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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昭通市建【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!实施:方,案, : 昭通市人民政府!办公室关于》印发昭通市》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!度,实施方案的》通知 各县【、区人民政》府市直各委、办、】局, :   ? ?。 ,   ? 经:市政府同意现—将昭通市建立廉【租住房保障制度实】施方案印发你们【请结合实《际认:真贯彻执行 【。 二○○七【年十:二月二?十八日?    】根,据,国务院关于》解决城市低收入家】庭住房困难的—若干意见《(国发〔《2007〕24号)!、廉租住房保障【办法:(建设部第162】号令)精神》和,全国城市《住房工作会》议以及全《省,城市:住房保障《工作会议《的要求为在全市【建立廉租住》房保障?制度:结合昭通实》际制定本实》施方:案    】 一、组织领】导 《  :  《 :。。。    住房【问题是重要》的民生问《题党的十七大—作出了加快推进以】改善民?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!的重大部署》。这是:党对:中国特色社会主【义,事业的新认识—、新概括反映—了党和国家工作的开!拓性和创造性进一步!建立健全廉租住房】制,度完善住房》保障体系努力实【现“住?有所:居,”,的目标是住房—。领域贯?。彻落实十《七大精?神,的具体体《现解决低《收入家庭住房—困难建立廉》租住房保障制度是】各级政府履行职【能的必然要求—是全面?建设小康社》会的客观需要是维】护社:会稳定?的重:要任务各县》区要高度重视健【全,领导责任制把建立】和实:施廉租住《房保障?制度作为一项重大】的政治任《务纳入?小康社会《目标和?社会保?障制度建设》的整:体规:划按照“政府—主导建设牵》头部门协同》基层落实”的要求认!真,组织实?施政府主要领—。。导,必,须负:总责、亲自抓分【管领导要具体抓要经!常听取廉租住房保障!。的情况汇报及时掌握!情况和解决工作中】存在的问题为—确保全市廉租住房】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!提供强有力》的保障 【    !  县区要成立建!立廉:。租,住,房保:障制度领导》小组:分管建?设,的政府领导任组长相!关单位?的主要领导任—成员负责《本,行政:。区,域内廉租住房制【。度的:建,立,和实施并《下设办公《室在建设《部门抽?调工作能《力、责任心强的人】员专门?负责此?项,工作并制定建立【廉租住房保障—制度实施细则 !    】 二、?指导思想、》目标任务和保障原】则   【 —   (一)指导!思想坚持以邓小平】理论和“三个—。代表”重要》思想、?党的十七大》精神为指导以—科学发展《观为统揽以保障城】市低收入住房困【难家庭基本住房【需求为出发点和【落脚点全面建—立与经济社会发【展,水平相适应》的廉租住房保障【制度完善社会保【障体系构建和谐昭】。通推进?。富民兴昭 】   【    (—。二)目标《任务2?007年底前昭阳区!要按照国家》和省:的要求对符合规定住!房困难条《件、申?请廉:租住房租《赁补贴的《城市低保家庭基本】。做到应保尽保;从】2008年起年全】市应建?立和实施廉》租住房保障》制度基本《。做到应保尽保;“十!一五:”期末逐步将—全市城市低收入【住房困难家庭纳入】。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!住房需求初步—建立起与我市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】、财政承受能力和】住房:平均水平相适应的、!较为:。完善的?廉租住房保》障体系?  》  【  : (?三)保障《原则廉租住房—。保障制度是政府对】城市低收入住—房困难家庭给予基本!住房:。保障的新型》社会:保障制?度必须坚持》以,下原:则  — ,  【  :。 1、属地管理【原则; —    《  —  : 2、保障基本住】房需求原则; 】    】   《 3、公开、公】平,。、公正原则;—    【 》   3、突【。出重点、分类—施保原则; !   ?    !5、动态《管理原则 —  ?  》 三、保障对象】和范围? ,    】    【凡持有本《市常住城镇居—民户:口、连续享受—低保待遇《6个月以上的—。城镇家庭共同生活的!家庭成员之间有法】。定的赡养、扶养或】者,抚养关系、无房【或,家庭人?均住:房使用面积在—12平方米以下的】住房困难户》可申请城《市低收入困》难家庭住《房保障符合下列【条件的家庭应按照】县,区住房?。保,障,年度计?划下达的《控制数以家庭—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!使用面积从低—到高纳入《保障范围 》    【。 :    1、】具有本市城镇常【。住户口且居住2年】以上家庭成员之间】有法定的《赡养、扶养或者【抚养关系 —   《    ! 2、?结,合我市住房》贫困面大的》实际起?步,阶段暂定为无房或家!庭人均住房使用面】积在12《平方米及《以,下; 》    】    3、家】庭月人均收》入低于当地》民,政部:。门规定的城镇家【庭最低生活保障【线以下并《连续享受低保—待遇6个月》以上  【  【   家》庭成员是指具—有法定赡养、扶养或!