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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铁【岭市城市园林绿化】。管理办法 【 :铁岭市人民》政府令 第 —68 号《。 铁岭市》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!法业经?2007《年6月25日铁岭市!第五届人《民,政,府第40次》。常务会?。议审议?通过现予以公布本】办法自2008【年4月?1日起施行 —    《。二0:0八:年一月二十三日【 :第一章 《 总:。 , 则 第—一条 ? 为加强城》市,园,林绿地的管理改善城!市,。生态条件创造—优美整洁的生产、】生活环境根据国【务,院城市绿化条例【和辽宁省城市园林】。绿化管理办法结【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, 第《二条 ?。 本办?法适用于《城市规划区》的,园林绿化规划—、建:设、保护和管理【 第三条 】本办法中所称城【市园林绿地是指 】  :   (一)公园、!动物园?、植物园、》陵园、游园、广【。场绿地及道路、河】流两:。侧的:公共绿地;  】。   (《二)居民区和机关】、团:体、厂?矿、部?队,。、学校?、企事?业单位的专用绿【地;   — , (三?)改善城市自然条件!和安全、卫生条件的!防护绿地;   !  (四《)为城市绿化培【育各种?苗,木、花草及其种子的!苗圃、花圃、草圃的!生产绿地;》 :   ? (五?)风景?名胜区绿地 —。 第四条 铁岭!市城乡?。建,设委:。员会主管全市城【市园林绿化工作县(!市):、区人民政府城市】园林绿化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本【辖区的城《市园林绿化》工作建制《镇人:民,政府:负责建制镇城市园】。林绿化工作城市园林!绿化管理机构具【体负责?本辖区的城市园林】绿化的规划、—。建设、保《护和管?。理     实行!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】行政处?罚权:体制的?城市城?市园林绿化》。。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】与行:。政处:罚相分离对违反本办!法的行为实施处【罚由城市《管理综合行》政执法部《。门实施 第五条! , ,各级人民政》府应将城市园—林,绿,。化,建设纳入《国,民经济和社会—发展计?划加强园林绿化管理!和科学?研究工作推广先【进技术提高城市绿】化的覆?盖,率,和,绿化水平 — ,第,六条 城市内各单!位和有劳动能力【的公民应当按国家】有关规定履》行植树?造,林或:者其他绿化》城市的义务   !  鼓?励,和提倡社会捐助【、绿地认养、街路和!游园:题名等多元化绿【化,方式: ?第二章规《划与建设 》 第七条 城】市绿:化系统专业规划由市!、,县两级政府组织规】划和:城市园林绿化等行】。政主管?部门:依据批准的城市总体!规划:。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!批准报上级》政府城市园林绿化】行政:主管部门备》案    —。 城:市园林绿化工—程必须根据经—。批准的城市绿化规】划有计划地》实施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擅》自改变规划或—。占用规划确定的绿地!因调整城市规划【确需:变动时须经原—规划:审批机关批准 【 第八条 城】市新建区绿地面【积应不少于总—用,地面积?的,3,0%;城市改造【区绿地面《积应不少于总用地】面积的25%城【。市绿地由有土地【使用权的单位负责】绿化新建改建道路】、立交桥和沿—河两侧应适当—预留绿?地其:中新:建干道预留》绿地的宽度不得少】于道:路总宽?度的25《% ? 第九条《 建?设项:目,与其附属绿化项目应!当同时?设计、同时施—工建设项目的附【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!按照基本《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!有城市园林》绿化行政主管—部,门参加审《查加盖“城市绿化】规划审批专用—章”未办理建设工程!绿化规划手续的【不予办理施工图【审查、招投标不【得发放建设工程【规,划许可?证,建设项目附属绿化】工程完成《。绿化:的时间不得迟于主体!工程投入《使用后?的第二个年度—。绿化季节绿化工【程竣工后由城市【园林绿化行》政主管?部门组织验收验收】不合格和《逾期未?能完成绿化任务的由!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!构代为?绿化绿化费用由【建,设单位承担 — , 第十条 城【市开发建设中—新建:、扩建?工程的建设》单位必须按规划【标准预留绿》地少留或不留—的,低于标准部分应按】当地绿地建设平均费!。用标准向城市园林绿!化行政主管》部门一次性》交纳绿化建设费用收!费标准由物价、财政!、园林绿化》行政主管部门测算】确定报政府批—准后执行《 第十一—条 ?年度:。内分配?给各单?