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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】 昭通市建立廉【。租住房保障制度【。实施方案《 , , 昭通市人民【政府办?公室关于印发—昭通市建立廉—租住房?。保障制?度实施方案的通【知 各县、区】人民政府市直各委】、办、局 —     ! 经市《政府同意现》。将昭通市建立—廉租住房《保障制度实》。施,方案印?发你们?请结合实际认真贯】彻执行 》 二○○—七年十?二,月二十八日 【   根【据,国,务院关于《解决城?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!难的若干意》见(国发〔2007!〕24?号)、廉租住房保】障办法(建设—部第162》号令)精神和—。全国城?。市住房工《作会:议以及全省城—市住:房保障工作会议【的要求?为在:全市建立廉》租住房保《障制度结合昭通实际!制定本实施方案 】   ? 》。。 一、组织领导 !    !    》。住房问题是重—要的民生问题党【的,十七大作出了—加快推进以》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!。会建设?的重大部署这—是党对中国特色社会!主义事业《的新认识、》新概:。括反映了党和国【家,工作的?开拓性和创造性【进一步建立健全廉】。租住房?制度完善住房保障】体系努力实》。现“住?。有所:居”的?目标:是住房领域贯彻落】实十七大精神—的具体体现》。。解决低收入家庭【住房困?难建:立廉租住房》。保障:制度是各级政—。府履行职能的—必然要求是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!客观需要《是维护社会》稳定的?重要任务各县区【要高度重视健全领导!责任制把建立—和实:施,廉租住房保》障制度作为一—项重大的政治任【务,。纳入小?康社会目《标和社会保障制【度建设的整体规【。划按照“政府主【导建:设牵头部门协同基层!落实”的《要求:认真:组织实施《政府主要领导必须负!总责、亲自抓分管】领导要具体抓—要经常听取》廉租住?房保障?的情:。。况汇报及时掌握情】况和解决工》作中存在的问题为】确保全市廉》租住房?保,障工作的《顺利开展《提供强有力》的保障?    ! , ,  :  县区》要成立建立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领!导小组分管建设的政!府领导任组长相关】单位:。的主要领导任成员负!责本:。行政区?域内廉租住房制度的!建立和实施并下设】办公室在建》设部门抽调》工,作能力?、责任心强》的,。人员专门《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!建立廉租住房保障】制,度实施细则 【    》 二、指】导思想、《目标任务和保障原】则    ! ?  :  (一)指【导思想坚持》。。以邓小平《理论和?“三个?代表”重要思想【。、党的十七大精神】为指:导以科学发展观为】统揽:以保障?城市低?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】基本住房需求为出发!点和落脚《。点全面建《。立,与经济社会发展【水平相适应的—廉租住房保障—制度完善社会保【障体:系构:建和谐昭《通推进富民兴—。昭 ?    【。 :  :  (二》)目标任务》2007年底前【昭阳区要按照国家和!省的:要求对符《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!、申请廉租》住房租赁补贴的【。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!到应保?尽保:。;从20《08年起《年全市应建立和实施!廉租住房保障制度】基本:做到应保尽》保;“十一五”【期末逐步《将全市?城市低收入住—房,。困难:家庭纳入《保障范围保障其基】本住房需求初步建】。立起:与,。我市经?济社会发《展水平、财政承【。受能:力和住房平均—水,平,相适应的、较为完】善的廉租住房—保障体系 】   】。   ? ,(三)保障原—则廉租住《房保障制度是政府】对城市低收入住【房困难家庭给—予基本住房》。保,障,的新型社会保障制】度,必,须坚持以下》原则  【   】。  1、属地【管理:原,则;  【。  【   2、保障基!本住房需求原—则; —   ? 》   3、—公开、公平、公【正原则; 【   ?    ! 3、突出重点、分!类施:保,原则; 《 ,   《 《    》 5:、动:态管理原则 — :。    》 三、—保障对象《和范围   ! 》 ,   凡》持有本市常住城镇】居民户口、连—。续享受低保待遇6】个月以上的》城镇:家,庭共: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!间有法定《的赡养、《扶养或?者抚养关《系,、,无房:或家庭人均住—房使用?面积在12平方米】以下:的住房困难户可申】请城市低收入—困难家庭《住房保障符合下列】条,件的家庭应按—照县区住房》保,障年度计划下达【的,控制数以家庭—人,均收入和人》均住房使用面积从】。低到高?纳入:保障范?围    !    】1、:具,有本市城镇常—住户口且居住2年】以上家庭成员之【间有:法定的赡养、扶【养或者抚养关系 】 ?   ?    】 2、结合我—市住房贫困面—大的实际起步阶段】暂定为无房或家【庭人:均,住,房使用面积在1【2平方米及以下;】    【。 》   3、家【庭月人均收入低【于当地?民政部门规定的【城镇家庭最低—生,活保障线以下并连】。