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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招标投标条】例 :(2:008?年9月?26日重庆市—第,三届人?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会第六次会】议通过201—6年7月《29日重庆市第四】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?第二十七次会议修】订)   》第1章   —    《总 则?     》第一条 为了规【范招标投标》活动保护国家利益】、社会?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!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!益,。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】。、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招《标投标法实施条【例,和有关法律、行【政法规结合本市【实际制定本》条例   第—二条 本市行政【。。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!动及:其监督管理适用本】条例   政府采】购的法律、法规对】。政府采购货物、服务!的招标投标另有【。规定的从其规定 】  第三《条, 招标投标活动【应当遵循《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!诚实信用《的原则   国【。家工作?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!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!动   第》四条 市发展改革】部门负责指导、协】调和综合监》督全市招标》投标工作会同—有关部门建立招标】投标活动的监督管】理制度对全市招标】投标活动监督工【作实施检查并督【促整改对无行—业监督部门》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!。。。实施:监督市经济信息、城!乡建设、交通—、,农业、外经贸、国土!房管、市政、—水利、移民》、林:。业、园林等部门【按照规定的职责【分工:对招标投标活动【实施监督依》法查处招《。。标投标?活动中?。的违法?行为:   ?区,县(自治县)发展】改革:部,门负责指导、协【调和综合监》督,本行政区《域招标投标工作对】本行政?区域的招标投—标活动监督工作【实施检?查并督?促整改对无行业监】督部门监督的—招标:投标:活动:实施监督区》县(自治县)有关部!门,按照规定的职—。责分:工对:招标投标活》动实施监《督依法查处》招标投标活动中【。的违法行为区县【。(自治县)人—民政府对其》所属部?门有关招标投标【活动的监督》职责分工另有规定】的从其规定  【 市、区县(自治】县):财政部门依法对本】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!府,采购工程建设项【。目的预算执行情【况和:政府采购政策执【。行情况实施监督【。   市、区县【(自治县《。),监,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!投标活动《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!监察   第—五条 本市招标投】标,活动:实行市、区县(自】治县)分级管理【   市人民政【府及其项目投资【主管部门《审批、核准、备案的!以及上报国家审【批、核准《、备案的项》目其招标投标—活动由市人民—政府:有关行政监督—部门实施监督市人民!政府有关《行政:监督部门也可以【委托:项目所在地区县(】自治县)有关—行政监?督部门实施监—督 : , 区县(自》治,县)人民政》府及其项目投—资主管?部门审批、核准【、备:案的项?目其招标投标活【动由区县(自—治县:。)人:。民政府有关行政【监督部门实施监【督  ? 第六?条 本市建》立,统一规范的招标【投标交易场所为【招标投标活》动,提供服务《为招:标,投标活动《。的监督管《理提供必要条件招标!投标:交易场所《不得与行政监—督部:门存在?隶属关?系,。不得以营利为目【的   《依法:必须进行招》标的项目应当进入招!标投标交易场—所鼓励利《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!招标投标 第七【条 依法设》。立的:招标投标协会应当加!强,行,业自律和《服务引导招标投【标行业健康有—序发展? ,。  第2章》       【招标与?投标:     第八【。条 招标方》式分为公开招—标和邀请招标国【有资金?占控股或《者主:导地:位的依法必须进【行招标的项目—应当公开《招标:   依法》必须进行招》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!括工程?以及与?工程建设有关的货】物和勘察、设计、监!理,等服务其具体范围和!。规模:标,准依照国《务院批准的有关【规定执行   市、!区县(自治县)人民!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招!标,方式选择项目—的投资人、经营人】、承办?人的:其招标投标活—动应当遵守招标投标!法律:。法,规有关规定》。   不属于依【法必须?进行招标《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!单位可以自》行,决定是否招标任何】单,位或者个人不得【强,制其进行招标   !第九条 《。依法必须进行招【标的项目应当编制招!