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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】 铁?岭市城市园林绿化管!理办法 【 铁岭市人民政府令! 第 68 号【 , 铁岭市城市园林】绿化管理办法业【经200《7,年6月?25日铁岭市—第五届人民》政府第40》次常务会《议审议通过》现予以公布本办法自!2008《年4月1日起—施行   — 二00八年—。一月二十三日— 第一章 — 总 则 第!一条 《。为加强城市》园林绿地的管理改】善城市?生态条件创》造优美整洁》的生产、生》活环境根据》国务院城市绿—化条例和辽宁省城】。市园林绿《化管理办法结合【我市实?际,。制定本办法》 , 第二条 本】办法适用于》城市:。规划区的园林绿化】规划、建设、保护和!管,理 第三条 】 本:办法中所《称,城市园?林绿:地,。是指: ,  :   (一)公园】。、动物园、植—物园、陵园、游园】、,广场绿地及道路、河!流两侧的公共绿地;!     —(二)居民》区和机关、》团体、厂矿、部【队、学?校、企事《业单位的专》用绿地;《    》 (三)改善城【市自然?条件:。和安全、卫生—条件的防护绿地; ! ,    (四)【为城:。市绿化?培育各?种苗木、花》草及其种子的苗圃】、花圃、《草圃的生产》绿地:;     (五!),风景名胜《区绿地 》 第四条 铁岭市!城乡建设《委员:会,主管:全市城市《园林绿化工作—。县(市)、区人民政!府城市园林绿化行政!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辖区的城市园林】绿化工作建制镇【人民政?府负责建制镇—。。城市园林绿》化工作城市园林绿化!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!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!的规划、建设—。、保护和管理—     —。实行城市管理—。相对:。集中行政处》罚权体制《。的城市城市园林绿化!规划、建设和管【理与行政处罚相分离!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!实施处罚由城市管】理综合行《政执法部《门实施 》 第五条 —各级:人,民政府应将城市【园林绿化《建设纳入国民经济】和社会发展》计划加强园林绿化】管理和科学》研,究工作?推广:先进技术提》高城市绿化的—覆盖率?和绿化水《平 第六—条 城市》内,各单位和有劳动【能力的公民》应当按国家有关规】定履行植树造林或】者其他绿《化,城市的义务  】   鼓励和提【倡社会捐助》、绿地认养、—。街路:和,游园题名《等多元?化绿:化方式? 第二章规划与!建设 第七条】 , 城:。市绿:化系统专业规—划由市、县两级政府!组,织规:划和城市《园林绿?化等行政《主管部门依》据批:准的城?市总体?规划编制经本—。级人民政府批准【报上级?政府城市园林绿【化行政主管》部门备案 —。。 ,   城《市园林绿化工程必须!根据:经批准的城市绿【化,规划有?。计划地实《施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擅自《改变规划或占用规划!确定的绿地因调【整城:市,规划确需变动时须经!原规:划审批机关批准 ! 第八?条 城《市,新,建区绿地面积应不】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!0%;城市改造区】绿地面积应不少【于总用?地面积的2》5%城市绿地由有土!地,使用:权的单位《负,。。责绿:。化新建改建道路、立!交桥和沿《河两:侧应适当预留绿地其!中新建?。干道预留《绿地的宽度不得少】于道路?总宽度的25% ! 第九条 建【设项目与其》附属绿化《项目应当《同时设计、》同时:施工建设项目—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!。方案按照基本—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!有城市园《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!参加审查加盖“城】市绿化规划审批专】。用章”?未办理建设》工程绿化规划手续的!不予办理施工图审】查、招投标不—得,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建设项目附属绿!化工程?完成绿化的》时,间不得迟《于主体工程投入【。使用后?。的第二个《年度绿化季节绿【化工程竣工》后由城市园林绿化行!政主管部门》组织验收验收不【合格和逾期未—能完:成绿化任《务,。的由城市园》。林绿化管《理机构代《为绿化绿《化,费用由?建设单位承担 【 第十条 城市!开发建设中新建、扩!建工程的建》设单位?必须按规划》标准预留绿地—少留或不《留,。的,低,于,。标准:部分应按当地绿地建!。设,平均:费用标准向城市园】林绿化行政》主管部门一》次性交纳绿化建设】费用收费标准—由物价?、财政、园》林,绿化行?政主管部门测算确定!报政府批准后执行】。 第十一—条 ?年度内分《配给各?单位的义《。务植树任务均应在】规定期限《。内按:。标准完成确》保成活率对未—。完成:植树任务或未经批准!