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。
《 昭通市》建立廉租《住房保?障,制度实施方》案
《
昭通市人民政府】办公:室关于印发昭通【市建立廉《租住:房保障制《度,实施方案的》通知
各县、】区人民?政府市直《。各,委、:办、局
!
【经市政府同意现【将昭通市建立廉【。租住房?保,障制度实施》。方案印发你》们请结合实际认【真贯彻执行 —
二○○七年!十二月二十八日【
《
根》据国务院关于解决】城市:低收:入家庭?住房:困难的若干意—见(国发〔200】7〕24号)、【廉租住房《保障办法(建设【部第162号—令):精神和全《国城:市住房工作会—议以及全《省城市住《房保障工作会议【的要求为在》全市建立廉租住房】保障制度结合昭【通实际制定》本,实,施方: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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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—、组织领导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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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》房问:题是重要的民生【问题党的十七大【作出了加快推进以改!善民生?为重点的社会建设】的重大部署这是党对!中国特?色社:会主义事业的新【认识、新概括反映了!党,和国家工作的开【拓性和创造性进一步!建立健?全,廉,租住:房制度完善》住房保障体系努力】实现:。。。。“住有?所居”的目标—是,住房领域贯彻落实】十,七大:精,神,的具体体现解决【低收入?家庭住房困难—建立廉租住房—保障制度是各级政】府,。履行职能的必然【要求:是全面建设小康社】会的客?观需:要,是维护社会》稳定的?重要:任务各县区》要高度重《。视健全领导》责任制把《建立:和,实施廉租住房—保障制度作为一【项重大的政治任务】。纳入:小康社会目标和【社会保障制》度,建设的整体》规划按照“政府主】。。导建设牵头》部门协同基层落【实”的要《求认:。真组织实施》。。政府:主要领导必须—负总责、亲自抓【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!经常听取廉租住房】保障:的情况汇报及时掌】握情:况和解决工作中【存,在的问题为确—保全市廉租住—房保障工作》的,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!的保障
!
!
,县区要成立建立【。廉租住房保障制【度领导小组分管【建设的政府领导任】组长相关《。单位的主《要领导任成员负【责本行政区》域,内,廉租住房制度的建立!和实施并下设办公室!在建设部《门,抽调工作能力、责】。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!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建!立,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!施细则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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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二、?指导:思想、?目标任务《和保障?原则
【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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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指导!思想坚持以邓小【。平理论?和“三个代》表”重要思想、【党的十?七大精神为指导以】科学发?展观为统揽》以保障?城,市低收入住》房,困难家庭基本—住房:需求为?出发点?和落脚点全面建立与!。。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】相,适应的廉《租住:房保障制度》完,善社会保障体系【。构建和谐《昭通推进富民兴【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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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,
(?二)目标任务2【007?年底:前昭阳区要》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】求对符合《规定住房困》。难条件、申请廉租住!房,租赁补贴的》城,市,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】应保尽保《;从:2008年起年全市!应建立和实施廉租住!房保障制度基本做到!应保尽保;“十一】五”:期末:逐步:将,全市城?市,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纳》入保障范围保—。障其基本住》房需求初步建立起】与我市经济》。社会发展水平、【财政承受《能力和住房平均水平!相,适应的、《较为完善的》廉租住房《保障体?系 ?
》
》
(三)保】障原则?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是!政府:对城市低收》入,住,房困难家《庭给予基本住房保障!。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!必须坚?持以下原则
!
《 :
1、属!地管理原则》; :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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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
2、保!障基本?住房需求原则;【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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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3、公开!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】;
—
—
《
3、突出重点【、分类施保》原则;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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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动态管—理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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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【、,保障对象和范围 !
