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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中!市建设工程》商品混凝土》管理:暂行办法《。
各》县区人民政府汉【中经济开发区管【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!门、直?属机构
】 ? 汉中?。市建设?工程商品混凝—土管理暂行》办法已经市政—府2:006年第14次常!。务会议审《议通过现印发给【你们请认《真贯彻执行》
混凝土!实行商品化供—应是推动建筑业技术!进步和提高工程质】量,的重要途径对于减少!城市噪?。声和污染创建中【国优秀旅游城市和】省级卫生城市—有着十分重要的【意义各有关》县区:、部门要通力—合作积极《支持努力做》好商品混凝土的【生产、使用工作【。为改善建筑污—染,环境、提高》工程质量做出新的贡!。献 ?
—二,0,0六年九月二十九】日,
【 汉中市建设【工程商品混凝土管】。理暂行办法
】第一条 为了加强】商品混凝土管理确】保建设工程质量【改善城市《环境根据《陕西省?建筑市场管》理条:例趴陕西省建设【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、!。商务部?、公安部、建—设部、交《通部关于限》期禁止在城市城【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!通知、陕《西省散装水泥管理办!法、陕西省人民政】府,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!关于加快商品混【凝土发展意见的通】知和有?关政: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!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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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条 在本市城】市规划区内从事商品!混凝土生产、—销,售、使用和管理【的活动适用本—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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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在!符合城?市建设规划》、建筑?行业发展规》划、商?品混:。凝土:厂(:站)发展规》划的前提下政—府鼓励?发展商?品混凝土生产企【业 ?
第!四条: 市城乡建设规【划局是本市商品混】。凝土生产、销售和使!用,管理:的行政?主管部门市政府【有关部门应》依照各自职责共同】。做好商?品,混凝土的应用工作】
】 第五条 本市城!市规划区必须使【用商品混凝土—的建设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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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:市中心区(含大河】坎、汉中经济开【发区)的新建—、扩建、改》。建工程使用混—凝土总?量在200》立方米?以,上或一次使》用混凝土量在2【0立方米以上的工】。程;
【 (二》)铺镇、褒河、周家!坪三:组团的?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工!程使用混凝土总量】在500立方米【以上或一《。次使用混凝土量在】。50立方米以—上的工程; 【
《 (三)除—(,一)、(《二)款?。规定外距市中心区在!3,0公里?以内的?。重点建设项》。目,、高:层建筑、框架—(剪)结《构工程应优先—选择:使用商品混凝土 】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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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应当【使用商?品混凝土的》建设工程不得在【施工现?。场设置?混凝土搅拌机—现场搅拌混凝—土
第七!。条 对一次》使,用混凝土量在—。。20立方《米以下或有下列情】。形之一的工》程,项目可不使用—商,品混凝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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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属特殊类型混凝【土商品混凝》土生产企业无法【生产的; —
: (二)【因道路交通原因商】品混凝土运输—。车无法到达施工现】场的;
【 (三)商品!混凝土生产》企业生产供应—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建!设工程项目需要的】;
【 (四)其—。它特殊原因》确需在施《工现场搅拌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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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符合上述情形—的工程?项目:建设单位《应会同施工企业【、监理单位》按项:目,管,理权限向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】申请经批准后—方可在施《工现场搅拌》。混凝土但《现,场,搅拌混凝土必须符合!环,境保护和市容环境】卫生的?有,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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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八条 商品混凝【土生产?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!。装,水泥对一《个单位工程凡全【。部,使用:。商品混?凝,。土的各级散装水【泥办公室应予—免交“限袋》扶,散保证金” 【。
《第九:条 在规定必须【使用:商品混凝土区域内的!建设工程《建设单位应》从项目可行性研究】阶段开始按使—用商:品混:凝土编?制估:算、概算确》定投资计划在招【标时应按商品混凝】土价:。格编制标底或—最高限价《施工单位应按商品】混凝土价《格投标?报价办理施工许【可证时建《设单位应提供与商】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签!订的商品混凝土购】销合同? ,
