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昭通市建—立廉租住《房保障制度实—施方案
昭通!市人民?政府办公室》关于:。印发昭通《市建立廉租》住房保障制度实施】方案的通知》
各县、区人】民政府市直各委、办!、局:
】
经—市政:府同意?现将昭通市建立【廉租住房保》障制度实施方案印】发你们?请结合实《际,认,真贯彻执行》 :
二○》○,。。七年十二月二十八】日,
根!据国务院关》于,解决城市低收入家】庭住房困难的若【。干意见(《国发〔2007〕2!4号)、廉租—住房保?障办:法(建设部》第162《号令:),精,神和全国城市住【房工作会议以及全省!。城,市住房保《障工作会议的要【。求为:在全市建立廉租住】房,保障制度结合昭通实!际制定本实施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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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
一、《组织领导
【
【
—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!生问题党的十—七大作出了加快【推进以改善民生为】重点的社《会建:设的重?大部署这是》党,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!事,业的新认识》、新概括反映了【党和国?。家工作?的开拓性《和,。创造性进一步—建立健全廉租住【房,制度完善《住房保障体系努力】实现“住有所居”的!目标是住房领—域,贯彻落实《十七大精《神的具体《体现解决低收入家庭!住房困难《建立廉租住房保障】制度是各级政府履】行职:能的必然《要求是?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】的客观需《要是维护社会稳【定的重要任务各【县区要高度重视健】全领导责任制—。把,建立:和实施廉《租住房保障》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!政,治任务纳入小康【社会:目标和社会保障【。制度建设的整体规】划按照“政府主【导建:设牵头部门协同基】层落实”的要求认】真组织实施政府主】。要领导必须负总责、!亲,自抓分管领导—。要具体抓要经—常听取廉租住房【保障的情况汇报及时!。掌握情况和》。解决工作中存—在的问题为确保【全市: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!顺利开展提供强有】力的保障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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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县区【要,成立建立廉》租住房保障》制度:领导小组分管建【设的政府领导—任组长相关单位【的主要领导任成员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!租住房制度》的建:立和实施并》下设办公室在建设部!门抽调工作》能力、责任心强【的人员专门负责此】项工作并制定建【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!。实施细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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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指》导思想?、,。目标任务和》保障原则 》 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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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指—导思想坚持》以邓小平《理论和“三个代表】”重要思想、党的十!七大精?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!观为统揽以保障城市!。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?庭基本住《房需求为出发点【和,落脚点全面》。建,立与经济社》会发展?水平:相适:应的廉租住房—。保障:制,度完善社会保—障,体系:构建和谐昭通—推进富民兴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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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目标】任务2007年底】前,昭阳区?要按照国家和省的】。要求对符合规—定住房困难》条件、申请》廉租住房租》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!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!;从2008—年起年?全市应?建立和实施廉租住房!。保障制度基本做到】应保尽保;“—十一五”《期末逐步将全市城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!。庭纳入保障》范围:保障其基本住房【需求:初步:建立起与我市—经济:。社会:发展水平、财政承受!能,力和住房平均水平】相适:应的、?较为完善的廉—租住:房保障体系》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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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—保,。障原:则廉租住《房保障?制度是政府对城【市低:收入住房困难—。家庭给予基本—住房保障的新型社会!保障制度《必须坚持以下原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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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1、属地管理原【则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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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《保障基本住房需【。求原则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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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公开》。、公平、公正原【则;: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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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突出重点、分!类施保?原则;
】
《
《
5、动—。态管理原则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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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保—。障对象?和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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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持?有本市常住城镇【居民:户口、连续享受【低保待?遇6:个月以上的城镇家】庭共同生活的家庭】成员之间有法—定的赡养、扶—养或:者抚养关《系、无房或家—庭,人均:住房使用面积—在12平方米以下的!住房:困难:户可申请城市低收】入困难家庭住房保】障符合下列条件的家!庭应按照《县区住房保障年【度计划?下达:。的控制数以家庭人均!收入和人《均住房使用面积【从低到高纳入保障范!围