【 ,
》
凡持有本市常住城!。镇居民?户口、连续》享受:低保待?遇6个?月以上的城镇家庭】共同:生活:的家庭成《员之间有法定的【赡,养、扶养或》者,抚,养关系、无房—或家庭?。人均住房使》用面积在《12:平方:米,以下的住房困—难户可申请城市低收!入困难家庭住房保障!。符合下?列条件的家庭应按】照县区住《。房保:障年度计划下达【的控制数《以家庭人均收入和】人均住房使》用,面积从?低,到高纳入《保障范围 —
,
】
》1、具有本市—城镇:常,住户口且居住2年】以上家庭成》员之间有《法定的赡养、—扶养或者抚养关【系
— ,
【
2、结合我】市,住房贫困面大的实际!起步:阶段暂定《为无:房或家庭人》均住房?使用面积在12【平方米及《以下; 《
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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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3、》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!当地民政部门规定】。的城镇家庭最低【生,活保障线《以下并连续享—受低保待遇6个月以!上
—
【 ,
家庭成员【是指具?有法定赡养、扶【养或:抚养关系的人—员主要包括》祖父母(外祖父【母)、父母(岳父母!或公婆?),、,配偶、子女、孙【子,女,(外孙子女)以【。。及,其他具有法定赡养、!扶,养或抚养义》务关系的直系亲属(!含户口已迁往学校的!大中专在校学—生)
】
》
《
各县区应认—真做好调《查研究工作》准确掌握本地城市低!收入住房困难—家庭的住房基—。本情况及时将符【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!。住,房困难家庭纳入保】障范围
【
:四、住?房使用?面积计?算
】
,
(一)城!市低收入家》庭人均?住房使用《面积计算公》式为城市低收入家】庭的住房使用—总面积/家庭—总人口城市低—收入家庭住房主要】包括 《 ,
《。 , ,
》
1、私有住【房(:包括家庭《成,员,持有房屋《所有权证的房屋【。或者权属关系明确为!家庭:成,员但尚未办证的房】屋):;
》
》
2】、已购公有住房【(含以家庭成—员名义集资尚未办】证的:集资、合作建房);!。。
!
(二!)下列住《房不计入城市低收】入家庭人均》住房使用面积 】
—
】1、借住的房—。屋;
【
—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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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租住的房屋(!含租住私房、单【。位公房和政》府部门?直管公房);—
》 》
3【、自行?搭建的?临时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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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【、申请和《审批:程序
!
》
(一)申请【享,受城市低收》入,住房保障的家—庭由户主向所—在街:道,办事:处或者镇《人民政府提》出申请并提供居民】户口本、《居民身份证、家庭收!入和住?房状况证《明以及其他相关【证明材料
】
】
(二—)街道办事处—或者镇人《民政府应《当自受理《申,。请之日起3》0日内由评》审小组就申》请人的家庭收入、家!庭住房?状况是?否,符合:规定条件进行审核】。提出初审意见并张】榜公布将初审意见】。和申请材《料一并?报送:县区人?民,政府建设主管部门;!
!
(三!)县区?建设主管部》门应当自收到申请】材料之日起15日内!就申请人的》家庭住房《状况: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!出审核?意见并将符合—条,。件的申请人的—申,请材料转同级—民政部门;》民政部?。门应:当自收到申请—材料:。之日起?15日内就申—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!符合规定条件提【出审核?意见并?反馈同?。级建设?主管部门《;, , ,。
【
(四!)经审核家庭收入】、家庭住房状况符】合规定条件的由县】区建:设主管部门》予以公?示公示期限为1【5日;对经公示无】异议或者《异议:不成立的作为—廉租住房保障—。。对象予以登记—书面:通知申请人并—向社会?公开:登记:。结果
【 ,
!
经审核不》符合:规定:条件的县区建—设主管部门应当书】面通知申《。请人说明理由—申请人对审核结果】有异议?的可:以向建设《主管部门申诉 】
!
《
(五)建设主管部!门应当在综合考虑】。登记的?城,市低收入住房—困难家庭的收入【。水平、?住房困难程度和【申请顺序以及个人】申请的保《障方式等基础上【确定相应的保障【方式及轮《候顺序并向社会公】。开
—
!
对已经登记【为廉租?住,。。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!民最: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!请租赁住房货币补】贴的要优先安排【发放补贴基本做【到应:保尽保 《
—
】
有条?件进行?。实物配租《的县区实物配租应当!优先:面向已经登记为廉】租住:房保障对象的孤、老!、病、残等特殊困】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!。生活: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!需救助?的家庭 《 ,
【
(】六):经,审核符合条件的城】市低收入住房困【。难家庭?建设主管部门应当】按照已确定的—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!赁住房?补贴协议或》者廉租住房》租赁合同《予以发放租赁住【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!住房 《 ,
】
租—赁住房补贴协议【应当明确租赁—住房补贴额度、停】止,发,放租:。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!。。内容 《
:
—
《
廉租住房—租赁合?同应当明确下列【内容 《
》
!1,、,房屋的位置、—朝向、面积、结构、!附属设施和设备状】况; ?