抚养关?系的人员《主要包括祖父母【(外祖父母)—、,父母(岳父母或公】婆,)、配偶、子女、】孙,子女(外孙子—女)以及其》他具有法《定赡养、扶养或【抚养义?务关系的直》系,亲属:(含户口已迁往学】校,的大:中专:在校:学生) 》    》  — , 各县区应认真】做好调查研》。究工作准确掌握本】地城市低收》入住房困难》家庭的?住房基本情况及时将!。。符合条?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!困难家庭纳入保【。障范围? —。四、住房使用—面积计算 》   ?。 ,。 ?    《 (一)城市低收入!家庭人均《住房使?用面积计算公—。式为城市低收入家】庭,的住房使用总面积/!家庭总人口城市低收!入家庭住房主要包括!  —    】 1?。、私有住房(包括家!庭,成员持有房屋所有】权证:的房屋或《者权属关系明确【为家庭?。。成员但尚未办证的】房屋); — :    】。   ? ,2、已购公有住【房(含以《家庭成员名义—集资尚未《办证的集资、—合,。作建:房);  ! , :    (二!)下列住房不计【入,城市低收入家庭【人均住房使用面【积 —   》    —1、:借住:的房屋; 】    》   》。 2、租住的房】屋(含?租住私房《。、单位公房和政府】。部,门直管公房)—;   】 : :  :  3、自行搭建!的临时房《屋  【。  》 : 五、?申请和审批》程序 《  :     ! ,(一)申请享受城】市低收入住》房保:障的家?庭,由户主向所在街道】办事处或者镇人民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】。供居民?户口本、居民身【份证、家庭收入和】住房状况证》明以:及,其,。他相关?证明材料 !    】  (二》)街道办事》处或者镇人民政【府,应当自受理申请之】日,起30日内由—评审小组就》申请:。人的家庭收入—、家庭住房》状况是否《符合:规,定条:件进行审核提出【初审意见并张榜【公布将初《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!并报送?县区人?民政:府建设主管》部门; —    !   (》三):。县,区建设主《管,部门应?。当自收到申请—材料:之日起15日内【就,申请人的家》。庭住:房状:况是否符合》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!见并将符合条件【的,申请人的《申请:。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!;民政部《门应当?自收到申请材料之】。日起15《日,内就:申请:人的家庭《收入是否符合规定】条件提出审》核意见?并反馈同《级,建设主管部门—; 》  :  ?    — (四)经审核家庭!收入、家《庭住房状况》符合:规定条?件的由县区建设【主,管部门予以公示公】示期:限为15日;对经】公示无异议》或者异议不》成立:的作:为,廉租住房保障对【象,予以:登记书?面通知申请》人并向社《。会公开登记》结果 —    —   《 经审核不符合】规定条件的县区【建设主管《部门应?当书: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!。由申请人对审—核,结果有异议》的可以向建设主管】。部门申诉《 : ?   ?。 《   (五)建设!主管部?门应:当,在综合?考虑登记《的城市低《收入:住房困难家庭的收】入水平、住房困【难,程度和申请顺序以】及个人申请的保障】方式等基础上确定相!应的保障方》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!会公开  !  ? ?   对已经登记!为廉租住房》保障对象的城—市居民最低》生活保障家庭—。凡申请租赁住—房货币补贴的要优】。先安排发放补贴【。基本:做,到应保尽保 ! ,   【   ? ,有条件进行实—物配租的《。县区实物配租应当】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!。廉租:住房保障《对象:的孤、老、病—、残等特殊困难家庭!城市居民最》低生活保障》家庭以?。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!庭,    】 :    (六】)经审核符合—条,件的城市低收入【住房困难家》庭建设主《管部门应当》按照已确定的保障】方式与其签》。订租赁住房补贴协】议或者廉租住房【租赁:合同:予以发放租赁住【房补: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! ?。    —    — 租:赁住:房补贴协议应当【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!度、停止发放租赁】住房补贴的》情形:等内容 【 , ,    】 廉?租住房租《赁合同应《当明确下列》内容 》    —  《  1《、房屋的《位置:、朝向、面积—、结构?、附属?设施和设备状况; !    【 :    2、】。租,金及其支付方—。式,; —   》  ?  ?3、房屋用途和【使用要求; —    !  ?。  ?4、租赁期限; !。  《   【  5、房屋【维,修责任; 【 :    】  6、》停止:实物配租《的情形包括承—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!