续享:受低保待《。。遇6个月以上—    !    — ,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!定赡养、扶养或抚养!关系的人员主—要包括祖父母(【外祖父母《)、父?。母(岳父《母或公婆)、配【偶,、子女、孙子女(】外孙:。子女)以及》其,他,具,有法定赡养、—扶养或抚养义务关】。系的直系《亲属(含《。户口已迁往学校【的大中专《在校:学生) 》 ,    —    各】。县区应?认真做好《。调查研究工作准确】掌握本地城市低收】。入住:。房困难家《庭的住房基本情【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!。城市低收入》住房:困难家庭纳入—。保障范围 — : 四、住房使用】面积计算   】。 ,  》  (一)城【市低收入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!积计算公式为城市低!收入家?庭,的住房使用总面积】/家庭总人口城市】低收入家庭住房【主要包括 】。    》    【1、私有住房(包括!家庭成员持有房【屋所有?权,证的房屋或者权属】关系明确为》家庭成员《但尚未?办证的房屋》); 《  《  《    2【、已:购公有住房(含以】家庭成员名义集资尚!未办证的集资、合】作建房); !。 ,    】  ?(二)下《列住房不计入城市】。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!使用面积 !   》    1、借!住,的,房屋; 》    【    2】。、租住的房屋(含租!住私房、单位公房和!政府部门直管—。公房);《  —  : :    3、自!行搭建的临》时房屋 《  》  五!。、申请和审批程序 !    !   (一)申请!。享受城?市低收入住房保障的!家庭由户主向—所在街?道办事处《。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!申请并提供居—民户口本、居民身】份证、家《庭收入?和住:房状况证明以及其他!相关证明材料 【    】 :    (二)】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!民,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!之日起30》日内由评审》小组就申请》人,的家庭收《入、家?庭住房状况是—否符合?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!出初审意见》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!见和:申请:材料一并报》送县区人《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!; ?   》 《    (—。三)县区建设主【管部门应当自收【到申请材料之日起】15日内就申请人】的家庭住房状况【是否符合规》定条件提出审核【意见并将符合—条件的申请人—的,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!部门;民政部门【。应当自收《到申请材料之日【起15?日内就申《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!。符合规定《条件提出审核—意见并反馈同—级建:设主管部《。。门; 《 :     !  (四)经审】核家庭?收入、家庭》住房状况符》合规定条件的由县】区建设主管部门予】以公示公示期限【为15日;对—经公:示无异议或者异【议不成立的作为【廉租住房保障对象】予以登记书面—通知申?请人并向《。社会公开登》记,。结果 —    —    经审】核不符合规定—条件的县《区,建设主管《部,门应当书面》通知申请《人说明理由申请【人对审核结果—有,异议的可以》向建设主管部门【申诉 【   【   《(五:)建:设主管部门应—。当在综合考虑—登,记的:城市:低收入住房》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!、住房?困难程度和申请顺】序以及?个人申请的》保障方式等基础上】确定相?应的保障方》式及:。轮候顺序并向社【会,公开 ? ?    【  :  : 对已经登》。记为廉租住房—保障对?象的城市居民最低】生活保障家》庭凡申请租赁住【房货币补贴的—要优先?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!到应保尽《保 —。   —   ? , 有条件进行—实物配租的》县区实物配租应【当优先面向已经【登,记为:廉租住房保障对【象的孤、老、病、】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!市居民最低》生活保障家庭以【。及其他?急需救助的家庭 】    】    (】六)经审核符合条】件的城市《低收入住房困—难,家庭建设主管—部,。门应当按照已确定】的,保障方式与其—签订: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或!者廉租住房租赁合】同予以发放租赁住房!补贴:或者配?租廉租?住房   !   【 租赁住房补贴】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!房补贴额度》。、停:止发放?租赁住房补贴的【情形等内《容 ?    【    — 廉租?住房租赁《合,同应当明确》下列内容 【    》    1!