位的义务植树任【务均应在规定期限】内按标准完成确【保成活率对未—。完成:植树任?务或未?经批准不履》行植树义务的—单,位按辽宁省全民【义务植树实施细则的!有关规定《。处理由城市园—林绿化行政主—管部门?收缴以资代劳费【用于城区《绿化 第十【二条 《城市新建、改建和扩!建工程?须,将绿:化工程列入基建规划!其基本建设投资【。中必须?包括其附属绿化工程!的建:设投:资投资比《例为土建工程总【造价的4%6%建】设单位?应在:开工前一次性将绿化!工程建设资金存入】银行专户由城—市园:。林绿化?行政主管部门监督】使用 第十三】条 新建公园必须!按基:本建设?。程序规定进行占【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!上的:公园其设计方案应】报铁岭市城》市园林?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备案;?占地面积2》0万平方米以上的】公园:其设计方案应—报省:城,市建设管理部—门备案 第十四!条 城市》绿化工程《的设计和施工应【当,委托:持有相应《资格证?书的设计和施工单位!承担园林绿地建设】以植物造《景为主、《建筑造景为辅—适当配置泉》、石、?雕塑:等景物公共绿地【绿化面?积不得少于绿地总面!积的70% —。 第十五条 城!市区域?内的机关、团体、】驻军、?企业和事业单位附属!。绿地的绿化由其【自,行负责但应符—。。合城市园林绿化行】政主管部门的—要求城市园林绿化】行政:主管部门《应当监督《检,查并给予技术指导】 ?第十六条 —城市苗?。。圃、草圃、花圃应培!育适:于当地生长的优良】植,物品种保证》城市园林《绿化:建设:的需要圃地》面积应占建成—。区,总面积的2%—以上 ? :第三:章保护和管理— : 第:十七条 城市公】共绿地、《风景绿地、防—。护绿地、生产—。绿地、行道树、【干道:绿,化,带内的?树木、?花草属于全》民所有?;机关、团体、驻】军、企业《、事业单位和居【民,区专用绿地》内种植的树》木,、花草属于有土【地使用权的单位所】有;:居民在依法取得土地!使用权的庭院内种】。植的树木、花草属】于,个人所有 第十!八条 城市—绿地管理单位—应当健?全,日,常管护、防火—等管:理制:度,确,保城市绿化植物的】成,。。活率:、保:存率和绿《化设施完好 】第十九条 城市】园林绿化按下列分】工实施保护》。和,管理   —。。  (一)公—园、动?物,园、植物园、游【园、广场绿地、风景!林地、防护绿地、】行,道树:、干道绿化》带及花坛由园林【。管理机构《负,责;: :    《。(二)?住宅小区绿地—。由房产物业机—构负责管理; 【。     (—三)机关《、团:。体、:驻军、学《校、厂矿及》其他企事《业单位(含自管【。。职工宿舍区)区域内!的绿地由本单位负责!;,  ? ,。。  (四)河道、】公路、铁路》两侧的绿地》由各:。主管部门负责—;    — (五)城市—。苗圃、草圃和花圃等!由其经营单位管【。。理 ? 第二十条 城】市内一?切树木(《不论权?属)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任意砍伐】、移植确因建筑施】工、枯死危险、换】代更新等需要砍伐、!移植:的必:须经城?。市园:林绿:化行政?主管部门批准建【制镇:一次性砍伐、—。移植30株以上的】报,所在县(《市)、?区城市建《设管理部门备—案;市区《、县级市、所—在地的镇《一次性砍伐》、移植50株—以上的报市城市【。建设管理部门—。备案;一次》性砍伐、移植—100株以上的由市!报省城市《建,设,。管理部门备》案 :     凡因建设!工程、管线工—程和开设商》业服务?网点等?原因经批准砍—伐、:移植、修剪》城市树?。木的应按规》定交纳城市树木【砍伐补偿费 】第,二十一条 规划确!。定的绿?地和:现有绿?地未经?城市园林绿》化行政主管》部门批?准任何?单,位和个人不得占【用和改作他用—占用的城市绿化【用地应当限期归【还 《第二十二条 经】批准调整城市规划】、改变绿地用—途,的按中?华人民共和国土地】。。管理:法的有关规定由【用地单?。位给予?经济补偿 第二!十,三条 ? 因建设或者—其他特殊需》。要临时?占用城市绿化用地】的须经城市园林绿】化行政主管部—门批:准按照规定交纳【临时占用《绿地:补,偿费:并按照有关规—。定办理临《时用地手续 】第二十四条 在】城,市公共绿地内开【。设商业服务网点【的必须征得城市【园,。林绿:。化行政主管部—。门同意并《在指:定地点从《事经:营活动 第【。二,十五条 任何【单位和?个人不准在园—林绿地内损毁树木、!花,草、绿化《设施严禁《挖砂、采石、取土、!毁林、捕杀》动物、堆积物质、】排放污物等 】第二十六条》 百年以上—树龄的树木稀有、】珍贵:树木具有历》史价值或者重要【纪念意义《的树:木均属古树名木 !    对古树【名木实行统一管理、!分别养?护城市园林》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!档,案和:标,志划定保护范围加】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!界内或者《私人庭院内的—古树名木由该单位】或者居民负责养【护城市园《林,绿化:行政主管部》门负责监督和—技术:指导 第二十】七条 为》保,证建筑物《、构筑物《。