?
》
:
:
2《、租:金及其支付》方式; 》。
:
《
3!、房屋用途和—使用要求;》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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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租赁】期限; 》
《。
】。
5、房屋维【修责任;《 ,
!
》
6、停止实物配租!的情形包括》承租人已不》。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!承租:的廉租住房转借、】转租或者改变用途】无正当理由》连续6个月以上【未在所承租的廉【租住房居住或—者未:交纳廉租住房—租,金等; 《
?
!
7、违约【责任及争议解决办】。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!、调整租金、依【照有:。关法律法《规规定处理等;【
《
:
【
8、其他约】定,
《
—
—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!配租廉租《住房:的结果应《当予以公布 【
】
六、—保障标准《、资金来源》。和管理
!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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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保【障标准根据国—家和省的《有关文件《精神我市《廉,租住房保障》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!使用面积12平【方米:租赁补贴标准为 !
》
《
?
1、人均—住房使用面积10】-12平方米每户每!月补助100—元,;
》。
,
!
,
2、人均》。。住房使?用面积8-》10:平方:。米每:户每月?补助150元;【
— ?
?
3、—人均住?房,使用面积6-— 8:平,方米:每户每月补助200!元;:
《。
》
》
4、《人均住房使用面【积6平方米以—下每户?每月补助25—0元; —
:
】
?。各,县区可根《据以上标《。准结合当地实际合】理确定?。年度保障范》。围、户数及》补助的金额》
!
(】二)资金《来源廉租《住房保障资金来源】包括
【
】
1、年—度财政预算安排的】住房保障资》金; ?
!
—2、提取贷款风【险准备?金和管理费》。用,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!。收益余额;》 ?
:。 :
【。
3、《土地出让净收—益,中提取不低于10%!的住房保障资金; !。
!
《
4、政府的廉租!住房:租金收入;
!
【
5、社会!捐赠及其《他方:式筹集的资》金
》
】
《(三)资金管理 】 :
》
【。
1、市《、,县区财政要》。会同建设、发—改、国土、》民政等部《门制:定,出台廉租住房保【障资金管《。理使用办法纪—检、监察、审—计部门?要制定相关的纪律要!求共同做好资—金的监?督管理?工作:确,保全市?。的廉租住房》保障工?作顺利实施 【
2、【廉,租住房保障资金【实行专项管理、分账!核算、专款专用专】项用于廉租住房保】障开支包括收购、】改,建和新建《廉租住房开支以及】向符合廉租》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!入家庭发放租赁补】贴开支不《得用于其他开支;】建设部门设立专【账用于与财政—、,。金融:部门的对账“廉租】住房保障资金”除】支付住房《保障资金《外,不得向其他渠道拨付!款,项不得提取》或列支管理费和工】。作,经费专账内的年度结!余资金和产生的【利息收入可结转使】用不得调剂和挪【用
:
《 ,
3】、廉租住房》保障:资金实行项》目,预算管理《市、县区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会《同有关部门于每年】第三季度《根据下年《度廉租住房保障【计划编制下年度廉】租住房保障》。支出项目预算经同】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!经同级人民政府【提请:同级人大批准后实】施
】
—
?3、:结合我?市住房公积金由【市统一管理的—实,际情况提取贷款风险!准备金和管理费【用后的住房公—积金:增值收益《余额由?市经济适《用和廉租住房工作领!导小组?统筹安排全部—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!。
?
《 :。
《
(?四)资?金发放?
—
!
