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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康》市人民政府关于印】。发,安康中心城市—规划区拆迁集体土】地房屋?产,权调换暂行办法的】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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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滨区政—府高: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!工作:。部门各直属单位【
《 安康中《心城市规划区拆迁】集体土地《房屋产?。。权调换暂行办法已经!。市政府审定同—意现: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!彻执行
》
《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!日
安康中】心,城,市规划区拆迁集体土!地房屋产权调换暂】行,办法
第一条 !为科学合《理建设中心》城市切实《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!。权益避免在中心城市!规,划区:内形成?新的“城中》村”造成二次拆【迁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土地管理法【、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城乡规?划法等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精神》结合中心城市建【。。设实际特制定本暂行!办法
》 ?
第二—条 ?在中心城市》规划区内因建设需】要,拆迁集体土地房屋】并对:被,拆迁人实行》产权调换的》。适用:本办法
!国家、省《。在,规划区内实施的【重点建设项目另有】拆迁安?置规定的除外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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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【 市住建局负—责中:心城市建设》拆迁集体土地房【屋实行产《权调换的《监,。督管理工作市国土(!统征中心)》、规划、发改、财政!。、扶:贫开发、公安—、人力资《源和社?会,保障、民《政、:教育、房管、—城投:公司:等部门单位以—及汉滨区政府和所在!镇(办?事处:)应当按《照各自职责》共同做?好集:体土地房屋》拆迁产权调换的【相,关工作
!第四条 汉滨【区拆:迁安置?办、安?康高新?产业技术开发区管】。委会等市政》府确定的拆》迁安置机《构应当?按照各自职责具体】做,好集体?土地房屋拆迁产【权调换的《组织实施工作 【
第五条】 拆迁人》应当按照本办—法规定对《被拆迁?人进行产权调—换;被拆迁》人应当?在,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!成拆迁 》
本【办法所称拆迁—人是指政府设立的拆!迁,安置机构
! ?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!是指:。被拆迁房屋的所【有,人 ?
—本办法所称产权【调换是指由拆迁【人,统一集中建设—产权调换房》依,照,本办法规定对被拆】迁人房屋拆迁后实行!产权调换的》一种补偿方式— :
第》六条 产《权调换?原则上实行》就近调换就近没【有房源的可在其它区!域,进行调换
! 《拆迁人可以以现房】进行产权调换也可以!以期房进行》产,权调换
!第七条 产权【调换房?的规划选址》应打破?镇(办事处)、村组!的行政区域以及【征,地拆迁项目的界限实!行统一布局、统【一规划、统一—建设、分《步实施、分期安置】
第八】。条 拆迁人提供】的产权调换房应【符合下列规定 【 ,
? (一)符合国家!质量安?全标准;
! (二)产—权明晰; —
: (三)基【。本达到入《住,条件
】第九条 产权【调换以被拆迁—的合法房《屋建筑面积》为依据?
【 被:拆迁房屋建》筑面积计算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规!。划、建设部》门批准的规划—准建手续核定面【积,为准
】第,。。十条 产权调【。换以被拆迁的砖混】结,构房:屋为基准等》面积产权调换部分】不找差价;其他【结构房屋等面积产权!。调换:部分应互找差价【标准如下
【
1、被】拆迁房屋为框架结】构的拆迁人按每平】方米70元标准给】被拆迁人《补差价?
—。 2、《被,拆迁房屋为》砖木结构《的被拆迁人按每平】方米 160元标】准向:拆迁人补差价
!
《 3、被《拆迁房屋为土—木结构的被拆迁人按!每平方?米280《元标准向拆迁人补】差价
! 对被拆《迁人:不愿意按本条规定补!差价的按等》价原则相应扣减被拆!迁人产?权调换面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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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一条 产【权调换面积实行低】保高限等面积产权】调换后?按被拆迁《户家庭人口计算【人均不足《35㎡的可按人均3!5㎡:就近上靠户型安排产!权调:换房;等面积产【权调换?后单户超过30【0㎡的按最》高不超过300㎡】标准安排《产权调换房 —
》第十二条 产权】调换面?积与被?。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不!一致的?差,额面积?应,互,。补差价具体标—准,如下:
》 , (一)《。产,权调换面积大于被拆!迁房屋建筑面积的】超出面积在》10㎡?(,含10㎡)以内的】部分由被拆迁人【按房屋重置价—补差;10㎡以上的!部,分按产权调换房综合!。造价补差
! (二)产权调】换面积小于被拆迁】房屋建?筑面积的差额面积由!拆迁人?按产权调换房的【综合造价给被拆迁人!补差
第!十三:条 本《办法:规定的房屋重置价】是,指由:。市住建(房》管)局公布的房【屋重置价格标—准,
【 本:办法规定的产—权调换房综合造【价是指?剔除小区配套工程费!和楼:面,地,价后的房屋造价【综合:造,价,。由,市住建局在项目【动迁前?确定公布
】
第十四条— 被拆迁户家【庭人口以公告—发,布,前户口薄登记的【在册常住《人口:为准
》
(一)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—可计入家庭人—。口,
》 1、户口不】在拆:迁地但因婚姻—关系:在,。拆迁地居住5年以上!。的配偶; —
2【、原:。户口:。在拆迁地现在部【。队服兵役的》(不含在外已—婚定居人员);【。
】3、原户《口在拆迁地因—。就学户口迁出的在校!学生:。;
《
: 4、》原户口在拆》迁地的服刑人—。员
— (?二)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不得《计入家庭《人口:
】1、寄居、寄—养、寄读以及—。空挂户人《员;
! 2、租房居—住在:被,拆迁地的; 【
3、非!法,买卖土地和房屋的;!
