《报所在?县(市?。)、区城市建设管】理部门备案;市【区、县?级,市、所在地的—镇一次?性砍伐、移植—。50株?。以上:的报市?城市建设管理—部门备案;一次性砍!伐、移植100株】以上的由市报省【城市建设《管理部?门备案
!凡因建设工程—、管线工程和—开设商?业服:务网点等原》。因经批准砍伐—、移植、修剪城市】树木的?应按规定交纳城市】。树木砍伐补偿费
! 第二十一条 【 规划?确定:。的绿地和现》。。有绿地未经》城市:园林:绿化行政主》管部门批准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占【用和改作《他,。用占用?的城市绿《化用地应当限期【归还
《。 第二十《二条 经批准【调整城市《规划、改《变绿地用《途的按中华人民【。。共和国土《地管:理法:的有关?。规定由用地》单位给予经济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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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三条 因建设】或者:其他特殊需要临【时占用?城市绿化用地的【须经城市园林绿【化行政?。主管部门批》准按照规定》交,纳临时占用绿地补】偿费并按照》有关规定办》理临时用地手续
!。 第二十四》条 在城市公共】绿地:内开设商业》服务网点的必须征】得城市园林绿—。化行:。政主管部门》同意并在指定地【点从事经营活动
! 第二?十五条 《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准在园林绿地内!损毁:树木、花草、—绿化设施《严,。。禁挖砂?、采石、取土、【毁林、捕《杀动物?、堆积物质、排放污!物等
第二十六!条 百年以—上,树龄的树《木稀有、珍贵树木】具有历?史,价值或者重要纪【念意:义的:树木均?属古树名木》
: , 对《古树名?木实:行统一管理、分别养!护城市?园林绿化行政—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】古树:名木的档案和—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!强,养护管理在单位【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!内的古树名》木由该单《位或者居民》负,责养护城市》园林绿化行政主【管,部门负责监督—和技术指导
】。第二十七条 为】保证建筑物、—构筑:物及管线安全需【要修剪树木》时必须经城市园【林绿化行政主管部】。门批:准按照兼顾管线安全!使用和树木正—常生长的原则进【行,修剪修剪费用的【。承担由双方协—商确定
】 ,因不可抗《力致使树木》倾斜危及建》筑物、构筑物及【管线安全时管—理,单位:可以先行修剪、【扶正或者砍伐—树,。木但应及时》。报告城市园林绿【化行政主管》部,。门和绿地管理单【位
《第二十?八条: 城市《园林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必须做好园】林绿地植物病虫害】的预防、预报和【防治工?作对引进或调出【的苗木?、花卉、种子必须】按,辽宁省森林植物检】疫实施办法、辽宁】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!办法:的有:关规定进《行,检疫未经检疫的苗木!。、花卉、种》子不准引进或调出】。
第二十—。九条 城市内【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!参加园林绿化建设的!义务:和保护园林绿化的责!任城市园林绿—化管理?部门:或城市管理》行政执法部门应与】沿街路和沿绿化带的!单位、商业门点【业主建立园林绿【化保护责任制
!第四章 奖励与处!罚
第三十条】 对在《城市园?林绿化建设中做出】。突出:贡献的单位和—个,人由政府《和城:市园林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给予表扬或!奖励
第三【十一条 《 擅自砍伐城市【树木、损《坏城市?树,木花草的由城市【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】部门责令《停止侵害、》赔偿损?失,并可处砍伐或损【坏树木花草》价值:。的20?%50%的》罚款最高不超—过3:。万元:。
第《三十:二条 砍伐—、擅自迁移古树名】。木或者因养护不【善致使古《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!死亡:的由城市园林绿【化行政执法部—门责令停止侵害【并处树木价值1【倍以上3《倍以下罚款》最高不超过3—。万元
第三十】。三条 《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!。由城市园林绿化【行政:执法部门责令—停止侵?。害,、赔偿损失对公【。民并处20元以【上50元以下—罚款:对法人或其他—。社,会组织并《处500元以上10!00元以下罚款
!。 第三十四条 未!经同意擅自》。占用城?市,绿化用地的由城市】园林绿化《行政执法部门—责令恢复原状、【赔偿损失并可按照占!用绿地面积每—平方米?。处50元以上2【0,0元以下《罚款最高不》超过3?万,元
第三十【五条 未经—同意擅?自在:城市: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!、服务摊点》的,由城市?园林绿化《行,。政执法部门责令限】。期迁出或《拆除并?可处100元以上5!00元?。以下罚款
第】三十六条 在公】共绿地内《开设的?商业、服务摊点【不服从?管理的?由城市园林绿—化行政执《法部门予以》警告并可处5—0元以上20—0,元以下罚款;情节】严重:的取消其《设点申请批准—文件:并可以提请工商行】政管理?部,门吊:销营业?执照:
?第三十七条 【违法占用城市—绿地、损害》。城市:树木花草和园林【设施违反《治,安管理?行为的?由公安机关依法处】罚;: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!提请司法《机关依法追究其刑】事责任
—第三十?。八条 城》市园林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和城市【。园林:绿化管理机》构及其工作》人员玩忽职守、滥】。。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!由其所在单位或上】级主管机关》给予行政《处,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
!第三十九条 【当事人对行政处罚】不服的可以自—接,到处罚决定通知【之,日起15《日内向作出处罚决】定机关的《上一级?机关:申请复议;对复【议决定不服的可【。以自接到复议—决定之日起15日】内向:人民法院起诉当事】人也可以直》接向人民法》院起诉逾期不申【请复议?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!诉又不履《行处罚决《定的由作出处—罚决定的《机关:申请人民《法院强制执行
】 ?。。 对治安管》。理处罚不服的依照】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!关规定执行
】第五章附则》
? 第:四十条 风景【名,胜区绿?地,的保:。护和:。管理按?国务院风景名—胜区管理条》例、辽?宁,省风景?名胜保护管理暂行】条,例及铁岭市龙—。山风景名胜区管【理办:法的有?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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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一条 【 本:办法由铁岭市城乡建!设委员会负责解释】。
?。第四十二条 本办!法自:2008年》4月1日起》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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