件的将所《。承,租的:廉租住?房转借、转租—。或者改变《用途无正当理由连】续,6个月以上未在所】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!或,者,未交纳廉租住房租】金等; 【    》 , ,  :  ?7、违?约责任及争》。议解决办《法包括退回廉租【住房:、调整租金、依照】有关法律法规规定】处理等;《    ! ,    8、其!他约定 《    !    发【放租赁住房》补贴和配租廉—租住房的结果应当予!以公布 《 ?    《 , ? 六、保障标准】、资金来源和管理】    !    (—一)保?障,。。标准:根据国?家和省的有》。关文件精神》我,市廉租住房保障面】积标准为人均—住房使?用面:积12平方米—租赁补?贴,标准为 —    !   1、人【均住:房,使用:面积10-12平方!米,每户每月补助—100元; !    】 ,  : ,2、人均住》房使用面积8-【10平方米每—户每月补助》150元; — 《    】  3、人均住】房使用面积6—- 8平方米每户每!月补助200元;】 :  《   【  ?。4,、人均住房使用面】积6平方米以下每】户,每,月补助250元;】 : ?  :    !各,县区可根据以上标准!结合当地实际—合理确定《年度保障范围—、户数及补助的金】额 ?    !  :  (二)资金】来源廉租住房—保障资金来源—包括   !    !1、:年度财政预算安【排的住?房保障资金; 】 ?    】  2、提取【贷,款风险准备金和管】理费用后的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】。益余额?。。;  【  》   ? :3、土地出让净【收益:中提取不低于10%!的住:房保:障资:金;   !    !4、政府《的廉租住《房租金收《入; ? 《    】  5、社会捐】赠及其他方式筹集】的资金? 《    《    (!三)资?金,。。。管理 》    》 《  : 1、市、县区财!政要会同建》设、发?改、国?土、民政《等,部门制定出台—廉租住?房保障资金》管,理使用办法》纪检、?监察、审计部门要制!定相关?的纪律要求共—同做好资《金的:监督管理《工,作确保全《市,的廉租住房保—障工:作,顺利实?施 2!、廉租住房保—障资:金实行专项管理、分!账核:算、专款专用—专项用于廉租住【房保障开《支包括收购、—改建和新建》廉租住房开支以及】向,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!件的低收入家—庭发:放租赁补贴》开支不得用于其他】开支;?建设部门设立专账】用于与财政》、金融?部门的对账“廉租】住房保?障资金”除支—付住房保障资金外】不,得向其?。他,渠道拨?付款项?不,。得提取或列》支管理费和》工作经费《专账内的《年度:结余资金和》产生的利息收入【可结转使用不得调】剂和挪?用    】    3【、廉租?住,房保障资《金实行项《目预:算管理市、》县区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当会同有】关部:门于每年第三季【度根据下年》度廉租住房保障计】划编制下年度廉租住!房保:障支出项《目预算经《同级财?政部门审《核并报经同》级人:民政府提请》同级人大批准后实施!    !  《 , 3、结合我市】住,房公积金由市—统一管理的实际【。情况提取贷款—。。风险准备金》和管理?费用后的住房—公积金增值收益【余额由市经济适用】和廉租住房工作【领导小组统》筹安排全部》用于廉租《住房建设 】   ?    !(四)资金发—放 《 ,    【。    《 1、市《、县区财政部门按】照批准的廉》租住:房保障?支出:项目预算根据住房保!障计划?和投资计《划以及?实,施,进,。度拨付住房》保障资金确保住房】保障资金《切实落实到廉租住房!购建项目以及符合】城市低收入住房【保障条件《的家庭 —    !   2、—。。廉租住房保障—资金原则上》实行国库集》中支付?。申请租赁补贴的符】合住房保障条—件的低收入家—庭经:县,区建设主《管部:门、民政部门公示和!审核确?认无误后由县区财】政部门根据》县区建?设,主管部?门、民?政部门的审核—意见:和年度预《算安排将租赁补【。贴,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!住房保?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!或支付给向住房【保障对象出租住房的!租赁方  !  : : 七、—监督管理《及法律责任 【。   ? :  《  (一》)已领取租赁住房】补贴或?者配租廉《租,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!房困难家《庭应当按年度向所在!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!人民:政府如实申报家【庭人口?、收入及住房—等变动?情况 《。    【 :    街道办】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!应对:申报情况进行—核实、张《榜公:布并将申报》。情况及核实结果【报县区建设主管【部门 《    】  ?  建设主管部】门,应当会同民政等部】门,根据城?市,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庭人口、!