标方:案招标方《案包:括招标范围、—招标方式、》招标组?织形:式等有关招标—。内容   依—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!目按: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!。。项目审?批、核准或者备【案手续?的,其,招标方案应当由【项目单位在报送【项目:审批、核准报告或者!备案时一并报—。送项目投资主管【部门:应当将招标方案审批!、核准、备案手【续与项目《审批:、核准、《备案手续一并—办理并及时将—确定的招标方案【通报有关行政监【督部门 《。  项目单位—变更招标方》案的应当按照原【审批、核《准、备?案程序依法重—新办理其中市人民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!变,更招标方式应—当经市人民政府同】意,。   第十条 有】下列特殊情》形之:一的按照《国家:有关规?。定可以不进》行招标  》。 (一)涉及—国家安?全,、国家秘密、—抢险救灾;  【 (:二)属于《利用扶?贫资金实行以—工代:赈、需?要使用农《民工;   —。(三)?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!专利:或者专有技术;【。   (四)—采购人依法》能,够自行建设》、生产?或者提供《;   (五)已】通过招标《方,式选定的特》许经营?项目投?资人依法能》够,自行建设《。、,生,产或者提供;   !。(六)需要向原【中标人采购工—程、:货,物或者服务否则将】影响施工或者功【能配套?要求;   (七】),在,建工:。程依法?追加的主《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!具备承包《能力或者《通过招标采购的【货物需要补充追【加原:中标人具备供货能力!且追加金额不超过】原合同?金额百分之十; 】  :(八)国家规定的其!他特殊情形  【 招标?人为: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!假的:属于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招:标投标法第四条【规定的?规避招标   第十!一条: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!者主导地位的—依法必须进行—。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!形之: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!  :(一:。),技术:。复杂、有特殊—要求或?者受自?然环境限制只有【少,量潜在投标人可供】选择;?   (《二)采用公开招标方!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!金额的比例过大; !  (三)市人民政!府确定的不适—宜公:开招标的重点项目 !  前款《第一项所列情形由】招标人申请有—。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!认,定;前款《第,二,项所:列情形属于应当审核!招标内容的》项目的?由项目审批、—核准部门在审批、核!准项目时作出认定】前款第一项、—第,二项:的具:体认定办法由市发】展改革部《门会同有关》行政监督部》门制定前《款第三项所列—情形应当经市人民】。政府常务会议—讨论决定  —。 第十?。。二条 招标组织【形式分为《自行招标《。和委:托招标   依法】必须:进行:招,标的项目招》标人:自行招?标的应当具有与招标!项目规模和复杂【程度相适应的技术、!经,济、:招标等方面的专业】人员且招《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!。。标活:。动中没有受》到行:政、刑?事处罚?   依《法必须进行》招,标的项目实》行委托招标》的招标?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!代理机构任》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以指—定、抽取或者其他方!式为招?。标人确定招标—代理:。机构 ? , 第十三条 —。招,标代理机构》应当依?法取:得相应资格在招标】。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!招标事宜并遵守【招标:投标法律《法规关于招》标人的规定   招!标代理机《构不得与行政机关】或者其他国家机【关以及招标投—标交易?场所存在隶属—关系或者其他利【益关系并不得—有下列行为   】(一)超《越资格许可或者【招标人委托范—围开展招标代理业务!。;   (二)以】他人名义《或者允许他人借【自己:名义承接招标—代理业?务;   (—三)转?让或:者拆分招标代理业务!;,   (四)承担同!一招标代理项目【的投标代《理或者投《标咨:询业务?;   (五)违法!。收取费用;   (!六)法律法规禁止】的其:他行为   第十】四条 依法必—须进行招标的—项目其招标公告【或者资?。格,预审公告应当在【市发展改革部门【指定媒介免费发【布;:国家另有规定的【还,应当同时《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!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!标公告或者资格【预,审公告?也,可以在项目》招标投标监督部【门网站、《招标投标《交易平台网站等其他!媒介:上同:时发布   —。在不同媒介发布【的同一招标》。项目:的招标公告或—者资格预审》。公告的内容》应当一致   第十!五条 编制依法必须!进行招标的项—目,的资格预审》文,件和招标《文件应当使用—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!