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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:市招标投《标条例 (2008!年9月26日重庆市!第三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:务委员会第六次会】议通过20》16年7《月29?日重庆市第四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》二十七?次会议修订) 【  第1章   】  :  :总 则   — , 第一条 为了【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!护国家?利益、?社会公共利益—和招标?投,标活动当事人的合】法权益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招标投】。标法:、中:华人民共和国招【标投标法实施条【例和有关法》律、行政法规结【合本: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!  第二条 本市行!政区域内的招标【投标: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!用本条例  — 政府采购的法【律、法规对政府【采购货物、服务的】招标投标另有规【定的从其规》定  ? 第三?条 招标投标活【动应当遵循公—开、公平、公—正和:诚实:信,用的原则 》  :国家工作人》员,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!干涉招标投标活【动   第四—条 :市发展改《革部门负责指—导、协调和综合【监督全市招》标,。。投标:工作会同有关—部门建立《招标投标《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!对全市招标投标【活动监督工作—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!对无行业《监督部?门监督?的招标投《标活动实《施监督?市经济信息、—城乡建设、》交通、农业》、外经贸《、国土?房管:。、市政、《水利、移民、林业】、园林等部门按【照规定的职》责分:工对招?标投:标,活,动实:施监督?依法查?处招标?投标活动《中的违法行为   !区,县(自治县)发展】改革部?门负责指《导、协调和综合监】督本行?。政区域招标投标【工作对本行政—区域的?招标:投标活动监督工作】实施检查并督促整】。改对:。无行业监督部门【监督的招标投标活】动实施监督区县(自!治县)有关部门按】照规定的职责分【工对招标投标活【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!招标投标活动—中的违?法行为?区县(自治县)【人民:政,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!招,。标投标活动的监督】职责分工另有—规定的从《其规定   —市,、区县(自治县)财!政部门?依法对本级实—行招标?。投,标的:。政府采购《工程建设《项,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!政,府采购政策执—行情况实《施监督?   市、区—县,(自治县《)监察机关依法对】与招标投标活—动,有关的监察》对象实施监》察   第五条 】本市招标投》标活动实行市—、,区,。县(:自治县)分级—管理   》市人民政府及其项】目投资主管部门审】批、核准《、备案?的以及上《报国家审批、核【准、备案的》项目其招标投标【活动由市人民—政府有关行政监督】部门实施监督市人】民政府有关行—政监督?。部门也?可以委托项目—所在地区县(自【治县:)有关行《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!   区县(自治】县)人民政》府及其项目投资【主管部门审批、核】。准、备案的》项目其招《标投标活《。动由区县(自治县)!人民政府《有关:行政监督部》门实施?监督:   第六条 【。。本市:建立统一《规范的招标投标交】易,。场所:为招标投标活—动提供服务为招标投!标活动的《监督管理提》供必要?条件招标投》标交易场《所不得与行政监【督部门存在隶属关】系不得以营利—为目的   —依法必?须,进行招标的项—目应当?进入招标投标交易】场所:鼓,励利用信息网络【进行电子招标投【标 第七《条 依法设立—的,。招标投标协会应【当加强行业》自律和服务引—导招标投标行业【。健康有序发展   !。第2章    【   招《标与投标 》  :。 , 第八条 招标方】。式分为公开》招标和邀请》招标国有资金—占控股或《者主导地位的依法】必须进行招标—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!   依法必—须进行?招标的工程建设【项目包?括,工程以及与工程【建设有?关的货?物和勘察、设计、】。监理等服务其具体】范围和?规模标准依照国务】院批准的有关规定】执行   市、区县!(自治县)人—民政府及其部门【通过招标方式选择】项目的投资人—、经营人、承办人的!其招标投标活动应】当遵守招标》投标法律《法规:有关规定   【不属于?依,法,必,须进行招标的工【程,建设:项目项?目单位可以自行【决定是否招标任何】单位:。或者个人不得强【制其进行招标 【  第?九条 ?依,法必须进行招—标的:项目:应当编制招标方【。案,招标方案包》括招标范围、招标】方式、招标组织形式!等有关招标内—容 :  依法必须进【。。行招标的项目按照有!关规定需《要履行项目》审批、核准或者【备案手续的》其,招,。标方案应当由项目】单位在报送项—。。目审批、核准报告或!者备案时一并报【送项目投资主—。。管部:门应当将招》标方案审批、—核准、备案手续与项!