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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。 , ? 汉—中,市中心城区》土地收?购储备与开发利【用暂行办法 !第,一条 为优化土地资!。源配置建立有序、】规范的?。土地市?。。场,促,进城市经济发—展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!。。地管理法、中华【人民共和国城市房】地产管理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、!政策结合本市—实际制定本办法 ! 第二】条 本办法所称土地!收购储?备与开发利》用是指市人民政府】授权土地收购—储备与开《发利用机构依—据本办法规》定将收回、收购、】置换、托《管或征用等方—式取得的土》地予:以统一收购储备整理!和规划建设配套后根!据市场需求以招标、!拍卖、挂牌等方【式向:土,地使用者提供建设用!地,的行为 ! 第三条 —土地收购储备与开】发,利用:工作实行“政—府主导、《规划先行、统—一储备、集中供【地、市场运作、项】目开:发”:模,式,坚持“经营》城市、集约用地【”,原则确保国有—土地资产保》值增值?和土地收益最—大化 ? , — 第?四条 汉中市国【土,资源收购储备管【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!定土地收购储备【、整理和开发利【用等政策《。规定审定土地收【。购储备与整理—计划指导和监—督土地收购计划【的实施?和土地收购储备资】金运:作协调有关职能部】。门工作关系》 ? ?第,五条 汉中市国土】资源收购《储,备管理委员会—办公室为土》地收购储备》与开发利用》机构在市《国土资源收购—储备管理委》员,会的领导下编制【土地收购储》备规划和计》划;组织实施—土地的收购、—储备、整理承办土地!。招标、拍卖、挂牌】出让:的具体?。事宜 第!。六条 汉《中市:城建项目办(市【城,投公司)为城市【的经:营主体负责》土地收?。购储备资金》的筹:措、管?理、使用和储备土】地,的,项目规划、策划、包!装及招商《 : 《第,七条 市国》土资源收购储备管理!委员会可授权委托】市城:建规划局、》市,。城管局、市》城建项目办》。(市城投公司)等】部门在一定区域【范围内进行》。土地:整理实?施土地开发利用 】 ? 第八条 根【据项目?建设实际和市场需求!土地收购储备与开】发利用经营机构【可以提出修编和调整!项目:区域建?设规划的建议报市】规划局审批重大变】更报规划委员会审】定 第】九条 土地收购【储,备与开发利用—机构可以引入社【会资金投入》进行土地的》整理、?配套建设《和联合开发联—合开发协议》须,。报市国土资源收购】储备管理委员会审定! 第【十条 市发》改委、财政、国土】、规划、城管等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】各自职责配合做好】。土,地收购储备》。相关:工作 【 ,第十一条 下列国有!。土地:应当依?法进:行收购储备 —    — (一?)因单位撤销—。、迁移、解散等【原因停止《使用的原划拨土【地;    ! (二?)经核准报废的【原,划,拨道路、采矿场、】取土区、垃圾堆场、!水利设施等用地【;,   —  (三《。。。)土地使用期限届】满土地使用》权人未申请续—期或申请续》期未获批准》的土地; 】   ? (四)《建设用地《规划定?点界:限图(红线图)、建!设用地规《划许:可证超期未办—理,用地审批的》土,地; ?。     (五!)经批准征用—的土地和《城镇存?量国有土地; 】  ?   (六)依【法核准收《回的闲置土地和违】法用地?;   【  :(,七)旧城改造—或其他因城市规【划需要调整置换【。的土地;《 ,    — (八)《土地使用《权转让中申报价格低!于标定?地价20%由人民】政府:依法优先《收购的土地; 【。。 ,  ?   (九)土【地使用者申请由人民!。政,府,收购:的土地; — :。    (十)市人!民政府认为需—。要收购储备》的其他土地 ! 第十二条 【土地收购储备与开】发利用应《当遵守下列程序 !。。     (一)!土地收购储备—与开发利用机—构对计划收》购的土地权属、【。现状、条《件、用途和地—上附着物进行实地调!。查和核?实经评估机构依【法评:估后提出《收购意见;》 :    》 (二)土地—收购储备与》开发利用机构对初】步确定收购的土【地补偿费用进行测】算提出收购方—案并由市国》土资源收购储备管】理委员会审议; !     (三】)收购方案经市国】土资源收《购储备管理》委员:会,批准后应由土地收购!。储备与?开,发利:用机构与原》土地使用《。权人签订土地使【。用权收?。购合同; 》     (】四)根据合同约【定,的金额、《期限和方《式土:地收购储备与开发】利用机?构向:原土地?使,。用,权支付土地收—购补偿费用原土【地使:用权人向土》地,收购储?备与开发利用机【构,交付被收购的土【地,。和地上?。。建筑:物新征用《。地经有批准权限【的人民政府》批准后以征》地协议为依据向被征!地农民支付相关费用!实,施土地储备 — 《 第十三条 土地收!购补偿?费应当根《据被收购方投入土】地的合法成本由【具有土地价格评【估资:格,的,土地价格评估机构】依据市人民政—府公布的当年基准】地,价、标定地价为基】础进行评估并经土地!行政主?管部门依《。法确认土地》。。收购经费《的运:作与管理应》当接受监察、审计】部,门的指导与》监督 》 第《十四:条 土地收购储【备与开发利用—机构依法收》购,储备:的土地需要出让时应!当按:照土地?。管理法等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】的程:序办理 !第,十五条 土》地收购储备资—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!     】(一)财政拨—款;: 《    (二)银】行信贷资金》;  —   ?(三)可《以,用于土地收购储备】的社会资金及其他资!金 — ,第十六条 土地【收购储备与开—发利用机构应当对】。。土地:储备资金实行专户管!理财政部门对—土地储备资金的运作!。进,。行,指导:和监督;储备土【地收益实行》。。项目:(,批次)结算并及【时向同级财政部门】缴纳:储备开发后的土【地增值收益全部用】。于城市建设 ! 第十七条 【严格控制储备土【地的划拨使用和相】关规费的《减免确?需实行?划拨:。供地和减免规—。费,的须申报国》土资源收《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研!究审:定 — 第:十八条?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将应当《储备的?土地未经储》备而擅自转让或者用!于,联营、联建以及其】他用途的计划部【门不得批准》立项国土《和城管部门不得为】其办理相《。关审:。批及:登,记手续规划和建设管!。理部门不得办—理建筑项目审批【手续 【 第十九条 原土地!使,用,权人未按合》同规定交付土地及地!上建、构《筑物的或者在交【付土:地的同时擅》自处:理其地上建筑物、附!着物的土《。地收购储备》与开发利用机—构,有权要求原土地【使用权人改正或【终止土地使》用权收购合》同原土地使用权人】逾期不履行的应【依法:追究:其违约责任 ! 第二十条 土地!行政主管部》门,和土地收购储备【与开:发利用机构》的工作人员在—土地收购储》。备工作中玩》忽职:守、滥用《职权、?徇,私舞弊的《要严肃查处并按规定!给予党?政纪处分;情节严重!构成犯罪的》移送司法《机关依法追究—刑,事责任 《 第—。二,十一条?。 本:办法由汉中市国土资!源,收购储备管理委员】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! 第—。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!2006年7—月1日起《执行: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