】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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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《、具有本市》城镇常住户口且居住!2,年,以上家庭成员之【间有法定《。的赡养、扶养或者】抚养关系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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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2、结合】我市住房贫困面大】的实际?起步阶段《暂定为无《房或家庭《人均:住房使?用面积在12平方】米及以?下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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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家!庭月人均《收入低于当地民政】部门规定的城—镇家庭?。最低生?活保障线以下并【连续享受低保待【遇6个月以上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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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成员是指具】有,法定赡养、扶—养或抚?养关系的人员主要】包括祖?父母:(外祖父母》。)、父?母(岳父《母或公婆)、—。配偶、?子,女、:孙子女(《外孙子女)以及其】。他具有法定》赡养、扶《养或抚养义务—关系的直系亲属(含!户,。口已迁往学》校的大中专》。在校学生) —
【
—
各?县区应认真做好【调查研究工作准确掌!。握,本地城市低收—入住:房困难家庭》的住房基本情况【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!市低收入《住房困?难家庭纳入》保障:范围
【。 四、住房使用面积!计算
》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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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城】。市低收入家庭人均住!房使用面积计算公式!为城:市低:收入家庭的》住房使?用总:面积/家庭总人【口,城市低收入家庭住】房主:要包括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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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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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私有住房(包!括家庭成员持—有,房屋所?有权:证的房屋或者—。权属:关系明?确为家庭成员但尚】未办:证的房屋)》;
》
》 ,
》
2、已购公有【住房:(含以家庭成员名】。义集资尚未办证【的集资、合作建房)!。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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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!下列住房不计入【城市低收入》家,庭人均住房使用面】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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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!借住的房屋》;
—
】。
2、》租住的房屋(含租】住私:房、单位公房和政】。府部门直管公房)】;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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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自行—搭建的临时房—屋
—
!五、申请和审批程】序
!
(一)!申请享受城市—。低收入住房》保障:的,家庭:由户主向所在街道】办事处或者》镇,人民政府提》出申请并提供居【民户口?本、居民身》份证、家庭收入和住!房状况证明以及其】他相关?证明材料 》 :
《
》 :
(二)街道【。办事处或《者镇人民政府应当】自受理申《请之日起30日【内,由评审小组就申请】人的家庭《收入、家庭住房状况!是否: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!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!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!申请材料一》并报:送县区人民政府建】设主管?部门; —
《 ?
(三)!县区建?设主管部门应当自】收到申请材料之【日起:15:日内就申请人的【家庭住?房,状况是否符合规【定条件提《出审核意《见并将符合条件【的申请人的申请材】。料,转同级?民政部门;民政【部门应当《自收到申请材—料之日起15—日内就申请人—的家庭收入》是否符合《规定条?件提出审核意—。见并反?。馈同级建设主—管部门;
】
】 ,
(四)经审】核家庭收入、家庭】住房状况符合—规定条件的》。由,县区建设主》管部门予《以公示公示》期限:为1:5日;对经公示无】异议或者《异议:不,成立的作《为,廉租住房《保障对象予以—登,记书面通知申请【人并向社会公开【登记: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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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—审核:不符合?规定:条件的县《区建设主管部门应】当书面通知申—请人说?明理由申请人对审】。核结果?有异议的可》以向建?设主管部门》申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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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建设—主管部门应当在综】合考虑登《记的城市低收入住】房困难家庭的收入】水平、住房困难程度!和申:请,顺序以及个人—申请的?保,障方式等基础—上确定相应的保障】方,式及轮候顺序—并向社会公》开 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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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?对已:经,登记为?。廉,租住房保障》对,象,的城:市居民最《低生活保障家庭【凡申请租赁住房货】币补贴的《要优先安排发放【补贴基本做》到应:保尽保?
》 ? :
—有条件进行实物配租!的县区实物配租应当!优先面向已经—登记为廉《租住房保障》对象的?孤、老、病、—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!市居民最低》生活:保障家庭以及—其他急需救》助的家庭
! ?
