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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。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!。印发:安,康中心城《市规划?区拆迁集《体土地房屋产权【调换暂行办法的通知! : 汉滨区政府高】新区管委会市政【府,各工作部《门各直?属,单位    【安,康中心城市规划区】拆迁集体土地—房屋产权调换—暂行办法已经—市,政府:审定同意现印发【给你们请认真贯彻】执行 《 二〇一【一年四月十四—日 《 安康中心城—市规划区拆》迁集体土地房—屋产权调换暂行【办法 第》一条 为科学合】理建设?。中心城市切实维护被!拆迁人的合法权益】避免:在中心城市规划【区内形成新的—“城中村《”造成二《次,拆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】地管理法《。。、,中,华人民共和国—城乡规?划法: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】。精神结?合中心城市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】暂行办法 — , 》 第二条 — 在:。中心城?市规划区内因建设需!要拆迁集体》土地房屋并对被拆】迁人实行产权调【换的:。适用本?办法     国!。家、省在规划区【内实施的重点建设】项目另有拆迁—安置规?定的除外 》 ? 第三条 — 市住建《局负责中心》城市建设《。拆迁集?体土:地房屋实行产权调换!的监:督管理工作市—国土(统《征中心)、规划、发!改、财政、扶—贫开发、公安—。、人力资源和社会】保,障,、,民政、教育、房管、!城投公司等部门单位!以及:汉滨:区政府和所在镇(办!事,处):应当按照《各自:。职责:共同做好集体土【地房:屋拆迁?产权调?换的相关《工,。作 第】。四条 汉滨区拆迁!安置办、安康—高新产业技》术开发区管》。委会等市政府确定】。的拆迁安置机构【应当按?照各自职责具体做好!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产!权调换的组织—实施工作《 , 第—五条 《拆迁人应《当按:照本办法规定—对被拆?迁人进行产权调换】;被拆迁人应当在规!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!拆迁    !。 本办法所称拆迁人!是,指政府设立的—拆迁:安,置机构   !  本办法所称【被拆迁?人,是,指被拆?迁房屋?的所有人 — , ,。    《。本办法?所,称产权调换》是指:。由拆迁人统一集【中建设产权调换房依!。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!迁人房屋《拆迁后实《行,。产权调换的一—种补偿方式 — 》第,六条 产权调—换原则?上实行就近》调换:。就,近没有?房源的?。可在其?。它区域进行调换【。 《  :   拆《迁人可以以现房进】行产权调换也—可以以期房进行【产权调换《 第【。七条 产权调换房!的规划?。选址应打破镇(办事!处):、村组的行政区域】以及征地拆迁项目的!界,限实行统一布—局、统一规划、【统,一建设、分步实施、!分期安置《 第【八条 拆迁人提供!的产权调换房应符】合下列?规定    !(一:)符合国家质量安】。全标准?;    】(二)?产权明晰; 】    (三)基本!达到:入住条件 【 ,。 第九条 产】。权调换以《被拆迁的合》法房屋建《筑,面,。积为依据 】    《被拆迁房《屋建筑面积计算以】房屋所有权证—或规:划、建设部》。。门批准的规》划准建手《续核定面积为准 ! ? 第十条 产【权调:换以被拆迁的砖混】。结构房屋为》基准等面《积产权调换部分【不,找差价?;其他结构房—屋,。等面积产权调—换部分应互找差价】。标准如下 》     1】、被:拆迁房屋为框架【结构的拆迁人按【每平:。方米70元标准【给被拆迁《人补:差价  【   2、被—拆迁房屋为砖木【结构的被拆迁人【按每平方米 160!元标准向拆迁—人补:差,价   【。  3、被拆迁房】屋为土木结》构的被拆迁》人按每平方米28】0元标准向拆—迁人补?差价    ! 对被拆迁》人不愿意按本条【规定:补差价的按等价原】。则相应扣《减被拆迁《人产权调换》面,积 : 第十【一条:。 产权调换面【积实行低《保高限等《面积产权调换后按】被拆迁户家庭人口】计算人均不足35】㎡的可按人均35㎡!就近上?靠户型安《。排产权调换房;等面!积产权调换后单户】超过300㎡的按最!高不超过300㎡】标准:。安排产?权调换房《 , ? 第?十二条 》。产,权调换?面积与被拆迁—房,屋建筑?