、房:屋的位置《、朝向、《面积、结《构、附属设施和设】备状况; —  《     ! 2、租金及其支】付方式; !     ! :3、房屋《用途和使用要求【; ?。。    !   ? 4?、租赁期《限;  】     ! 5、房屋维修【责任; —。   《 ?    6【、停止实物配租的】情形:包括:承租人已不符—合规定?条,件的将所承》租的廉?租住房?。转借、转租或者改】变用途无正当—理由:连续6个《月以上未在所承【租的廉租住》房,居住或?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!。金等; 《。   — 《  :  7、》违约责?任及争议解》决办法包括退—回廉租住房、调整】租金、依照有关法】律,。法规:。规定处理等; 【    【  》 , 8、其》他约定 【    【    发—放租赁住房补贴和】配租廉租《住房的结果应—当,予以公?布, :   》 【六、保障标》准、资?金来源?和管理  【  》    (一【)保障?标准根据国家和【省的有关文件精【。神我市廉租住—房保障面《积标:准为人均住房使【用面积12》。平方米租《。赁补贴标准为 【  》  : ?  :  1、人均【住房使?用面积10-12】。平方米每户每—月补助1《00元; !   《  《  ?。2、人均住》房使用面积8-【10平方米每户每月!补助:1,50元; !  : ?    3、】人均住房使用面【。积6:- 8平方》米每户每月补—。助,200元; !。    《    4!、人均住房》使用:。面积6平方米—以下每?户每月补助25【0元; 【    【   ? 各县区可根据】以上标准结合—当地:实,际合:理,确定年度保障范围】、,户,数及补助的金额 !    】  ?  (二)资金】来源廉租住》房保障资金》来源包括 — , :   ?  》  ?1、年度财政预算安!排的住?。房保障?资金; 》 ?   【  : 2、提取贷款风!险准备?金和:管理费用《。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!。收益余额; 【。 ?   》 :   3、土地出!让净收益中提取【。不低于10%—的住房保障资—金; —    【    《 4、政府的廉租住!房,租金收入《; 《 ,     !  5、社会捐】赠及:其他:方式筹集的资金 】    【    【 ,(三)资金管理 】 :    —   》 1、市、县区】财政要会同建设、】发改、国土》、民政等《部门制定出台廉租】住,房保障资金管理使用!办法纪检、监察【、审计?部门要?制定:相关的?纪律要?求共同做好资金【的监督管理工作确】保全市的廉租—住房:保障工?作顺利实施 【 2、廉】租住房保障资金【实行:。。专项管理、分账核】算、专款专》用专:项用于廉租住—房保障开支包括【。收,购、改建和》新建廉租《。住房开支以及向【符合廉租住房保障】条,。。。件的低收入》家庭发放租赁—补贴开支不得用于】其他开支;建—设部门设立专—账用于与财政、金】融部门的对账“廉】。租住房保障资金”除!支,付住房保障资金外不!得向其他渠》道拨付款《项不得提取或列【支管理费和工作经】费专账内的年—度结余资金和产【生的利息《收入可结转使—用不得?调剂和挪用   ! ?。 :  : 3、廉租—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!目预算?。管理市、县区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》应,当会:同有关部门于每【年第三?季,度根据?下年度廉《租住房保《障计划编制下年度廉!租住房保障支出【项,目预算经同级财【政部门审核并—报,经同级人民》政,府提请同级人—大批:。准,后实施 —  ?   【。  : 3、结合我—市住房公积金—由市统?。一管理的实际情况提!取贷款风《。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!后的住房公积—金增值收益余额【由市经?济适用和廉租—住房工作《领导小组统筹—安排:全部:。用于廉租住房—建设 —    【    》(四)?。资金发放 —  《  : ,    1、!市、县区财政部【门按照批准的廉租】住房保障支出项目】预算根据住》房保障计划和投【资,计划以及《实施进度拨付住【。房保障资《金确保住房保障资金!切实:落,实到廉租住房购【。建项目以《及符:合城市低收》入住:房保障条件》的家庭 】    】  2、》廉租住房保障—。资金原?则上实行国库—集中支?付申请租赁》补贴的符合住—房保障条件》的低收入家庭经【县区建?设,主,管部门、民政部【门公示和审核确认无!误后由县区财政【部门根据县区建设主!管部门?、民:政部门的《审,核意见和年度—预算安排将租赁【补贴资金《直接支付给符—合住房保障条件的】低收入?家庭或支付给—向住房保《障对象出租住房的租!赁方   ! —。 七、监督管理及法!律责:任,  《  ?  《 , :(一)已《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!者配: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!。收入住房困》难家:庭应当按《年度向所《在地街道办》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!如实:申报家庭《人口、收入及—住房等变动情况 !    !    街—道办事处或者—镇人民政府应对申】报情况进行核实、张!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!及核:实结果报县》区建设主管部门【  —。  : 《   建设主管】部门:应当会同民》政等部门根据城市】。低收:入住房困难家庭【人口、收入、住【房等变化《情况调整《租赁住房补》贴额:。度,或实物配租面积、租!金等;对《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!应当停?止发放租赁住—房补:贴或者?由,承租人按照合同约】定退回廉租住—房 — ,  ? ,  ?  (《二):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!家庭:不得将所承租的廉】租住房转借、—转租:或者改变用途 ! , , ,     ! 城:市低收入《住,房,困难家庭违》反前款规定或者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【应当:。按照合同约定退【回廉租?住房 《。 ,    【   《 1、无正当理】由连: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!承租的廉租住房居】住的; 》 ?。  :  —  2、无正当理!由累:计6个月《以上未交纳廉租【住房租金《的   】 , 《  : , (三)城市—低收入住房困难【家庭未按照》。合同:约定退回廉》租住房的县区建设主!管部:门应当责令其—限期退回;逾期未退!回的可以按》照合:同约定采取调—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!    【 ,    城市!低收:入住房?困难家?庭拒绝接受前款规】定的处理《方式的由县区建设主!管部门依《照有关法律》法规规定处理— :   》  —  (四)城市低!收,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!入标准、住房困【。。难标准等以及住【房保:障,面积标准实行—动态管?理由县区人民—。政府每?年向:。社会公布一次 【   — 》   (五)城市!低收入?住房困难家庭隐瞒有!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!材,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!的建:设,主管部门不予受【理,并给予警告》;对以欺骗等—不正当?手段取得《审核同意或者—获得廉租住房保【障的由建设主管部】门给予警告》;对已经《登记但尚未获—得廉租住房保障的】。取消其登记;对已】经获得廉租住房【保障的责令其—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!房补贴或者退出【实物配租的住房并】。按市场价格补—交以前房《租  【。   【  (六》)有关?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!保,障工作中滥用职权】、玩忽职守、徇私】舞弊的依法给予处】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 ! ,    — 八、工作!要求    ! :   ? (一)市—经济适用《住房和廉《租住房?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!廉租住房保障—工作的主管机构负】责全市廉《租,住房:保,障,制度的?建,立,和指导工作并—下设办公室在市【建设局负责日—常事务工作》;县区也应成立相】应的:住房保障机构负【责本行政区域—内廉租住房保障【的组织实施》和制度的建立 】。 ,    — ,    —(二)市、县区财政!部门按照规》定落实廉《租住房?保,障资金定期督促、检!查廉租?。。住房保障资金—的拨付和使用情况】并通过预算安排必】要的廉租住房保障工!作经费等确保—廉租住房保障工【作顺利开《展  【   【  (三》)市、县区发改、】财政、?国土、民《政等部?门,要积极支持、密切配!合建设部门做好【相关工作 【    (】四,)市、县区两—级监察、审计部【门依法对廉租住房】保障金的使用情况进!行监督检查》 ,    —    (五】)镇、办事处人【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廉!租住房保障对象【的申请?受理、审核》、上报等《工,作 ?    】 九、实【。施步骤和时间要求】 ?  : 《 ,   ? (一?)2007》年,12月?31日前《昭阳区要《完成:对廉租住房》保障对象的审核、】审批工作《确保年底前完成廉租!。住房实物配租和租】赁补贴?的发放工作》;, 》     ! (二)20【08年3月底前各】县人民政《府要结合当地实【际和上级要求制定出!台,廉租住房保障实【。。施意见或办法—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并!抄送市建设、财政】部门同?时向:社会公布; —   — :   》 (三《)2008》年6月?30日前各》县完成对《廉租住房保障对【象的申请、审批【。、,公示:等基础工作确保20!08年7《月1日起将》廉租住房租赁补【贴资金发放到符【合保:障条件的对象—手中 ?    】    — (四)各县—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!展水平、财政—承受能?力和住?房平均水平逐—步扩大廉租》。。住房制度保障—范围确保《“十:一,五”期末廉租住房制!度保障范围由城【。市最低收入住—房困:难家庭?扩大到低收入—。住房困难家庭 】。 《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