第十【。。条, 对商品混凝土【销售价格《实行指导价为—充分发挥商品混【凝,土生产企业的投【资效益又防止商品】混凝土生产企业进】行价格?垄断商品混凝土的】。销售价格由商—。品混凝土生》产企:业提供成本核算资】料报市城《乡建设规《划局会同《市物价?局,审核后随建设工程材!料价格信息定期向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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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在本】。办法颁布《前原承包合同—中未考虑《使用商品混》凝土而施工》中实:际使用?了,商品混凝土的工程】在工程?结算:中允许按《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!中约定的价格计算差!价计入工程》。结,(决)算商》品混凝土供需双【方应遵守有关价【格政策严禁暴利【或非法压《价等不正当竞—争行为 《
第—十二条? 由于商品》混凝土生产、—运输的时效性、连续!性和施工点分散【的特点公安》交通部门对商—品混凝土生产企业】使,用的:商品:混凝土?运输车、泵送车应】按特种?车辆予以管理并核】发特种?车辆通行证对商品混!凝土运输车辆在【运送混凝土途中发生!的一般交通违—章行为公安交通管理!部门应先予》放行事后处》理以保证商品混凝】土,的有效使用和工程】正常施?工 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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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交通:征稽部门应按—散装水泥运输—车,。养路费征收标准【向商品混凝土—运输车、泵送—车征收养路费 【
第—十四:条 在商品混—凝土:推,行区域内对应使用商!品混凝土《而拒绝使用或未经】批准擅自在施—工现场搅拌混—凝土的施工单位建】设工程质量安—全监督站应责令【。其限期改正对拒不】改正的由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依法予以】处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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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】凡在本市行政辖区】内从:事商:品混凝?土生产的企业必须依!法,取,得省级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颁发的】相应资质证书并【按资: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从!事生产?经营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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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取得商品混凝】土资质的企》业不得向《社会供应商》品,混凝: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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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《六条 ?市质量技《术,监,督部门负《责商品混凝》土产品质量的监督】管理:;,市、县、区》建设:工程质量安全监【督机构受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。的委:托负:。责进入施工现场【的商品混凝土的质】。量监督管理并对商品!混凝土?生产企业人员素质】、工:。艺,条件:、技术?装备:。、,管理制?度等质?量保证体系进行定】期考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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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七条商品混凝】土生产企业必须【建立健全质量—保证体系建立与其】资质等级相》适应的试验》室完善测试手段【严格按照国家有【关技术规范、—标准和使用单位的】要求组织《生产保证产》品质:量并自?觉,接受市质量》技术监督部门和【建设工程《质量安全《。监督机?构的监督管理 】
《第十八?条 商品混》凝土生产企业应积】极推进科技进步不】断提高生《产,效率努力《降低生产成》本向市场提》供质:。优价廉的《商品混?凝,土
第十!九条 商《品混凝?土生产企业必—须,做好清洁生产—和环:境保护工作必须【按安全生产的有【关,要求加强商品混凝土!生产和运输车辆的管!理保持装备、—车辆整洁严禁—撒漏;对不慎撒漏的!混凝土承《运单位应及时清【理;同时应服从交】通管理文明行车确保!行车:安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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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—条 商品混凝—土运:输车、泵送》车必:须在:规定场地内清洗不得!将冲:洗,车辆、设备的污水】直接排入城市排【水管网?和水库、河道、【渠道等水体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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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:十一:条 :商品混凝土生—产企业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 由市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依法予以处》理
》 (一)未】取得资质证书—。生产、销《售,商品混凝土》。的;
! (二)不按—资质等级核定的经】营范围生产销售【商品混?凝土的; 》
《 (三)对生产!的商品混凝土未【进行检验《的;
! ,(,四):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!混凝土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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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二条? 本办法由市—城乡建设规划局【。负责解释 》
》第二十三条 本办】法自发布之日起【施行原汉政办—。发(20《00)35》号文件同时废止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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