目审:批、核准、备案手续!一并办理并及时将确!定的招?标方案通报有关行政!监督部门  — 项目?单位变更招标方案】的应当按照》。原审批、核准—、备案程序依法【重新办理其中市人】民政:府确定的重》点,项目变更招标方式应!当经市人民政府【同,。意   第十—条 有?下列特殊情形—之一的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!招标:   (一)涉及】国,家安全、国家秘密】、抢险救灾》;   (二)属于!利,用扶贫?资,金实行以工代赈【、需要使《用农民工;》   ?(三)需要采—用不可替代》的专利或者专有【技,术; ?  (四)采—购人依法《能够自?行,建设、生产》或,者提供;   (】五,)已通过招》标方式选《定的特许经营—项目:投资人依法能够自】行建设?、生:产或者提《供;   (六【)需要向原中标【人,采购工程、货物或者!。。服务否则《将影响?施工或者功能—配套要求《。;   (》七)在建工》。程依法追加》的主体?加层工程《。。原中:标人具备承包—。能力或?。。者通过招《标采购的《货物需要补充追【加原中标人具备【供货能力且追加金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!百,分之:十;   (八)国!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!形   招标人为】适用前款规》定,弄虚作?假的属于中》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!避招标 《。。  第?十一条 国》有资金占《控股或者主导地位】的依法?必须进行招标的【项目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可?以邀请招标   (!一)技术复杂、【有特殊要求或—者受自然《环,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!投标人可供》选择;  》 (二)采用公【开招标方式的—费用占项目合同【金额的比例》过大;   (三)!市人:民政府确定的—不,适宜公开招标的【重点项目   【前款第?一项所列情形由【招标人申《请有关?行政监督部门作【出认定;前》款第二?项所列情形属于应当!审核招标内容—的项目的由项目审批!。、核准部门在审批】、核准项《目,。时作出认定前款【第一:项,、第二?项的具?体认定办《法,由市发展改革部【。门,会同有?关行政监督部门【制定前款《第,。三项所列情形应当】经市人?。民政府常务》会议讨论《决,定   第十二条 !招标组织形式—。。分,为自:行招:标和委托招标—   依法》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!招,标人自行招标—的应当具《有,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!杂程度相《适应的技术、经【济、招标《等方面?的,专业人员且招标人近!三年在招《标投:标活动?中没有受到行政、】刑事处罚   依】法必须进行招标的】项目实行委托—。招标的招标人—有权自行选择招【标代理机构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—以指定、抽取或者其!他方式为招标人确】定招标代理机—。构 :  :第,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!。构应当依《法,取,。得相应资格在招标人!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!。标事宜并《遵守招标投》标法律法规关—于招:标人的?规,定   《招标代?理机构不得与行【政,机关或?者其他国《家机关以及招—标投标交易场—所存在隶属关系或】者,其他:利益关系并不得有下!列行为  》 (一?)超:越资格?许可或者《招,标,人委:托范围开展招标代理!业务;   (二)!以,他人:名义或者允许他人】借自己名义承接招】标代理业务;  】 (三)转让—或者拆分招》标,。代理业务; —  (?四)承担同一招标】代理项?目的投?标代理?或,者投标咨询业务; !  (五)违法【收取:费用;?   (六》)法律法规禁止的其!他行为   第十】。四条 依《法必须进行》招标的项目其招【。。标公告或者》。资,格,预审公告应》当在:市发展改《革部门?指定媒介《免费发布;》国家另有规定的还应!。当同时在国务院【。发展改革部》门指定媒介上—发布招标公告—。或者资格预审公告也!。可以在?项目:招标投?标监督部门网站、招!标投标交易》平台网?站,等其他媒《介上同时发布 【  在?不同媒?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!目的招标公》。告或者资格》预审公告的内—容,应当一致  — 第十五条 编制】依,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!目的资格预审文件】和招标文《件应:当使用?有关行?政监督部门依法制】定的标准文本  】 编:制资格预《审文件或者招标文】件应当将资》格审查标准、否【。决投标情形以及【评标:标准方法等集—中编:写资格预审》文,。。件或者招标》文,件不:。得限制或者》排斥潜在投标人【不得为特《定投标人量身定制不!得采用抽《签、摇号等方式进行!资格:审查或者限制投【。标人数量《   国有资金【占,控股或者主》导地:位的依法必》须进:行,招标的?项目其资格》预审文件或者招【标,文件应当报》有关:行政监?。督部门备案   依!。法必须进行招—。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!标的:资格预?。审文:件或者招标文件【。应当在?招标投?标交易场所的门户网!站上公开发布但是】招标:。文件涉及国家秘密或!