法制定?的标准文本   编!制资:格预审?文,件或者招标文件应当!将资格审查》标准、否决投标【情形以及评标—标,准,方法:等集中编写资格预】审,文件或者招标文件】不得限制《或者排斥潜在—投标人不得为特定投!标人:量身:定制不得采》用抽签、摇》号等方式进行资格】审查或者限制投标】人数量?   国有资金占】控,股或者主导地位【。。的依法必须》。进行招标的项目【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!招标文件应当报有关!行政:监督部门《备案   依法【必须进行招》标的项目实行—公开招标《的资格预审》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应!当在招标《投标交易场所的门】户网站?。上公开发布但是招】标文件涉及国家秘】密或者商业秘—密的除外   第十!六,条 :招标人?在招标文《件中要求投标人提】。交投标?。保证金?的投标保证金不【得超过招标项目估】算价的百分之—二投标保证金—可以以银行》保,函、支票《或者现金形式缴纳】依,法必须进行》。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!标人以现《金或者支票》形式提交的投标保】。证金应当从》其基本账《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!。账户   招标【人可以?委托招标投标交易场!所代收?。代管投?标保证金投标保证】金交纳?情况在开标》。前,。应当保密   【第十:七条 国有资金占】控股或者主》导地位的依法必须】进行:招标的项目应当遵守!下列规定   【(一)实行无标底】招,标并设置最高—限价:最高限价不》得超过依法审定的项!目投资概算或者【预算;   —(二)采取》资格后?审方式?对投标人进行—资格审?查但技术复杂或者专!业性强的项》目经有关《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!以采:取资格预审》方,式 : , 第十?八,条 评标《。方法:分,为经评审的最低【投标:价,法和:综合评估法》  : ,具有通用技术—、性能标准或—者招标人对其技【术、性能没有特殊】要,求的工程应》当采:用经评审的最低投】标,价法;技术特别【复杂或者《招标人对其技—术、性能有特殊【要求的工程可以【采用综合《评估法;其他—依法必须进》行招标的项目鼓【励采用经评审的【最低投标价》法   经评审【的最低投标价法和】综合评估法》的具体实施办法【由市人民政》府有关行政监督【部门依法制定—   第十九条 】投标:人或:。者,潜,在投标人应当遵【守下列规定   (!一)与招标人存【在利:害关系可《能影响招《标公正性的》。法人:、其:他组织?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!标;  《 (二)为》该招标?项目:提供勘察、设—计、监理、》咨询服务的》单位及其附属机【构不得参加该项【目施工或《者货物投标; 【 , (三)单位负责人!为同一?人或者?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!的不同?单位不得参加—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!划分标段的同一【招标项?目的投标《;   (四)为投!标人编制投标文件】或者提供咨询服【务的不得《参,与同:一招:标项目的《投标  《 一个制造》商对:同一品牌同一型号】。的货:物仅能?委托一个代理—商参加投标 —  违反前两—款规定的《相关投标《无效  《 第二?十,条 依法必》须进:。。行招标的项目—投标人少于三—个的招标失》败;招?标人在分析》招标失败的原—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!应当依法重》新招标重新》招标的投标》人,仍然少于《三个的?按照招标《投标: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!开标:和评标   重新】招,标经:评,审有有效投标—人的应当依法确【。定中:标候:选人;无有效投标人!。的可以不再进—行招标但是按照【国,家,。有,关规定需要履—行审批、核准、备】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!行招:标的项目应当—报,原,项目投资主管—部门审批、核准【。、备案 《  :第,二十一条 对资格预!审文:件或者?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!和方法以及资格【审,查和否决投标条款】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!。出不利于招标人的】解释但违背》。国家利?益、社会公共—利益的除外   对!投标文件理解有争】议的应当作出不利】于提交?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!的解释? ,  第二十二条 】投标截?。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!文件: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!投,标保证金《评标结果不受影响】      — 第二十三条—。。。 提交资格预审【申请文?件的申请人应当遵】守招标投《。标法:律法:规有关投标人—的规定 第3章  !   ? , 评标?专家   》 , 第二十四条 市】人民政府建立全市统!一的综合评标专【家库市发《展改革部门应当会】。。同其他有关行政监】督部:门加强对综合评标专!家库和评标》专家:的管理建立评标【专家选拔《、,培训:、考核、退出等制度!   第二十五条 !进入:综合评标专家—库,的评标专家》。