?。
4—、拆迁?协议签订前已—亡故的; 》
? 5、因婚】。嫁离开原居》住地虽户口未迁出】。但,满5年未在拆—迁地居住的
!
第十五》条 被拆迁房【屋的附属设施、建成!房基、其他》。建筑物和《附着物等,按同期政!府规定补《偿,标准给予《补,偿,不纳:。入产权调换
】
第十六—条 ?拆除超过《批准期限的》临时:。建筑不予补偿不予产!。权,调换
! ,拆除未超《过批准期限的临时】建,筑根据剩余的使用】期限给予适当补偿但!不予产?权调换?
第【十七条 对—被拆迁人《抢搭、抢建的违法】违章建?。筑物、构筑》物由规划《、国土部门依—法进行处罚》并限期拆除不得补】偿和纳入产》权调换面《积,
】对,未抢搭抢建的给予】适当奖励具》体奖励标准由—拆迁人在实》施拆迁?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!
—第十八条 —被拆迁房屋建筑【占地属集体土—地由征地机构统一征!。。收 :
?
第十《九条 拆迁人【提供期房进行产权】调换的在协》议约定?的过渡?期内应支付过渡【补助费标准为被拆迁!房屋建?。筑面积在100【㎡以下?的每月8《0,0元; 10—0200㎡》。的每月10》00元; 2—00:㎡以:上的:每月1200元【
过!渡期限从被拆迁【人完成拆迁之日计算!原则上不超过2年】;,对超过协议约定【过,渡期限一年》的按原?过渡补助《费,标准的?2倍支付逾期过【渡补助费 》
》第二十条《 搬迁补助费【。按被拆迁房》屋建筑?面积每平方》米10元的标—准一次性发给—被拆:迁人;不《。。足1000元的按】1000《元标准计《发
第二!。十一:。条 产权调换房】选择可按完成拆【迁的先后《顺序或结合》其他方式进行—具体:方,法由拆迁人》确定公?布
第二!十二:条 被拆迁人在】拆迁通知规定的时限!内完成拆迁的可以享!受以下奖《励,政策
!(,一)由拆迁人根【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!的优:先搬迁?奖,励
【 (二?),按被拆迁户家—庭人口?人,均不超过20㎡标准!以产权调《换,房,综合造价购买奖【励房一套
【
(三)【。拆,迁人按下《列标:准给:。被拆:迁人经营性房屋【奖励被拆迁房屋建筑!面积在100—。㎡,以下的奖《励1:0㎡;10》0200㎡的奖【励1:5㎡;?200㎡以上的【奖励20㎡》
— 奖励的经—营,性房屋产《权登记到户但—不分到户由被拆【迁人成?立业主委《员会或组《。建公司统一经—营 :
:
第二十三【。条 被拆迁人【凭拆迁协议和拆【迁人出具《的证明在向公—安、:民,政、人?力资源和社会保【障、教育等部门【。申请办理《户口迁移、低保、养!老保险、就业培训】以及子女《入学等手续时—相关部门应优先办】理不得拒绝或收取】其他额外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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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四条 产权调换!房建设免收一切行政!事业性收费和—政府基金《
—第二十五条 【产权:调换房、奖励房及经!营性房屋权属证书由!拆迁人统一办理 】
第二十】六条 拆迁人【应,在指定银行设立【。拆迁资金专用账户】实施拆迁前应—将拆迁安置》资金足额《打入:专用账户
】
第二《十七条 《 ,本办法由市住建局】负责解释 》
第二十八!条 本办法自【公布:之日起施行本办法】施行前?。已按原安置政—策实施安置但—尚未完成的仍按【原政策规定执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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