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 总图及运输
5.1 一般规定
5.1.1 本规范总图及运输部分的内容,主要考虑航空企业内各主要生产厂房的生产性质以及试验区、大部件运输、试飞机场等的特殊要求,对现行国家标准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》GB 50187条文所做的补充规定。
5.1.2 根据拟建试飞机场的军用、民用性质,确定机场设计是采用民用航空行业标准,还是采用国家军用标准。具体设计时,除了要满足相应的规范标准外,还应满足试飞机型、试飞项目的特殊要求。如中航直升机公司天津直升机试飞机场,除满足直升机场的正常起降要求外,还应满足直升机的悬停试飞、检查试飞、平飞性能检测等试飞科目的要求,经过计算将该试飞跑道长度确定为1000m,远大于相关规范标准规定的最小尺寸要求。
有关机场的现行国家军用标准主要有:《军用永备机场场道工程战术技术标准》GJB 525A、《军用永备直升机场场道工程基本要求》GJB 3703、《军用永备直升机场场道工程建设标准》GJB 3502、《陆军航空兵无线电导航台建设技术要求》GJG 3705等。
有关机场的现行国家及民用航空行业标准主要有:《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》GB 6364、《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》MH 5002、中国民用航空局第68号《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》、《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》MH 5001、《民用直升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》MH 5013、《航空无线电导航台和空中交通管制雷达站设置场地规范》MH/T 4003、《通用机场建设规范》MH/T 5026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