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!  (一)品德良好!作,风正派能认真、公正!、诚:实、廉洁《地履行职责遵—守职业道德;  】 (二)身体健康】能够胜任《评标工作;   (!三)从事相关—专业领域工作满八】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!者,同等:。专业水平;   (!四)熟悉有关招标】。投标的法律法规;】   (五)法律法!规规定的其他条【件   符》合前款条件的人【员由本人《申请或者单位推【荐经市有《关,。行政监督部门或者】区县(自治县)发展!改革: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市!发展改革部门纳【入综合评《标专家库管理 【。  第二十六条 】评标专家《应当遵守国》家,和本市有关评—标专家的管理规定】遵守评标工作纪【律对评标工作严格】保密客?观公:正地进行独立评【标接受有关行政【监督:部门的监督、检【查  ? 评标专《家,有权接受招标人或者!其招:标代理机构聘—请担:任评标委员会成员】、对投标文件—进,行独立评审参—加招标投标业务【培训   》第二十七条 评标专!家有下?列情形之一的不再】担,任评标专家由市【发展改革部》门调整出综合评标专!家,库   《(一)年满》七十周岁;  【 (二?)因身体健康状况不!能够胜任评标工【作;   (三)】。因工作、《学习等原因长时【间不能参《加评标活动;  】。 (四)评标—专家自愿申请退出】   第二十八条】 依法必须进行招】标的:。项目评标委员会的】。专家成员应当从综】合评标?专家库中《随机抽取国务院有】关部:门对国家审批、核】准、备案《项目的评《。。标专:家抽:取另有规定的—可以在其设立的综】合评标专家库抽取 !  技?术特别复杂、—专业要?求高或者国家有特】殊要求?的招标项目采取【随,机抽取方《式,确定的评标委员会的!专家成员《难以:胜任的可以》。由招标?人直接确《定但国有《资,金,占控股或者主—导,地位:的依法必《须进行招标的—项目招标人直接确】定评标?委员会的专家—成员应当《经有关行政监督【部门:同意 资格预—审委员会《及其成员应当遵守】招标投标法律法规】有关评标《委,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! ,  第4《章 :      —开标、评标和中标 !   ? 第二十九条 开】标应当在招标文【件规定的时》间、地点公开进行招!标人应?当邀请所有投标【人参加开标》投标人不参加开【。标的不影响》开标:结果   国有资】金,占控:股或者主导地—。。。位的依法必须进【行招标的项目有【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!到场监?。督   《第三十条 评—标由招标人依—法组:建的评标委》员会:负责评标委员会【由招标人代表和专】家成员组成其人数为!五,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!会应当从专》家成员中推举产生】负责人?负责主?持评:标工作   —评,标委员会《的招标人代》表应当持有招标人】的授权委托》。书且具?有与评标工作相应的!知识:水,平;招标《人,代表不得超过评标】委员:会总人?数的三分之》一且不得超过两【人,投标人?与招标人存在利【害关系的招》。标人不得派》出代表?进入评标委员会【;已经?进入的应当由—专,家成员替换 —  招标人应当在】评标前二十四—小时内抽取评—标委员会的专家成】。员并组建评》标委员会;》需要从国务院有【关,部门设立的综合评标!专家库抽取》市外专?家的经?有关:行,政监:督部门同意可—。以提前抽取   】第三十一条 —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!。代表:。和专家成员》在,中,标结果确定前应当对!其,身,份保:密评标?委,员会:的成员应《当按照招《标文件规定的评标】标准和?方法客观、公正地】对投标文件提—出评审意见  【 第三十二条 【评标委员会应—当,在开标后立即开【展评标工《作,招标人应当向评【标委员?会,。提供:评标所必需的信息】但是不得提》供与招标文件—或者资格预审文【件不一致《的评标标准》、方:法、细则不得干涉资!格审查或《者评标   —评标过程中评—标委员会应当自主完!成编制评标表格【、计:算,。汇总评分、撰写评】标报告和处理—投标人澄《清、说?明或:者,补正等直接影响评】标,结果的工《。作  ? ,超过半数的评标委员!会成员?认为个别成》。员,的评分异常的应当要!求其书面说》明理由;拒》绝书面说明理—由或者理由不—充分的评标委员会应!当以:。其他成员评分平均】值取:代,其,评分同时书面—说明情况《并签字  》 超:过,半数的评标委员会成!员认为投标人的【报价可能低于—其成本的评标委【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!人在指定时间—内书面说明并提【供相关证《明材:料投标人《拒绝:书,面说明、不能提供相!关,。证明材料或》者理由不充分的【评标委员会应当【认定该投标人—以低于成本报—价竞标否《决,其投标   —第,三十:三条 ?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!项目的部分投—。标被否决导致有【效投标人不》足三个的评标委【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!标但是有效投标人】的经济?、技术等指标仍【然具有?市场竞争《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!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!以继续评标并确【定,中标候选《人   所》。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!