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!位按辽?宁,省全民义《务植:树实:施细:则的有关规定处【理,。由城:市,园林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收《缴以资?代劳费用于》城区:绿化 第十二条! 城市《新建、改建和扩建】工程须将绿化工【程列入基建规划【其基本建设投资中】必须包括其附属绿】化,工程的建设投资【投资:比例为土建工—程总造价《的4%6%建设单位!应,在开工前一次—。性将绿化工》程建:。设资金存入银行专】户由城市《园林绿化行政主【管部门监《。督使用 —第,十三条? 新建公园必须】按基本建设程序【规定进行占地面【积5万平方米—以上的公园其设计方!案应报铁岭》市城市?园林绿化行政—主管部门备》案;占地《面积:20:万平方米《以上:的公园?其设计方案》应报省城市建设管理!部门备案 — 第十?四,条 城市绿化工】程的设计和施—工,应当:委,托持:有相应资格证书【的设计和施工单【位,。承担园林绿地建【。设以植物造》景为主、《。建筑造?。景为辅适当配—置泉、石、雕—塑等景物公共绿地】绿化面积不得—少于绿地总》。面积的70%— ?第十五条 城市区!域内的机关》、团体、驻》军,、企:业和事业单》位附属绿《地的绿?化由其自行负责但应!符合城市园》林,绿化行政主管—部门的要求》城市园林《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监督检查并】给予技术指》导 《第十六条 》 城市苗圃、—草,圃、花圃应培育【。适于:当地生长的优良植物!品种保证城》市园林?。绿化建设《的需要圃地》面积应?占建成区总面—积的2%《以上 第三章】保护:和管理 —第,十七条 城—市公共绿地、风景绿!地、防护绿》地、生?产绿地、行道树【、干道绿化》带内的树木、花草属!于全民所有;机关】、团体、驻军、【企业、事《业单:位和居民区专用绿】地内种植的树木、花!。。草属于有《。土,地使:用权的单位》所有:;,居民在依法取得【土,地使用权《的庭院内种植的树】木、花草《属,于个人所有》 , 第十八条— ,。 城市绿地管—理单位应当健全日】常管护、防》。火等管?理制度确《保,。城市绿化《植,。物,的,成活率、《保存率和《绿化设?施,完好 《 第十九条 —。 ,城市园林绿化按下列!分工实施保》护和:管理 ?     (一)】公园、动物园、植】物,园、游园、广场【绿地:、风景林地、—防护绿地、行道树】。、干道绿化带及花】坛由:园,林管理机《构负责;《     —(二)住宅小区【。绿地由房《产物业机构负责管】。理;   —。  :(三)?机关、团体、驻军、!学校、厂矿及其他】企事业单《位(含自管职工【宿舍区)区域内的绿!。地由本单位负责;】     (【四)河?道、公?路、铁路两侧—的绿地由《各主管部门》。负责:;,    》 ,。(五:),城市苗?圃、草圃和花圃等】由其经营单位管【理 第二十【条 城市内一切树!。木(不论权属—。)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》得任意?砍伐、移植》确因建筑《施,工、枯死危险、换代!更新等需要砍伐、】移植的必须经城市】园林绿化行政主管】。部门批准建制镇一次!性砍伐、移》植30株以上的【报,所在县(市)、【区,城,。市,建设管理部门备【案;市区《、县级市《。。、所:在地的镇一次—性砍伐、移植50株!以上的报市城—市建设管理部门备案!;一次性砍伐、移植!。10:0株以上的由—市报省城市建设管】理部门备案 【   ? 凡因建设工程、管!线,工程和开设商业服】务网点?等原:因经批准砍伐—、移:。植、:修剪城市树木—的应按规定》交纳城市树木砍【伐补偿费 第二!十一条 规—划确定的绿地和现】。有绿地未《经城市?。园,林绿:化行政主管》部门:批准任何单》。位,和个人不得占用和改!作他用占用的城市绿!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! 第二十二【条 经批准调整】城市规划、改变绿地!用途的?按中华?人民: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!有,关规定由用地单位】给予经济《补偿 第二十】三,。条 因建设或【者其他特殊》。需,要临时占用城市【绿化用?地,。的须经城市园林【绿化行?政主管部门批准按】照规定交纳临—。时占用?绿地补偿费并按照】有关:规定:。办理临时用地—手续 ?。 第二十》四条 在城市公】共绿地内开设—商业服务《网点的必须征—得城市?园林绿化行政主管】部门同意并在指定】地点从事经营—活动 第二十】五,条 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:准在园林绿地内损】毁树木、花草、【绿化设施严》禁挖砂、采石、取】土、毁林《、捕杀动物、—堆积物质、排放【污物等 第二】。十六条 》。百年以上树龄的【树木:稀有、珍贵树木具有!。历史价值或者重要】纪念意义的》树木均属《古,树名木   【  对古树名木实行!统一:管理、分别养护【城市园林《绿化行政主管部【门,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!档案:和标:。志划定保《护范围加强养护【管理在单位管界【内或者私人庭院内】的古树名木》由,该单位或者居民【负责养?护城市园林》。绿化行政主》管,部门负责《监督:和技术指导》 第二十七【条 ?为保证建《筑物、构筑物及【。。