1、市、县区【财政部门《按,照批准?。的廉租住房保障支】出项目预算根据住】房保障?计划和投资计划【以及实施进度拨【付住房保障资金确】保住房保障》资金切实落》实,到廉租住房购建【项,目以:及符合城市》低,收,入住房保障》条件:的家庭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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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2?、廉:租住房保障资金【。原则上实《行国:库集中支付》申请租赁补贴的符合!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!入,。家,庭经:县区建设主》管,。部门、民政部门公】示和:审,核确认无误后由县】区财政部门根据县区!建,设主管?部门:。、民政部门的审核】意见:和年度预算》安排将租《赁补贴资金》直接支付给符合【住房保障条件的低】收入家庭或支付给向!住房保障对象—出租住房《的租赁方 —
》
【七、监?督管理及法》。律责任
》
, 》。
,
:
(一》。)已领取《租赁住?房补贴或者》。配租廉租住》房的城市《低收: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!按年度向《。所在地街道办—。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!如实申报《家庭人口《、收入及《住房:等变:动情况 —。
《
》 ,
街道办事处】或者镇人民政—府应对申报情况进】行核实?、张榜公布并将申报!情况及核实结果【报,县区建设主管部门】
》
—
》。建,设,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民政等?部,门根:据城市低收入住【。房困难家庭人—口、收入、住房【等变化情《。。况调整租赁住房【补,贴额度或实物配租】面积、租金等;对不!再符合规定》条件的应《当停止发放》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!承租:人按照合同约—定退回廉《租住房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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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二)城《市低收入《住房:困难家?庭不得?将所承租的廉租住】房转借、《转租或者改变用途】
【
《
》城,市,低收入住房困难【家庭违?反前:款规定或者》有下列?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!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!房,
!。
1、!无正当理《由连续?6个月以上》。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!房居住的;》
】
《
2、无【。正当理由累计—6个月以上》未交纳廉《租住房租金的 】
》。 ,
—
(三)城市低】收入住房困》难家庭未按照—合同约定退》回廉:。租住房的县区建【。设主管部门应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;!逾期:。未退:回的可以《按照合?同约定?采取调整租金等方】式处理
! :
《
城市低收】入住:房困难家庭拒—。绝接受前《款,规,定的处理方式的【由县区建设主管【部门依照有关法【律法规规定处理 】
】
(】四)城市低》收,入住房困难》家庭:的收入标准、住房困!难,标准等以及》住房:保障面积标准实行】动态管理由县区人】民政府每年向社会】公,布一次 —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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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
(五)城市低!收入住房困》难家庭隐瞒有关情】况或者提供虚—假材料申请廉租【住房保障的建—设主管部门不予受】理并给予警告—;,。对以欺骗等不正当】。手段取?得审核同意或者获】得,廉租住房《保,障的由建设主—管部:门给予警告;对已】。经登记但尚未获得廉!租住房保障的取消】其登记;对已经【获,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责!令其退?还已领取的租赁【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!物配租的住房并【按市场价《格补交以前房租 !
》
》
(六)【有关: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!保,障工作中滥用职权】、玩忽职守》、徇私舞弊的—依法给予处分—;构成犯罪的依【。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:
》。
— 八、工作—要求
》。
!
(?一,。)市经济适用—。住房和廉租》住房工作领导小【组是:全,市廉租住房保—障工作的《主管机构负责—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制!度的建立《和指导工作并下【。设办公室在市建设】局负责日《常事务工作;县区也!应成立相应的住房】保障机构负责—本,行政区?域,内廉租住房保障【。的组织实施和制度的!建立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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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《)市、县区财政【部门按照规定—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!金定期督促、—。检查廉?租住房保障》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!况并通?过预算安《排必要的廉租住【房保障工作经费【等确保廉租住房【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!
【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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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三,)市、县区发改【、财政、国土、民】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!、密切配合建设部门!做好相关工作— ?
(四!)市、县区两级监察!、审计部《门依:法对廉?租住房保障金的使用!情况:进行监?督检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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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镇【、办事?处人民政府负—责本辖区《廉租住房保障对象】的申请?受理、?审,核、上报等工—作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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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九、实施步骤【。和时间要求 —
】
(一【)2007年12月!。31日前昭阳区【要完成?对廉租住房》保障对象的》。。审核、审批工作【确保年底前》完成廉租《住房实物配》租和租赁补》贴的发放工》作;:
《
】
(》二)2?。008年3》月底前各县人—民政府要《结合当地实际—和上级要求》制定出台廉租—住房保?障实施意见》或,办,法,报市人民政府—备案并抄《送市建设、》财政部门同时—向社:。。。会公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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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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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—2008年》6,月30日前各县【完成对廉租住房保】障对象的申》请、审批《、公示等基础工【作确保2008年7!月1日起将》廉租住?房租赁补贴资金【发,放到符?合保障条件》的,对象手中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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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》各县区要根据经济社!会发展水平、—财政承?受能力和住房平均】。。水平逐步扩大廉租住!房制度保障范围确保!“十一五《”期末廉租住房制】度保障范《围由城市《最低收?入住房?。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!入住房困《难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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