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!。。重新招标的》按照本条例第二十】条第二款规定执【行   第三十四】条 评标委员—会成员对同一事【项有不同意见应当】按,照下列程《序处理 《  (一)评—标委员会成员—分,别陈述意《见;   》(二)集体讨论、协!商;  《 (:三,)评标委员会成【员表决?; :  (?四)评标委员会【负责人按照简—单多数原则宣布结】果 :  评标委员会【对,不,同意见?的处理情《况应当记入评标报】告   第》三十五条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!的项目招标人应当】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!;其:中,公开招标项》目应当在招》标公告发布媒介公】。示公示?期间无?异议、投诉或—者异议、投诉不【成立的招标人应当在!公示期结束后—五个工作日内—向中标人发出—中标通知书   】国有资?金占控股或者主【导地位?的依法必须》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!按照:中华人民共和国【招标投标《法,。实施条?。例,第五十五条的规【定确定中标》人发出中标通知书;!其他项目招》。标人应当在》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!。标人:   收取投标【保证金?的招标?人或者招《标投标?交,易场所应《当在中标通知书发】出后五日内》向除中标人》和中标候选人—以外的投标》人退还投标》保证金及银行同期】活,期存款?利息   第三十六!条 招标人应—当自中标通》知书发出之日—起三十日《内依法与中》标人签订书》面合同收取投标保证!金,的招标人或》。者招标投标交易场】所最迟?应当在招标》。人与中标人签订【合同后五日内向中】。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!。还投:标保证金《及银行同期活期存】款利息  》。 国:有资金占控》股或者主导地位的】依法必须《进行招标的》项,目签订合同后七【个工作日内招标人】应当:向,有关行政监督部门】备案  《 招标?人对知悉的投标【人,的商业秘密应当依】法予以?保密:   招标文件要】求,中标人提交履—约保证金的》中标人应当在签订书!面合同前《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!超过中标合同金【额的百分《之十履约保证金可】以,以,银行保函《、支票或者现金的】方式缴纳依法必须进!行招标的项》目,。的境内中标人—以现金或《者支票形式》提交的?履约: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!。账户转?出 :  第?三十七条《 采用?经评审的最低投【标,价法的中标候选人】的,中标价格低于招标项!目最高限《价百分?之八十五且招标【人认为该投》标价格可《能低于成本》可能影响项目工程】进度和质量的招【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!书前可以要求中【。标候选人提供适【当担保   中标人!不能按照《合同约定的标的、】价款、质量、—履,行,期限等主要条款完】成工程建设内容【的应当依《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!任   第三—十八条 《依法必须进行—招,标的项目招标—人、招?标,。代理机构、招标投标!交易场?所应:当将其在招标投标】活动中形成》的资:料存档?备查  《 资: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!十五年其中投标【人资料只保留—中标:候选:人的资料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擅自—损毁存?档备查的资料资料】达到保存期限—需要销毁的应—当依法处理 —。      第三十!九条 合《同因故未《履行完毕的》未履行部分达—到必须?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!依法:重新招标   第】5章   》    监》督检查     第!四十条 有关行【政监督部门对招【标投标工《。作实施监督检查有权!采取下列措》施 :  (一)检查【项目审批、核准、】备案手续项目资金拨!。付等文件;   】(二)检查招—标公告、《投标邀请《书、资格预审文件、!招标文件、投标文】件核查投标单位【的资质等级和—资信等情《况;  《 (三)监督开标】、评标?并可以旁听与招标】投标事?。项有关的重》要会议;   (四!)向招标《。人,、,投,标人、?招标代理《机构:、招:标投:标交易场所以及有关!。部门调查《了解情况听取意见】; :。  (五《)审阅招标投—标情况报告、合同】及其:有关文件;   (!。六)现场《查,验调查、核实招标】。结果执行情》况   必要时有关!行政监督《部门可以聘请—有关专业技术人【员提供相关服务有】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查!处招:标投:标违法行为时需要】相关单位配合的【相关单位应当予以】协助   第四【十一:条 国家工作人员不!得以:下列方式干涉招【标投标活动 —  (一)越权审】批、核准、》。备案招标方》案或者招标方—案未经?依法审批《、核准、备案擅【自,办理招?。标相关手《续;   》(二)以指定、抽取!或者:。其他方式为招标【人确定招标》代理机构;   】(三)强制招—标人设置标》。。底,或者干预招》标人编?制最:高限价; 》  (四)干涉资格!审查、评标》或者:确定中标人; 【  (?五)法律法规禁止】的其:他方:式   第四十二条!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!不得:。