者商:业秘密的除》外   第》十六条 招标—人在招?标文件中要》求投标人提交投标】保证金的投标保证】金不:得超过招标》项目估算《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!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!、支票或《者,现金形式缴纳依法必!须进行招《标的项目的境内投】标人以现金》或者支票形式提【交,的,投标保证《。金应当?从其基本《账户转入《招标文件指定账户】   招标人可以】委托招?标投标交易场所【代收代管投》标,保证金投标保—证金交纳情况在开标!前应当保密  【 第十七《条 国?有资金占控股或【。者,。。主导地位的依法【必须进行招》标的项?目应当遵守下列规】定   (一—)实:行无标底《招标并设《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!不得超过依法—审定:的项目投资概算【或,者,预算; 《  (?二)采取资格后审】方,。。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!审查但技术复杂或】者专业性强的项目经!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同意可?以采取资《格预审?方式  《 ,第,十八条 评》标方法分为》经,评,审的最低投标—价法和综《合评估法   具有!通用技术、性—能标准或者招标【人对其技术、—性能没?有特殊要求的工程】应当采用经评审的】最低投标价法;技】术特别复杂或者招】标人对其技术、性】能有特殊要求的工】程可以采用综—。。合评估法;其他依法!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!鼓,。励,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!标价法   —经评审的最》低投标价《法和:综合评估法的具体】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!府有关?行政监督部门依法】制,定   第十九【条 投标人或—者潜在投标人应当遵!守下列规定》   (一)与招标!人存在?利,害关系?可能影响《招标公正性的—。。法,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!人不得参《与投标; 》  (二)为—该招标项《。目,提供勘察、》设计、?。。监理、咨询服—务的单位及其附属】机构不?得参:加该项目施》工或者货物投标【;   《(三)单《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!者存在控股、—管,理关: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!加,。同一标段投标—或者未划分标段【的同一招标》项目的投标; 【  (?。四)为投标人编制投!标文件或者》提供咨询服》。务的不得参与—同,一招标项目》的投:标   一个—制造商对同》一品牌?同一型号的》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!理商参加投标  】 ,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!关投标无效   第!二十条 依法必【须进行招标的—项目:投标人少于三—。个的招标《失败;招标人在分】析,招标失败的原—因并采取相》应措施后《应当依法《重新招标《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!然少于三个的—按照招标投标法【。律法规规定的—程序:开标和评标  【 重: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!投标人的应当—依法确定中标候选】人;:无有效?。投标人的可以不【再进行招标但—。是按: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!履行审批、核—准、备案手续的依】法必须进行招标的】项,。目应当报《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!。审批、核准、备【案   第二十一】条 对资格预审文件!或者招标文件—的,评标标准和方法以】及资:格审查和否》决投标条款理解【有争议的应当作出】不利于招标人的解】释但:违背国家利益、社】会公:共利益的除外 【  对投标文件【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!出不利?于提交?该投标文件的—投标人的《。解释   》第二十二条 —投标:截止后投《标人撤销投标文【件的招标人》可,以不退还《投标保证金评—标结果不受影—响      【 第:。二十三条《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!。文件的申请人应【当遵守?招,标投标法《。律法规有关投标人】的,。。规定 第《3,。章,       【。评标专?家     —第二十四条 市【人民:政府建?立全市?统一的综合评—。标专家库市发—展改革部《门应:当会:同其:他有关行政》监督部门加强—对,综合:评标专家库和评标】专家的管理建立评标!专家选拔、》。培训、考《核、退出等制度  ! 第二十五条 进入!综合评标专家—库的评标专》家,应当具备《以下:条件  《。 (一?)品德良好作风正】派能认真、公—正、诚实《、廉洁地履》行职责?遵,守职业道德;—   (二)—身,体健:康能够胜任》。评标工作;   】(三)从事相—关专业领域工作满】八年并具有》高级职称《或者:同等专业水平; 】  :(四:),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!