—。
(六)经审核】符合条件的城市【低收入?。。住房困难《家庭建设主管部门应!当按照已《确定的保障方式【与其签订《租赁住房《补,贴协议?。或者廉租住》。房租赁合同》予以发放租赁—住房补?贴或:者配租廉租住—房
—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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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租,赁住房补贴协—议应:。当明:确租赁住《房补贴?额度、停止发放租】赁,住房补贴的》情形等内容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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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—住房租赁《。合同:应当明确下列—。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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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1、—房屋的位置》、朝向、面积、【结构、附属设—。施和设?。备状况;《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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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2、租金及】其支付方式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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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3、房?屋用:途和使用要》求;
【。 ?。
】4,、租赁期《。限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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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房屋》维,修责任;《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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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停【止实物?配租的情形》包括承租人已不符】合规定条件》的将所承租的廉【租住房转借、转【租或者?改变用途无正当【。。理由连续6个月以】上,未在所承《。。租的廉租住》房居住或者未—交纳廉?租,住房:租金等;
!。
—
7、违】约责任及争议—解决办?法包括退回廉—租住:。房、调?整租金、依照有关法!律法规规定处—理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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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、其他约定】 : ,
】
发—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!租廉租住《房的结果《应当予以公布 【 ,。
《
】六、保障标》准、资金来源和【管理:。
【
:
(一)保!。障标准根据国家和】省的有关《。文,件精神我市廉租【住房保障面积标【准,为,人,均住房使用面积12!平方米租赁补贴标】准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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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,。、人均住《房使用?面,积,10-?12平方米每户每】月,补助100》元;
【 :
【
,
2、人《均住房使用面积8-!10平方米每—户每月补助150】元;: ,
!
3【、,人均住房使用—面积6- 8平方米!每,户每:月补助?200元;》 , ,
》
《
4、【人均住房使用—面,积6平方米以—下每户每《月,补助250元;【
【
!各县:区可根据《以上标?准结合当地》。。实际合理确定—年度:保障:。范围、户数及—补,助的金额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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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
(二)资金来【源廉租住《房保障资金来源包括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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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年度!财政预?算,安排的住房保障【资金;
!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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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2、:提取贷款风险—准备金和《管理费用《。后的住房公》积金增值收益—余额;? ?
,
: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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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土地出让净】收,益中提取不低于10!%的住?。房保障?资金:;
】。 :
4】、政府的廉租—住房租金收入—; :。 ,
】。
》
5、?社会捐赠及其他方式!。筹集的?资金:
—
【
(三)资【金管:理 《。
【
—1、市?、县区财政要会同建!设,、发:改、:国土、?民政等部门制定出台!廉,。租住房保《障,资金管理《使用办法纪检—、监察、审计部【门要制?定相:关的纪律要》求,共同做好资》。金的监督管理工【作确:保全市?的廉租住房保障工】作顺利实施 【
2、【廉租住房保障—资金:实行专项管》。理、分账《。核算、专《款专:用专项?用于廉租住房保【障,开支包括收购、改】建和新建廉租住房开!支以及向《符,合廉租住《房保障?条件的低《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!贴开支不得用于其】他开支;建设—部门设立专账用于与!财政、金《融部门的对》账“廉租住房—保障:资金”除《支付住房保障—资金外不得向其他渠!。道拨付款项》不得:提取或列《支管理费和》工作经费专账内【的年度结余资金【和产生的利》。。息,。收入可结《转使用不《得调剂和挪》用,
【
: ,
3、廉租住房!保障: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!理市、县区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三!季,度根据下年度廉【租住房保障计划【。编制下?年,度廉租住房》保障支出项目预【算经:同级:财,政部门审核并报经】同级人?民政府?提请同级人大批【准后实?施
】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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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结合【我市住房公积金由】市统:一管理的《实际情况提取贷款】风险准?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!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!余额由?市经济适用和廉【租住房工作领—导,小组统筹安排—全部用于《廉租住房建》设 《。。
《
—
(四)资金发!放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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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:
1、市《、县区财政部门按照!批准的廉《租住房保障》支出项?目预算根据住—房保障计划》。和,投资计划以及实施进!度拨:付住房保障资金确】保住房保障资—金切实落《实,到廉:。租住房购建项—目,以及符合《城市低收《入住房保障条件的】家庭
!
【
2?、廉租?住房保障资金—原则上实《行,国库集中支》。付申:请租赁补《贴,的符合住《。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!家,庭经:县区建设《主,管部门?、民政部《门公示和审》核确认无误后由【县,区财政部门根据县】区建:设主管部门、民【政部门?的审:核意见和年》。度预算安排将租赁补!贴资金直接支付给】符合住房保障—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或!支付给向住房保【障,对象出租住房的租赁!方
!。
七、】监督管理及》法律责任
】
!