有下:列行为   (一)!以考核、审查招【标文件等形式—行使:行政监督管理权;】  : (二)直接或者】变相从事招》标代理等中介—服务;  》 (三?)违法对《。潜,在投标人或者投标】人、招标代》理机构设置市场准入!限制性条件;   !(四:。)违反规定收取费】用;   (五【)违法干预》。招标投?标,活动;   (【六)泄露国家秘【。。密、商业秘密; 】  (?七)在开标前泄【露投标保《证金交纳情》况; ?  (八《)不按照本条例规定!退还代收代管的【投,标保证金《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!利息:。;   (九)法】律法规?规定:的其他禁止行—为   《第四十三条 投【。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!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!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!律法规?规定:的,有权向招标》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!向有关行政监—督部门投《。诉按照中华》人民共和国》招标投标法实—。施条例第二十—二条、第四十—四条、第五十—四条规定事》。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!标人:。提出异议  — 因异议、投诉答】复需要检《验、检测、》鉴,定、专家评审的所需!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!内,  : 招:。标人应当根据有关】行政监?督部门的投诉处【。理决:定,依法维持原评标结】。果,、重新确定中标【候选人?或者重新《招标   第四【十四条? 投标人或者其【他利害关系人—对评标结果进—。行投诉的有关行政监!督部门按照下—列,规定处理   【(一)属于评审依】据明确?评分标准清》晰的资格审查、【否决投标、得—分统计?、商务得分等客观性!评标行为的责令【招标人?组织原评标委员会】在评标?基准价不变》的基础上对相关投】标文件进行复核【依法作出处理决定;!   (二》)不属?于前项?规定:的情形依法作出处理!。决定 ?  招?标人处理《对评标结果的异【议,参照前?款规定?执行 ?。   ?   第四》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!。应当建立《招标投标《活动信用制》度发展改革》部门会同其》他有关行《政,监督部门《对招标?人、投标人》、,招标:代理机构《。、评标专家、招【。标投标交易场所【等违法违规行—为进行记《录,并公示建立行业【信用黑名单》制度、市场禁入制度!等,。实现社会信》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!激励和失信》惩戒机?制  ? 第6章 》      法【律责任   —  第四十六条 】依法必?须进行招《。标的项目的招标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由有关行政监【督部门责令改正可】以处一万元以—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!单位直接负责的【主管: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任人—员处一?万元以上三》万元:以下:罚款;属于国有【资,金占控股或者主【导地位?的可以暂停项目资】金注入 《  (一《)未按照规》定编制招标方案; !  (二《)招标方案》。。。未按照规《定履行审批、—核准、备案手—续;    —   ?。(三)变更招标方案!未按照规定重新【审批、核准、—备案;?。     》 , (四)编制招标】文件或者资》格预审文件未将资】格审查标准、—。否,。决投标情形以及【评标标准和》方法等集中编写;】   (五》)招标公《。告或者资格》预审:公告未在市发展改】革部门?指定:媒介发布;》   (六)采用】抽签、摇号等方【式进行资格审查或】者限制投标人数量】;   (七)未按!照规定进入招标【投标:交易:场所进?行交易;   (八!)未按照规》定抽取、《确定:评标委?员会:的专家成员;—。。       (】九)未按照》规定安排评标委员会!。的招:标人代表;   】    (十)【向,评,标委:员会提供《与招标文件或者【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!的评标?。标准、方《法、细则; —  (十《一)干涉资格审查或!者评标;  — (十二)公开招标!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未!在招标公告发布【媒介公示;   】(十三)泄露—投标人的商业秘密】。   第《四十七?条, 国有资金占控【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!法,必须进行招标的【项目的招《标人违反本条例【第十七条规定—的由有关行政监督】部门责令改》。。正可以处一万元以】上五万元以》下罚款;对单位直接!负责的主管人员【和其他直接》。责,任人员?处二千元以上二【万元以下罚款—;情节严重的可以】暂停项目资金—注入 ? , 第四十八条 投标!人有下列情形之【。一的属?于投标?人相互串通投标中】标无效?处中标项目金额千】。分之五以上》千分之十以》下的罚款对》单,位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: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员处单位罚款数额】百分之五以上百分】之十以下的罚款;有!违法所得的》。并处没收《违法所得;情节【严,重,的取消其一年至两】年内参加依法必须】。