法律法规;   】(五)法律法规【规定的其他条件【   符合前—款条件的人员由本】人,申,请或者单位推荐经】市有:关行政?监督部门或者区县(!自治县?)发展改革部—门,审,查同意后由市发展】改,革部:门纳入?综合评标《专家库管理  【 第二十六条 评标!专家应当遵守国家和!本,。市有关评标专—家的管理规定—。。遵守评标工》作纪律对评标工作】严,格保密客观公正【地进行独立评—标接受有关》行政监督部门的监】督、检查 》  评标《专家有权接受招【标人或者《其招标代理机构聘请!担任评标《委员:会成员、对投—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!参加:招,标投标业《务培:训   《第二十七条 —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不再担任评】标专家由市发—展改:革部门调整出综合】评标专家库   】(一)年满》七十周岁;》 ,  (二)》因,身体健康状况不能】够胜任评标工—作;   》(三)因工作、学】习等原因长》。时间不能参》加评标?活动:;   (四—)评标专《家自愿申请退出 】  第二《十八:条 依法必须—进行招?标的:项目评标委员会的】专家成员《应当:从综合评标专家【库中随机抽》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对!国家审批、核准、】备案:。项目的?评标专家抽取—。另有规定的可以在其!设立的综合评标专家!库抽取   —技术特别复杂、专业!要求高或者国家有】特殊要求的招—标项目采取随—。。机抽取方式确—定,的评标委员会的专】家成员难以胜任的可!以,由招标人直接确定但!国有资金占》。控股: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!必须:进行招标《的项目?招标人直接确定【评标委员会的—专家成?员应当经《有关:行政监督部门同【意 资格预审—委员会及其成—员应当遵守》招标投标法律—法规有关评标委员】会及其?成员:的规定   第【4章      】 开标、评标和中标!     》第二十九条 —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!规定:的,时,间、地?点公开?进行招标人应当【邀请所有《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!人不参?加,开标的不影响开标】结果  《 国有资《金占控股或》者主导地位的—依,。法必须进行招—标的项目《有关行政《监督部门应当到场监!督  ? 第三十《条, 评标由招》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!委员会负责评—标委员会由招标人】代表:和专家成员组成【其,人数为五人以—上单数?评标:委员:会,应当从专家成—员中推?举产生负责人负责主!持评标工作 —  评标委员会【的招标人代表应【当持有?招标人的《授权委托书且—具有:与评标工《作相应的知识水平】;招标人代表—不得超过评》标委员会总人数【的三分?之,一,。且不得超过两人投】标人与招标人存【在利害关系的招标人!不得派出代表进入】评标委员《。会;已经进》入的应当由专家【成员替换 》。 , ,招,标人:应当在评《标前二十四》小时内抽取评标【委员会的专家—成员并组建评标【委员会;需要—从,。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!的综合评《标专:家库抽取《市外专家的经有关】行政:监督部门同意—可以提前抽取   !第三十一条 评标】委员会的招》标,人代:表和专家《成员在中《标结果确定前—应当对其《身份保密评》标委员会的》成员:。应当按照招标文件】规定的评《标标准和方》。法客观?、公正地对》投,。。标文件提出评—审意见?   第三》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!应当在开标后立即】开展评标工作招【标人应当《向评标委员》会提供评标所必需的!信息:但是不?。得提供与招标—文件:或者资格预审—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标!准、方法、细则不得!干涉资格审查或【者评标   评标过!程中评标委员会应】当自:主,完成:编制评标《。表,格、计算汇》总评分、撰写评标报!告和:处,理投:。标人澄清、》说明或者补正等直】接,影,响评标结果》的工:作   超过—半数的评标委员【会,成员认为个别成员的!评分异常的应—当要求?其书面说明理由;拒!。绝书:面说:明理由或者理由不】充,分的评?标委员会应当以【其,他,成员评分平均值取】代其评分同》时,书,面说明情况并签字】   超过半—数,的评标委员》会成员?认为投标人的报【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!评标:委员会应《当要求该投标人【。在指定时间》内书面说《明并提供相关—证,明材:料投标人拒绝—书面:说明、不《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!或者理由《。不充分的评标委员会!应当认?。。定该投标人以低【于成本报《价竞标否决其投标】   第《三十三条 依法必须!进行招标的项—目的部分投标被否决!导致有效《投标人不《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!应当否决所有—投标但是有效—投标人的经济—、技术等指标仍然】具有市?场竞争力能够—满足招标文》件要求的《评,标委员?会可以继续评标【并确定中标候选【人   所有—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!应当依法《重新招标重》。新招:标的按照本条—例第二十条第二款】规定执行  — 第三十四条 评】标委员会《成员:。对同一事项》有不同?。