(一?)已领取租》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!廉,租住:房的城市低收入住】房困难?家庭应当按年—度向所?在,地街道?办事处或《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!报家:庭人口、收》入及住房《等变动情况 —
】
:
》街,道办事处《或者镇?人民政府应对申报】。情况:进行核实、张榜公布!并将:申报情况及》。核实结果《报县区建设主管部】门
—
【
建设主【管部:门应:当会同民政等—部,门根据城《市低:收入住房《困难家庭人口—、收入、住房等【变化:情况调整租》赁住房补贴额度【或实物配租面积、租!金等;对《不再符合规》定条件的《。应当:停止发?放租赁住房补贴或】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!约定:退,。。回廉租住房 】。
,
:
—
(》二)城市低收入【住,房困难家《庭不得?将,。所承租的廉租—住房转借、转租或】者改变?用途
【
【
城市—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《违反前款《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应当按照合】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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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1?、无正当理由连续6!个月以上未在所承】。租,的廉租住房》。居住的; 》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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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2、无正当理由】累计6个月以—上未交纳廉》。租住房租《金的 ?
《 《
(三!),城,市低收入住》房困难家庭》未按照合同》约定退回廉》租住房的县区建设】主,管部:门应当责令其—限期:退回;逾期未退回的!可以按?照,合同约定采取—调整:租金等方式处理 !
《
》
?
,
城市?低收入住《房困难家庭》拒绝接受前款规定】的处理方式的—由县区建设主管部】门依照有《关法律法规规定【处理 《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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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四)城市低收入住】房困难家庭的—收入标准《、住房困难标—。准等以及《住房保障面积—。标,准实行动态管理【由县区人民政府【每年向社会公布一】次 《
《
】
(五)城市低收】入住房困难》家庭隐瞒有关情况】或者提供虚假材料】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】的建设主管部门【不予受理并给予【。警告;对以欺—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!审核同意或者获【得廉租住《房保障?的由建设主管部【门给予?警告;?对已经登记但尚【。未获得?廉租住房保障的取消!其登记;对已经获】得廉租?住房保障《的,责令其退还已领【取,的租:赁住房补贴或—者退出实物配租的】。住房:并按市场《价格补交以》前房租
!
!
(六)《有,关,工作人员在》廉,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!用职权、《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的,依法给予处分;【构,成犯罪的依法—追究刑?事责任 《
《。 《。
八、工作!。要求:
《
【
:
(一)市经—济适用住房》。和廉:租住房工作领—导小组是全市—廉租:住房保障工作的主】管机构?负责全市廉租住房】保障制度的建立和指!导,工作并下设办—公室在市《建设:局负责日常事务工作!;县区?也应成?立相应?的住房?保障机构负》责本行政《区域内廉租住房保】障的:组织实?。施和制度的建立 】
?
—
(二)!市、县区财政部【门按照规定落实廉租!住房保障《资金定期督促、检】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!的拨付和使》用情况并通过预算安!排必:要的廉?租住房保《障工作经《费等确?保廉:租住房保障》工作顺利《开展 ?
?
!
(三)市、】县区发改、财政、国!土、民政等部—门要积极支持、密】。切配合?建设部门做好相【关,工作
—
(【四)市、县区两级】监察、审计部—门依法对廉租住房】保障金的使用情况进!行,监督检查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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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—)镇、办事处人民】政府负责本》辖区廉租住房—。保,。障对象的申请受理、!审核、上报等工作】 : ,
:
【。 九、实施—步骤和时间要求 】
《
【
(?一)2007年12!月31日前昭阳区】要,完,成对廉租住房保【障对象的审核、审】批,工作确?保年底前完成—廉租住房实》物配租和租》赁,补贴的发放工作;】
》 》
—(二)2《008年《3月:底前各县人民政府】要结合当《地实际和上级要【求,制定出台《廉租住房《。保障实施《意见或办法报市人民!政府备案并抄送市】建设、财政部门同时!。向社会公《布; 《。 ,。
》
【
(三)2008】年6月30日前【各县完成对廉租住房!保障对象的申请、】审批、?公示等?基础工?。作确保?2008年7月【1日:起将廉?租,住房租?赁补:贴资金发放到符合】保障条件的对象手】中,
【
—
(四)—各县区要根据经【济社会发《展,水平、财《政承受能力和住【房平均水平》。逐步扩大廉租—住房制度保障范【围确保?“十一五《。”期末廉租住房【制度保障范围—由城市最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!扩大到低收入—住房困?难家庭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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