进行招标的》项目的投《标资格并予以公告;!给他:人造成损失的依法】承担赔偿责》任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  (一—)不同投《标人:的,投标文件总价相【。近且各分《项报价、《综,。合单价不能相互对】应不:。能合理解释;   !(二)不同投标人】的投标文件总价相近!且数项子目单价【完全相同不能合理】解,释;   》。(三)中标人以协】作费:、协调费《等名义分别转出相同!金额:款项:给其他投标》人;   (—四)法?律、法规规定的【其他情形 》  第?四十九?条, 招标?代理机构违反—本条例第十三条【规定的由有关行【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!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!万元以?。。。下罚款;情》节严重的暂停两年至!五年从事招标—代理业务  —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!招标业务《。未遵守招《。标人相关规定的按照!本条例第四十六【条、:第四十七条规定【处理:   第五》十条 招标投标交】易场所违反本条例】第四十二条第一项】至第七项以及第九】项规定?的由: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!令改正可以处五【万元以上十万元【以下罚款《;对单?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!。员和: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处一万元【以上三万元以下罚】款,;有违法《所得的?并处:没收违法所得—   招标投标交】易场所违反本条【例第四十二条第八】项规定的由有关【行,政监督?部门责?令改正可《以,处一万元以上五万】元以下罚款》;给:他,。人造成损失》的依:法承担赔偿责任【   第五十一【条 评标委员—会,及其成员在评标过】程中:有下列情形》之一的由有》。关行:政监督部《门责:令改正;对情节严】。重的:评标委员会成员取】消其:评,。标,委员会成员资格可以!处五千元以》上,三万元以下罚—款  ? (:一):未按照规《定推举?产生负责人主持【。评标工作《;,   (二)—未自主?完成编制评标表【格、计算汇总评【。分、撰写评标报【告和处理投》标,人澄清?、说明或者补正【等直接影响评标结】果等工作;   】(,三)评标委员—会,认为投标人的—报价可能低于其【成本的未按照规定要!求该投标人在指定时!。间内书面《说明:并,提供相关证》明材料;   (四!)投标被部分否决】导致有效投》。。标,人不:足,。。三,个而使投标明—显缺乏竞《。争未:按照规定《否决所有《投标;   (五)!投标被部分否—决导致有效投标人】不足三?个但不影响投标竞】争,未按照规定继—续,评标并确定中标候】选人;   —(六)对同一事项】有,不同意见《未按照规定程序【处理或者《对,不同:意见的处理情况未】按照:规,定记入评标》。报,告   《第五十二条 评【标专家有下列情【形,之一的由《有关行政《监,督部门责令改正【;情节严重的禁【止其在一《定期限内参》加依法必《须进行招标》的项:目的:评,标活动可以处—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!下罚款;情节特别严!重的:由有关行政》监督部门《作出退出决定并将处!理情况通报市—发展:改革部门由其调【整出综合评》标专:家库:   (一)泄露评!标工:作情况或者投标人的!商业秘密;   (!二)拒不接》受有关行《政监督部门》。的监督、检查;  ! (:三)年度考核不【合格;   —(四)国家和本市】。规定的其他情—形   第五十三】条 有?关行政监督部门有】下列情形之一的对】。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:任人员依法给—予处分   (【一)项目审》。批、核准部门不【依,法审批、核准项目招!标方案;   【    (二)不】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!违反招标投》标法律法规和本条】例规:定的行为不依—法查处; 》。  (三)不按照】规定处理投诉—。、不依法公告—对招标投标当—事,人违法行为的—行政处理决定—   ?国家工?作人员在招标投标】活动及其监督管理】中徇私舞弊、滥用】职权、玩忽职—守的:依法给予处》分;: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刑事:责,任   第五十四条! 违反?本条例规定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!。、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】实施条例和有—关法律?、法:规已有处《罚,规定的按照有关【规定予以处罚 【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!人造成损《失的应当依法—。承担赔偿责任—;构成违《反,治安管理行为的由】公安机关依法给【予治安?管理处?。罚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:究刑事责任  【。 第7章 》  :    《附 则 《 ,   第五》十五条 本条例【。所称有关行》政,监督部?门包括发展改革部门!和其他?有,关行政监督部门;其!他有关行政监—督,部,门包括经济信—息、城乡建设、【交通、农业、外经】贸、:国土房?管、市政、水利、】移民、林业、园林等!。对招标投标活—动依法负有》行政监督职责—的部门   第五十!六条 本条例—自2016》年9月1日起施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