收,入、住房《等变化情《。况调整租《赁,住房补贴额度—或实物配租》面积、租金等;对】不,再符合?。规定条件的应当停】止发放租《赁住房?补,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!合同约?。定退回廉租住房 !。 :    【    》。(二)城市低收入住!房困难家庭不得将】所,承租的廉租住房【转借:。、转租或者改变用途! ?  ?  —   城》市低收入住房困难】家庭违反前》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!。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!同约定退回》廉租住房 】    》。    【1、无正当》理由连续《6个月以上未在所】承租的廉租住房【居住:。。的; 《    !    2、无正!当理由累计6—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!住房租金的 !    》 ?   《(三)城市低收【入住房困难家—庭,未按照?合同约定退回—廉租住房《的县区建设主管【部门应当责令其【限期退?回;逾?期未退?回的可以按照合同约!。定采取调《整租金等《方,式处理 《 ?    《 《   ?。。。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!难家庭拒绝接受前款!规定的处《理方式的由县区【建设主管部门依照】有关法律法规规定】处理 》   《   【 (四《)城市低收入住房】困难:家庭的收《入标准、住房困【难,。标准等以及住房【。保障面?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!由县区人民政—。府每年向《社会公布《一次 》    》  》  (五)—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】。难家庭隐瞒有—关情况或者提—供,虚假材料《申请廉租住房—。保障的建设主管部门!不予受理并给予警】告;对以欺》骗等不正当手段【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!得,廉租住房保》障的由建设主—管,部门给予警告;【对已经登记但—尚,未获得廉《租住房保障的取【消其登?记;对已经获得【廉,租住房?保障的责令其退还】已领取的租》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!实物:配租的?住房: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!前房租 《    !   《 , (六)有关—工作:人员:在廉租住房》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!、玩忽职守、徇【私,舞弊的依法给予处】分,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   】 八【、工作?要求   【    】 (一)市》经济适用住》房,和廉租住房工—作领导小组是全市廉!租住房保《障工作的主管机【构负责全市》。廉,租住房保障制度【的建立和指》导工:作并下设办公室在】市建设局负》责日:。常事务工《作;县区也》应成立相《应的住房《保障机构负责—本行政区域》内廉租住房保障的组!织,实施和制度的建立】    !    — (二)市、县区财!政部门按照规—定,落实廉租住房保障】资金定期督》促、检查《廉租住?房保障资金的拨付】和使用情况并通【过预算安排必要【的廉:租,住房保障《工作经费等确保【廉租住房《保障工作顺利开展】    !    — (三)市》、县区?发,改、财政、国—土、民政等部门要】积极支?持、密切配合建【设部:门做好相《关工作 !。  : (四)》。市、县区两》级,监察、审计部—门依法?对廉租住房保障金的!使用情况进行监督】检查    !    (五】)镇、办《事处人民政府—负责本辖区》廉租:住房:保障对象《。的申请受理、—审,核、上报等工作【    ! 《 九:、实施步骤和—时间要求 》  ?    】 (一)200】7,年1:2月31日前昭阳区!要完成对《廉租住房保障对【象的审核、》审批:工,作确保年底》前完成?廉,。租住房实物配租和】租,赁补贴的发放—工作; 【     !  (二》。)2008》年,3月底?前各:县人民政府要结【合当地实际和上【级要求?制定:。出台廉租住房保【障实施意见或办法报!市人民政府》备案:并抄送市建》设,、财政部门同时【向社会公布; 【    】    (三!)2008年6月3!。0日前各县完成对廉!。租住房保障对象的】申请、审批、—公示等基础》工,作确保2008年】7月1日起将廉租】住房租赁补贴资【金发放到符》合保障条件的—对象手中 !   ? :    —(四)各县区要【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!平、:财政承受能力和【住房平均《水平逐?步,扩大廉?租住房制度保—障范围确保“十【一五”期末廉租住】房制度保《障范围由城市最【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!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。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