意见应当按照下【列程序?处理   》(一)评标委员会成!员,分,别陈述意见;—。   (二)—集体讨论、协—商;   》(三)评标委员会】成员表决《;   (》四,)评标委员会—负责人?按照简单多数原则宣!布结果   评标】委员会对不同意见的!处理情况应当记入评!标报告 《  第三十五—条 依法必须—进行招标的项目【招标人应当依—法公示?中标候选人;其【中公:开招标?项目应当在招标公】告发布媒介公示公】示期:间无异议、》投诉或者异议—、投诉不成立的招】标人应当在公示期】结束后五个工作【日内向中标》人发出中《标通知?书   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】者主导?地位的依法必—须进行招标的项目】应当按?照,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招标投标法实【施条例第五十五条】。的规定确定中—标人发出《。中标通?知书;其他项目【招标人应当在中标】候选:人中选择中》标人   收取投】标保证金的招标人】或者招标投标交【易场所?应当在中标通知书】发出后五日内向【除中标人和》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!标人退还投标保证】金及银?行同期活期存款利】息   第三—十六条 《招标人应《当自中标通》知书发出之》日起三十日》内依:。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!合同:收,取,投标保证《金的招标《人或者招标投标【交,易场所最迟应当在】招标人与《中标人?。。签订合同《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!中标候选人》退还投标保》证金及银行同—期活期存款》利息   》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!主导:地位的?依法:必须进?行招标的项目签订合!同,后七个工作日—内招:标人应当向有关行】政监督部《门备案   招标】人对知悉《的投标人的商业秘】密应当?依法:予以保密  — 招标文件要—求中标?人提交履约保证金】。的中标人应当—在签订书面合同【前提交履《约保证金不》得超:过中标合同金额的】百分:之十履约《保证金可以以银行】。保函、支票或者现金!的方式缴纳依法必须!进行招标的项目【。的境内中标人—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!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应!当从其基本账户【转出   》第三:十,七条 采用经评审】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!。标候选人《的中标价格》低,于,招标项目最高限【价百分之八十五且招!标人认为该投标价】格可能?低于成本可能影【响项目工《程进:度和质量《的招标人在发出中】标通知书前可以【。要,求中标候选人提供适!当,担保  《 中标人不能按【照合同约定》的标的、价款、质量!、履行期限等主【要条款完成工程【建设内容的应—当依法?承担相应的担保【责任   第三十】八条 依法必须【进行招标的》项目招标人、招标代!理机构、招标投【标交易场所应当【将其在招《标,投标活动中形—成的资料存档—。备查   资料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!五年:其中投标人》资料:只保:留中标候选人的资】料,。任,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擅自损《毁存档?备查的资料资料达到!保存期限《需要:销毁的应《当依法处理》       第】三十九条《 合同因故》未履行?完,毕的未履行部分达到!必须招标规》模,标准的应当》依法重新招》标   第5—章   《    监督—检查 ?    《第四十条 有关行政!监督部门《对招标投标》工作实施《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下!列措施   (【一)检查《项目审批、核准、备!案手续项《目资金?拨付等文件;— ,  (?二):检查招标公告、投标!邀请:书、资格预》审文件、招标文件、!投标文件核查—投标单位的资质等】级和:资信等情况》;  ? (三)监督开【标、评?。。标并可以旁听与【招标投?标事项有《关的重要会议—;   (》四)向?招标人、投标人、招!标代理?机构、招标》投标交易场所以及有!关部门调查了解【情况听取意》见;   (五【)审阅?招标投标情》。。况报告、合》同及其有关文件【;,   (六)现场查!验调查、核》实招:标,结果执行《。情况   》必要:时有关行《。政监督部门可以【聘,请有关专业技术人】员提供相关服务【有关行政监督部【门在查处招》标投标违法行为时需!要相关单位配—。合的相关单位应当】予以协助《   第四十一条】 国家?工作人?员不得以下列方式】干涉招标《投标活动   (】一)越权审》批、核准、备—案招标方《案或者?招标:方案未经依法—审批、核准、备案擅!。自,。办理招?标,相关手续;》   (二)以【指定、抽取或—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!确定招标代》理机:构;   》(三)强制招—。标人设置标》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!制,最高限?价;  《 (四)干涉资格】审查、评标或者【。确,定中标人;   】(五:)法律法规禁止的其!他方:式   第四十二条! 招标投标》交易场所不得有下列!行为   (一【)以考核、》审查招标文》件等形式行使行政监!督管理权; —  (二)》直接或者变》相从事招标》代理等中介》服务;  》。 (三)违法对【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!人、招标代理机构】设,置市:场准入限制性条件】;   (四)【违反规定收取费用;!   (五)违【法干预?招标投标活动;  ! (六)泄露国【家秘密、商业秘【密,;   (七)在开!标前泄露投标保证金!交纳:情,况;:   ?(八)不按照本条】例,规定退还代收代管的!投标保证金及银行】同期活期存款—。利息;   —(九)法《。律法规规《定的其他禁》止行为   第四】十三条 投标人或者!其他利害关系人认】。为,招标:投标活动不符合【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!。定的有权《。向招标人提出异议】或者依法向有—关行政监督部门【投诉按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招标投【标法实施条例第二】十二条、第四—十四条、第》五十四?条规定事《项投:诉的:应当:先向招标人提—出异议   因异议!。、投诉答《复,需要:检验:、检测、鉴定、专家!评审的?所需时间不计算在】答,复期内   招标】人应当根据有关行政!监,督部门的投诉处理】决定依法维持—原评标结《果,、,重新确定中标候选】人或者重新招标【  : 第四?。十四条 投标人或者!其他:利害关系人对评【标结果进行投诉【的有关行《政,。监督部门按》照下列规定处理【   (一》)属于评《审,依据:明确:评分标准清晰的【资格审查、否决【投,标,、得分统计》、商务得分等客【观性评标行》为的责令招标人组织!原评标委员会在评】标基准价不变—的基础上对相关投】标文件进行复核依】法作出处理决定;】   ?。(二)?不属于前《项规定?的情形依法作—。出处理决定》   招标人处理】对评标结《果的异议参》照前款规《定,执行     【  第四十》五,条 市?人民政府应当建【立招标投标活—动信用制《度发:展改革?部门会?同其他有关行—政监督部门对—招标人、投标人【、招标代理》机构、评标》。专家、招《。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!法违规行为进—行记:录并公示建立行【业信用黑名》单制度?、,。市场禁入制》度等:实现社会信用资【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!和失信?惩戒机制  — 第6章  —   ?。。  法律责任  】   第四》十六条 依法必须进!行,招标的?项目的招标人—。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由有关行政【监督部门责令改【正可以处一万—。元以上十《万元以下罚》款对单位《直接负?责的主管人》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处一万元以上】。。三万元以下罚款【;,属于国有资金—占,控股:或者主导《地位的可《。以暂停项目资金注入!。   ?(一)未按》照规定编《制,招标方案;   】。(二)招标方案【未按:照规定履行审—批、核准、备案【手续;     】  (三)》变更招?标方案未《按照规定重》新审批、核准、【备案:;   《    (四)编制!。招标文件或者资格】预审文件《未将资格审查标准、!否决投标情形以及评!。标标准?和方法?。等,集,中编写; 》  (五)》招标公告或者资【格预审公告未在【市发:展改革部《。门指定?媒介发布; —  :(六)采用抽签、】摇号等方式》进行:资格审?查,或,者限制投标人数【量,;   (七—)未按照规》定,进入招标投标交易场!所,进行交易;   (!八):未按照规定抽取、确!定评标委员》会的专家成》员,;   《    (九)【未按照规定安排【评,标委员会《的,招标:人代表;    】   (十)—向评:。标委员会提供与【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!审文件不一致的评】标标准、方法—、细:则;:  : (十一)干—涉资格审查或者【评标;   (十】二)公开招》标,项目的?中标候选人》。未在招标公》告发布媒《介公示;   (】十三)泄露》投标人?的商业秘密   】第四十七《条 :国,有资金占控》。股或者主《导地位的依法必【须进: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!人违反?本,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!由有关行政监—督部门责令改正可】以处:一,万元以上五》万元以下罚款—;对单位直接负责的!主管人员和其—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!千元以上二万元【以下:罚款;情节严重的可!以暂停项目》资金注入《   第四》十八条 《投标人有下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】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!中,标无效处中标项目】金,额千:分之五以上千—分之十以下的—。罚款:对单位直接负责【的主管人员》和其他?直接责任人员处单】位罚款数《额百分之《五以:上百分之十以下【的罚款;有违—法所得的并处没【收违法所《得;情节严重的取消!其一:年至两年内》参加依法必须—进行招标的项目的】投标资格并予以【公告;给他人造成损!失的: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!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  :(一)不同投—标,人的投标《文件总价相近且各分!。项报价、《综合单价不能—相互对应不》能合理解释》;   《(二)不《同投:标,人的投标文件—总价相近且数项子】目单价完全相同【不能合理《解释;?   (三)—中标人以协作费、】协调费等名义—分,别转出相同金额款】项给其他投标人【;   (四—)法:律、:法规规定《的其他情形  【 第四十《九,条 招标代》理机构违反本条例】第十:三条规定的由—有关行政监督部【。门责令改正》可,以处:。五万:元以上十万元以下】罚款;情节》严重的暂停两年【至五:年从事招标》代理:业务   招标代】理机:构代理招标业务【未遵守招标人—相关规定的按照本条!。例第四十六》条、第四十》七条:规定处理  — 第:五十条 招标投标】交易:场,所违反本条例第四】。十二:条第一项至第七项】以及第?九项规定的由有关行!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!可,以处五万元以—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!对单:位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接责《任人:员处一?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!罚款;?有违法所得的并【处没收违法所得  ! 招标投标交—易场所违《反本条例第四—十二条第《八项规定的由—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责令改正可以—处,一万元以《上五万?元以:下罚:款;给他人造成损失!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   ?第五十一条 评标】委员:会及其成员在评标】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有关》行政监?督部门责令改—正;对情节》严重的评标委员会】成员取消《其评标委员》会,。成员资?格可以处五千元以上!三万元以下罚款【   (一)未按照!规,定推举?产生负责人》主持评?标工作;《   (二)未自】主完:成编制评《标表:格、计算汇总评【分、撰写评标报【告和处?理投标人澄清—、说明或者补正等直!接影响评《标结果等工作;  ! ,(三)评《标,委,员会认为《投,标人的报价》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未!按照规定要求该投】标人在指定时间【。。内书面说明并—提供相关证》明材料;   (】四)投标被》部分否决导致—有效投?。标人不足三个—而使投?标明显缺乏竞争未按!照规定否《决所有投《标;   (—五)投标《被部分?否决导致有效—投标人不足三个但不!影响:投,标竞争未《按,照规:定继续评标并确定中!标候选人;   】(六)对同一事项】有不同意见未—按照规定程》。序处理或者对不【同意见的处理—情况未按《照规定记入评—标报告   第【五,十二条 评标专家】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!部,门责令改正;—情节严?重的禁止其在一定】期限内参加依法【必须进行招》标,。的项目的评标活【动可以处《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!下罚款;情节特别】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!督部门作出退出决定!并将处理情况—通报市发展》改革部门由》其调整出综合评标专!家库 ?  (一)》泄露评标工作情况或!者投标人的商业【。秘密;   (二】。)拒不接受有关行政!监督部门的监督【、检查;《   (三)年【度考核不合格—;   《(四)国家和—本市规定的其—他情形   —第五十三条 有【关行政监督》部门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对直接》负责的?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责任人员依法】给予处分   (】一,),项目审批、》核准:部门不依法审批、】核准项目招标—方案;     】。  :(二:)不依法《履,。行监管职《责对违反招标—投标法律法》规和本条例规定的】行为不依法查处;】   (三)不按】照规定处理投—诉、:。。不依法?公告:对招标?投标:。当事人违法行为【的行政处理决定  ! 国家工作》人员在招标投—标活动及其监督【。管理中徇私舞—弊、滥用职权、玩忽!职守:的依法给予处分【;,。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【   ?第,五,十四条 违》反本条例规》定中: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!标法: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招标投标》法实施条例和有关】法律:、法规已有处—。。罚,。规定的按《照有关规《定予以处罚 违【反本:条例:规定给他人造—成损失的应当依【法承担?。赔偿责任;构成违】反治安管理行为【的由:。公安机关依法给【予治安管理处罚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责任 》  第7章  【     附 则 ! ,   第五十五【条 本条例所称【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包!括,发展改革部》门和:。其他有关行政监督】部门;其《他有关行《政监督部门》包括经济信息、城】乡,建设、交通、农【业、外经贸、—国土房管、》市政、水利、移民】、林业、《。园林等对招》标投标活《动,依法负有行》政监督职《责的:部门   第五十六!条 本条例自—2016年9月【。1日:起,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