面积:不一致的差额面【积应互?补差价具体》标准如下  !  (一)产—权调换?面积大于《。被拆迁房屋建筑【。面积的超出面积【在10㎡《(含10㎡)—以,内的部分由被拆【迁人按?房屋重置价补差;1!0,㎡以上的部》分按:产权调换《房综合造价补差【    (】二)产权调》换面积小于被拆迁】房屋建筑面积的【差,额面积由《拆迁人?按产权调《换,房的综合造价—给被拆迁人》。补差 — 第十三条— 本?办法规定的房屋重置!价是:指由市住《建(房管)局公【布的房屋重置价格标!准  —   ?本办法?规定的产权调换房综!合造价是指剔除【小区配套《工程:费和楼面地价后【的房屋造《价综合造价》由市住建局》。在项目动迁前确【。定公布 《 第十四条!。 被拆迁户家庭人!口以:。公告发布前户口【薄登:记的在册常住人口】为,准    】(一)有下》列情形之一》。。的可计入家庭人口 !     1、!户,口不在拆迁》地但因婚姻》关,系在拆迁地》居住:5年以上的配偶; !     2、!原户口在拆迁地【现,在部队服兵》役的(不含在外已婚!定居人员);—。  》  : 3、原户口—在,拆迁地?因就学户口迁出的在!校学:生;:   — , 4、?原户口在拆》迁,。地,的服刑人员 ! ,  (二)有下【列情形之《一的不得计入—家庭人口《  》  : 1、寄居、寄养】、寄读以及空挂户人!员; —。    2、租房居!住在被拆《迁地的; 】  :  3?、,。非法买?卖土地?和房屋的; 】     4、拆】迁协议签订前—。已亡故的; —     5、!因婚嫁离开原居住】地虽户口《未迁出但满5年未】在拆迁地居住的 !。 第十五条 ! 被拆迁房屋的附】属设施、建成房基】。、其他建筑物和【附着物等《。,按同期政府—规定补偿标准给予补!。偿不纳入产权调【换 : 第—十六条 拆除超】过批准?期限的临时建筑【不予补偿不予产权】调换   】。  拆?除,未超过批准期—限的临时建筑根据】。剩余:的,使用期限《。给予适当补》偿但不予产权调【换 【。第十七条 对被拆!迁人抢搭、抢—建,的,违法违章建筑—物、构筑物由规划】、国土部门》依法进行处罚并限】期,拆除不得《补偿和纳《入产:权,调换面积 —     对未抢!搭抢:建的:给,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!标准由拆迁人—在实施拆迁时根【据实际情况确—定 第十!八条:。 被拆迁房屋【建筑占地属集体【土地由征地》。。。机,构统一?征收 【 第:。十九条 拆—迁人:提,供期房进行产权调换!的在:协,议,约定的过渡期内【应支:付过渡补助》费标准为被拆迁房】屋建筑面积》在,1,00㎡以下的每【月800《元; 1002【0,0㎡:的每:月1000元—; 200㎡以上的!。每月1200元 】。     过渡!期限从被拆迁人【完,成拆迁?之日计?算原则上不超过2年!;对超过《协议约定《过渡期限一年的按】原过渡补助费—。标准的2倍支付逾期!。过渡补?助费 — 第二十》条 :。 搬迁补《助费按被拆迁房屋】建,筑面积每《平方米10元的标】准一次?性发给被拆迁—人;不?足,1000《元的按1000元标!准计发 《 第—二,十一:条 产权调换房】选择可?按完成拆《。迁的先?后顺序或结合其他方!式进行具体方—法由拆迁《人,确定公?布 》 第二十二—条 被《拆迁人在拆迁通【知规定的时限内完】成拆迁的可以—享受以下奖励政【策 《    (一)由拆!迁人根据实际—情况给予一定的优先!搬迁奖励  !  (二)》按被拆迁户家庭人】口人均不超过2【0㎡标准以产权【调换房综合造价购买!奖励房一套 【    (三)拆!迁人按下《列标准给《被拆迁人经营性房屋!奖励被拆迁房屋建筑!面积在100㎡【以,下的奖励10㎡;1!0,0200《㎡的奖励15㎡;】。200㎡以上的奖】励20㎡《。。 ?     奖励【的经:营性房屋产权—登记到?户但不分到户由被】拆,迁人成立业主委员会!或组建公司统一【经营 《 ? 第二十三条 被!拆迁人凭拆迁协【议和拆迁人》出具:的证明在向公—安、民政、人力资源!和社会保障、教育】等部门申请》办理户口迁移、【低保、养老保险、】就业培训以及—子女入学等手—续时相关部门应【优先办理不》得拒绝或收取其他】额外费用《 ? 第二十—四条 产权调换】房建设免收一切【行政事业性》收费和政府基金 ! 《第二十五条》。 产权《调换房?、奖励房《及,经营:性房屋权《属,证书由拆《迁人统一《办,理 : 第—二,十,。六条 拆迁人应在!指定银行设立拆迁资!金专:用账:户实施拆迁前—。应将拆迁《。安置资金足》额打入?专用账户 】 第?二十七条 本办】法由市住建局负【责解释 【。 :第二十八条 本办!法自:公,布之日起施行—本办法施《行前已?按原安置《政策实?施安置但《尚,未完成?的仍按原《政策规定执》行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