管线安全《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!经,城市园?林绿化行政》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兼!。顾,管线安?全使用和树木正【常生长的原》则进行修剪修—剪费用的承担由双方!。协商确?定     因不!可抗力致《使树木?倾斜危及建筑物、构!。筑物:及管线安全时管理】单,位可:以先行修剪、扶【正或者砍伐树木【但应及时《报告城市园林绿化】。行政主管部门和【绿地管理《单位 》第,。。二十八条 城【市园林绿化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必须做好园林绿!地,植物病虫害的—预防:、预:报和防?。治工作对《引进或调《出的:苗木:、花卉、种子必【须按辽宁省森林植】。物检疫实施办法、】辽宁省农业植物检疫!实施办法的有关规】定进行检疫未—经检疫的苗木、花】卉、种子不准引进或!调出 》第二十九条 城】市内一切单》位和:。个人均有参加—园林:。绿化建设《的义务和保护园林绿!。化的责任城市—园林绿?化管理部门或城市管!理行政执《法部门应与沿街【路和沿?绿化带的单位、商业!门点业主建》立园林绿化保护【责,任制: : 第:四章 奖》励与处?罚 第三十条】 对?在城市园林绿—化建:设中:做出突?出贡献的单位和个】人由政府和城—市园林绿化行政主】管,部门给予表扬—或奖励 《 , 第三十一条—。。。 擅自砍》伐,城市树木、损—坏城市?树木花草的由城市】园林绿化行政—。执法部门责》令停止侵害、赔偿】。损,失并可处砍伐或【损坏树?木花草价值》的20?%50%的罚—款最高不超过3【万元 第三【十二条 砍伐、】擅自迁?移古:树名木或者因养【护不善致使古—树名木受到损伤或】者死亡的由城市【园,林绿化?行,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!侵害并处树木价值】1倍以上3倍以下罚!款最高不超过3【。万元: 第三十三【。条 损坏城市绿化!设施的由城市园林绿!化行政执法部门责令!停止侵害、赔偿【损失对公民》并处20元以上【50元?以下罚?款对法人或其—他社会组织并处5】00元以上》1000元以—下罚:款 第三十【四条 ? 未经同意擅自占】用,城市绿化用地的【由城市园林绿化【行政执法部门责令】恢复原状《、赔偿损失并可按】照占用绿地面—积每平方米处5【0元:以上200元以下罚!款最高不超》过3万元 第三!。十五条 《 未经同意擅自【。在城市公共绿地【内开设?商业、服务摊点【的由城市园林绿【化行政执法部门【责,令限期迁出或拆【除并可处1》00元?以上5?0,0元以下罚款 】 第三十六》条 在公共绿【地内开设的商业、】服务:摊点不服《。从管理的由》城市园?林绿化行《政执法部门予以警告!并可处50元—以,上20?0,元以下罚《款;情节严重—的,取消其设《点申:请批:准,文件并可以》提请工商行政管理】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!。 第三十》七,。条 违法占用城市!绿地:、损害城《市,树木花草和园林【设施违反治安管【理行:为的由公安》。机关依?法处罚;《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】的提请?司法机关依》法追究其刑事责【任 第三十【八条 城》市园林绿《化行政主管》部门和城市园—林,绿化管?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!。玩忽职守、滥用职】权、徇私舞弊的【。由其所在单位或上】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!处,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 !第三十九条》 当?事人:对行政处罚》不服的可《以自接到《处罚决定通》知之日起15日内向!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!上一级机关申—请复议;对复议【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!到复:议决定?之日起15日内【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!。人也:可以直接《向,人民法院起》诉逾期?不申请复议或者不】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!履行处罚《。决定的由作出处罚】。决,定的机关申请—。人民:法院强制执》。行 ?。   ? 对:治安:管,理处罚不服的依照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治安管理处罚【法的有关规》定执行 》。 第五章附则 】 第四《十条 风景名胜区!绿,地的保护和管理按】国务院风景名胜【区管理条例、—辽宁省风景名胜保】护管理暂《行,条例及铁岭》市龙:。山风景名《胜区管理办》法的有关规》定执行 第四】十一条? 本办法》由铁岭市城》乡建设?委,。员会负责解释 【 第四十》二条 本办法【。自20?08:年4月1日起施行 !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