及,管线:安全需要修剪树【木时必须经城—市园林绿化行政主】管部门批准》。按照兼顾《管线安全使用和树】。木,正,常生:长的:原,则进行修剪修剪【费用的承担由双【方协商确定   !  因?不可抗力致使树木】倾斜危及建筑物、】构,筑物及管线安全时】管理单?位可以先行》修剪、扶正或者砍】伐树木但应及—时报告城市园林【绿化行政主管部门】和绿地?管理:。单位 ? 第二十八条 !。。城市园林《绿,。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!做好园林绿地—植物病虫《害的预防、预报和防!治工作对《。。引进:或调出的《。苗,木、花卉、种子必】须,。按辽宁省森林—植,物检疫实施办法、辽!宁省农业《植物检?。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!定进行检疫未经检】疫的苗?木、花卉、》种子不准《引进或调出 】。第二十九条 【城市内?一,切,单位:和个人均有》参加园林绿化建设】的义务和《保护:园林绿化《的责:任城市?园林:绿化管理《部门或城市》管,理行政执法部—门应与沿街路和【沿绿化带的》。。单位、商业门点【业主建立园林绿【。化保护责任制— , , ,。第四:章 奖励与处罚】 第《三十条 对—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!中做: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!个人:由政府和城市园林绿!化行政主管部门给】予表:扬或:奖励 第—三十一?条 擅自砍伐【城市树木、损坏【。城,市树木花草》的由城?市园林绿化行政【执法部门责令—停止侵害、赔偿损】失并可处砍伐或损坏!树木花草价值的【。。20%50》。%的罚款最》高,不超过3《万元 第三【十二条 《 砍伐、擅自迁移古!树名木或者因—养护不善致使古树】名木受到损伤或【者死:亡的:由城市园林绿—化行政执法部门责】令停止侵害并处【树木价值1倍以上】3倍以?下罚款最高不超【过3万元《 ?。第三十?三条 损》。坏城市绿化》设施的由城市园林】绿化行?政执法部门》责令停止侵害、赔偿!损失对公《民并处20元以上】50元以下罚款对法!人,或其他?社,会组织?并处500元以【上1000元以【下罚款 》 第:三十四?条, 未经同意擅自占!用城市?绿化用地的由城市】园林绿?化行政执法部—门责令恢复原状、】赔偿损失并可按照占!。用绿地面积每—。平方米处50—元以上200元【以下罚款最》高不超过3万元【 第三十五条 ! ,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!公共绿地内开设商】。业、服?务摊点的由城—市园林?绿化行政执法部门】责令限?。期迁:出或拆除并可—处10?。0元以上5》0,0,元以下罚款 第!三十六条 在公共!绿地内开《设的:商业:、,服,务摊点不《服从管理的由—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!法部门予以警告并】可处50元以上【20:0元以下《罚款;情节严重的】取消其设《点申请批《准文件并可以—提请工商行政管理】部门吊销营业—执,。照 《第三十七条》 违法《占用城市《绿地、?损害城市《树,木花草和园林—设施违反治安管理行!为,的由公安机关依法】处罚;情《节严重构成犯罪【的提请司法机—关依法?追究其刑事责任【 第三十八条】 城市园林绿【化行政主管部门【和城市园林绿—化管理机构及其【工作人员玩忽职【守、滥用《。。职权、徇私》舞弊的?由其: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!机关给?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犯罪《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第《三十九条 当事】人对行政处罚不服】的可以自接到处【罚决定通知之日【起15日内向—作出:。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!级机关申请复议【;对复议决定不服的!可以自接到复议决】定之日起15—日内:向,人民法院起诉—当事人也可以直【接,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!不申请复《议或:者不向人民法院【起,诉又不?履行处?罚决定的由作出处】。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!民法院强制执—行   》  对治《安管理处《罚不服?的依照中华人民共】和,国治安管《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!执,行 第五章附则!。 《第四十条 风【景名胜区绿地的【保护和管理按—国,务院:风景名胜区管理条】例,、,辽宁:省风景名胜保—护管理暂行》条例及铁岭》市龙山风景名—胜区管理办法的【有关规定执行 【 第四十一—条 本《办法由?铁岭市城乡建设委员!会负责解释》 ?第四十?二条 《本办:法自20《08年4《月1日起施行 】 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